重庆一业主32楼窗外搭露台 网友称第九奇迹建筑(重庆晨报 200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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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业主32楼窗外搭露台 网友称第九奇迹建筑
2008年09月18日00:32 [我来说两句(119)] [字号:大中小]

来源:重庆华龙网
[提要] 重庆一小区内,有幢33层楼高的欧式建筑,顶楼是不等高的尖屋顶型,然而在32层,有一个露台,被称“重庆第九奇迹建筑”。只见此露台呈“L”型,柱子落在了31楼的尖房顶上,紫色的框架、蓝色的棚顶、黑色的铁艺栏杆,远望去像百米高处有座“空中楼阁”。

露台建在32楼高空
南坪有个最牛业主 32楼窗外搭空中楼阁
百米高处的露台让其他业主感觉很危险;规划部门将调查
本报记者南坪青龙路报道33层的高楼,32楼的业主竟在窗外搭了一个大露台,并且大露台就架在31楼住户的尖房顶上。如此险峻的“空中楼阁”,就出现在南坪青龙路一小区内,被业主们戏称为“重庆第九奇迹建筑”。昨日记者赶到该小区见到了这一“空中楼阁”。
露台悬在32楼窗外
在小区业主的带领下,记者看到该小区5号楼楼顶上的“空中楼阁”。 这个露台就在31楼的房顶上,连着32楼住户的外墙,露台呈“L”型,正好把32楼住户的外墙包住,露台的柱子立在31楼房顶上,撑起了整个露台,而在根基部分有用水泥浇注的痕迹,露台的地板和柱子都由木头做成,周围加了铁栏杆。32楼住户原本是窗户的位置被改成了推拉门,可以从屋内进入露台。
露台有紫色的框架、蓝色的棚顶、黑色的铁艺栏杆、古朴的木桌木凳,整个露台看起来确实很漂亮,看得出来主人花了一番心思。加上是阴天,从远处看似乎百米高处的露台处在云雾中。可是这个漂亮的露台却让小区的一些业主担心不已。
有人担心被风吹垮
小区业主罗先生说,大家最先是在小区的业主论坛上看到了露台的图片,这让他们很震惊。“在那么高的位置私自搭建,万一垮了怎么办,而且那露台看起来不轻,肯定会对整个建筑造成影响,这个谁又来负责。”
罗先生说,小区的房屋是欧式的,顶楼是不等高的尖屋顶型。最让大家担心的是有一个人这样乱搭乱建,那其他住高层的业主看到后也这样,那危害就更大了。
在小区论坛上,记者看到了一业主发的帖:“××小区最NB业主建重庆第九奇迹建筑——空中楼阁”。而下面跟帖的业主都纷纷表示反对,“万一地震或大风雷雨天气,这样的建筑存在很大的隐患。”有的业主建议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
搭露台花了四万元
昨日,该露台的主人陈女士不在家,记者电话联系上她。她表示,修这个露台是因为接房后发现原来下面的平顶房屋被改成了坡顶,容易积水,也遮挡了她的视线,所以才修一露台把它挡住。为了修这个露台,她专门找了公司进行测量,测定不会有危险才修建的,还花了她四万多元,但她还没有入住。陈女士一再表示,这个露台很安全,“我以后要让孩子住,如果有危险我怎么会让孩子来住。”
对于其他业主的意见。陈女士说,楼下的业主和她联系过,但由于楼下的住户不常住这里,所以也没有太多意见。
规划部门将去调查
随后,记者前往小区物管处询问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7月下旬接到业主投诉后就前去了解了情况,也下达了两次整改通知书,但是该业主不签字也不表态,由于他们没有权利强制拆除,所以准备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
记者随后向市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前还没有接到过此情况的举报,不过会到现场进行查看。如果确实是违章建筑,他们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也建议相关业主或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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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业主32楼高空搭建吊脚楼 网友惊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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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080918/n259613011.shtml
重庆一业主32楼高空搭建吊脚楼 网友惊叹(图)
2008年09月18日03:36 [我来说两句(2)] [字号:大中小]

来源:重庆晚报

32楼的高空竟搭建起一个近20平米的阳台。除了惊叹,网友们戏称之为“重庆最牛阳台”、“重庆第九奇迹建筑”。
这个“空中楼阁”在南岸区青龙路一欧式风格的小区内(楼顶是高低错落的尖房顶),因楼层太高,在小区里外都不易发现。经业主指引,记者爬上旁边一栋楼的房顶,才看到了5号楼上的这个“稀世珍品”。它孤立在高空,由十根木头柱子撑起,呈“L”型。柱子的根基用水泥固定。
蓝色棚顶、紫色阳台、黑色铁艺栏杆,里面摆着木桌木凳,加之身处高空,有淡淡烟雾笼罩,看上去有些精美。
不少小区业主却视它为安全“炸弹”,刘小姐说:“30多楼的高空搭那么大个阳台,万一垮了怎么办?”31楼的住户骆婆婆说,她现在最怕大风大雨,“要是质量有问题,不止我们楼下遭殃,这家人自己更不安全啊!”
小区物管说,7月下旬就接到其他业主投诉,他们两次下达整改通知,但该业主不签字也不表态,他们又无权强制拆除。
阳台的主人不在家。下午3时,记者电话联系上主人陈女士。她说,修阳台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接房时发现原来户型图上的平屋顶改成了坡屋顶,30楼的平层房屋也改成了跃层;坡屋顶就在她的主卧窗子下面,遮挡了她的视线,下雨天还要积水积垃圾,很影响居住环境。在找专业人士测量后,她确定不会产生危险,才下决心花4万多元修这样一个阳台,挡住楼下的屋顶。
陈“打包票”说,“我3岁的小孩就在这里上幼儿园,以后也要来住,如果有危险我怎么敢修?”楼下的住户也已找她商量过,由于对方不在这里长住,也没有强制要她拆除。“如果其他业主有意见,我愿和他们面谈协商。如果真的出了问题,我也愿意负责。”
记者向市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未接到类似举报,将尽快派人到现场查看。若是未经审批又破坏了房屋结构或规划,将按规定查处。按《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消除危险、排除妨害。
http://news.sohu.com/20080918/n2596136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