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的惊世骇俗 也比爱无能好_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9:35:52

见鬼的惊世骇俗 也比爱无能好

  

[导读]越来越多的人们不再为爱情生死,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因感叹现世身边真爱稀少,比见鬼的几率不差,有人建议大家讲一讲所见或所闻的、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不过,一连听了N个这类故事,更多的是反感!

总结一下,大概如此:

第一种:最常见的,无耻自私型。如在亲姐姐坐月子的当儿跟姐夫私奔,是够惊世骇俗,却也太不要脸了吧。当然,这种事儿,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过,再伟大的爱情,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不算得好!再如,当年“迫不得已”分手,跟其他人结婚生子几十年了,听到初恋的消息,就要抛弃家庭去找,去圆那破镜,真够忠贞不渝!可是,我说,您把别人当什么了?知不知“担当”二字怎写啊?

第二种:自残自虐型。如为了对抗父母反对而跳楼,父母终于同意了,可是男的家里又不同意了,因为跳楼留下的后遗症可能影响生育,最好的是,男的也这样想了,也犹豫了!这跳楼跳得真不值啊!再如,因为爱人意外身亡,痛苦得剁掉了一根手指,后来在父母的安排下才结婚,得知怀孕后就拼命吃药想打掉,孩子还是生下来了——带着天生残疾。对孩子很冷淡。自残不算还残害无辜的下一代,残害身体不算还带上心理虐待。

此外还有殉情的,守了一辈子不嫁的(不过男人就很少有不娶的,男人毕竟是实际的)。如果我说这是自虐似乎有点太冷血了。其实,死去或离开的那位,也是希望你好好活下去。正如日剧《世纪末之诗》所说,这也许只是无法面对独自留在世界上的恐惧罢了,不是爱。当然,想嫁没找到合适的又另当别论!

第三种:脑残无知型。非要找一无是处、麻烦成堆,甚至品性都有问题的。非要找父母拼死反对的。非要找明明跟自己不配,没有任何人看好的。跟父母反目,让亲友痛苦。当然,过得好倒也罢了。不过,在那轰轰烈烈之后到底怎么样,只怕是冷暖自知吧。午夜梦回,也许会后悔没有选择更安稳平实的人生呢?

世俗这些东西,总的来说还是一种人之常情、客观规律的反映,没必要非跟它对着干,惊它骇它一把的。要灿烂要燃烧,大可以在其他方面,比如在工作中、在创造中……要说美妙、伟大、有意义,那更美妙、伟大、更有意义。不要再感慨真爱稀少吧。越来越多的人们不再为爱情生死,未尝不是一种进步。客观的考量,谨慎操作,也并非不真。两个人在一起,应该要过得更好的。干嘛惊世骇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