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鱼之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5:03:12

娃娃鱼之死

安立志

上海世博终于闭幕了。

时光刚过半个月,在豪华夺目、流光溢彩的灯影下,这个城市仍然陶醉在烧钱的快感和奢华的繁荣之中,此时,却不合时宜地发生了死亡58人的楼宇大火,从而引发了“城市”不仅应当“让生活更美好”,更应当“让生活更安全”的思考。谈论这样的新闻,令人尴尬,只能找一个相对边缘的话题,来弥补一下至今我对世博未着一字的缺憾。

7月27日,经有关部门批准,与恐龙同时期、距今三亿五千万年的动物“活化石”———中国大鲵(俗称娃娃鱼)走出秦岭,亮相世博陕西馆。岂知15条娃娃鱼的世博之旅,竟是一条不归路。到8月21日娃娃鱼撤出展馆时,已有9条命断上海,其余6条,未及返回陕西,全部死于途中。(2010年10月13日《齐鲁晚报》)

有人认为,气温太高,环境嘈杂,频遭闪光,是性喜低温、阴暗、幽静的娃娃鱼死亡的主要原因,然而,这些都是从这一物种的习性分析出的自然原因,并不包括导致娃娃鱼死亡的社会原因。那么,导致娃娃鱼之死的社会原因是什么呢?

娃娃鱼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两栖动物,它们的生活习性,“有关部门”想必是心知肚明的。是什么因素使其无视这一物种的生活习性,将自己的“需要”建立在娃娃鱼的死亡之上呢?那就是部分人类———不,应当是部分官员———的虚荣与冷酷。这些官员作为人类的一部分,忘记了自己原本也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人与娃娃鱼本来处于共同的界别(动物界)、门类(脊索动物门)和亚门(脊椎动物亚门),区别只在于纲(哺乳纲与两栖纲)、目(灵长目与有尾目)、科(人科与隐鳃鲵科)等等“细节”的不同。这类以万物之灵自居的直立动物,无视其他物种最自然、最基本、最单纯的生存本能,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名义掩盖其贪婪、虚伪的欲望,以剥夺其他物种的生存为能事,以达到其在另一“生物场”———“市场”和“官场”———上的短视、势利的目的。以现代文明相标榜的世博会,如同肯尼亚的赛伦盖蒂草原,竟然潜行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也正是许多城市“大树进城”以及东北某地“饿死群虎”的社会原因。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但凡涉及“有关部门”者,往往明确其权力;但凡涉及“公民个人”者,往往强调其义务。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如何保护这个不断萎缩的物种,显然应当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该法第十一条作出了“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规定,然而,因投置世博展览从而产生的“环境影响”,导致了娃娃鱼的群体死亡事件,应当如何“调查处理”,法律却语焉不详。甚至在“法律责任”一章,对于“有关部门”以“展览”或其他堂而皇之的官方名义给珍稀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与死亡,也没有任何处理措施与法律责任的规定。想想也很正常,在暴力拆迁致死人命事件每天都在上演且极少有人负责的当下,死几条娃娃鱼,又怎能以官员的仕途为代价?在急功近利的政绩争竞中,“百年树人”是顾不上了(这就是教育投入至今低于4%GDP的社会原因),“十年树木”也嫌其太长(就其任期而言),这就是无视各种物种的生长环境与“小气候”,而将“大树”搬进城市广场的政绩动因。“树犹如此”,何况动物?娃娃鱼为国脸争光,为乌纱添彩的闹剧,也就成为非常自然的事情。

考诸世博会160年的历史,本来是用以展示人类的经济、科技、文化成果的别一种功能的奥林匹克盛会。即或在其发展史上曾经有过“人类与自然”的主题,也都是以追随自然、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为宗旨的。而在一次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会上,竟然将一种本非人类创造物的、隐居在深涧石罅中的古老野生动物,搬到现代都市中进行“陪展”,这种无视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生活习性,既不科学、也不文化的行径,自然谈不上对于自然的顺应与尊重。在此次世博会上,就当代科技在展品中的比重而言,显然未可乐观。当国家馆都只能以《清明上河图》和“秦墓铜车马”以自炫,其他省市展馆也就可想而知了。我们讨厌阿Q式的炫耀祖先,但如果祖先也没有多少可以炫耀之处,娃娃鱼这类本来与“城市”毫不相关的“溪涧隐士”,竟然成为填补空白的牺牲品,这是动物的悲哀,还是人类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