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姨母——一位胸怀大爱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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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姨母——一位胸怀大爱的女性

回忆记事 权限: 公开   清明时节忆故人,泪洒衣襟缅旧情!
  我的姨母已故去十四年了,但每当我想起姨母,她的音容笑貌仍清晰地回现在脑海中,总能勾起我对她无限的崇敬和怀念之情。
  姨母是一位平凡而伟大的女性。在她的身上既体现有中国传统女性勤劳、善良、醇朴的美德,又有常人难以做到的宽容所显示的伟大博爱。在战争年代,她以柔弱的身躯不仅支撑了艰苦岁月中家庭重担,还不顾个人安危为党的地下组织做过掩护、交通工作。在和平年代,她对从事的文化工作认真负责;对同志邻里,和睦相处;对晚辈尽知冷暖,关怀备至;但对自己的生活上却克勤克俭,严格要求,从不麻烦别人和组织。姨母的工作和为人,得到了领导和同志的一致好评,也得到晚辈的敬重和爱戴。尤其是她的坎坷人生、善良本性、自我牺牲精神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扬。在她去世后,一位和她共事多年的老领导为她提了“巾帼完人”的挽联,高度评价了她的一生。
  姨母出生1916年2月,小时家境还算可以,中学毕业后就出嫁了。1938年,姨夫就参加了抗日游击队,从此以后姨母就基本是一个人侍奉着公婆艰难度日(因姨夫是独子),直到把两位老人安葬,当时婆家家境也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在这些年中,姨母可以说是饱受了生活的磨难和心灵的创伤。因为在这期间,除公婆相继病故外,她的两个儿子也先后夭折,姨夫因长期在外打游击,家里音讯不通,所以又再婚。这一连串的打击并没使姨母产生怨恨,因为她毕竟是旧时代的女性,对丈夫仍然一往情深,她用行动容纳和接受了丈夫所爱的一切,仍辛苦的支撑着这个已经一无所有的家,还支持着姨夫所从事的地下工作,千方百计地完成他交代的任务。在姨夫的后妻临产,托人捎信让姨母去接她回家生产,姨母没讲任何条件又把她偷偷接回来安置到另一处隐蔽的地方(因当时姨母的公婆根本不承认这个儿媳,也不让她进门),侍候到满月后又让我大舅冒着生命危险把她送回到部队,给姨母又留下了仅一个月的儿子(我姨母给他取名小远,意为父母都远行在外)。在家无隔夜粮的情况下,姨母抱着嗷嗷待哺的孩子,不知作了多少难,哭了多少次,但唯一的信念:孩子是丈夫家的一条根,再苦再难也要把他哺育成人。靠着这个信念和在我姥姥家的尽力支援下,终于在把孩子抚养到快两岁全国解放了,姨夫派他的警卫员骑马把姨母和孩子接到了他的身边。同时也给姨母安排了工作。
  全国解放后,姨夫逐步提升到省厅级干部。1954年迫于当时的形势,他必须在两个妻子中做出选择,说实话,无论是就夫妻情还是就对他家庭的功劳和做出的牺牲来说,姨夫都无法昧着良心提出与姨母离婚。这时姨母考虑到姨夫的难处,主动提出和姨夫解除婚姻,并对姨夫说:“你们现已有了几个孩子,又在一起工作,我不计较什么,只要你们一家不忘记我为你们所做的一切就行了”。而且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提任何要求和条件。当时姨夫提出把小远留在她身边,但因她母亲舍不得也就算了。因此才有了我于60年来到姨母的身边。虽然姨母是通情达理的,不求任何回报和索取,但离婚这件事对她的身心还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和伤害,她从那时起犯上了癫痫病。
  姨母虽然和姨夫分手了,但心却仍然挂念着他们一家。在五十年末和六十年代初的困难 时期,姨母考虑到他们家孩子多,怕粮食不够吃,所以只要有人去郑州,她总让人把她节省的粮票、布票带去,肉票买成肉腌好带去,逢年过节时买些狗腿、羊腿也往郑州带,在她的心里总认为她们仍然是一家人。
  1967年,大现模的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又把姨母扶养的儿子小远送到了她的身边,因为他父母认为把儿子送到这里最放心。在那段日子里,姨母对小远真是说不尽的疼与爱,虽然多年没有生活在一起,但毕竟有着难以忘怀的养育之情,别人都说姨母的儿子回来了,姨母也确实是这样认为的。他在这里下放了一年多,姨母也就无微不至,无怨无悔地又照顾了他一年多。小远爱吃狗肉,那年冬天姨母专门买了一条狗,每天下午用火煨一小罐,专门等他夜晚来吃。从这件小事就可看出对他的疼爱之情。当时我才十二岁,感觉姨母那时把小远看的比我重。
  1987年姨父离休后,由于他们夫妻长期不和,还是办了离婚手续。我在此不想对他的后妻做任何评价,但从姨父老同事和知情的老人言论中对他后妻多是谴责,对姨母更是崇敬。姨父离婚后,就在老战友的陪同下亲自来到我家提出了和姨母复婚的要求。姨母当时毫无思想准备,听了他的陈述,姨母本能的善良心,同情心,更多的是结发情使她又一次处于两难境地(因为一方面不愿打破我们目前平静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怕给我们以后增加麻烦),当时姨母特地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认为老人的幸福是最重要的,我们服从老人的选择。就这样在夕阳之时两位老人又走到了一起。
  按姨夫当时复婚的想法是:他是离休干部,各方面的福利待遇较好,能在有生之年给姨母一些精神补偿和安慰,以弥补他良心上对姨母的亏欠之情。可没想到的是,他们只在一起相依为命的渡过了五年时光,而且后两年多基本是在病房里,因姨夫后来身体不好,所以姨母并没有享受到多少属于她的快乐,反倒是在姨母也已是需要照顾的老人时,却还在尽心尽力地照顾着病榻上的姨夫。那时我曾多次哀叹老天的不公平,不该让这么善良厚道的老人受此折磨;我也曾多次要接姨母回到我们的身边享受她应有的晚年生活,但她总说把姨夫一人丢下太可怜,因她看出姨夫的几个孩子都不太孝敬,她不放心。就这样她一直坚持到因我姥姥(当时已百岁的老人)病重,她才离开郑州。可就在姨母走后不到两个月,姨夫就病故了,在姨夫离去的两年后,姨母也因病离我们而去。根据他们的遗愿,我们将两位老人的骨灰送回了他们的故乡,合葬在他父母亲的坟旁,让他们再也永不分离——。至今我们也难忘送老人回家乡安葬的情景,当地的父老乡亲闻听两位老人魂归故里,特别是多年来就传颁的好媳妇“玉花”(姨母的乳名)回来了,全村不分老少全停下活计来帮助搭建灵棚,筑坟造墓,十里八乡的乡亲都赶来吊唁。他们用当地朴实隆重的仪式安葬了二位老人。我们认为这是乡亲们以无言的行动给了姨母大爱的最高褒奖。
  这就是我敬爱的姨母用她那双“解放小脚”走过的平凡而又伟大的一生。我在她身边共同生活了35年,她的善良本性,耿直性格,正派为人都给我和我的家人(为了照顾我的姨母,我结婚成家后仍和姨母生活在一起)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和永生的财富。我的女儿是姨母亲手带大的,在她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她现在已成长为一个心地善良,尊老爱幼,为人正派,爱憎分明,宽容大度的好姑娘。
  “巾帼完人”!借用他人对姨母的评价,道一声我大爱的姨母!我一生难忘的人1                                灵山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