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次报警,女子为何仍然被丈夫家暴致死?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32:09
【原创】 八次报警,女子为何仍然被丈夫家暴致死?

八次报警,女子为何仍然被丈夫家暴致死?

 

     看了北京女子董珊珊八次报警,警察竟然一次次拒绝最终女孩被虐待致死的新闻,感到很痛心。也许董珊珊一次两次报警,警方还可以有理由推脱,但是八次报警却仍然不去制止,是不是就是一种严重的失职呢?

   《京华时报》:结婚一年,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就被丈夫王光宇虐待致死。

  董珊珊的母亲称,女儿遭受家庭暴力的过程中,他们曾8次报警,最终仍未躲过一劫。近日,王光宇被市二中院终审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这件惨案发生后,警方解释了他们在处理家暴问题上的难度。这种报警多为一方为威慑对方而为,被家暴方常常受伤并不严重,而且在警方拘捕一方时另一方常常会反悔,要求警方放人。因此,警察在处理家暴报警上很为难。但这样的理由能站住脚吗?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据了解,这位董珊珊受家暴情况非常严重,早就达到了应该拘捕其丈夫并和他离婚进而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的程度。2008年下半年,董珊珊与大她一岁的王光宇结婚。王光宇是一家经贸公司的经理,开着一辆宝马车,董母曾对这位女婿很满意。但这个经理却是一个可怕的虐待狂,他多次殴打妻子,还不准其报警。不堪伤害的董珊珊逃回了娘家,向北京市朝阳法院提出离婚。但很快被丈夫挟持到河北廊坊,15天后又被带到了京通苑,在此受到严重虐待,被殴打七八次,最严重的一次被丈夫拳打脚踢从房门口一直打到床上。此后董珊珊逃回娘家,两个月后死亡,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如此严重的家暴显然已经构成犯罪,但在报警8次后却仍然没有得到应有重视,警察难道能推卸责任吗?

     但是在这样的家庭暴力中,这位女孩和她的家人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如果在女孩择偶时,家人能及时引导她不要过分贪图对方的宝马车和经理身份,而应该注意对方的修养,还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吗?人各有长,在贪图对方所长时还应该清醒地看一下对方所短。否则,女孩攀附权贵的风险就会很大。这提醒所有女孩在择偶时对于有暴力倾向的人还是敬而远之为好。当然,一些人善于伪装,在结婚前百般体贴、和善可爱,非常讨人欢心,但在婚后就会原形毕露,展现出越来越多的丑陋乃至凶狠。这个时候,女孩就要善于自我保护,寻求报警是一种方式,但同时也容易激化矛盾。因此,女孩最好能首先找妇联、街道办事处等群众性组织寻求帮助。这些组织的人员具有专业的工作经验,很善于做思想工作,往往能起到警察所难以起到的作用。

     而这一案件难道是孤立的案件吗?不,据调查家庭暴力现象在很多家庭赫然存在。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显然背道而驰。为啥会出现这么多问题呢?恐怕与我们现在一些官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导致许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有关。如果我们的官员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和帮助存在问题的家庭,那么警察在这样的风气感染下在遇到这样严重问题时能不出警吗?我们当然不能要求官员事必躬亲,但是最起码我们的官员应该带头形成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社会风气。我们发现一些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已经很长时间了,但却迟迟得不到应有的处理,难道我们的官员连上网查看一下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时间都没有吗?忙碌不应该成为一种借口,漠视舆论、忽视群众疾苦才是真正的原因!

    八次报警,女子仍然被家暴致死,这样的问题促人思考。愿我们涉事的各方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改进我们的工作,努力促进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和睦,进而推动我们整个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