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稻:公车牛不牛,责任全在头(南方都市报 2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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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公车牛不牛,责任全在头
日期:[2008年9月7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街谈
 
芬兰政府各部门里,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专车待遇的,用我们这里的话说,“领导配车的”,只有4个人。这信息颇让人惊异,对比我们的公仆,不禁为他们叫屈:这洋公仆也太没把自己当棵葱了。2005年的市人代会上,有代表在审议预算草案时说,某厅编制人员177个,车却有172辆,维修费用高达115万元,并苦口婆心道,“这些都是纳税人缴的钱,用起来应该要小心一点。”被问责的财政局长皱着眉头说:“很难回答。”联想到网络上热传的图片,我们这里一个镇制的威仪,就足以灭了异域市政大楼的风头,一种有系统的不忿便油然而生。
 
公车泛滥,纳税人徒有虚名,也就罢了,还在大街上无视交通规则,君临百姓,把公车开出了坦克的威风,弄出个更快、更强的“霸王车”派头,就有些给脸不要脸的自贱了———看看大街上行人对特权车、公务车的眼神,就能测量领导报告中经常念叨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是怎么回事。
 
越秀区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越秀区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其中有如下要点:实行违章通报制度,交通罚款由司机自行承担;严禁私自用车,违者每次课以1000元的罚款;交通违章三次的,司机将被“炒鱿鱼”,公务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应该说,相比全国公车违章肆虐的乱象,越秀区政府的举措,是在一定程度上的拨乱反正。意即警示公务车的驾驶者:作为人民公仆,或者是作为公仆的私仆的司机,不苛求做到仆人的谦卑,尽量能靠近一个遵纪守法的正派人的行事规矩;开车的时候,收敛些骄横之气,压抑些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把交通规则当个事,顾及些政府形象,靠近些你们近段时间已经深入领会的“创文”精神。
 
果能做到这一点,对大街上安分守己、不敢逾矩的本分司机来讲,是还了他们一个公道,是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颜面的维护。越秀区至少表明了这样的态度:认可交警的执法,辅之以内部的处罚,约束公务员和司机的“霸王车”架势。相比给交警领导打个电话“销案”,或当场发作、对执法交警放出“你也不查查你们领导和我们领导是什么关系”狠话的江湖做派,不用高调要求“执法为民”的成色,退求其次,争取做到“守法为民”的基本,让老百姓看起来顺眼一些,也就行了。这就要求干部的律己和律他(司机)都能到位,方可让此规定不跑调。所谓:公车牛不牛,责任全在头。
 
这样一个让人稍感舒心的规定,还是保持了“爱护干部”的惯性。比如说,作为政府聘员的司机,违章三次要丢饭碗,公务员、干部则是纪律处分。因为司机不是国家干部。不过,只要真正做到规定中的禁令和罚则,我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因为,果然如此,对比各地牛气十足的公车,越秀区在管理自己人开车行路这方面,已是遥遥领先了。□三季稻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09/07/content_5663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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