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残忍的“采生折割”:制造“人熊”“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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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残忍的“采生折割”:制造“人熊”“人狗” 2010年12月15日 21:34 凤凰网历史 【 】 【打印共有评论18

核心提示:“采生折割”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或者以广招徕,借此获得路人施舍的大量钱财。“采”就是采取、搜集;“生”就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折割”即刀砍斧削。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他方法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或人兽结合的怪物。

“采生折割”是有一套方法的,首先得找到原料、生坯。一般说来,青壮年的男子不找,女子也不找,因为男子力大势猛,不易擒获,又不易驯养,而女子在当时是极少在街市上抛头露面的。故而乞丐中的歹徒主要是针对老人和儿童。“采生”时,往往利用种种骗术,像家里人突出恶疾,家中发生急事,或者用物品去引诱小孩。一个行骗,几个人同时放风,得手后立即开溜。“折割”的方式,则是个千奇百怪,手法极其残忍。

此风之下,各种“人狗”、“人熊”以及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频见于世间,成为乞丐以广招徕、骗取钱财的活道具。据《清稗类钞》上记载。“乾隆辛巳(1761),苏州虎丘市上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诗,而不能言。往观者施一钱,许观之。以素纸求书,则大书唐诗一首,酬以百钱。一日,丐外出,狗熊独居。人又往,与纸求写,熊写云:‘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胶粘,永不脱,用铁链锁以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书毕,指其口,泪下如雨。众大骇,擒丐送有司,照采生折割律,杖杀之。押‘狗熊’至长沙,还其家。”

 

流民图一角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史:乞丐的历史》,作者:周德钧,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

乞丐,就其整体而言,原来是贫困聊之辈,但并不是为非作歹之徒。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分层体系中,乞丐瑟瑟然列于“三教九流”之末尾,虽说卑贱之极,却在“良”民之列,有如李笠翁所云,“他们既不属娼优隶卒,也不是强盗穿箭”。证之乞丐早期发展历史,可知笠翁所言不虚。然流转变迁之后,乞丐群体的成员结构开始发生了重大变化,它成为五方杂汇、品类不一的群体。由于它亚文化类型的特质,使其成为流氓痞棍、强盗穿箭的绝好庇护所,以至人鬼混杂,藏污纳垢。社会中各种不法之徒、犯罪分子、痞棍无赖混迹栖身其中,影响所及,致使各类流氓意识、流氓行径风涌而至,污瘴之气荡漾乎其间。久居鲍肆,不闻其臭,乞丐既缺乏文化免疫力,加之固有的庸劣陋习,沾染传习各种流氓意识与流氓行径,实在是情之所在、势之所由了。流丐伎俩与流氓行径遂成为一对亲密无间骈枝胞体,如影随形般地联系在一起了。

乞丐的流氓无赖行径主要表现为蛮横无理、胡搅蛮缠、恶劣丑陋的泼皮无赖作派,坑蒙拐骗、奸诈诡慝的骗子嘴脸,采生折割的反人道行为,以及杀人越货的犯罪行径几个方面。

在乞丐庸劣自虐的习性中已隐含着流氓无赖的行为因子,你看那些往自己头上钉钉子,将自己头皮拉破的“强索”丐,他站在你家门口,强索强讨,你若不理,他就血淋淋地就地一倒,大叫大闹,让你脱不开干系。这种乞丐虽属恶劣,但他们多是以自虐的方式进行,并未给他人构成人身伤害。若再往前发展一步就不同了,他们不仅是自残自虐,而且是胡搅蛮缠、蛮横无理、无事找事、寻衅滋事,乞丐的这种泼皮无赖作派在《今古奇观》之“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一节中有入木三分的描写,一伙乞丐在其头目金癞子的煽动下在老团头女儿婚宴前大闹特闹,看看他们:“开花帽子,打结衫儿。旧席片对着破毡条,短竹根配着糙碗。叫爹叫娘叫财主,门前只见喧哗;弄蛇弄响弄猢狲,口内各呈伎俩。敲板唱杨花,恶声联聒;打砖搽粉脸,丑态逼人。一班泼鬼聚成群,便是钟馗收不得。”这样一批泼皮无赖,他们做起事来不仅不顾脸面,甚而不顾法度,以至为害乡里、作恶多端,这就是道道地地的泼皮无赖作派了。人们有时将乞丐称为“丐棍”,大抵就是指此。

丐棍往往与其他无赖勾结起来,横行乡里,兴风作浪,搅得你鸡犬不宁,除非你送上一份礼,方可讨个平安。官府对他们也没辙,反正老子泼皮一个,光棍一条,小罪又不能判重量刑,最多责打一番,出来依旧我行我素,这帮丐棍与前面所说的强索类乞丐(如拉破头、凤点头、双鳝钻空等)不同,强索类乞丐是以苦讨强迫人家施舍,而丐棍则是明火执仗地强抢明夺。比如,在闹市大街上,他瞧上了你,故意和你相撞,然后脱下破鞋,声称你踩坏了他的鞋,弄脏了他的袜,要赔偿损失,你若不干,他又把身上的破衣服可扯几个大口于,说你扯坏了他的衣服,一副与你拼命的架势,你只好认账。有的则更无赖,他手里捧着一个破罐子,与你擦肩而过,把罐子扔在地上,将其砸碎,再缠住你,说这是他家祖上传下来的宝物,因为生计窘迫要拿去典当换钱,一家老小正等米下锅,说得声泪俱下,几个同伙在一旁帮腔,引得围观者的同情,无辜的“肇事者”在此情形下,明知是被敲了竹杠,也只好掏上一笔数额不小的钱,以求解脱。

还有种种恶讨行径,如在人家婚宴上捣乱,在杂货铺时里放虱子搅乱别人的生意。这里有一则“耗子肉抄手的轶事,就是乞丐流氓无赖行为的典型事例。那是民国初的重庆,在旧会仙桥街(现大阳沟口心心咖啡厅附近)有一家抄手店,三大开门面,十多张餐桌,堂口置直径一米余的大笸箕,特号大缸钵盛肉馅,四五个雇工当众包抄手,大锅一煮几十碗,生意红火。不知因得罪丐帮或者仇人支使,某日,一名乞丐手提一串剥皮耗子,直入店堂,高声叫道:“掌柜的,今天只捉了几只耗子,你将就剁馅吧!明天一定多捉。”闹得食客作呕,老板大倒其霉。送耗子肉的恶丐一天数拨,店子无法营业,言语拿不顺,只好关门大吉。

清代扬州市混迹着一种乞丐无赖,他们大多年少凶悍,破旧的青衣褂往身上一套,脑后的大辫子乱蓬蓬地往脖子上一绕,便晃晃荡荡,气势汹汹地东市、西市乱闯,到处掠物诈财为生。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官府也奈何不得。当地的大财主,富贵们又恨又怕,每逢端午、中秋、春节这三大节迫近,便有破草鞋或破粒头中传到他们府上,这些官员大商们便立即派人送上钱财,丝毫不敢怠慢。

上述这种泼皮无赖行径,其行为远较强索丐为恶劣。苦讨似的强索乞丐虽与流氓无赖颇为相近,但他们的行为还是有一定的规范的,按丐帮规矩,他们只能向店家索要,不得骚扰民户,否则将受到处罚,丐棍则无所顾忌、无所规范、一任其恣意妄为。

重庆旧时丐帮的帮主相传叫“金刀三爷”,也是一个出了名的恶丐,一次去大阳肉案恶讨,与屠户口角,这恶丐操起屠刀自砍自头,刀陷额上,血流如注,他一声不哼,也不倒地耍赖,抢一块十来斤重的猪肉,压在刀上,夺了屠户的秤杆,扬长而去。活脱脱一副泼皮无赖的作派。

从庸劣的行为习性中不仅可以衍生出种种泼皮无赖作派,而且还会滋生出种种奸诈诡慝、坑蒙拐骗的行径。乞丐由此成为行骗的行家里手。

“装相”是他们行骗的初始形态,即:身体正常的装成残疾人,扮成哑、瞎、瘸、瘫、拐等,为了装相,乞丐们成为出色的化妆师,他们制作的假发、假残、假疤、假疮惟纱惟肖。据个中人介绍,各种“相”的装法是相当复杂的,乞丐们用猎、牛、羊的内脏,鸡血、油纸、姜油、巴豆、米粉、豆渣等等为原料,按内传的秘方配制、操作,在正常人体上可以塑造出形色、气味非常逼真的断脚残臂,大面积烧伤、血污斑斑的恶疮,痈疽等等,令人真假莫辨。

无锡丐帮“矗门”中多有此类骗讨的乞丐,时人称为“金刚子”、“扒头子”、“古腔照子”、“罗成”、“夹门”、“哀怜”等。他们装成血淋淋粘糊糊的烂手烂漫脚、假瞎子、假哑巴;装出各种病相惑人。还有扮成假孝子、假鳏夫、假寡夫、假孤老等令人同情的角色,以骗讨路人钱物。这些骗讨伎俩系统成套、相习沿用,江湖中有专门切口(隐语)称之。如称戴教行乞为“丧门党”,假称父亡为“失上”,母亡为“失下”,伙同骗讨者称为“打边鼓”,佯言无棺木装尸称为“等外套”,佯言入殓无衣称“等包身”,佯言无力出殡称“等水头”,诡言夫死之女丐或妻丐称“打单子”,借此骗得钱物叫“兜水头”,骗术被人识破称为“走潮”,因骗术被人解破而逃走叫做“退潮”。“装相”只是以假相惑人,目的只是让路人施舍钱物若干,对他人财产性命并不构成伤害,坑骗则不同,它可能让人倾家荡产,也可能使人性命玩儿完,这就是一种恶劣的犯罪行径了。诈骗在乞丐行为中表现形式多样,其动作之诡秘、手法之绝巧,真叫人叹为观止,其中显著者如:“炒卖假人头”、“卖假药”、“仙人跳”、“放白鸽”、“与人帮衬行骗”、“念秧”等等。让我们仔细观赏一下乞丐的骗子嘴脸吧。

所谓“炒卖假人头”,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骗术。乞丐隐语中将卖假货统称为“卖假人头”。

众所周知,乞丐者流,家无盖藏,当然是无货可卖,但他们却偏要干起兜售的营生,那自然是假货了。假货要当真货甚至是宝货来卖,里面的花样委实不少,有时要深谋远思,即施展种种骗术了。通常是以掉包的形式,即给买主看的是真货,买主看中,掏钱购买时,乞丐运用掉包手法,将假货交付给买主。

这种方式蒙骗外地人往往奏效,若是碰到精明的主儿,付了钱不要他包,坚持自己拿真货,乞丐也有一种解法,即从旁窜出一人,诈称乞丐所卖之物为赃物,而买主是其同伙,要拉着买卖双方去见官。买主怕事,只好尽快脱身,一走了事,乞丐的骗局便无法戳穿。

清末民初北京琉璃石英钟附近卖马褂的乞丐,即是专事“卖假人头”的诈骗勾当的。这里有一则故事颇具代表性,说的是清朝某年,一南方来京科考的举人蒋某独自闲逛琉璃厂被乞丐诓骗。蒋某在闲逛时,有一乞丐前来向他兜售蓝呢马褂,蒋某初并不以为意,以为这乞丐手头能有什么上等货,可经不住乞丐的花言巧语,拿过来仔细一瞧,却是上等好货,而价格却奇低,只需纹银二两,一个便宜三个爱,蒋某随即付钱买马褂,那乞丐转身拿起一张白纸,迅速将马褂包好,这当口已经“掉包”了,待蒋某带回去,兴匆匆打开纸包一看。包内却是一堆烂泥!乞丐的这种骗术是经过精心设计、反复练习的,常人往往看不出什么破绽,倘是买主精明,付了钱不让他包,坚持自己拿走,乞丐们还有另一套应付手段,碰到这样精明的买主,这真货肯定不会卖出去的,这时往往会从旁边窜来一名同伙,口称这马褂是赃物,嚷嚷叫叫,说买主与卖主都是在此销赃,要一并拉去见官,哪还有心意买货,赶紧走人,以求大吉,于是,乞丐就成功地将自己的困境加以化解。(参见《中国丐帮》第61~62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

前文讲过,乞丐也有兼皮行的,他们中有些人略知一点医术,或秘藏一二偏方。但后世当街卖药的乞丐却大多不懂医术,他们纯粹是江湖骗子。他们叫卖假药,诈骗路人,其手段也颇绝妙。往往以哄骗、吓唬等手段控制买药者的心理,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比如乞丐卖假药,先扮成江湖郎中模样,来到某村口或关津之处,先吆喝亮场,然后吹嘘一番自己的医术如何高明,什么“妙手回春”、“华佗再世”等等自诩之词,甚至挂起一两幅“病人”赠送的感谢信之类作招牌,惹得围观者半信半疑,然后从人群中挑出一个气色不太好的人,说你身上这儿那儿有些毛病,被挑之人一想到也有道理。其实人总会有三病二痛的时候,这便被他钻了空子,你还以为他有望闻问切的本领呢?然后骗子必定会说:“幸亏你遇上我,否则会更加严重,轻则时时犯病,重则性命难保。”这人被他惊了一吓,早已六神无主了,继而骗子又安慰:“放心,我保你一剂药下去,毛病连根消除。”这人一听,不禁转忧为喜,于是就开始任骗子摆布了。

于是这假郎中从红布包里掏出一些“药粉”,其实只是些寻常面粉,反正吃不死人,却一口咬定是祖传秘方,教那冤大头摆在两手,高举过顶,叫他千万不要放松或垂下,于是这冤大头两手失却自由,门户大开。这骗子便在他胸腹之际摸索几下,貌似查病源,其实他已摸清了你身上的多少钱,然后报了个价,恰好是冤大头能支付得起,当即成交。

网收渔获,当即送客,否则万一“病人”看出破绽,那就前功尽弃了。乞丐送被骗冤主的手段也绝。他先从话头里套出“病人”的家居方位,然后对他讲:“现在再给你一剂药,你必须向东南方向(即病人家居的方向)快速奔跑,千万不能回头看,否则药就不灵了。跑出去二百步,将药吞下,病就好了。”那冤主信以为真,一个劲地往前跑,边跑边数步数,这边的骗子则口念咒语,又鬼画符般舞弄一番,算作了事。再往下寻找另一个冤大头。

这种卖假药的骗术是一些略知一点医术的乞丐惯用的伎俩,骗子只需一两件像样的衣服,便捷的口才和敏税的观察力,便可大行诈骗之事。

乞丐的特殊身份有时为职业骗子利用,以行诈骗,这种骗局因有乞丐的参与而更具欺骗性,乞丐也乐于帮衬,从中可以分得些许赃物,又不劳体伤神,何乐而为呢!

据《绘图骗术奇谈》载:晚清时,某甲为别人做中间让人(某甲实乃诈骗犯),人家约他一同去公所封贮银两,正秤银时,来了一位跛叫花子,某甲即拈了几颗碎银给他。那跛丐嫌少,某甲又佯地把一锭元宝扔到名丐那只盖着破衣赏的讨饭篮子里,叱之曰:“你想要这个吗?”跛丐显得很惊恐,说:“你这位老板,不多施舍一点也罢,何必大动肝火呢。”于是从篮子里取出元宝,双手放却案上而去。后来事主启封后方知,跛丐带回的元宝竟是假货,真的已被换走了。原来,某甲与那跛丐是串通好了以掉包计施行诈骗的。诈骗之徒有时还利用丐翁、丐婆作帮衬行骗,通常是认丐翁、丐婆为“义父”或“义母”,然后偕同到街市上某一绸缎庄或钱庄,或银楼行骗钱物。

清末民初,泉州曾发生过一起乞丐作帮衬的诈骗案。

有个从沪返泉者,穿着极为华丽堂皇,俨然一个富绅,在街道旁遇到一位乞妇,端详注视,假问姓名之后,突然显出悲喜交集之状,不顾脸面污秽,跪拜于丐妇膝下,连呼阿母,声泪俱下。丐妇不胜骇异,“富绅”乃告以“我乃汝40年前丢失之儿子民,告以小名”,丐婆认为一点不差,遂雇轿迎回“富绅”家(临时租的),沐浴更衣,奉养优渥,丐婆喜出望外。一日绅告母,要为她祝寿,该做大号裙袄,且媳妇即将抵泉亦须裁衣以备寿辰穿用,且告以儿子是“绅士”,母亲要摆出大派头,少和人家讲话,十问九不答,或置之不理。然后往雇一顶轿抬母到一家高级绸缎店,拣出20余匹上好绸缎给母亲过眼,问其是否合意,母不回答,绅乃告店伙,以母老眼花看不清,须持回给其妻细看,并告以我母暂留你店(意即,你可放心,有母作押),便持布乘轿转弯抹角出城走了。店伙见久不来,问其母而不答,最后穷诘乃知是丐妇身世,事先为设局者侦知,然后假装认母,哄骗丐妇,再用丐妇抵押骗走大批绸缎。

与此相类的不定期有乞丐作帮衬骗马、骗银、骗金号银楼的饰品等等,手法虽有变换,但乞丐作帮衬以障人耳目的伎俩则是相同的,凡此种种,《骗术奇闻》中多有所载,此不赘述。为了骗人钱财,乞丐们心机用尽,他们堪称是优秀的社会心理学家,看透了世人的心理,瞅准了人们心理弱点,然后,对着人们的心理弱点,猛、准、狠地下手。“放白鸽”、“仙人跳”、“念秧”大抵都是这一类。

男女乞丐合伙行骗,女丐卖给人家,男丐收钱,然后乘隙溜走,江湖中谓之“放白鸽”。鸽子是识路的,放出去了还会回来的。最常见的莫过一男一女,他俩或是夫妻,或是合谋者,冤主买下女人,男的走开,女人拼着让冤主受用几日,然后瞅准机会一溜了之,大多还顺手牵羊带些值钱的东西走到预前约定好的地方与男的会面,本利全收,只管坐地分赃就是了。

“仙人跳”,乞丐们合作诈骗的一种形式。他们先将某地的盘子踩熟,找准一个行骗讹诈的主子,然而以女丐色相引诱,待其上钩后,同伙便以种种罪名诈讹威胁冤主,最后敲他一笔钱财了事。

“念秧”,也是一种骗术,就是花言巧语设局坑骗人家钱财,这种骗术往往人数众多,内中既有地痞、恶棍、也有乞丐。其手法多种多样,如美女计、美男计、骗赌讹诈等等。念秧与前面所讲骗术都是同一伎俩,譬如当今街头,流氓不法之徒设摆种种骗局,如象棋残局、扑克牌游戏等,叫几个帮和,在一旁鼓噪,敲过鼓,引诱那些心存侥幸者上当。或者摆个小摊子。推销某种商品,二三个媒子围在左右,假装讨价还价,可眼睛总是盯着身旁的行人。念秧与此异曲同工,不过同伙更多,骗局更大,所骗钱财也更多。参入念秧的乞丐完全是智力型犯罪分子,他们作案前精心策划设局,行骗时衣冠楚楚,文质彬彬,然下手极狠,往往将人弄得两手空空,使被骗者毕身所积,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以种种诡秘奸慝的手法骗人钱财固属可恶,然而,更有甚者,即以种种惨无人道的手法致残人的身体、致死人命,乞丐流氓行径中那种残忍、刻毒、凶恶的反人道品性在“采生折割”的罪恶勾当中暴露无遗。

“采生折割”是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了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或者以广招徕,借此获得路人施舍的大量钱财。“采”就是采取、搜集;“生”就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折割”即刀砍斧削。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他方法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或人兽结合的怪物。

“采生折割”是有一套方法的,首先得找到原料、生坯。一般说来,青壮年的男子不找,女子也不找,因为男子力大势猛,不易擒获,又不易驯养,而女子在当时是极少在街市上抛头露面的。故而乞丐中的歹徒主要是针对老人和儿童。“采生”时,往往利用种种骗术,像家里人突出恶疾,家中发生急事,或者用物品去引诱小孩。一个行骗,几个人同时放风,得手后立即开溜。“折割”的方式,则是个千奇百怪,手法极其残忍。据《清稗类钞》记载:“乾隆时,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眼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这是一典型的“采生折割”而人为制造的残废——“人狗”。后长沙县令荆某遇见,与之交谈片语后,令役夫引至县衙,细加盘问,并以严刑相威,两个牵“狗”的乞丐才说出了他们是怎样“制造”这个“人狗”的经过,手法之凶残,简直令人发指。恶丐供认:此犬乃以三岁幼孩作成。“先用药烂其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服之,内眼以药,使创平复,则体行犬毛,而尾出,伊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所杀小儿无数,乃成此犬。”荆县令又盘问“木人”有何用场?这恶丐回答说:“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为之,令之作丐求钱。”

“采生折割”得钱容易而且多,这就引得不少乞丐纷纷仿效,由于“拆割”时,手法野蛮,生坯的死亡率是极高的,为扩大生坯来源,乞丐四处搜索。明清之际有所谓“拍花的”,即专门拐骗幼童以行采生折割的歹徒,清人李虹若《朝市丛载》说:“拍花扰害遍京城,药术迷人任意行。多少儿童藏户内,可怜散馆众先生。”可见当时此患之烈。乞丐都是拍花中的主要参入者。《红楼梦》中十九回载:“茗烟微微笑道:‘这会子汉人知道,我悄悄地引二爷城外逛去,一会儿再回这里来。’宝玉道:‘不好,看仔细花子拐了去。’”可见花子拐人已成当时习见的一大患。清末民初之际,拐带人口之风日甚,尤其长江流域一带,自成都、重庆而下,直到黄州,屡有被拐之事。这些歹徒成帮结伙,彼此相交,环环相扣。按他们的黑话,妇女被称为“条子”,小孩是“石头”,拐到人后,送上船,一切早就办理妥当,连船夫也掺乎其中,像一条龙服务似的,甚至能金钱贿赂各地捕快。这些拐人的歹徒中不少是乞丐。拐骗到的人专为“采生折割”之用。

此风之下,各种“人狗”、“人熊”以及奇形怪状的残疾人频见于世间,成为乞丐以广招徕、骗取钱财的活道具。据《清稗类钞》上记载。“乾隆辛巳(1761),苏州虎丘市上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诗,而不能言。往观者施一钱,许观之。以素纸求书,则大书唐诗一首,酬以百钱。一日,丐外出,狗熊独居。人又往,与纸求写,熊写云:‘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胶粘,永不脱,用铁链锁以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书毕,指其口,泪下如雨。众大骇,擒丐送有司,照采生折割律,杖杀之。押‘狗熊’至长沙,还其家。”

恶丐们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悲剧。同书又记载:“光绪丁丑(1877)九月,扬州城中之教场,有山东人张设布围,任人入览以赚钱者。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右有筋无骨者,有人抱其上体而旋转之,如绞索然。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左手大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即烟草),以管入脐中,则烟入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事闻于官,谓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境。”

用种种方法,把人变成动物的形状,以此吸此观众,虽然钱来得快而且多,但终究很容易为人识破,风险太大,往往是乞丐中的亡命之徒爱干,这也只是“采生折割”中的一种。在这一行当中的乞丐,更多的是用其他办法,主要手法就是毁坏人的五官四肢,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去骗钱。这和改相求乞完全不同。改相求乞是自己装成残疾,像献苦肉(手脚装成脓疮烂毒)、来滚(瘫子)、过逢照子(瞎子)、画指(改装)等。在恶乞们眼里,自作自受,未免太辛苦,不如用他人的身躯玩真的,那才会滴水不漏,财源滚滚呢。

他们把拐骗来的人,戮瞎眼睛,或者毁容,砍去一膀一腿,扮作一家人,四处行乞,作出种种可怜状,捞取钱物。当时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乞丐用拐来的儿童做成一个畸形的大头人,哄动一时。他的办法又损又绝,令人匪夷所思。这乞丐先买来一个大缸,恰好把孩子装进去,脑袋露在外面,在缸的下敲去一大块,作排泄用。孩子在里面动弹不得,过几年把交缸砸破。孩子只长脑袋不长身子,活脱脱一个大头宝宝,因为四肢不能活动,完全萎缩了,胳膊腿软得像棉花,可以随意摆布。如引怪物,带到哪里,都会引来一大堆好奇的围观者。就是抓住也没招,他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人生下来就这模样。“采生折割”是乞丐行为中流氓行径的极端表现,它的残忍凶恶不仅是反社会的,更是反人道的,乞丐在这种罪恶的勾当中泯灭了天良,蔑视了人道,亵渎了文明,他们的角色形象被世人定格为可憎、可恶、可怖的“另类”,大约也与此种罪恶营生脱不开干系。

乞丐者流既是五方杂处,人鬼混杂之所,自然就与江湖黑社会,盗贼之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有些丐帮形成以后,乞丐们与各类犯罪分子的联系就更紧,有些丐头、帮主本身就是流氓强盗出身,甚至有时候政府专门委托一些黑社会头目为丐帮首领,他们利用红、黑两道双重身份,在官府与犯罪分子之间充当媒介,成为一种亦官亦盗的特殊社会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