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召开高规格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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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召开高规格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2007年10月16日(江西省林业厅>林业资讯>要闻)

10月10日,萍乡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今冬明春至2010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紧急行动起来,打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攻坚战,为建设绿色生态萍乡、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奠定好的基础。市委书记谢亦森、市长曾庆红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市委副书记晏德文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芝乡主持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等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央、省驻萍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委书记或县(区)长、分管领导、林业局长,各乡(镇、场、街)党委书记或乡(镇、场)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共230余人参加会议。这是萍乡市近10年来召开的一次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林业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萍乡市委、市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

萍乡是一个开发历史较长的资源型工矿城市,人口密度大,生态比较脆弱。为改善萍乡生态环境,萍乡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建设绿色生态萍乡、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决策,制定了2007-2010年三年新造林21万亩的规划,出台了《萍乡市2007-2010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意见》和《萍乡市2007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技术要求和检查验收标准。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实行造林绿化工作任期目标责任制,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严格奖惩。会议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造林绿化工作任务。

为确保实现造林绿化目标,会议要求市、县(区)、乡(镇、场、街)各级都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统一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将造林绿化任务分年度分解落实到乡镇、绿化责任单位、国有林场,做到任务到村、到山头地块,责任到人。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方法开展造林绿化,今冬明春把造林绿化重点放在公路、铁路、河流沿线和中心城区、县城区、水库、工业园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周边。会议决定市财政每年列出预算8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列出预算50万元、乡镇(场、街)每年安排5万元以上,用于造林绿化补助。要求各部门、单位都要拿出一定资金用于绿化工作,市建设局、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等绿化责任单位要为县区对口部门及下属绿化责任单位开展的造林绿化提供一定的苗木补助。鼓励和提倡单位或企业、社会团体、民间人士捐资造林。要求县区、乡镇两级政府积极组织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实行林地流转,以吸引社会各界投资林业。

会议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行了客观分析,要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作用,将森林防火工作关口前移,提升森林火灾预警能力;多措并举,严防死守,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