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第七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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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四九年的夏天特别热。从巴黎到范塞纳堡足有两里约。我手头不宽裕,不能雇马车,所以我一人去时就步行,下午两点钟出发,快快地走,好早点到达。路边的树,依当地的风尚,剪得秃秃的,几乎没有一点荫凉。我常常又热又累,走不了路,就躺到地上,动弹不得了。为着走慢一点,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随身带一本书。有一天,我带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边走边读,忽然看到第戎学院公告次年征文的一个题目:《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有助于伤风败俗还是敦风化俗》。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登时就看到了另一个宇宙,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虽然我对得到的印象还记得非常真切,但是详细情形自从我在致德·马勒赛尔卜先生的四封信中之一里写出之后,我就完全忘记了。这是我的记忆力的一个奇特之点,值得说明一下。当我依赖它的时候,它就为我效劳,而一旦把内容付之笔墨,它就抛弃我了。所以一件事一经我写出,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个特点也体现在音乐里。在我学习音乐之前,我会背许多歌曲,而当我学会了读谱唱歌,就一支曲子也记不得了。我怀疑在我最爱的曲子之中,今天是否还能有一支记得完整的。

  这件事,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到范塞纳堡时神情激动得近乎发狂。狄德罗看出来了,我就给他说明了原因,并把我在一棵橡树底下用铅笔写出的一段拟法伯利西乌斯的演说词读给他听。他鼓励我把我的思想放手发挥下去,写出文章去应征。我照办了,而且从这一刹那起,我就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此后,我的一生,我所有的不幸,都是这一刹那的狂妄产生出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的情感也以最不可思议的速度激扬起来,提高到跟我的思想一致的地步。我的全部激情都被对真理、对自由、对道德的热爱窒息掉了;而最足惊人的是这种狂热在我的心田里持续达四、五年之久,也许在任何别人的心里都不曾那样激烈过。

  我写这篇讲演,方式很奇特,后来我在别的著作里。也几乎一直用这种方式。我把我的失眠之夜全用在写讲稿上面。我闭着眼睛在床上想,我的文章段落在脑子里翻来覆去,等到我对这段文章感到满意的时候,我就把它存到脑海里,直到能落笔写到纸上为止。但是我起床和穿衣所费的时间,使我把这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到拿起笔来写的时候,我拟好了的文章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于是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请勒·瓦瑟太太来权当秘书。在这以前,我已经把她和她的女儿、她的丈夫都搬到离我较近的地方来住了;就是她,为了让我节省一个仆人,每天早晨来替我生炉子,做些杂事。她一到,我就在床上把晚上想出的文章口授给她写。这个办法,我曾继续了很久,免掉了我很多的遗忘。

  这篇讲演写好后,我拿给狄德罗看,他很满意,并且指出了几个应该修改的地方。然而,这篇作品虽然热情洋溢,气魄雄伟,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在出自我的手笔的一切作品之中,要数它最弱于推理,最缺乏匀称与谐和了。不过,不论你生来有多大才能,写作艺术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学到手的。

  我把这篇文章寄出去了,我想除了格里姆以外,没有跟任何别人说过。自从他到弗里森伯爵家以后,我和他来往非常密切。他有一架钢琴,这就做了我们聚会的场所,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跟他围在钢琴旁边度过了,我们从早到晚,或者毋宁说,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地唱意大利歌曲和威尼斯船夫曲。谁要在杜宾家里找不到我,准能在格里姆家里把我找到,或者至少我是跟他在一起,或在散步,或在听戏。我本来有意大利剧院的长期入场券,但是他不喜欢这个剧院,我也就不去了,花钱跟他一起到法兰西剧院去,这个剧院是他爱得入迷的。最后,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吸引力把我跟这个青年人连结起来,使得我跟他难以分离,连那可怜的姨妈我都疏远了。所谓疏远,也就是说跟她相处的时候少了些,因为我对她的依恋心情,这一辈子也没有一时一刻衰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