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一万零一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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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个走运的人

  有一个人,特别难忘。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真走运啊!”

  可这个人并非我们看来特别幸福的人。她开着一家小小的杂货店,沿街伸出只有一扇门宽的柜台,店子出售一些糖果、烟草之类的小东西,那些瓶瓶罐罐上没有一点积尘。

  店主老是端坐在那里,含笑地招呼客人。闲下来时,她就勾下头用丝线编织些小饰物,诸如手链啦,发带啦,

  随后就挂在店子里,有谁喜欢就买走。

  最初,我是被她编的一个精巧的笔袋所吸引,淡绿色的,像最娇嫩的草。

  “今天真走运呵。”她说,“春光多美!”

  她的赞叹是那么由衷。

  “这笔袋就像春的颜色。”我说,“特别美。”

  “我真走运,”她说,“遇到了一个知道我心思的人。”

  我买下了这个笔袋。不知怎的,也牢牢地记住了这位制作者,也许是受到了她温和友好的对待;也许是她单纯

  的落落大方的眼神;也许就是她那句“真走运呵”。

  我经常会顺道去看看那家店子,有时买些东西,有时只是看看。因为在我的生活圈里,很少有人认为自己很幸福。有些人在外人看来已经过得相当不错了,但他们本人仍觉得还缺少许多,远远抵不上“走运”这个词。

  可这店主,多么平凡。终日坐着,等待人们光顾,还得一张一张抚平那些乱糟糟的零钱。但就是这个人,每天把头发梳得漂漂亮亮,穿着得体的装束,安详而知足地活着。

  有一天中午,我路过店子,她正在吃午饭,就着开水吃一只大大的糯米团。看见我,她笑笑,又说自己真走运,吃到了香甜的团子。

  “你该到对面的店里吃一碗发烫的面。”我说,“那才舒服。”

  可她说,那团子可不是普通的东西,是她的一位老顾客亲手蒸的,那老太太已经八十多岁高龄了,非常健康,还能爬山呢。

  “我有这样的朋友,”店主说,“真幸运。”

  她喜欢扎扎实实的生活,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她从不虚荣,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因为她自己就能证明她很走运。

  那一次,我在店子里买了个她编的发网,绾头发用的,我说去爬黄山时,我要用它来盘起头发。

  她让我归来时替她带一张山上的照片。她又说着:“真走运呵!”像是恭喜我,又像在说她分享了这个“走运”。

  归来后,我如约前去把我拍摄的最好的一张照片带给她。我还怂恿她,哪天请人照看一下店子,亲自爬上黄山。

  “有缆车吧?”她问,“真的有?和我想的一样。真幸运呵,要有一天我也能去看看,就快乐了!”

  “不必坐缆车,慢慢往上攀,爬上天都峰!”我说。

  “是呵!是呵!”她笑笑说,“我梦到过。”

  后来,我搬迁了住处,好久没去店子。有一天,我忽然想念起它来,便匆匆赶去。

  可是,店子虽没关掉,但换了另一家店主。我问起她来,新店主说,她去世了。隔了一会,他又说,那个人真有礼貌,她倒下时,许多人去抬她,她还睁开眼,说:“谢谢,我真走运。”

  我怔了许久,问:“那你知道,她去世前去爬了黄山么?”

  店主正忙着做生意,这时突然停下活计,说:“爬山?不会吧?”

  后来我才知道,她是个下肢瘫痪的女子,坐在特制的

  轮椅上看管小店。而我,由于她阳光一样的微笑,从没在意她缺少什么。

  我会常常想起她,想起那由衷的一声“真走运呵”,因为它是点燃人良知的一片光芒。 

  第二章 活着的一万零一条理由

  不知是由于天性中的忧郁、孤独,还是因为成长的受挫、痛楚,有一段时间,我心里时常会冒出许多有关生命

  的疑惑。而那时,我的外祖母已年届八十,银发飘飘,说话气喘吁吁,走路时双手不停地哆嗦,像被巨大的无形之手牵引着。但她却像一棵顽强的老树,勤勉地活着,将慈爱的笑容给予她所爱的人。

  外祖母常说活着的理由有一万零一条,所以她才留恋生命,留恋那晒进来的满房间的阳光。当我追问她究竟那一万零一条理由是什么时,她总是笑而不答,并让我自个去寻找答案。

  我果真去准备了个本子,到处找人攀谈,请他们说出活着的理由。很快,那些理由铺天盖地而来:有个常来送信的邮差说,他活着是为了亲人,他爱他们,要与他们厮守,共度长长的一生;有个邻居是大学生,他说活着是为了荣誉和生命的尊严;我还问过一位陌生的过路人,他说为了不白白来人世一趟,他要到处走走,看看,跋山涉水,去领略生命中的许多潜藏的景观,这就是他活着的理由。

  最难忘的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少女,她长着圆圆的白白的脸,走路都已经软着膝盖了,还常常出来坐在树下,倾听鸟儿的歌唱。她起初并不知晓自己的病情,后来有人说话不慎露出了口风,少女却没有为此哭泣,而是更长久地坐在树下,抱住她爱的树。很久很久以后,人们才发现她在树干上刻下三个字:我要活。

  渐渐的,我那本子上记载的理由已有数百条了。过了一年,又变成了数千条。虽然远不及外祖母所说的那般浩瀚,但字里行间的真挚动人,却足以说明:热爱生活,善待他人,怀有追求,是多么明智和高尚的选择。

  随着阅历的增加,那个本子密密麻麻地记载了无数个活着的理由,它层层叠叠,甚至有的还相互重合,但它们中间熠熠闪光的便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黎明,有了期盼,有了转机,有了续写未来的可能,有了对生命价值的思索,有了创造奇迹的起点。

  然而,并非人人都能眺望到希望,因为希望总在遥远的前方,具备放眼长望的能力的人才能看到它。我曾听一位身世坎坷的少女谈及,十六岁那年她遭受了一次巨大的不白之冤,她发誓说,如果第九十九天她还讨不回清白,就毁灭自己。可到第九十天时,她看到了希望,及时修正了誓言。结果,她抗争了整整一年,终于得到了公正的结局。

  断断续续好几年,我都认真地搜集着一条条“理由”,终于有一天,我不再热衷于这方面的抄录,而且,我估计,也许那儿的理由已达到了一万条。

  就在这时,外祖母病危。我赶到医院去看她。当时,她定定地睁着眼,侧着双耳,专注而又陶醉地聆听着什么。我悄声问她在听什么美妙的声音。

  外祖母喃喃地说:“我在听心跳的声音。”

  这何尝不是世上最美的仙乐呢?生命多么辉煌灿烂,多么值得去珍惜。

  我流着泪,郑重地将这第一万零一条活着的理由镌刻在心中,永远,永远…… 

  第三章 分别的日子

  不久前,我办出国讲学,结果签证办晚了,实在赶不上了。我家的小孩听说后,狂喜得载歌载舞,一得意,不由吐露真言,说是这一阵,她每晚临睡前都要祈祷一遍:“签证不要下来呀!”

  这小孩像只小蜗牛,出门也背着自己的小房子,小小的触须探到点潜在的危险,就将身子缩回最安全的栖身地。

  小孩读了六年的书,当初曾像一团热情的火,呼啦啦,奔放着一路烧出去,而如今,见到了一些不如意或是不公平的事,回到家,面对父母宽容和蔼的笑容,她像个历经沧桑的人,常常轻声叹息一声:“家里真好呵!”

  每次听说我要出差,她会哭丧着脸说:“你又要走了!”随后,隔一天就要追问一句:“你又要走了?”把这当成一件牵肠挂肚的心事。

  每逢出差在双休日,小孩会送我到楼下,随后飞奔而回,慌慌张张的,常常会一不小心撞在陌生行人的怀里。我知道她是急着赶回家,独自站在高高的窗台前亲眼目送我,看我走出弄堂,坐上车,越开越远,直至消失。她慌不择路是害怕错失了那个送别的程序,所以,每回见她抽身而去时,我都会有意放慢脚步,暗自计算着她是否已趴在窗台上了。

  在小孩心里,这纷繁的世界里能给予她阳光的人还是很少很少呵,没有比与父母厮守更富有安全感的。

  有一次出差,我提前办完了事,改了机票匆匆返回。那天正好是周六,我轻轻打开门锁走进房间。小孩正弯着小身体埋头做功课,她抬头瞥瞥我,淡然一笑,又埋头做起来,并不理会我。

  “喂!”我轻声叫道。

  她抬首看看我,讷讷地问:“妈,你是真的吗?”

  我笑起来,说:“当然!”

  她小心地伸过手碰碰我,触摸到了我的袖子,又摸摸我的脸颊,忽而灿烂地笑起来,说是她想我不可能提前回来的,还以为是幻觉又跑出来了。

  在我们分别的日子里,小孩会一往情深地想念我,焦虑地幻想我归来时的欢乐,她还会环抱住我的衣物,勾下脑袋把小脸埋在里面。事隔数年,她还对我出差的日期记得分毫不差。

  “那天,是一九九六年二月二日,你去北京,是星期五晚上!”她娓娓道来,“你拖着行李箱走呵走,像拉着一条狗,走得很慢,你坐上一辆强生出租车,车子开得慢极了,我以为你改主意,不想走了。”

  那是我跟司机说:“我女儿在楼上目送我呢。”

  司机回道:“真难得!”于是,他慢慢启动,车子开得像跳慢四步舞,轮胎在水泥地上艰难地磨着。

  她又告诉我说,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四,正好是暑假返校日,她从学校慌里慌张往家跑,想着:妈妈走了还是没有走呢?她想一定是走了,一定是走了。推开门,发现我还在整理衣服,往箱子里放,她有多惊喜,心里在说:原来妈妈没走,妈妈还在!

  她时常为与我短暂的离别而流下滚滚热泪。

  我总感觉,她给予我的真情既是一个孩童对于母亲的热爱,还有碰壁后的无处可给的深厚友情,这个失意的小孩把想索要又想付出的种种情感都一股脑儿掏了出来,交在我手上。

  这是一个重感情的小孩,她能理解我的奔波,也会在每次分别后团聚的日子里格外珍惜。可一个小孩仅从家庭里获得爱和关注是远远不够的。

  当一个小孩在童年期遇上的是善待和仁慈时,才会懂得人间的温情,才会重情和善良。在我们做小孩时,曾遇上过一些师长、邻居或是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给予我们的点点滴滴的爱护,我们往往记住的不仅是他们的姓名,同时还是人类的光辉和美德。我们从自身的经验中相信,做一个关怀小孩的人是多么富有诗意,多么无愧于未来。 

  第四章 高楼生活小记

  蜗居高楼数年,时常从微观上念及高楼生活的种种妙处,无非是离日月星辰相对近些;或是多少逃掉些工业污染的尘埃;还有就是能从高处俯瞰大地上的芸芸众生。人是很奇怪的,起点一高,极易宽大胸臆,弄不好还会产生些狂妄的念头。

  然而住得高却未必看得远,只因不远处立着两幢层高相仿的高楼,挡去风光无限。我暗自将其中一幢叫做王屋山,另一幢叫做太行山,并深切理解当年愚公为何率领没有穷尽的子孙挖山不止。直至有一天,有个住在我们楼后的熟人告诉我,她最恨我们这幢楼,因为它像根柱子似的立在那儿,挡住她的视野,我才知彼此彼此,恨又如何!

  只是联想到楼与楼尚且如此,那么人与人,思想与思想呢,或许生活中真该给旁人留出空地来。

  然而,高楼生活却又是教人相互靠拢,数百人集居在一个水泥外壳里,同饮一箱水,同观一片天,加之成天聚首电梯房共同晃着肩上上下下,不说彼此知晓姓氏笔画,就连彼此亲戚的脸相如何,狗叫黑箭还是叫玛丽也一清二楚,甚至,住得相近的,连贵邻的菜单也能从厨房飘出的气息里略知大抵概况。

  这种见缝插针的人际想来可怕,但实际却无碍,高楼生活的设计定局在严谨之上,属于深居简出格局的;走廊四通八达,门一进一进的,鲜有鸟语花香,连进出的小孩,脸上都带点无趣的表情。高楼里最有活气的当数门卫们,制服一穿,老当益壮,只是这个差使不知怎的极易政变,人马常换常新,而且是一朝门卫,一朝规矩,我就几番被新来的门卫拦住盘问,有几次都由家里的钟点工站出来证明我确属此高楼之良民。有时见又换新门卫了,就极想学着钟点工,左手提一满袋子青菜,右手拎几条活鱼,那埋头居家过日子的样子,别说是新门卫心悦诚服,就连自己也感觉回归了想要的质朴生活。

  居住高楼的最大困惑是出行不便,原本拔腿就能去的地方,如今还需仰仗电梯,何况,电梯常常捣蛋,不听人言,站在那儿死等电梯而不得,往往悲哀地联想到“束之高阁”四个字。高楼下有块安民告示的小黑板,那儿称得上是自由论坛——送牛奶的爱在上面写:交牛奶费今日截止;房管部门大笔挥挥:后天清洗水箱;推销商来写:美

  国甜橙,价优。大凡这些信息都像登场起哄,众人过目便忘。惟有一次,有个淘气包在黑板上写下龙飞凤舞的字:明日停电,无电梯。立时,黑板前人头攒动,人心惶然。

  当然,身居高楼也能过出非常闲适的生活,守望门户,自成一体,瓶里插上些许草花,养几株来自农田的谷穗,房子虽小,窗开得很大,以便让思绪飞出去翱翔;白天笔耕,夜间苦读,这样的日子过一百年也是飞快呵。只是每每见有人卷着铺盖搬离高楼,总不免怅然,略带伤感,仿佛静止的相安无事的生活开始湍湍流动,留在原处

  的则有被遗弃之感。

  由此一想,才知心存对高楼生活的见异思迁。人毕竟是大地上的生灵,无根,居住与人生同理,若踩着踏踏实实的地面易得落地有声的底气。不过,话又说回来,尽管人性思念着另一种生活,但安居广厦几近潮流。也许这一人生驿站的体面、文明、新潮在捕获人心。更何况,尽享现代建筑的恩泽,高高在上,品品名茗,读写人生,这不

  是幸福又是什么!

  第六章 情歌

  总觉得好的情歌应该像一块芬芳的蜜,藏在心底里,永不融化。在苦短的人生历程中,一想起那熟稔动人的旋律,心中便会泛起某种温情:谁都曾有过相信爱情会来到的好时光。

  那种情歌总是符合永久的爱情真谛,歌的背后仿佛默默地站着个热烈而又忠诚的男子,或是衷情而又含蓄的女子。嘴里唱着这样的歌,爱情的高尚、神圣、无悔无怨便像画卷似的展开。爱情是生活中的一部重头戏,好的情歌无疑是其中最美妙的一段仙乐。

  只是如今有些情歌不知怎的越唱越苦,有的甚至于几近哭诉。特别是某些男歌手,听着他们的歌,直觉上就是一个爱情游戏中的老手,透出的气味也不正,无非是自怜、自悲,甚至逼进某种狭隘的绝望中。那样的情歌里仿佛带些砒霜,真要深陷其中,恐怕一眼望出去,爱情和生活全都是伤痕和碎片。

  其实,在情歌中抒发爱的失落,爱情的可遇不可求,甚至于爱情的破灭也未尝不可,现世的爱情已失却古典的诗情和浪漫,纯情也成为一种奢侈。但无论如何,爱情仍是人类情感中升华得最纯粹的,它的光辉永远也不会黯淡。因而,美好的情歌应该是大气的,呵护人的灵魂的。唱着它,慰藉心灵,从而宽大视野。

  我比较喜欢听女歌手唱爱情,比如李娜,她的歌声有一种尽心去爱、充满不落的渴求的激情。又比如葛洛丽雅·伊斯特芬的歌,她的《欢乐时光》、《爱你太深》、《天意》丰润、滑顺,用歌声诠释了人类彼此的关爱与感动,爱情的神秘诱人,以及浓厚的感恩色彩。

  有一年去香港,曾有人问我是否有意为几首曲子填写爱情方面的歌词,被我婉拒。好的情歌歌词,如同爱情一样不可强求,它的灵感应该是带有天赐色彩的。更何况,空有好词好曲,若无大气磅礴的歌手来传唱,也是徒劳。

  葛洛丽雅·伊斯特芬的歌之所以能催人泪下,很大的因素是她对人生与爱情的顿悟和热情。这个歌手曾遇上过一次毁灭性的车祸,医生断言她将终身瘫痪,永不能生育,结果她克服重创,浴火重生般地复出,并且奇迹般地生下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天使似的女儿。这样坚强而有生命力的歌手,开口歌唱对生命、对爱情的领悟,从心灵中

  散发的激情澎湃,那番丰厚的心灵底蕴,就连石头也会被打动,别说是常人。

  最令人难忘的是在新德里听一个印度艺人唱情歌。那是个老人,七十来岁,从衣着看他,又穷又老,但他的目光清清白白,歌声诚挚而又苍劲,他边唱边拨动着手中的木琴,那种弦乐完全排斥技术主义,是最为自然和简单的:如同马蹄落地;如同叹息;如同一阵小风拂过;如同铁匠在劳作、鸟在扇动翅膀,在这样的拙朴的伴奏下,一往情深的歌声响起……

  在情感生活淡薄的现今世界,一首好的情歌仍能让人刻骨铭心,流连忘返,它昭示着人类关于美妙爱情的梦想永远不会幻灭,一代一代,听者如云。

  第七章 跑银行

  按国人的习惯,也许视跑银行为隐私的一种。有一次我去银行办事正撞见一位熟人在存款,犹豫着是否要上前请安,就见对方扭过头去假意没认出我。其实又何必呢,不论取款还是存款都是一种甜蜜的活动。特别是捏着钱兴致勃勃去存款的人,是既有余钱又晓得为将来盘算的,那种人属于扎根于尘世的乐观主义者,真是值得恭喜。

  坦率说,我并不太爱跑银行,进门就觉得笨拙,搞不清利率,有时还填错单子,而银行职员则是严格的,有的脸色还带着华尔街的神气。不过有一次的经历却让我对银行职员刮目相看,那回我把钱送进柜台,那人竟退回我两百元,我拒不承认自己马大哈到点钱也出错的地步,便又坚决地将钱推进去。他见我如此礼让,只得将款子再清点一番,无疑,必错的是我,不过这个错误使我进账钱财,所以还错得蛮幸福。

  另有一次因临时急用,我去银行提前支取,这时的心理活动较为复杂,总有些惭愧,仿佛有点出尔反尔,不守信用。偏偏那银行职员又逼问一句:你是叫某某某吗?口气里似乎带点潜台词,好像我不该叫这个名字似的。后来才知,她的儿子是我的读者,此问正为了验明正身。正是那次跑银行,我被一位老人拉住,她说她不识字,让我替她填存单。她穿着旧衫,手中攥着一沓卷边的钱,叫我分四个名字存。我以为是化名,结果她告诉我那是她四个儿子的名字,她说这些钱都是她小票换大票,慢慢积攒起来,想存着作为百年之后给儿子的心意。我看着那位颤巍巍的老人,泪水险些落下来。这位衰老的母亲总想留下些什么给孩子,可能给的她在数十年中几乎都奉献殆尽了,包括亲情、关爱、庇护,然后就是最后一次的尽其菲薄的所能,人呵人,母亲呵母亲,总是这样。

  以前的时候,银行还时兴叫号。由报号员007、008地吆喝,听了很觉不适;我的一位朋友说她也不喜欢变成代号,提议说还不如改用十二生肖来替代。我起初还觉得这设想别出心裁,富有童心,但转念一想又觉更为不妥,若是报号员大叫:猪!狗!那不是骂人一样么?好在现在文明多了,一对一办理银行业务,大厅里还设保安呢。

  说到这保安,保护安全功不可没,然而个别的先生却实在不成样子:穿制服、戴帽子,外表还算斯文挺拔,然而骨子里却透出粗鲁,公务在身的闲人最可怕,有的保安打量储户时飞眼扫人腰包,日光放肆得仿佛在审查那些钱财来路正否。听说银行都设有监控器,建议这些先生放几盘带子观赏一下自己易惹事端的礼仪。

  从两年前,我就怂恿女儿将零花的小钱存进银行,她起初不肯,觉得钱放在口袋中摸得着特别实在,后来听说钱能生出利息,就开始财迷心窍,拿了点小稿费就急巴巴地存进去。有一次她看到存钱的那家银行搬迁了,惊慌得不得了,惟恐人家变卦不认账。

  存款跑银行将来也确实会有风险。然而每当我牵着女儿的小手,以存款人的家长之身份跑银行时总感特别的安详,也许是看着女儿走进常人的生活模式中去了。世界上有一千条理由说常人的生活很平庸,而却有一万条理由说明常人的生活很实在,包括偶然跑一趟银行。

  第八章 送我厚礼的那个人

  那个人是女性,自称是我的同行。说实在的,她的创作热情常常令我汗颜:对她来说,世上的事涂涂抹抹最轻松,她兴致勃勃地伏案疾书,文稿一摞又一摞,而且,她还自配插图,大笔挥挥,隔一阵就出版一本大作,她那样的劲头和才华让我不由心怀嫉妒。

  那个人有时也令人感动,谁欣赏她,或是对她的作品说上一两句好话,她便心花怒放。有时还慷慨地拿出珍贵的文稿相送。隔好久,还会念叨起称赞她的人的名字;倘若遇上对她作品不屑一顾,或是对她本人不敬的人,那也没关系,她有点马大哈,也不太懂得去怨恨,过一会就忘了,仍认为自己的作品妙不可言。

  那个人的最大美德就是对人好,特别友善,热情似火。别人约她去做客,她总是心急火燎,每次都提前抵达;她若约了别人上门,也同样毫不松懈,早早打电话过去,小声恳求道:“不要迟到噢!”在她看来,朋友或亲人就该多多聚会,共度美好时光。

  还有一次,那个人在商店里遇上一个蓝眼睛高鼻梁的老外。那个人一句英文也不懂,而老外一句中文也不懂,但他们却一见如故。那个人为老外指了路,两个人借助手势互通姓名,还攀谈了一阵,临别时两个人依依不舍,“飞吻”了一个。这似乎有点过于亲昵了,不过,那个人就是奔放,不掩饰自己的好感。她的外交手腕让人发现,还有比语言沟通更深得人心的东西。

  那个人每日早出晚归,是个大忙人,可邻居家一只叫尼克的小狗走失了却使她夜不能寐,她担心尼克找不到食物,怕它被不爱它的陌生人拐走。她还为邻居难过,一只活生生的小狗突然不见了,而它的小狗窝还在,只是空着,冷冷清清,主人的心应该会空落落的吧?那个人为这件事把心操碎了一百遍。

  那个人的守信用我是深有体会的。有一次,我与她约定在车站碰头,偏巧那天我外出开会,而那又是一个拖拖拉拉的会,待我走出会场已离约定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我想那个人一定是独自回家了。路过车站我望了一眼,却发现那个人仍站在夜色中,因为脚站累了而不停地交换站姿。与她做伴的,只有一棵忠诚的树。

  不过,那个人有时也麻烦,冷不丁会提出一串问题,这些问题大到宇宙天体,小到鸡毛蒜皮。看你被问倒,她分外高兴,没准会把答案告诉你,原来她有时是存心找茬,考考你。有些问题尽管你回答精确,但也不必自鸣得意,因为她不会满足,仍会一个劲地追问下去,直至你词穷。假如哪一次你不肯服输,搪塞了她的提问,这下,你倒霉了,她会牢牢地记住你的愚蠢。

  那个人可以说是一个简单的人,但对待生活,她爱憎分明,并不比我们这些复杂的人逊色,而且,她知道怎样获得幸福。不过,近来她好久没出作品了,她在忙更重要的事:她想给盲人设计一种有美妙响声的衣服,穿上它们,人们就能关注到世上的盲人,并成为他们的眼睛和亲人,她看见盲人笃笃地敲着棍子,心里就不好受。

  当然,那只是个美丽的梦想。那个人有太多的奇思怪想,她常常一个人坐在小房间里喃喃自语,享受梦想。

  那个人其实没送过我什么礼物,她一般不送人什么奢华的礼物,她送出的厚礼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返璞归真,什么是快乐和美好,什么是一个人的初衷。

  那个人那一年才八岁。那一天,当我欣赏着她自己装订出版的作品时,她把小头颅倚着我的肩,甜甜地睡着了,她是那么信赖我,信赖这个世界,她的真情又是一份丰厚的礼物:让我们相信,我们也能做一个给世界带来厚礼的特别真挚的人……

  第九章 花朵的梦想

  有位记者在新千年即至时,打起背包,去世界各地采访一些少年儿童,想让这些天真无邪的孩子谈谈对将来的看法,不出意料,这些年轻人很乐于吐露真言,只是,他们呈现的有关将来的梦想灰蒙蒙的,充满了战争、贫困、疾病以及厄运的阴影,令人惊讶。

  有的孩子说世界将变得很冷很冷,白天像黄昏一般,黄昏就如现在的黑夜,而黑夜则变得漆黑一片,如同钻进黑洞;还有的孩子说,人类将变得像机器人,没什么聪明与愚蠢,只要在头皮里装块芯片,人人都与天才无异;另有孩子说,将来会有战争,还会有战犯以及更多的罪犯,很多人找不到好工作,他们会因为羡慕他人的钱财而沦为盗匪。

  这些孩子的可怕的梦虽有一部分是出自于天真无忌,有一点脱口而出的成分,但总体上看,还能察觉他们对这瞬息万变的世界心怀恐惧与不安。他们心情惶然,充满忧愁,他们看到了负面的东西,牢牢记住。

  世界的确是如此不完美,战事时有发生,能源危机、大气污染、自然灾害、毒品,它们像毒蛇一样缠着人类;更何况,还有人间的悲欢离合、成长的不适、生活的动荡,这些都会是催人悲观的因素,人生哪有完全如意的呢?

  人的天性中有忧郁,因为我们的心灵是那么敏感,我们更容易体察人生的遗憾与悲苦,也就是说,我们的目光往往更容易看到“失去”而不易看到“获得”;我们索要的永远超过我们所能够得到的。

  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就是这样的灰蒙蒙,她说人活着没意思,总会苦得不成样子,最后去死;她有美好的歌喉却不唱歌,说再唱也没有黄鹂鸟唱得好;她有丰盛可口的一日三餐却对着它们说:无非是酒肉穿肠过。

  她看不到她的“获得”,她没发现因为有死亡所以生才更壮丽;因为有“不幸”所以幸福才值得格外珍视。

  我看过一张凯文·卡特拍摄的非洲的照片,一个浑身肮脏、饿得奄奄一息的女孩倒在地上,半闭的双目里露出几丝弱光,她双手前伸,抠在泥地里,艰难地一步一挪地朝食品发放中心爬去。凯文·卡特,这个南非摄影家看到那女孩时,在放声痛哭中摄下这张苦难的照片。

  为何那个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女孩没有生存的质疑呢?与其说这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还不如说是一种人活下去的勇气,一种人类精神的光华。

  人的精神的芳香使得沉重的人生变得富有意义。我们的梦里应该有这种色彩:熠熠发亮的,引人前进不辍的,而且,不是为了存在,而是立足于创造,把世界变得完美些。

  这个梦的颜色其实也是一个人的人生观。高远美好的梦,给人以开阔的视野,丰厚的动力,能使人看到蕴于痛苦之下的幸福、黑暗过后的黎明。于是,人类不再害怕与惊讶,也不甘于陷在悲观的低吟浅唱中。

  当然,对将来的担忧是客观存在的,但如果能登高一步,看一看过去、现在与未来,便会发现,人类已面临过无数的灾难与浩劫,然而,它们并未损伤我们人类的锐气,反而磨砺了我们。人总是能够战胜这一切的,包括自身的怯弱。

  若能看到这一点,看到我们在失去中的获得、在苦难中的坚强、在幸福中的勃发、在创造中的辉煌,那么,我们的梦将是绚丽的。

  世界的颜色是多彩的,因为有了会追求会创造的人类。

  第十章 女儿心

  做女孩那会儿,我和女伴们时常会不由自主地谈及各自的母亲,像是一档固定的节目。母亲在我们眼里都有些落伍:心肠很好,但喜欢唠叨,常令人啼笑皆非。只有两个女伴例外,其中一个说她的母亲实在可气,无论她如何如何孝顺,母亲总是偏心爱她的哥哥,从不在意她,这很伤她的心,她是永远也争不到母亲的宠爱。另一个女伴的母亲我们都见过,她是个小个子,但目光锐利得出奇,有点火眼金睛,她管女儿管得极严,女儿稍一违背她的意旨她就乱吼,有时还用手打女儿的头。

  就在那一阵,有个女伴被一个年长的男子骗了,她伤心欲绝,说她不想痛苦地活在世上。她看淡了人生,甚至半夜从家里跑出去,整夜地在路边徘徊,盘算着选择怎样的死法。大家劝她,说什么她都咬着嘴唇摇头。这时,有个人说了句:“做妈妈的目睹孩子的死会有多难过!”

  顿时,那位心灰意冷的女伴泪如雨下,她那眼看要撒手归去的灵魂被拽了回来;她发誓说,要为母亲而活。又过了些年,她的母亲患病而死。她为母亲送完终,想到的还是必须好好地活,否则母亲在天之灵会不安的。她说母亲很爱她,她活得有模有样是对母亲最好的回报。

  那一位家有小个子严母的女伴,她最终在选择职业上与母亲的设想完全相反。母亲眼里喷出怨火来,大吼大叫,瘦削干巴的身子气得簌簌发抖。但就在她离家去报到的那天,母亲一边拍着她的头,一边吼道:“好好干吧!”女伴俯身望母亲,只见其头顶上的丛丛白发。她心中那番酸楚的感触终身难忘!

  至于另一位总抱怨母亲偏心的女伴,有个时期遇上了挫折,在她生命的低潮期,母亲无限慈爱地呵护她。她说现在才知,母亲并非不宠爱她,而是看她很争气因而把关怀给了当初体弱的哥哥:母亲总是这样,格外体恤最需要相帮的孩子。

  又过些年,一群群女伴又聚在一起。这时我们已独立成人,脱离了母亲的庇护,可我们仍不由自主地谈及母亲。我想,我们之所以难以抹掉那个心中最温馨的影子,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从母亲那儿出发的,而且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再也找不到比她更有恩于我们的人。

  前不久,我在整理旧相册时看到了母亲一帧少女时代的照片。那时的她清纯、文气,笑容矜持,如花蕾初绽。我的心里潺潺地流淌过疼惜,母亲也曾有过花季,也做过被人宝贝的女孩。而如今,那一切都已消逝。她推开另一扇门,将鲜花和阳光无私地给予后代。

  我匆匆地离家去看母亲,我忽然像小时候那样依恋她。半路上,我看见一位母亲拥着个女孩,女孩的脸紧贴在母亲腮边,两个人亲昵地说笑,过路人都多看了她们几眼:多么美好、甜蜜的一对母女,周围的一切因为她们而生动万千。小女孩说:“妈妈,我长大了会待你好的。”小女孩会渐渐长大,会有许多事要顾及,不知她是否会淡忘儿时许下的诺言?但愿不会,因为善待母亲是人生第一要事。

  但也不知怎的,每次见到母亲,我满腹的话就无法表述,说的都是平凡的家常话,母亲回的话也如此。我想,也许最珍贵的情感往往难以用语言表达,只有用心来传叙罢了。

  第十一章 滴水之恩

  我们当时的班里,有个名叫金龙的男生,此人的名字起得富丽堂皇,可品行却是一塌糊涂。他有点“斗鸡眼”,眼睛总像是在凝视鼻尖的正前方;头发理得极短,根根竖起;而且学习成绩也很烂。当然,他最大的特点,一是穷,穷到非拖欠书杂费不可;还有就是爱打架,谁冒犯他,他就抡拳头。有时他也打输,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的腮帮子被打肿了,顷刻间一张脸胀大了一圈,像猪头。

  我和金龙几乎没有什么交往,那时我是个胆怯的女孩,我保护自己的诀窍是:不去招惹金龙这样的首恶分子,甚至连目光都不在他身上停留。

  有一天轮到我值日,却发现金龙捂着肚子坐在椅子上。我放慢打扫的速度,故意看着窗外。隔了一会,忽听“哐”的一声,他竟跌坐在地上,牙齿将嘴唇咬出血来。

  我不得不跑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只是摇头;我拿出手巾给他擦血,他没接,只用手背在嘴上抹来抹去。

  后来我才知道他肠子有病,有时会痛昏过去,可他怕贫穷的父母担忧,从不对家人言及,每次发病都是靠自己的免疫能力,慢慢挨过去。

  又过了不久,班里排演大合唱,准备国庆节全体上台演出,并且规定每人准备白衬衣蓝裤子,可金龙说他不参加。知情的人说,他没有白衬衣。到了演出那天,大家都觉得少一个人不好。于是我就出面向邻班的男生借了一件白衬衣交给金龙。金龙先是推让,面红耳赤,最后还是接受了。

  演出散场后,金龙将衬衣还给我,他居然把衬衣叠得工工整整,就像一个非常斯文的男生,这令我非常惊喜,忽然感觉他并不是那么可恨。

  不久,班里就传出闲话,说金龙在他的小本子里记着我的名字。有人说那是个黑名单,上了那个名单可能要挨拳头了;也有人说,金龙钟情谁,就把谁的名字记下来。

  这两种说法对我来说都是可怕的。可直到毕业,金龙都没来找过麻烦,弄得我倒在心里藏了个谜团,甚至又恢复了冷淡的态度。

  不知过了多少年,有一次我在闹市与金龙相遇。此时,他已是个沉稳、温和的父亲了,说起当年的生活,他忽然说:“你的名字也在我的名单册里……”

  我几乎叫出声来:“为什么?”

  他说他至今还保留着那个名单册,那里记的是帮助过他的人的名字,他是个不惯言谢的人,但他以他的方式表达深藏于心的感谢和敬意。

  人与人骨子里也许都是记情的。另一个我认识的女孩,也是家境贫寒到眼看要挨不过去了,后来社会送来了关怀,她的同学也慷慨捐款捐物。她将同学们的赠物放在箱中,舍不得动用,说是每天打开箱子看一遍,想到周围有那么多的关怀、爱心,就忍不住喜极而泣。她要永久保存它们,这是一生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还有一位学音乐的年轻人,怀才不遇,四处碰壁,有一次他遇上一位音乐大师,大师认为他有天赋,就给了他一张名片,并在上面写满赞扬的话。那年轻人从此敲开了音乐殿堂的门,步入成功。后来,他无论走到哪里,总把那张名片带在身边,一来表示永不忘知遇之恩,二来,提醒自己成为一个仁爱的、关怀他人的人。

  世界因为这大大小小、绵绵不断的人与人的关怀而变得永恒,事实就是如此。

  第十二章 人与汽车

  对于机械的构造以及操纵机器这类事,我是天生的笨拙。为此我是又喜又忧,喜的是世上哪有完人,人常是这样,在某些方面弱智一点,在其他地方便冒出些许看家本领,既然与这些钢铁家什无缘,那就只求尽多地聚些才能在文字方面。至于心怀遗憾的是,我从小酷爱汽车,长久地凝视飞驰而过的汽车总是幻觉那化成一匹匹飞马,能够载着人去梦想的地方。

  当然,人是极容易爱上汽车的,因为它确实是个上好的东西,它圆了人类日行千里的奢望,给予人们以往所可望而不可即的观念和想象力,它使人类抵达了自由奔腾的新境界,甚至,它改变了人类的生活。自一九○八年亨利·福特开始批量生产T型汽车,迄今不过九十余年,这门新兴工业席卷而起的发展旋风足以说明,在当代生活中,它具有异乎寻常的力量。

  汽车已无所不在地渗透于我们的生活,驾驶汽车者也成为庞大的一族。平心而论,我见过的车技最棒的司机几乎都在山野,不在都市。其中有个名叫恩主的藏族小伙子,他驾一辆旧依维柯载我们从梅里雪山山脚下的德钦赶回迪庆中甸,夜深了,海拔四千米的险峻山路上闪着寒冷的雪光,从路边的断崖陡壁下冒出一团团浓雾,汽车似乎只有贴着山脚才能蹒跚前行,就是这样,恩主的车仍在疾驶,仿佛腾云驾雾,他把持方向盘时的那种怡然,真是达到了人车一体的境界。

  另外,多年前还有一次,我去四川峨眉山,包下一辆个体汽车,车子临开时,车主才将司机招来,我一看,那人竟是位独眼龙。尽管如此,他在盘山公路上将车开得风驰电掣,还常常将双手从方向盘上移开,真是令人惊魂难定。一路上,他大谈他曾把车开得滚下山崖,车子挂在尖石上,而乘客都从破车门里抖落出去。事后才知,他这是在要挟乘客,乘客若服软,奉上若干小费,他就能把车开得平稳非常,我至今仍为自己那种咬紧牙关,豁出来冷眼观望的劲头而自豪。

  大约是在年前,我又抱着这种豁出来的劲头去学驾驶,于是,这所驾驶学校就有了个技艺极臭的学员。我的师傅姓张,很是苦口婆心,每次见到这样的好人坐在我开的车中头一点一点地做鞠躬状,我都心生愧意,只恨朽木不可雕也。不过,比起我的一位相知的文友,我还算是块特殊材料。她在学车期间,慌乱之中错将油门当刹车,将站在车前指指点点的师傅一头撞进水沟。

  与丈夫相约一块去学车,是因为惧怕人与人之间不带感情色彩的竞争,不料,掺和情感的竞争也麻烦。在学车进程中,这位先生实在好为人师,对我的车技频频指责,还自称为戴师傅。不过,每次坐丈夫开的车,总是为其担惊受怕,毫无享受之感。我的另一个朋友表现更绝,她坐其夫开的车,每每便在一旁督战,叫着:“当心!刹车!”而且说腿酸难忍,原因是她为丈夫捏一把汗,喊刹车时还非得在脚下使劲,暗自帮丈夫做踏刹车的动作,那是令人感慨的,自己人呵,相伴中有着柔软无尽的琐碎,更有催人泪下的彼此的呵护和亲情。

  驾驭汽车需要经验与勇气的完美统一,然而,我认为更高的境界则是理智与思想以及对人的珍视。我不是个开车好手,但我信奉匀速前行。只因汽车再聪明也仅仅是机器,它不懂在黄昏时,应该体察行人归心似箭的心情;也不明白下雨天要礼让抱着婴孩的母亲,而驾驭汽车者能赋予它这样的好心和智者风度。另外,适当的车速真正符合一个伟大亘古的物理现象:匀速前进,风景无限,车速过快,视野越窄。不仅驾车如此,生活何尝不也被包含在其中?悟到了这一点我十分欣慰,似乎已不枉这一番对汽车的痴迷,以及对生活和人的敬畏之情了。

  第十三章 好客

  自小就有东方人传统的好客倾向,喜欢家里人来人往,而且最好是远途而来的客人,有点神秘,难以捉摸。这种对来客的特殊要求来自于我的一个女伴的经验:她有一大门亲戚,就住在相邻的弄堂里,他们经常趿着拖鞋,套着汗衫不请自到。这样的客人虽然彼此不生分,但也失却了主客间的彬彬有礼,甚至某种期盼和惊喜。

  当然,这已是一种相互烂熟的关系,不存在客来客去的分寸和情致,那两大家人在一块的不分你我,无所顾忌,不知怎的不像是人来客往,倒像是聚众闹腾。

  最难忘的是自己成立家庭后第一次请朋友上门来做客。当时,真是怯生生的,惟恐难以使朋友尽兴。后来才慢慢发现,较客人而言,主人才是一个灵魂性的人物,从某种角度说,还能左右客人在这段时间内的幸福还是痛苦,比如主人热情,客人就倍感温馨;再比如,主人端出什么待客,客人就得用什么,天经地义,别无选择;主人要是盛情留客,客人一时半刻就无法脱身。

  我就做过被盛情挽留的客人,开心温暖中有着感叹和不如意。那是一个单亲家庭,朋友的孩子七八岁。这个小男孩每次总是瞒着他母亲早早拨来电话,听我答话就明知故问地说一句:“你还没出来呵?”有时,他会隔十分钟拨一次,有点等不及了。直到有一次,拨过来没人接了,这才舒出一口气,飞跑到弄堂口来候着。最好玩的是,他会在我抵达后,悄悄地把我的皮包和鞋子藏起来,不让走,一定要保证过不久再去,他才放行哩。其实,客人在时,他也没太多的话,最多是当客人说到他时会倏地抬起头,感激地一笑。他还是孤独,祈盼多一点爱抚。所以每次去这位朋友家我都会多坐一会,唤着这小孩的名字与他说说话。

  我见过最奇特的来客是一位外埠的朋友,她说想喝点我煮的鸡汤,我说欢迎欢迎。结果她上门来时竟像迁移似的提来五口大箱子,满满地堆了半间房子,而且一个个都沉甸甸的,像是装着金银财宝。问下来才知,她要坐中午的航班,为了能从容地品尝鸡汤,只能把行李来回倒腾,省下些时间。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哦,为了多见朋友一面,舍得不厌其烦地大忙一番。那样的人,即便不开口,也会暖着人心的。

  待客之道中最沮丧的事要数说好要来的客人,突然变卦说不来了。那仿佛是一朵花结了花苞却无法绽放;一个句子有了逗号却无法继续,活活憋在那里。

  我还觉得邀请父母来做客是最温馨的,在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和老人叙叙家常。昔日的一家人分掰成两家人,脑子里想什么就絮絮地说什么,既有一家人的松弛,又有两家人的得体,那是待客的最高境界了。

  不过,如今的潮流是另外一个样子了,待客往往都在饭馆酒肆,彼此进退自如。但我觉得这也是现代人善于将自己藏起来的一种表现,其实,相熟相知的朋友连相互的家都未拜访过,那个中的感情应该是跛行的,因为惟有上门做客才能更多地看到一个人的生活痕迹。

  人与人的美好往来,包括好客的天性,永远是一种美德,它既是人内心的热情与强大,也是一种软弱,与人共处时,时光流逝飞快,生活会更容易,更舒心。

  第十四章 校园生活

  我常跑校园,小学、中学、大学都去,到了国外也会找学校进门兜一圈,那种急切程度仿佛不仅仅是职业需要,而是从骨子里生出来的一种情结。只可惜从小到大,我的那些母校不是被兼并了就是因故搬迁了。说实话,再回母校已找不到原汁原味的记忆了,连毕业前悄悄镌刻上自己姓名的那堵墙亦被推倒了,这是件伤心的事。

  先生在一所大学当教授,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与校园毗邻而居。那是些令人欢喜的日子,我们常去挤食堂吃大铁锅里煮出的饭菜;在人声鼎沸的大礼堂看电影;或是听合唱队的女生唱歌,那种生活带着一种年轻人的芳香。

  最最美不胜收的是黄昏在校园散步,校园里竖着高高的旗杆,图书馆灯火通明,带着一种上进和朝气。校园内的树往往较公园的树少一些雕琢,我喜欢有几棵粗枝大叶的树;它们也喜欢我,每次我漫步到此地都会飞落几片叶子表示问候。站在校园,总有些神圣的感觉,目光看出去是如此,灵魂中闪过的更是一片非常晶莹剔透的景象。虽说现今的校园生活已不似以往那般纯净,多了许多五花八门的东西,但与尘世相比,仍有一种隔岸相看的纯洁和干净。

  人在校园里待久了,嘴里讲的词汇也常飘着书香:学生、先生一叫,相互间就有些脱俗,也有些闭塞。先生在那儿当博士生导师,我因而沾光做了他不少弟子的师母。我的观点是这种博导当得古董些为好,做学问的人越老越值钱,容易让弟子望而生畏。可先生却老穿着布裤子、运动鞋,装束上多少有点年轻人的浮夸。有一次我撞进书房,却见他比划着胳膊在唱“弯弯的月亮”,后来才知是为校庆排演节目。演出那日据说大礼堂学生观众爆满,这位博导还像模像样地留了不少舞台剧照。又过了一阵,我在同仁相聚联欢时看见北大教授曹文轩载歌载舞,这才释然;人在校园,即便有几根白发,心中仍会存有些激动不安的语言,外人难以读懂,也不必去读懂。

  校园生活是一种经历,那种经历带来的最大财富是有一大拨同学。一个同学抵十个熟人。人与人彼此一称同学,心胸便敞开许多。一道成长,一道求知,同一个起点,这就形成了铁定的好感和亲近。人往往可以不记别的情,可却不由自主地念及同学之情。我参加过的几次同学相聚,无不带着那种让人心软的情绪:真切的问候,细细的追索,美好之中又带着清高和矜持,不似别的社交场合的人物关系,乱糟糟地夹裹着私下交易。

  我常对女儿说,将来我要送你去住校园,睡硬板床,吃大食堂的粗茶淡饭,到图书室去抢占座位读书到深夜。去那儿并不仅仅为了文凭,而是去过真正的校园生活,那是一种美好的年轻人的经历,带有一种特别明媚的光泽。这种光泽会零星地存在着,不论多久,蓦然回首,它仍在闪烁。在它闪烁光芒的那一刻,人都会发觉自己被轻轻地触动着,因为曾有过的纯洁其实是生活中最美丽也是最精髓的东西,它将留在心底直至永恒。

  第十五章 香格里拉并不遥远

  对于地处滇西北的迪庆香格里拉,我梦萦魂牵。当然,我对所有美名传天下的地方都存有着难以遏止的心动。在我的观念中,最为理想的生活模式就该是:写作、旅行;再写作、再旅行。套用一句老话,即为:假如我不在家,那我一定是在旅行;假如我不在家,又没在旅行,那我肯定是在去旅行的路上……

  “香格里拉”在当地藏语中意谓:心中的日月。我认为它那最奥秘神奇的好看之处,在于天然的瞬息万变。我们几乎在一天之内“走”过了世上所有的季节:一会儿是芳草青青的金沙江畔,一会儿便到了冰雪皑皑的雪山峡谷;先是广袤无际的千里草原,后是密林之中的粉白色民居;隔了一条河,翻过一座山,就是另一种民族风情了,人们的服饰,村落的布局,甚至牧羊女的山歌都变了,是簇新的韵味了。

  在穿行香格里拉大峡谷群时,我几乎成为一个沉默的人,只顾凝望着近处碧绿的草甸,那分布着的秀美旖旎的兰花、龙胆、百合;远处则是一派雪域高原的壮丽,洁白痴情的雪峰,映衬着湛蓝的湖泊。这奇异的美景让人叹息、发呆,一时难分天上人间。

  置身于纵横的河谷、灵秀的山川中,时时能感受到心灵的憩息。在现代都市忙碌而躁动的生活里过久了,跑到这雪峰群山脚下,亲近着大自然,倾听大地松涛的声息无异于精神上的吸氧。博大的自然具有难以抗拒的感召力,久久地面对它,倏地,心里像点起了灯,仿佛有亮光摇曳,教人心生感动。在那一刻,质朴而安静地思忖着该如何活着,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对待爱情,定会较往日通达些许。

  慓悍、旷达的康巴汉子也可属于香格里拉一道出彩的人文景观,他们活跃于牧区、丛林、高原,策马奔驰,辛勤劳作。这些汉子带有与生俱来的独特气质:骄傲、骁勇、勤劳、神秘,眼里闪着不被驯服的勃勃生气,犹如雪山般的尊严。

  香格里拉的民歌多如繁星,大都是质朴而又单纯的,带有天然的游牧民族的生活气息,记得曾有个叫旺堆的年轻的康巴汉子,他为我们唱过一首又一首当地民歌,却不说一句与歌唱无关的话。他穿着金绒藏靴,头戴金边帽,身着氆氇制成的楚巴,配以银刀、护身符,是个本性赤诚、纯洁,用歌声诠释心灵的康巴汉子。

  他深情地唱着一支古老的歌,大意是有个少年爱上了一个少女,他经常站在雪山脚下低声吟唤她的名字,而从未在她面前有过示爱的表达,终于有一天,不知情的少女离他而去。那是一支带给人永久叹息伤感的歌,阴错阳差被辜负的爱情,伤痛与无奈,久远而茫然。那真挚中带有悲凉意味的情感,听来真是让人感觉一唱三叹,恍如隔世,这刻骨铭心的爱,这天老地荒不变心的钟情,朴实动人的心跳果真存在?

  旺堆的另一首歌更为永恒、绵长,叫做:香格里拉并不遥远。歌声格外衷情、淳厚,那是歌唱他的家乡,赞美那至纯的爱,那人神共拥的山水湖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意境。这古老的至善至真的理想熠熠生辉;香格里拉并不遥远,因为那至高的境界正是人们内心的声音,它是我们的梦想。

  我从迪庆香格里拉带回若干歌带,留着身心疲惫时倾听这纯净明澈的歌。可惜,后来我无论如何都寻不到它们了,也许它们遗失在归途中,也许被湮没于杂芜的物件里,我们痛失了太多太多珍贵的东西。幸好,它们时时在我记忆中闪烁。

  就在此刻,我写着香格里拉并不遥远时,分明看见了它的光泽。它是我们心中的日月,滋润、慰藉着现代人容易干涸的心灵。

  第十六章 孤独纪念日

  有人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重活一次。说实在的。我欣赏这句话,并且常常会在我的那个“孤独纪念日”里重温当时的心境。

  那件事始于一场闹剧。在校园里,这一类稀奇古怪的闹剧常演常新,比如某女生的眼镜盒找不到了,最后发现被人扔在垃圾箱里;或是某男生充当好汉从高处跳下,结果磕掉了半颗门牙。而这一次,事态更严重些,是黑板上出现一幅粉笔画,画了些穿裙子的小人,都长着猪头,边上还配着嘲讽女生没头没脑的话。

  这绝对是触犯众怒的。一时间,女生堆里开始声讨男生。其中有个姓史的女生,长得人高马大,听说她常常要揍那些看不顺眼的男生;有一次还将两个小痞子的衣领揪住,然后提起来,反正,挺女权的。这位女中豪杰提议在黑板上改画男生长猪头,以示女生不好惹。一时间,应者如云。

  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说“不”的,我说这么做无非是给校园增加一出闹剧,还不如暗中学几手男生的开拓性思维。我说到这儿,史同学已经气得五官错位,两只铃铛似的眼里仿佛飞出无数发炮弹。

  从那天起,我被神秘地晾在一边。据说史同学背地里给我定了个“叛徒罪”,并逐个找跟我有交往的同学说悄悄话。

  独自穿行在校园里,那是一种人群中的孤独。我只得为自己订了个“孤独纪念日”,一个人咬紧牙关对付孤独。那种害怕被众人舍弃的心情常常在梦中出现。我的感觉糟透了,仿佛原来走的是美好明净的大路,莫名其妙地误入险象环生的崎岖小道。

  我开始留意书刊中关于战胜孤独的办法,有一种方法是深呼吸。我甚至还发明了自己编的“深吸舞”。只是那种舞跳起来得做夸张的吸气动作,有点像垂死挣扎。

  另一种办法是跟邻班的一个女生学的,她很孤独,并说这个世界不公平,但她干脆躲在心灵的阴影中,把世界看成是敌意的。她看见有人笑,就会说:你为什么不想想哭的时候?看见别人穿漂亮的衣服,就认为这无非是让别人看的;她要是撞上谁在唱歌,哪怕是嗓音出众,歌声婉转,她照旧会说:哪有鸟儿的歌声好听。有一次,我的作文得了奖,放学后,她特意一路寻来,说:“你永远比不上莎士比亚!”

  我忽而感到,我永远不要像她那样!我需要友情、爱和人们相互间的携手。于是,我制订了一个计划,每天主动出击,跟一位同学说话,建立外交关系。我没想到,一切都那么顺利,到后来,女同学们交头接耳地竞猜我下一个建交的会是谁。甚至,当我叫到史同学时,她昂着头,大声说:“到!”

  我的孤独纪念日就此告一段落,说实在的,我很感谢它让我体验到孤独的心境,它有点伤人,但却太自然了,那是全人类都会有的感觉,因为人既是社会的人,也是个体的人,于是,孤独常常是一种真实的情怀。只是,高明的人往往能走出它。

  许多年后我才听史同学说,当初她们之所以排队似的与我和好,除了同学之谊,还有就是她们敬重熬得过孤独的人。

  我忽而想起在孤独的日子里倾听风声,在那时渴望着变得完美,以及几近绝望地对友情的祈求,不由喜极而泣:它使我的心灵成熟、净化,并不再害怕孤独,更何况,人与人的相携共进是如此美丽,如此充满契机。

  第十七章 真情岁月

  人们喜欢孩子首先是因为他们不懂设防,称得上是性情中人,而且,孩子往往更能体察人间悲情。前一阵我家养了三只小鸡,取名哆、来、咪,后来来和咪都先后死去。它们死的那天全家都不好受。女儿竟长时间地垂着小脑袋为来和咪悼念;她一整天陪着哆,惟恐它伤心。在她的目光里,人和小鸡都只有一颗心,怎么也不忍看着那颗心发痛、破损。

  还有个孩子被选去演一出电视剧,演到苦戏部分,导演启发她想象那些世间的悲惨:失去父母;最亲密的朋友突遭车祸,等等,导演话未说毕,孩子已大放哀声,而且她被触动得太深,以至于勾着头啼哭不止。结果戏反而无从拍摄。导演抱着孩子又买新衣服又逛游乐场,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使这孩子重绽笑颜。

  据资料显示,有百分之五十的成人难忘童年,依我看远远不止这些。我们其实可以同一切人谈论童年,这是一个永不衰败的话题。每到人们谈及小时候如何羞怯、纤细,如何护着心爱的东西东躲西藏,如何一听宇宙的奥秘就心神摇荡,这时,面容上会升起奇异而柔弱的光彩,唇齿间都会漫出梦的气息。

  有一次我去采访一位女囚,起初两个人对峙着,一问一答。然而一涉及童年生活,她便滔滔不绝。她忆起小时候立过的誓言,它们简单、高贵、清清白白,她就是从那儿出发去寻找幸福的,可是最后她忘记了自己的初衷,走向别处,此时封存的记忆纷纷复苏,看着童年的纯洁自我,心中柔肠寸断不由泪光闪动。

  然而,最能体现孩子博爱、真情的还是他们的绘画。我非常欣赏上海儿童想象画艺术中心的孩子们的画。无论是飞禽走兽、精灵、飞船,那些大胆的线条,富于原始美感的绚丽色彩让人叹为观止。我时常在他们的画展里流连忘返,从中倾听到心灵的吟唱,宇宙的声息,以及许多视线永远抵达不到的东西。

  中心的指导老帅周文富是个沉默的人,他的诀窍似乎就是三条:鼓励、鼓励、还是鼓励;充分保持孩子天然的创造能力,由他们奇思怪想,由他们寻摸到真实的渴求,畅通自由地绘画真实的心灵世界。

  我的女儿也在中心学画,我好生收藏着她许多富有才情的画,有一日整理起来,居然有三抽屉之多。那些纸片都是她一边愉快地哼着歌,一边信手画来,她似乎是找到了一个秘密暗道,通过它去讲述孩童时期的深奥和浪漫,忧郁与欲望,它们都是宝贝。

  那些儿童画给成人一种提示,它留有人之初的心灵印记,每个人,不论是硬派还是冷漠,循着它,都能找到最初的真心。

  不久前去母亲家度假,无意中打开旧式的三门五斗橱,居然从中翻到儿时的几件爱物,将它们捏在手心,真是恍如隔世。我开始寻找五斗橱后小时候私自刻下的量身高的记号,它们还在。我原以为永远地抛下了它们,彻底地忘却了,现在它们突然跑出来,还是历历在目,怎能不让人百感交集!

  时过境迁,爱物还是原来的爱物,母亲也还是原来的母亲,闭上双眼就能倾听到她走动时衣裳窸窣作响。然而我们长大了,一路丢失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爱和真情,渐渐变成尘世之人,谁知有朝一日返身去寻觅,是否还能将它重新拥入怀中……

  第十八章 世上可有欢乐宝贝?

  前些年,我在小朋友送我女儿的贺卡上看到一句赠词:小鸟,你是个欢乐宝贝。

  当时的小鸟真是个天真自在的小人儿,仿佛永远是欢乐的。她常常随着微风穿行在公园里,想着毛毛虫为何那般难看,狗为何摇尾巴。她对自己对他人都很宽容,记得有一次,都夜间十一点了,她睡不着觉,偷偷爬起来,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咚咚”地灌篮。不但将家人全都吵醒了,还使楼下的邻居惊魂难定。我生气地训了她,她诚恳地接受了,可一张小脸上却是喜滋滋的。事后,她振振有词地说,她在想:这时打篮球是错了,可总比半夜一点再打要好些吧?否则,邻居会以为出鬼了。

  人怀有赤诚的童心,往往是欢乐的。然而单纯的欢乐总是脆弱的。小鸟一天天长大了,她人大心大,开始有了源源不断的烦恼、痛苦:她常常会为堆得老高的、做也做不完的功课叹息;为学校里不相识的校友遇难猝死而伤心;为同伴的闲言碎语而不安。甚至,是一些在外人眼里极小的事件:被代课老师错叫了名字;在食堂买盒饭被高年级学生撞翻了饭盒等等,等等。任何不顺当的枝节都可能摧毁她的欢乐。

  我劝说小鸟,不妨换一种眼光来看生活。功课多,你若无法抗拒,那就暂且将它当成一个关口吧,能度过如此艰难沉重的一段岁月,今后的路就会走得有耐力。至于同伴中不和谐的声音,说得在理的你记在心里,有些不同的声音能够长人见识,知晓原来还有人是这样看待世界的。至于那些无聊的部分,一笑了之。何必去跟无聊纠缠?那会沾上琐细、卑微的尘屑。

  可是,小鸟的脸上频频出现着不安和惶然,我知道,她的心里仍有阴霾,仍充满疑虑。

  欢乐为何不能长久?为何稍纵即逝?那是因为太多太多的缘由。其中之一便是生活的严峻多变,难尽人意。人生活在社会中,几乎每一天都会遭遇理想与现实的碰撞,它绝非故事里描述的那样轻巧。有一个故事这么写着:有一只小熊带着一罐蜜糖去祝贺朋友的生日,半路上刮起风,下起雨,小熊滑了一跤,蜜糖全打翻在地。小熊只得将空罐子送给朋友做生日礼物,没料到朋友欢天喜地,因为它酿有吃不完的蜜糖,正缺这么个罐子。显然,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是作者的美好愿望,而我们宁愿更多地相信小熊遭风雨时的焦虑,蜜糖打翻后的沮丧以及种种交织着的复杂情感,那才类似我们熟识的生活。

  对于少女来说,刚刚褪却童稚、纯洁的年岁,拉开社会厚重的帷幕,难免会为舞台上纷繁的现实所困扰,她们需要抵御痛苦和不适的勇气,需要寻找处世的方式。

  记不得是哪一天,小鸟告诉我,她找同学交流过了,同学都说她们也有类似的感觉,欢乐常常是来去匆匆。这么一来,她反而安定了,因为这不仅是个人的隐痛,更是我们人人都要面对的问题。

  人生中含有不可避免的悲剧意味,而人心则是最敏感、最能体察苦难的。这也是每个人都会有悲伤的缘由。我们能做的,是为世界多创造些美丽,为他人多献出些美意,将自己的人生之路铺设得更美好。另外,不妨保留些赤诚的童心、宽泛的目光。

  少女的生活中有欢乐,也注定交织着无尽的忧伤和痛苦,这就是长大的标志。然而真正的成熟则是不仅能把握人生的方向,同时能够乐观地悟出:忧伤和痛苦就像天气,别看它肆虐横行,但总会过去,一旦心灵达观了,就如太阳出来,光芒万丈的好天气再次降临。欢乐随之而来,暖洋洋地照耀着乐于敞开心扉的人们……

  第十九章 神圣的地方

  我常跑校园,隔些时候不去就有些空落落的。我也不知是因为写校园小说写出了什么职业癖好,还是我就是那种从骨子里就依恋纯净世界的人。

  虽说这些年人们的心情冷了点,学生也不似我们当年那样群情激昂,世故之风吹进校门。然而,学校仍是有着合唱的歌声,有着升旗仪式,有着集体主义和求上进精神的地方。不说别的,相互间叫着学号,称呼对方为同学,那种关系就仿佛脱了俗地干净剔透。

  曾经参加过一个学生自发组织的拍卖会,似乎是在一个狭长的礼堂中举行的。在一长排桌子上放着孩子们人见人爱的物品:长毛绒玩具,叮当作响的风铃,还有崭新的铅笔盒,甚至还有女孩的漂亮头饰。这些东西聚在一起,真像个小型博览会。有几个孩子在高声叫卖,也有人买,但大多数是看客,他们围在卖品边窃窃私语,点点戳戳。

  “请买这头饰吧。”有个小女孩扯扯我的袖子,“它很美,太阳一照会发光的。”

  我问:“多少钱呢?”

  “两块钱!”她说,“请买下它吧!”

  我禁不住买下了。因为并不贵,何况那女孩露出央求的目光令我动心。

  “谢谢!”小女孩把头饰交给我,“等它旧了之后,用牙膏擦一擦就会又闪亮的。”

  我转身要走,忽见女孩把两块钱投进一个箱子,那个箱子上写着:为张敏同学献爱心。

  我问谁叫张敏,女孩告诉我,张敏是她们班的同学,身患重病,所以大家就想办一个拍卖会把所得的钱捐给张敏。

  “那些东西,”女孩指指拍卖桌上琳琅满目的商品,“都是我们带来的。”

  原来,那是孩子们捐献的爱物,他们守在自己的爱物边,是想郑重地把爱物托付给买者。

  “这个头饰是你捐献的?”我问女孩。

  她羞涩地点点头。

  后来,从另一个男孩子那里,我了解到,拍卖会有一条规定:凡不成交的物品都归还原主。也就是说,女孩假若不哀求买主买下头饰的话,拍卖会一结束,她可以重新获得心爱的头饰。

  我想把买下的头饰送给女孩,因为那美丽的头饰戴在她头上才会更有光彩。可她却拒绝了,还像受惊的小鹿似的跑开去。因为在她天真幼小的心中,只有奉献得彻底,才是神圣而骄傲的。

  第二十章 芭蕾与孩子

  对古典芭蕾,我一直怀有孩童式的仰慕,而且我认为它很适合孩子去欣赏,因为它有纯净的剧情,对爱和情感的善意信任,以及恒久的理性思考,人类肢体的绝伦的感官美,还有就是通过艺术化的足尖舞焕发的扣人心弦的魄力。

  孩子有天然的艺术直觉,记得女儿五岁那年,我曾在一个风雪之夜带她去看《吉赛尔》,她被其中那哀婉的忧郁剧情所打动,深深地沉浸在那精致的抒情当中,目不转睛,直到剧终。回到家后她还念念不忘那一群少女幽灵以及英俊的青年伯爵阿尔布莱特。我关注着她神采飞扬的眼神,为她那小小的灵魂里飞进一些优雅和诗意而庆幸:与艺术相伴的人,即使在傻坐发呆的时候,心情忧郁、恐惧灰心的时候,仍然拥有深爱神往的美丽境界。

  尔后的情景却有些每况愈下,近两年来每次带女儿去看芭蕾、观演出,她常常会在其间打哈欠,或是悄悄地点着小脑袋打瞌睡。我便轻轻地推着她,提示她饱饱地汲取艺术精华,将美的一幕看在眼里,烂熟于心。每逢这时,她会歉然一笑,说:“妈,我做功课做得累死了!”我何尝不知这个缘由呢,心里疼惜孩子被繁重的学业拖累,又生怕心爱的女儿还未接受良好的艺术启蒙,她的孩童时代就已飞驰而去。

  前不久带女儿去观看尼娜·安娜尼雅什维莉及世界明星芭蕾精品专场,那是一场顶尖水准的演出,它显示了每一位演员的令人惊叹的艺术造诣:尼娜在《天鹅湖》片断中诠释了忧郁凄美的情致,她的大跳、高度、完美的柔韧性中无不带着神秘的气质,那称得上是艺术最完美迷人的境界;而茵娜·彼得罗娃饰演的吉赛尔,飘逸轻盈得如同漂浮在水面上,仿佛那是灵魂在飞舞,充满精神之美;《海侠》双人舞跳得堪称技艺精湛,仿佛能够让观者体察到血管中梦想翱翔的血液在潺潺流动。《根萨诺的花季》则凝炼典雅,饱含深意,萦绕于人心,挥之不去。然而,我最爱的小孩却熟睡在扣人心弦的演出中,我轻轻地晃晃她,巴望她能醒来,然而她却是疲倦得睁不开眼睛。在孩子的生活中充满了没完没了的纸上劳作,太多的死记硬背,它们耗费了孩子的浪漫天性以及对创造奇迹的渴求,每当我想到此,心里只有无声的叹息!

  车快开到家了,小孩才惊醒过来,她不安地转着头,询问漏看的内容,脸上带着无限惋惜!我想关键不在于少看半场经典芭蕾,而在于如果我们把孩子束缚在分数、作业之中,那他们很可能会变得缺乏远见,视线只囿于鼻尖下的那点东西;而事实上,许多人是一出发就忘掉了初衷:每个人在课堂上学到的那些知识远远抵不上从社会、人生、生活上所获取的新知和必要的技能、经验。更何况,尽管寻求幸福的途径有万条,但惟有一个人拥有仁慈、安详的心,幸福才会与之结缘,而艺术则永远是吹拂人心的春风

  上周收到旅居国外的朋友来电,说在假期中她的小孩被校方请去补习。这种消息太糟了,容易使人失望得脊梁骨发凉,好在后来终于听明白,在当地,校方督促孩子补习的只有艺术类的课程。我想这可能因为在这务实、匆忙的世界里,艺术给人带来的美、优雅以及力量是如此弥足珍贵。它能唤醒孩子的天赋,使他们凝视世界时看到阳光和鲜花,甚至人性的光辉,生活之本质……

  第二十一章 瓦尔岱之夜

  稍早些时候,我并不对瓦尔岱抱有多少期待,上海作家代表团从莫斯科驱车前往圣彼得堡,中途将在瓦尔岱这个多湖的地方宿一夜,那小城有两万来人口,名不见经传,甚至,没有中文译名。我以为对于一个游历过许多美名传天下的地方的人,它也许只是旅途中匆匆掠过的一个逗号。

  车抵瓦尔岱时,已是午后,翻过一座山冈,远眺瓦尔岱湖,不由“哦”地叫出声来:这既是对美景的惊呼,也是灵魂深处的巨大会意。我从未见过如此明澈、静谧的湖光,如同一个忧愁女孩的美目,毫无秽气,真情高贵,使人情不自禁地为之感动,一遍遍深情凝望。它让我意识到,真正的美景是富有圣洁的意味的,它摄人心魄,使人倏地产生想流泪的感觉,仿佛恋爱,心都软了。如果让我用词汇来概括瓦尔岱湖的景色无非就是:湖光、水色、湖畔木屋、草木倒映,而它真正的灵性却是难以言传的,只有恋上它的人才能谙知其中那熟稔的美妙,因为那些美牵动了我内心的所要,与之暗暗默契。我真想守着它,从黄昏到黑夜,从无风的时候到有风的时候。

  力荐我们去瓦尔岱的是俄罗斯作家协会的奥立格先生,他把车开得心急火燎。坐他的车,有时会找到乘飞机时的颠簸感觉。他说有一年与一位长者路过瓦尔岱,也是在翻过这道山冈时,长者突然说了一句:“如果将来能老死在这儿,该多幸福。”后来,奥立格先生便在湖畔买下一座小屋,因为那种能够抵达极致的宁静,美丽,令人乐于将来永久长眠于此的地方已越来越稀少。

  奥立格先生并非在许多小说中出现的那种慓悍、贪杯、说话大包大揽的俄罗斯大汉,而是身材匀称、有点谨慎又有点风趣、认真生活的中年人,同时还是一个爱过不知多少女子但情感依然炽热、单纯的人,秉性中充满俄罗斯人浪漫、凛然的气质。他多次独自担纲接待中国作家们的任务,曾创下过这样的记录:为了送一个作家去采风,竟开着车一口气长驱一千五百公里;还有一次,接待一个四人团队,谁知其中一个会俄语的签证没出,只来了三个既不会俄语也不懂英语的,尽管如此,奥立格照样与大家打着手势聊天,有时一下子谈三小时,据说彼此相谈甚欢。

  至于瓦尔岱一带的生活,节奏缓慢,仿佛一幅凝固了的过去时代的图景:星期天的大街中央,成群的狗在那儿厮打;有醉汉扶着旧墙软着膝盖走路;小贩们上午十来点钟开始设摊,不慌不忙地顶着太阳歇着,待到下午一点就倒腾收摊的事了,他们理直气壮,不愿因为赚钱搅乱休假和悠闲松散的日常生活方式。

  三三两两的小孩们在街区里蹓跶,相比于中国的小孩,他们的课业负担要轻一点。俄罗斯的卫生部门多次出面干涉,不允许教育部门给予小孩过多的学习负担,因为这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然而这些大眼睛、黄头发的小孩未必人人都幸福,在他们的父母里,有些是酗酒成性的,三十多岁的人心脏因喝酒喝得衰老得如同七十岁的老人,他们借酒浇愁,颓废潦倒,顾不上悉心呵护小孩。

  有个长着忧伤眼睛的瓦尔岱小姑娘,看见我们买水果就走近来,偏着脸守在一边,我们给了她一些水果,她接受了,飞快地跑过去分给同伴。待我们离开时,她跟在后面,小声问:“你们住在哪里呵?”她对陌生人不加戒备,充满好感。她的淳朴、忧郁使我感动,那清澈的眼神里分明闪动着瓦尔岱湖水的神圣、纯洁。

  热情的瓦尔岱人与我们欢聚,都半夜一点了,还开始切熏肠,拉桌子,摆上面包和酸黄瓜,斟酒吟诗,唱歌聊天。当地的女子叶莲娜说,她相信在瓦尔岱的星空下许一个美好的有关爱情的心愿是非常有诗意的。这个年轻的女子在爱情方面遭遇过坎坷,但仍然对爱情怀有憧憬和宽容之心,她说两个应该相爱的人不爱了,没有爱情却仍有友情,如有了友情,哪一天说不定又变成了爱情。那种对爱情、对未来不灭的希望使人相信,能给予人们真正幸福的是发自内心的对生活的热忱。

  有个当地人预言,说如果我在瓦尔岱住上三个月,说不定能写出一本惊世之作。谁知道呢,与什么惊世之作相比,或许更值得看重的是心灵中充盈安详质朴的情感,以及永恒的信仰。

  我想记住瓦尔岱的星空,匆匆写出此文,就是为了不让繁复的日常生活遮挡它的光芒,在我的本意中,应该记住它给予我的感动,至少五十年。

  第二十二章 人若有情

  我的一位朋友常念叨说,对于一个女孩最大的福分并不是出众的容貌或飞来的白马王子,而在于拥有一位慈爱的母亲。

  朋友家有三千金,她们的母亲是个主治医生,她优雅纤弱,充满仁慈,她鼓励女儿大声说出自己的心愿;她在院子里栽了三棵树,以三个孩子的名字命名;在她们胆怯和孤独时她给她们唱歌。三个女儿无一例外都以为母亲最爱自己,就因为她的鼓励总是那么及时。

  有一天,她们失去了最爱的母亲。可她们家并没有传出那种死了人的悲惨哭喊,特别是三姐妹,她们默默地协助父亲料理了后事,显得十分理智。直到有一天父亲出差去了,姐妹三个才抱头痛哭了一场,因为她们怕父亲伤心。那种为亲人着想的秉性是她们从母亲那儿继承来的。

  这是母亲留给她们的最贵重的遗物——爱和仁慈。

  母亲的爱有时还能创造奇迹。我认识一位容貌出众才华横溢的女孩,爱写诗,有点林黛玉式的。就在花季时节,女孩遇上些刺激,突然疯了。她目光呆滞,与亲人们反目为仇,几乎所有的人都摇着头遗弃了她,惟有她的母亲不肯放弃一线希望。她细心呵护,一连数年,头上的白发一片片地长出。终于有一天,她的女儿开始明白事理,突然开口说了声“谢谢妈妈”。她的母亲一听此话,眼泪夺眶而出。

  世上最珍爱我们的往往就是母亲,母女间有着息息相通的纽带。由于过于相知,因为母亲爱女心切,也因为女孩成长期的迷惘,生活中不时有些母女纠纷。记得中学时,我也时常违抗母亲,甚至觉得她的话有点过时,相比之下还是朋友更可亲。为此母女便话不投机,时常不欢而散。直到有一天,我在朋友那儿碰了壁,才体察到母亲的用心良苦。母亲的厚道还在于每当我不走运时,她总说:“只要身体好就行,你还可以再开始。”听了这句话,我就心安了。就如一个行路人,踏踏实实地赶路,因为我无论多晚赶到,母亲都会开亮灯等候着我。

  直到如今,我自己已是一个母亲了,可遇上大事小事,我都不由自主地打电话给母亲。有时母亲外出了,一整天都不在,我会坐立不安。这时,若拨通一个电话,听到母亲安详地说一声:“喂。”知她平安,我会深深地感谢生活,心里有那份爱和亲情,一生足矣。

  我另一位女友,前不久失去了慈母,当时她简直昏了头,看见母亲的照片就要转过去,不敢对视;追悼会上她扑上去恸哭,试图牵住母亲的手不让其离去。但是如今她已从万丈深渊的痛苦中走出。她说以前怕走黑暗的夜路,而现在不怕了,因为走在黑夜里会感觉母亲就在身边,母亲留下的力量无所不在。

  母亲的爱、亲人的爱就像一块永不融化的蜜糖,它们存在心底,只要轻轻地碰碰,就会泛出芬芳。时过境迁,许多事都会淡忘、消逝,惟有这块蜜可以受用终身。

  第二十三章 中医情结

  近年来难得跑一趟医院,即便患病也是走一条偷懒的捷径:翻看丈夫的病历卡,查证吃何种药物最为见效。丈夫是个身体一有不适就直奔医院,将自己托付给医生的人,所以他的病历卡厚厚的一叠,史料似的,读来常常觉得像在做研究常见病的案头工作。一般说来,我总是从中选出几味中药,配齐后服下。这种用中药自我拯救的滋味特别精彩,带点祖传的中国式的扬眉吐气,仿佛生死都由自己握于掌心。

  对中医那种割舍不掉的好感源于童年,那时,小小的头颅里有较多的救人思想,幻想有朝一日炼出长生不老的仙丹,或是成为像扁鹊那样的神医。最难忘的是小时候弟弟患哮喘,多方求医均不见效,后来经人介绍求到一位江湖郎中的门下。记得那郎中的外表、装束就像写着“传统”二字:穿灰布衫,手捻及胸的长须,言必谈虚实、阴阳、寒热,他给的药方也是神神道道的,什么隔年生的蛤蟆、晒成干的蜈蚣、霜打三遍的北瓜,还须用不落地的露水做药引。奇怪的是,弟弟服下这稀奇的药,先是病症加重,折腾了一阵,所有的病症突然消失。我由此认定,中医有许多难以言传的玄妙,那位郎中虽散于乡野民间,医道中却根植着含蓄、内敛的中医法宝,甚至某种仙气,否则何以让药力埋伏体内,出奇制胜。

  成年后,一度对中医有所疏淡。原因之一是西医中条条框框多,铁定的严谨,诊病、治疗无不带着科学的烙印,即便遇上医术平平的医生,仰仗着那些条文也能将病治愈。而中医却在各方面显得宽容、广泛,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医师的天赋与悟性。有几次去看中医,撞见的都是庸医,他们草草地观过舌苔、察脉象时心不在焉,随后便反问:以前患此病吃何种药?听得人心里冒火,却不得不如实相告,生怕其开出更差劲的药方。倒是在国外旅行时,远远地看到某处有中医诊所,心里会倏地一动,想念起中医那特定的情致,像甘草那样的人味以及它的种种充满东方辩证法的医道。联想到近年来,不断有海外的朋友回来看中医。我想,除了中医自有魅力,或许它还能承担起国人思乡或其他的感情需要,中医毕竟汲取着我们脚下这块大地的某种精华、神力。

  前一阵,有友人送我一大套中医学的理论书,闲时读读,深深浅浅地感受到这一门学科对当代人保证生命质量有无限大的潜力。在电视里看到有不少外国人也在潜心研究此道,不由心里发急:中医在中国这块地盘上算得上是根正苗红,倘若国人中不冒出些中医天才、当代华佗,不创出些令世人瞩目的业绩,实在是冤哉。

  平心而论,这些年也撞见过中医高手。有一次去看中医,不料只有个年轻的医师端坐在那儿,一般说来,中医师总是越老越吃香,这方面类似于古董的标准。在我的经验中,老医师往往熟读过《医经》、《黄帝内经》什么的,观百病、知人心,视诊时叩、听、切等手段也老辣。不过,我迟疑片刻后还是请那年轻人诊病,此人开出七帖药,配料十分简单,有点土法上马的意思。我拎回那七帖药,一天一帖,一边服用一边在心里打问号,服到第六帖,病症依旧,我就打算将那最后一帖弃之了事,后来转念一想,且吃了这第七帖药,以便彻底证实那是一个庸医。谁料服下这帖药,病症立马痊愈,真正的药到病除。

  自那次起,提及中医都会怀有一种体己的感觉,平平淡淡中带着一种热心热肺的归属感,或许,那就是萦绕在心的中医情结吧。

  第二十四章 过去

  大凡健在的人都拥有过去、现在、未来。穷也好,富也好,在这一点上绝对公平。所谓现在,往往是紧握于手的,正在进行的那一刻;所谓未来,则是要靠放眼望去,它常常离我们甚远,在凡人们视线难以抵达的地方;而过去则是最为贴心的,它深藏于人心,宛如树的年轮,在心里绕了一圈又一圈。

  我珍藏着的“过去”大都与童年有关,这也许是一种职业病。我经常会翻出童年时的旧照,看看那些倒挂眉毛,露出粗笨的小腿的幼稚样子。还有在照片里齐刷刷站成一排的童年朋友,眼神里有着害怕,也有着特别想要的东西。不知他们后来寻没寻到梦想要的那样的生活?热爱生活的人往往会感觉,人活一世是多么少呵,于是,就有了“重温过去无异于重活一次”的说法。我总想,何必奢求“重活”呢,能在“过去”中看明人的来历,看清自己是有个怎样的人生开始,再沉思默想片刻,足矣。

  近来去青浦朱家角老街走了一趟,踏上那质朴的石板,看着那沿街伸出来的店子的格局,童年时代最熟稔的生活倏地复苏了。

  特别是那家酱油店,高大的柜台,黑沉沉的木质柜面,店堂里泛出一种木桶酿造的甜酱味,站在那儿零拷一点辣酱、米醋,真是恍如隔世,仿佛耳畔还响着妈妈亲切的声音,她叫着我的小名,叮嘱我不要贪玩,拷完醋快回家。

  那条老街所有的景致都写着:过去,过去,过去,简直勾人心魄。最难忘的是那条老街上有一个卖粽子的小店,售出的粽子都是店主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一只一只裹出来的。那老太太是典型的江南老人。稀朗的头发梳理得好好的,左边一半,右边一半,紧贴头皮。衣饰干净合体,手脚轻便,是那种吃得清淡,睡硬硬的木板大床的老人,穷而坚强。她快乐而勤勉地活着,不见半点疲顿。人们见了她便会记住她,而忘却那些比她年轻比她完美的人。

  在我的童年里也有一个温暖人心的老太太,也是青浦朱家角一带的人。似乎叫石榴,“榴”是“留”的谐音。她的耳垂上有两个硕大的金耳环,晃悠晃悠,令人很想伸过手去轻拉一拉。老太太有一颗慈心,她对每个小孩都那么温和,那么珍视,那其实是最好的恩惠,她让小孩瞥见,世上确有仁爱和宽容。我还记得她对我说过,“你还小呵,做什么想做的事都来得及呵!”那是一个拥有丰厚“过去”的老人的赠言,直至今天,我做成一件有难度的事,还会这么想:果真,还来得及……

  前一阵,看到有记者采访世界各地的儿童,问他们未来会是怎样的,谁想小孩的回答是那么灰色,他们的视线里都是疾病、失业、战争,以及一些因为羡慕别人钱财而沦为盗匪的人。这些小孩有太少的“过去”,他们心里没有根底呵,他们看到了一些负面的东西,再加上人天性中的忧郁,所以他们的梦里缺乏亮色。

  有“过去”的人有时就像经过风雨的树,每一次风雨都催着他把根扎得更深广些。给儿童多一点见识,多领悟人类的精神之花吧,这也是我们对未来的最好馈赠。

  每次徜徉于“过去”中,都会感觉过去像一个坑,让你想着想着就慢慢地陷进去了,变恍惚了;可一旦走出“过去”,又会感觉过去像一座宝库,让你会看重“现在”,更何况,美好的“现在”又会飞快地变为丰富的让人难以释怀的过去。

  第二十五章 叛逆之痛

  身处花季时,我是个向往自由的人,喜欢过无拘无束的生活,喜欢一个人久久地看天空,喜欢假日里骑着旧自行车闯一条陌生的线路……但最爱的是泡在女伴家里聊天,从傍晚到天黑。

  而把这一切称之为“散漫”,决计改变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有点守旧,太讲规矩,与天下的母亲一样,她是个很实际的人。

  母亲总在我凝神遐想时差我做家务事,常常在我打算冒险时警告我几句,最难堪的是我在女伴家谈兴正浓时,她会站在楼下喊我的名字,催我回家。有几次我想蒙混过关,躲在女伴家不应声,她会仰着头执拗地叫下去,仿佛那炯炯目光能穿透厚厚的砖墙,看清我所有的劣迹。

  我自然是心生叛逆,偷偷地起草过给母亲的抗议信,在日记里写过独立宣言,甚至,还向女伴哭诉过内心那种苦恼。

  女伴静静地听着,突然问:“你妈妈是否为你挑食生气,再三要你吃不爱吃的菜?”

  “是啊!”我说,“她爱管头管脚。”

  女伴又问:“下雨天你懒得带伞,结果淋了雨,你妈大骂你一顿?”

  “就是呀!”我说,“她过于严厉了。”

  女伴顿了顿,说:“你遇到不喜欢的人就把头扭过去,而你妈却让你学会克制自己。还有,她要求你字要写得好;要按时入睡;要走路时不驼背;待亲戚要热情……”

  “你全知道了?”我说,“我整天就听她唠叨这些!”

  女伴一时间低头无语。

  中学毕业前夕,我和母亲又为了一些小事争执起来。那种母女摩擦是当时最真实的生活。我跑到女伴家告诉她,自己心灰意懒,现在只要有地方肯收留我,我拔腿就走。

  女伴惊讶地看着我,说她母亲以前也是个严母,她从十二岁起就开始跟母亲顶嘴,母女之争从未结束过,直到有一年,她的母亲患了绝症。

  她母亲患的是一种奇怪的浮肿病,像有人在其身体里吹气,浑身都肿胀开来,最后,她的头肿得像个灯笼,眼睛都睁不开了。在临终前,她拉着女儿的手哭了,说她之所以这么严格地管教孩子,是为了让孩子优秀起来,长大后远离别人的指责。

  女伴流着泪说,如果有机会重当一次女儿的话,她会选择另一种方式,即使是叛逆,也是温和的、理智的。因为母亲永远是一生中血脉相承的、最亲近的人,她为自己的过分而心痛。

  从此,我再没抱怨有个爱管教我的母亲,遇上母女分歧时,也不再母亲说往南我偏向北,而是潇洒地想:这不过是暂时的,比起母女之爱,它实在微不足道。

  直到我真正长大后,母亲才宽容起来。现在,只要听到亲友们说我的好话,她总是骄傲地说:我女儿从小就很优秀,仿佛我天生就有惜时如金的好习惯;天生就做事认真,待人和蔼,写字一笔一画……

  母亲那不容置疑的语气让我相信,天下母亲那不朽的苦心。可要真正接受这一点,非要历遍成长的过程:包括失去与获得,包括叛逆时的痛楚感觉……

  第二十六章 时光是一帖良药

  许多人习惯用“灿烂”或是“无忧无虑”这些字眼来描绘学校生活,而我绝不。作为一个真诚、敏感的人,我身处学校时,经常撞见发怒或不快的事,心头积满困惑,而且找不到人可以一吐为快。

  那会儿我最不擅长当众歌唱,每次的音乐考试都成了我的蒙难日。一些歌,在家练得滚瓜烂熟,可一走上讲台就唱得结巴起来,有时走音走得追都追不回来。往往我刚唱到一半,音乐老师就挥挥手,说:“好,别唱了,下一个。”她给我的分数是及格,可我从她的脸色来看,总觉得她本想给个不及格,只是怕补考时再聆听我的演唱,所以便给了我一个pass。

  最让我心怀愤懑的却是那个物理老师,她说话乡音浓重,特别是说“杠杆原理”四个字时,总是字正腔圆,拖着长长的调门。所以,她一说这四个字全班都要笑倒。有一次,我身后的女生还插话说:“标准的绍兴戏。”此老师是个高度近视,竟把这笔账记在我头上,并扬言说在家长会上见分晓。

  尔后的一次家长会,母亲迟迟不归,我忐忑不安地出门迎她,却见物理老师和母亲说着话,一路走来。我躲开去,回家后察言观色,但母亲却只字不提此事。我为此伤心了许久,感觉连最亲爱的人都听任外人对我的贬低。渐渐地,在所有的科目中,物理我学得最差劲,就因为那个老师,我对其怀有抗拒。

  还有我的语文老师,她显然有那么一点不公,她时常给我的作文一个“优”,但从不点评我的作文,而是将一些获“良”或“优”的同学的作文朗声念出来并大加赞赏。

  至于同学间的摩擦就更不胜枚举。比如我将心里话告诉别人,后来竟全班都知道了;又比如同桌好友与我争论一个不规则英语的拼法时不欢而散;还有相好的同学中有人的爱好是向老师打小报告;还有某日穿了一套可心的服装,可周围的人都说这种衣服像是二十年前的老古董……

  不知相隔多少年,我整理旧物时,竟理出一本音乐课的乐理作业本,只见上面赫然写着音乐老师的评语:你很认真,但太腼腆……这个评语我以前也将视线从那儿掠过,但却没有像如今这么在心里顿一顿:每次考试时,莫不是老师不忍强我所难……

  至于那些昔日的校友、同学,如今真是难得一聚。一旦相遇,互相间无比亲切,往往站在路边就会大谈起来,简直旁若无人。谁还会在意以往的小打小闹呢?所记忆的只有那种一块长大的知根知底的亲密无间。

  至于对母亲的那点怨言更是消逝得飞快,因为那次家长会后大约有一年,我终于问起她,那天家长会后物理老师如何向她告状的。母亲睁大迷惑的眼睛说:“没有啊,她只是对我谈了许多学物理的重要性。”到我年长后,我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家长,因为我去参加女儿的家长会时总是惴惴不安,害怕老师告状。因为那个人是我的孩子,我将她看得如此重要,每一句可能伤害她的言辞首先都会深深地伤害我。

  还有语文老师,我至今不知道她为何不讲评我的作文,但我相信她自有理由。只有当一个人经历了许多事后,才会懂得宽容,懂得将视线望得更远,那儿往往有生活和人生的光芒。

  时光能使许多困惑、伤痛不治而愈,那往往不是世界变宽了,而是人心变宽了。心一宽,海阔天空。只是我的物理有一年左右的松怠,底子总是相当差。有时在生活中遇到有关物理方面的常识,耳边挥之不去的是物理老师执拗的声音:“杠杆原理”、“杠杆原理”,如今再想想它,再无可笑的成分,而变成一种难言的眷恋……

  第二十七章 第一声喝彩

  我家附近有户带院子的普通住家,女主人拖儿带女,有点早衰。她家的院子里种满了花,有时女主人就采些花插在一个水桶里在门口出售。我曾在那儿买过大红的康乃馨、黄色的玫瑰,她把花束递过来时,我都能看见她那双粗糙的花农的手。

  有一天黄昏,我路过那儿,看见院子里有两株玫瑰开得实在灿烂。它们的花瓣红得像火焰,我指着它们说想要。女主人摇摇头,说每年最好的两朵玫瑰她都要采摘下来寄给远方的两个女儿。女主人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他絮絮叨叨地埋怨妻子太落伍,认为还不如卖掉实惠,寄一包玫瑰花瓣给女儿毫无意思。可女主人执拗地摇摇头,眼里却闪过与年龄不相称的羞怯。

  翌日清晨,我又路过那个鲜花盛开的院子,女主人正守着那两枝出挑的红玫瑰,一脸的慈爱,那种真情流露有一种晶莹剔透的美丽。我忍不住告诉她:我被感动了,我正在心里为她喝彩。

  女主人很吃惊,微微开启的唇中没说出一个字,连老花眼镜滑下来也没发现。然后,她再见到我时,眼里充满亲切的神情,有一次她一定要送我一束黄玫瑰,说:“从来没人这么说过我。”我回家把玫瑰数了数,一共十朵,我把其中的一朵送给楼下的漂亮女孩,剩余九朵插入花瓶。那九朵玫瑰代表着我内心的祈盼:让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地久天长的喝彩声。因为我深知,第一声喝彩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在生活的长河徜徉,谁都会有拿不准的时候,感觉自己没分量,快被命运冲走,若是此时传来一个振奋的声音,也许这个人就会成为一座大山。也有人将人生比作球赛,若两旁没有真诚的喝彩,这场球赛如何精彩得了!记得我在念初中时有过一个同桌,她牙齿长歪了,说话爱像男生那么骂骂咧咧,打蚊子像拍手鼓掌一样劈啪作响。我不喜欢她的粗鲁,我们两个有过相互肩碰肩坐着却一连半个月没开口说话的记录。

  在一次作文评比中,我的一篇精心之作没评上奖,名落孙山,我为此心灰意冷,带着一种挫折感把那篇作文撕成碎片。这时,我那位假小子同桌忽然发出愤怒的声音,她说那篇作文写得很棒,谁撕它谁是有眼无珠。

  她其实是说反话在表示对我的喝彩。那是我写作生涯中第一位喝彩者,那一声叫好等于是拉了我一把,记得当时我流出了泪水。

  那位同桌后来仍然常常带着好战的脾气,我俩也时常有口角,相互挑战,耿耿于怀。然而我至今难忘这个人,因为她的第一声喝彩就像一瓢生命之水,使我心中差点枯萎的理想种子重新发芽、开花、结果。而且,当我回首往事时,都会遗憾当时为何不待她更温和一些,因为她是我生活中的一道明媚的阳光。

  也时常有人跑来谢我,说我某一句肯定的话,使之眼前豁亮了。其实,我早忘了我曾为其喝过彩。不过,那也无妨,当我们看到别人生命中的亮色,不妨就大声喝彩。这样不仅使对方变得完美,生活充满爱,也使我们的心灵变得博大。因为只有诚实而又热忱的人才会由衷地为别人喝彩。

  第二十八章 闲情

  半年前,我去驾驶员培训中心学开车,于是那儿有了个有史以来车技最臭的学员。不过,仍有朋友敢于搭乘我开的车,尽管他们在我开快车时胆战心惊,悔不该没办保险;更糟的是,我每一次急刹车都会致使他们做鞠躬的动作,仿佛一车人都在请罪。

  然而,开车仍带给我许多启示,最难忘的是那个人们容易忽略的物理法则:车速越快,视野越窄。当车子中速前行时,天蓝地宽,风景无限;当车轮滚滚向前,风驰电掣时,仿佛钻入时间隧道,视线窄窄的。

  我总觉得这一物理法则也可以用于思考人生:我们的人生之车时速是否适当;是否留有宽大的视野;是否留有观察、思考、欣赏的空间;我们的目光会不会只在鼻子底下。

  我做女孩时,学业远不如现在这样繁杂,但一度变成个奇怪的人,发誓每门主科都要拿好看的分数。那是一段想起来就令人脊梁发冷的日子,每日苦读,复习到深夜,没有闲暇,也没有自我的空间。后来,是我的家人出面阻止了这一切。他们在春光明媚的周日推我出门去玩,第一次我应付性地在外飞快地转一圈就奔回家去捧我的书本;第二次,他们拉我在皎洁的月光下散步,我随他们看了很久的月亮;第三次,我一出门就直奔热闹的庙会,看铁匠灵巧地敲打铅桶,看小贩做出鲜艳的面人,跟同龄人交谈嬉戏,待我走进家门时竟累得一下子坐倒在地上。

  我总在后怕,假如当时就那么变成了只会死读课本的人,这样的人生该有多么短浅、枯燥。从更大的视角看,我们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技能大约只占人生所需的技能、知识的三分之一,许多智慧往往在生活和社会中才能学会。如是一想,我们许多学生从一开始就丢失了至关重要的另外的三分之二。

  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孩,人生的本意就在于寻求幸福并创造幸福,既为自我,也为他人。可我们往往一开始就忘却初衷,成为目光只盯住分数和课本的人,而且,越来越急促、快速,最后只是一味转动、转动……

  我很感激我的家人,他们使我的人生之车匀速前行,使我视野开阔,在那些课本以外的地方丰富充实自己,成为一个充满创造渴求和力量的人。

  当然,我并不是提倡我们的人生之车统统减速,也不是说刻苦学习课本知识不重要,而是说,我们的视线应更宽广,因为我们是敏感、丰富、仁慈的人类,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去欣赏人生,思索人生,这样的“闲情”必不可少。

  在生活中我仿佛更喜欢这样的闲情女孩,她们保持着童心,这是她们的权利;她们往往很超脱,保留着女孩爱幻想的天性;适当的闲情使她们优雅,广受欢迎和爱慕,她们的生活因而多姿多彩。另外,因为她们有了体验人生、欣赏美的那份闲情,她们充满自信,生气勃勃,而这,恰是一个优秀女孩必备的素质之一,何况,这样的闲情女孩同样也能是学业上超凡的优胜者。

  阿尔卑斯山的入口有一块牌子,写着:慢慢走呵,请欣赏呵!我觉得这是一句醒世名言,但愿我们的女孩们也能在最美好的年华中记得欣赏最美的风景,思索最耀眼的人生。

  第二十九章 习惯

  记得有一年高考语文卷的作文就命题为“习惯”,想想出这样的题还是讲理的:谁没有习惯呢?许多习惯已成自然了,形成固定的行为方式,熟稔于心,成为人性的一部分天性。哪天试试,若要把习惯统统摒弃掉,恐怕举步维艰,心里只剩茫然,不知如何做人了。

  有的习惯是美妙的,仿佛亲密的老朋友,知根知底,闭上眼睛都能忆起从何相识,相知。记得念中学时,有一次来过个代课老师,个子小小的,梳着辫子,面带羞涩,稚嫩如学子。她推门进教室前总要先把脑袋伸进来张望一番,随后才小心地跨进来,不似其他老资格的老师,手一背,堂而皇之地走进来。不过,这老师仍将学生们镇住了:她知识渊博,思路异常敏捷,谁在她身上以貌取人注定是失策的。我们几个女生纷纷向她讨教如何才能如此出类拔萃。她笑而不语,隔了几天,借给我们每人一本书,说答案在书中。我回家看这是本普通的散文,写得也乏味,所以翻看几页就草草收场。过了几天,我把书还给她,她接过去翻弄着,说:“你没有找到答案。”

  后来才知,这个小老师颇有心计,她在那书里将其中的两页粘住一点。据说,只要精心将这拉开就能获得她用铅笔题在书页之间的赠言。当然,我失却了这礼物。然而,它使我从此懂得对世界保持一份凡事不仅知其然,还要想方设法知其所以然的热情。渐渐地,它变成一种习惯,这种严谨、通达的对待人与事的态度使我不断地获得长进。

  习惯还是一个人的根源,写着一个人的来历,它还能区分这样的人,或那样的人,有教养的人或者恶俗无礼的人。当一个人,理想成为一个高尚的人,那么,除了灵魂需要升华,习惯也得有一番修正。

  习惯几乎都是后天造成的,但称得上习惯,那肯定是顽固的,形成已久的,所以也就较难修正。不说大的,仅说一些枝节,比如懒散拖拉,我有个同学,诨名“木太太”,就是如此,每次同学们约在一块聚会,她总是最晚一个到,抵达后还要絮絮叨叨解释半天迟到的来由。后来,大家达成了共识,每次约她时,总是心照不宣地将时间提前半小时,这样,当大家赶过来时,她正好姗姗而至……习惯似乎是以小节的面貌出现的,但仍是与一切美德隐隐相关:一个勤勉、诚信、恪守礼貌的人怎么可能拥有一大串拖泥带水的坏习惯呢?人们在宽容一些人的坏习惯时,已不知不觉地降低了尊敬的成分。

  习惯看似皮毛却威力十足,有时还左右人的行为举止甚至思维。良好的习惯助人向上,贵在持久;而不良的习惯也因年代越久而顽劣,积习难改。不过,所有的坏习惯都能寻到根源,那就是缺乏自制力,人最难的就是管束自己,修理自己,这种软弱,几乎人皆有之。

  更有一种有害的习惯,那就是“习以为常”,让固有的一切困囿思维,不思改变与奋进。我曾在郊外的公园里见到过一只鹈鹕,它被一个顽童捉着剪去了羽翼,还在它项脖上缚了一根黄丝带。那鹈鹕展开秃了的翅膀试着飞翔,可总是屡试屡败,那空空的拍击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叫人听了心里难受。隔了一阵,我又去那公园,这缚着黄丝带的鹈鹕羽翼已长出来了,却不见它拍击翅膀凌空而飞,不知会不会是它经历了过多的尝试,慢慢灰心,习惯了蜷缩在湖畔打发时光?

  我在那儿站了好久,可连一遍搏击长空的拍翅声都没听见。它什么时候才会飞翔呢?我至今仍想着当初应该蹚过河去,将它高高抛起,亲眼看着它忽悠悠飞起来。

  那么,我们每个人的能够飞翔的心,是否也已被习惯收拢住?还会不会飞得高远?

  第三十章 习惯

  记得有一年高考语文卷的作文就命题为“习惯”,想想出这样的题还是讲理的:谁没有习惯呢?许多习惯已成自然了,形成固定的行为方式,熟稔于心,成为人性的一部分天性。哪天试试,若要把习惯统统摒弃掉,恐怕举步维艰,心里只剩茫然,不知如何做人了。

  有的习惯是美妙的,仿佛亲密的老朋友,知根知底,闭上眼睛都能忆起从何相识,相知。记得念中学时,有一次来过个代课老师,个子小小的,梳着辫子,面带羞涩,稚嫩如学子。她推门进教室前总要先把脑袋伸进来张望一番,随后才小心地跨进来,不似其他老资格的老师,手一背,堂而皇之地走进来。不过,这老师仍将学生们镇住了:她知识渊博,思路异常敏捷,谁在她身上以貌取人注定是失策的。我们几个女生纷纷向她讨教如何才能如此出类拔萃。她笑而不语,隔了几天,借给我们每人一本书,说答案在书中。我回家看这是本普通的散文,写得也乏味,所以翻看几页就草草收场。过了几天,我把书还给她,她接过去翻弄着,说:“你没有找到答案。”

  后来才知,这个小老师颇有心计,她在那书里将其中的两页粘住一点。据说,只要精心将这拉开就能获得她用铅笔题在书页之间的赠言。当然,我失却了这礼物。然而,它使我从此懂得对世界保持一份凡事不仅知其然,还要想方设法知其所以然的热情。渐渐地,它变成一种习惯,这种严谨、通达的对待人与事的态度使我不断地获得长进。

  习惯还是一个人的根源,写着一个人的来历,它还能区分这样的人,或那样的人,有教养的人或者恶俗无礼的人。当一个人,理想成为一个高尚的人,那么,除了灵魂需要升华,习惯也得有一番修正。

  习惯几乎都是后天造成的,但称得上习惯,那肯定是顽固的,形成已久的,所以也就较难修正。不说大的,仅说一些枝节,比如懒散拖拉,我有个同学,诨名“木太太”,就是如此,每次同学们约在一块聚会,她总是最晚一个到,抵达后还要絮絮叨叨解释半天迟到的来由。后来,大家达成了共识,每次约她时,总是心照不宣地将时间提前半小时,这样,当大家赶过来时,她正好姗姗而至……习惯似乎是以小节的面貌出现的,但仍是与一切美德隐隐相关:一个勤勉、诚信、恪守礼貌的人怎么可能拥有一大串拖泥带水的坏习惯呢?人们在宽容一些人的坏习惯时,已不知不觉地降低了尊敬的成分。

  习惯看似皮毛却威力十足,有时还左右人的行为举止甚至思维。良好的习惯助人向上,贵在持久;而不良的习惯也因年代越久而顽劣,积习难改。不过,所有的坏习惯都能寻到根源,那就是缺乏自制力,人最难的就是管束自己,修理自己,这种软弱,几乎人皆有之。

  更有一种有害的习惯,那就是“习以为常”,让固有的一切困囿思维,不思改变与奋进。我曾在郊外的公园里见到过一只鹈鹕,它被一个顽童捉着剪去了羽翼,还在它项脖上缚了一根黄丝带。那鹈鹕展开秃了的翅膀试着飞翔,可总是屡试屡败,那空空的拍击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叫人听了心里难受。隔了一阵,我又去那公园,这缚着黄丝带的鹈鹕羽翼已长出来了,却不见它拍击翅膀凌空而飞,不知会不会是它经历了过多的尝试,慢慢灰心,习惯了蜷缩在湖畔打发时光?

  我在那儿站了好久,可连一遍搏击长空的拍翅声都没听见。它什么时候才会飞翔呢?我至今仍想着当初应该蹚过河去,将它高高抛起,亲眼看着它忽悠悠飞起来。

  那么,我们每个人的能够飞翔的心,是否也已被习惯收拢住?还会不会飞得高远?

  第三十一章 至尊的独立

  人都是要长大要独立的。记得十四岁那年我初次离家,参加学校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学农,也就是住在远郊的农民家里,与他们同吃同住。那时我怯怯的,有点像躲在松林里探头探脑的小松鼠,对未知的世界充满好奇、害怕。然而期满归来时,心里就有了点底气,我还特意去照相馆拍照为证,在照片上,我的神态有点老到,仿佛一个有阅历的人。我将它视为珍宝保存在厚厚的相册里,因为它是一个至尊的见证,记载着一个女孩的初次独立,并且预示着后面尾随着许多充满荣耀的词汇:羽毛渐丰,小荷露尖,青春年华……

  后来我做了母亲,我很爱我的女儿小鸟,但却明白无论母女之间如何情深意切,我们仍然是两个独立的人。小鸟四岁那年,组织上顾及我繁重的写作任务,拨了一个寄宿幼儿园的名额给小鸟。那个幼儿园有草木葱郁的大花园,木梯子上铺着热烈的红地毯,一切都很完美。临行的那天夜里,我在灯下给小鸟准备行装,在她的小衣服小被子上绣着名字。忽然,我扔下了针线,泪如泉涌:一个女孩小得连自己的用品都无法辨认、看管,那她如何表达心意,如何维护爱和尊严呢?独立是要有长长的准备的,是一种积淀后的崛起。终于,我们放弃了这个名额。

  一晃,小鸟升中学了,被一家寄宿制学校录取,我再次为其准备行装,看着她六神无主,我便把她所爱的物品统统装进行李,我其实是个重视精神生活的人,但我永远认可物质往往会对人产生奇效,对于一个走入陌生环境的女孩,携带的爱物能够慰藉她的心。临行前,小鸟在我的厚相册里翻弄着,说要带一张妈妈的照片,我怂恿她带我学农归来的独立照,可她拒绝了,选了一张我穿便装、笑容安详的照片贴身装着,还说:“这张才像我心目中的妈妈!”她不知道我如今的这份安详是如何获取的。

  小鸟住校的第一个月里,频频向我诉苦:半夜睡不着,伸手找不到妈妈;女浴室的门坏了,洗澡时门会突然洞开;去学校的小卖店看看,因为她是个理性花钱的孩子,迟疑着比较价格,结果被店员斥责;就连钥匙圈坏了这桩小事,也会成为她独自流泪的借口。她在电话里哭泣,说感觉到离妈妈越来越远,她想放弃独立。

  我说小鸟你必须试着解决这些事,至少试一试,万一解决不了,你再打电话给我。挂断电话后,我整天都守着电话机,一旦有朋友的电话进来,我只能三言两语,说我正在等一个最重要的热线电话,稍候再打给他们。确实,眼下我最大的心愿是帮助一个女孩站起来,独自迈出第一步。

  小鸟的求助电话迟迟不来,我心里空空的,整理着她的小房间,那里充满着小女孩甜腻的气息,催人心软,而且我还瞥见她留着的一根小竹棍,她曾戏言这根竹棍留着将来打丈夫,她害怕会找个恶丈夫,害怕独自面对这纷繁的世界,害怕迷失童心和爱心……刹那间,我心乱如麻。

  就在此时,小鸟打来了电话,说浴室门已经报修了,现在虽还是坏的,但她每次都在上面粘上透明胶,再大的风也吹不开;小卖店的人这两天已知她的秉性了,不再冷言冷语;同桌和她一块修好了老虎钳,另外,她晚上想家伤心,后来累极了,扑通一声倒在床上熟睡了,翌日清晨,看见太阳出来了,忽而感到心情豁然开朗。

  如今,小鸟依旧每天打来电话,只是内容变了,她总是兴致勃勃地告诉我她中午去了图书馆,晚饭后跟同学一块散步。她总在电话那端说:我很好,你好吗?我便在电话这端说:我很好,你好吗?那正是我心里呼唤的那种两个心心相印的平等的人在对话。

  小鸟没去拍照立志,我送了她一个穿中学校服的珍妮娃娃,悄悄地把它当成小鸟独立的见证,因为一个女孩走向真正的独立,慢慢地拥有了为自己设计未来道路的勇气和能力,这真是令我喜极而泣的喜事。

  第三十二章 谢谢你的沉默

  去年冬季一个寒潮来临的下午,我在外面遇上些不愉快的事,又逢下雨,手边没伞,待我像湿羽毛的鸟那样撞进编辑部时,心怀沮丧,仿佛处在一个冰窖中。

  这时,电话铃响了,是个初三男生打来的,他口气怯生生的,嗓音非常年轻。他在电话另一端向我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

  他念初三,隔着窄窄的过道,同排坐着一个女生,她的名字非常特别,叫冷月。冷月是个任性的女孩,白衣素裙,下巴抬得高高的,有点拒人千里。冷月轻易不同人交往,有一次他将书包甩上肩时动作过火了,把她漂亮的铅笔盒打落在地,她拧起眉毛望着不知所措的他,但终于抿着嘴没说一句不中听的话。

  他对她的沉默心存感激。

  不久,冷月住院了,据说她患了肺炎。男生看着过道那边的空座位上的纸屑,便悄悄地捡去扔了。

  男生的父亲是肿瘤医院的主治医生,有一天回来就问儿子认识不认识一个叫冷月的女孩,还说她得了不治之症,连手术都无法做了,惟有等待,等待那最可怕的结局。

  以后,男生每天都把冷月的空座位擦拭一遍,但他没对任何人吐露这件事。

  三个月后,冷月来上学了,仍是白衣素裙,只是脸色苍白。班里没有人知道真相,连冷月本人也以为诊断书上仅仅写着肺炎。她患的是绝症,而她又是个忧郁脆弱的女孩,她的父母把她送回学校,是为了让她安然度过最后的日子。

  男生变了,他常常主动与冷月说话,在她脸色格外苍白时为她倒来热水;在她偶尔哼一支歌时为她热烈鼓掌;还有一次,听说她生日,他买来贺卡动员全班同学在卡上签名。

  大家议论纷纷,相互挤眉弄眼说他是冷月忠实的骑士,冷月得知后躲着他。可他一如既往,缄口为贵,没有向任何人吐露一点风声,因为那消息若是传到冷月耳里,准是杀伤力很大的一把利刃。

  这期间,冷月高烧过几次,忽而住院,忽而来学校,但她的座位始终被擦拭得一尘不染,大家渐渐已习惯了他对冷月异乎寻常的关切以及温情。

  直到有一天,奇迹发生了。冷月体内的癌细胞突然找不到了,医生给她新开了痊愈的诊断,说是高烧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会杀伤癌细胞,这种概率也许是十万分之一,纯属奇迹。这时,冷月才知道发生的一切,才知道邻桌的他竟是她主治医生的儿子。

  冷月给男生写了一张条子,只有六个字:谢谢你的沉默。男生没有回条子,他想起以前那件小事上她的沉默……我听完男生的电话,大声追问他的姓名和学校,我如此迫切地想进入这个充满真情的故事,不料,电话断了。

  男生后来没再来电话,也许他愿意用沉默来保证冷月平静的生活,他的沉默寄寓了多少善意,多少尊严,多少人该有的良知。从某种程度上说,奇迹是他和她共同创造的。

  我把这故事告诉朋友们,他们有的认为那是男生杜撰的故事;也有的说没遇上过这样的事,但他们更乐于相信世上有这份情意。

  而我,常常想起这故事,因为它每次都牵疼了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