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火车乘务员捆绑乘客丢弃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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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12日 08:19:13  来源:云南网
6月29日,从北京西开往曲靖的K471次列车上,55岁的老人林国祥与乘务人员发生争执,被列车工作人员捆绑后抬到曲靖车站广场绿化带的人行横道上。
丢了行李,与亲人失去联系,在曲靖街头流浪三日后,老人才与亲人团聚。家属随后与曲靖铁路方面进行交涉,曲靖铁路称捆绑林国祥是因为他有精神病 ,表示出于人道主义怜悯,可以赔偿五千元。林国祥的儿子林卫红认为,曲靖铁路方面的道歉不诚恳,昨日,他向(昆明)官渡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昆明铁路局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共计3万元。
起争执老人被绑
55岁的林国祥和老伴郝淑花是内蒙古赤峰市人。据郝淑花介绍,6月29日,他们从北京西站乘坐了开往曲靖的K471次列车,准备到曲靖走亲戚,7月1日早晨,在硬座上熬了30多个小时后,两位老人感到十分疲惫。林国祥更是一夜没睡好,头晕眼花,心情烦躁。列车过了红果站,郝淑花见老伴有些头晕,便向列车员询问车上有没有晕车药。
“在餐车车厢,列车员给了五颗药,因为不知道药名药性,林国祥便拒绝服用,双方发生了口角。不久,一名乘警过来要检查他们的身份证和车票,郝淑花把自己的身份证和车票递了过去,而林国祥则气愤地从乘警手中一把抢过身份证和车票说道:‘我们又不是坏人,凭什么查我们!‘说完就有五六个人把林国祥团团围住,并用宽胶带将林国祥的手臂和两腿捆住,林国祥动弹不得,只能蜷缩在餐车地板上。列车到达曲靖站,不仅没有人给林国祥松绑,工作人员还将林国祥抬出车站,放在车站广场外绿化带的人行横道上。”郝淑花说。
郝淑花说,他们老两口本来打算到了曲靖后,就通知女儿来接站,但他们随身携带的包裹丢在列车上了,手机又出现故障,无法与亲人取得联系。出站后,她就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懵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就拼命地给行人磕头,希望有人给老伴松绑,但均无人理睬。最后,老伴吓得尿了裤子才挣脱了胶带。
由于联系不到亲人,他们只得在曲靖街头流浪,直到7月4日,亲属才找到他们。
相关人员已被处分
林国祥的儿子林红卫说,随后他们多次与曲靖铁路方面进行了交涉,昆明铁路局调查后,承认了铁路方面的不对,却将林国祥定性为“突发精神病,并在车上打了人”。7月18日,曲靖站相关人员上林家登门道歉并商量赔偿事宜表示,“出于人道主义怜悯,可以赔偿五千元。”
林红卫认为“人道主义怜悯”的说法太没诚意了,“我们不需要什么人道主义怜悯,这是对我们的侮辱”,他认为铁路局的这种说法“使他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痛苦”。
昨日,在律师的陪同下,林红卫向官渡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昆明铁路局书面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林国祥、郝淑花、林红卫精神损失费1万元。    据悉,此事发生后,曲靖站已对相关人员做出不同处分:曲靖站客运值班人员王红红被撤销客运值班员职务,调离曲靖,异地待岗三个月;曲靖客运段主任张涉给于行政警告处分;曲靖站副站长娄震国,监管不力,事后处理不及时,给于行政记过;原站长罗汉阳、党总支书记刘荣全负有管理责任,给于行政警告处分。 (云南网-云南信息报)
老汉火车上遭乘务员捆绑丢弃街头续:家属索赔3万
2008年08月14日 14:51:49  来源:云南网
探亲老汉遭列车员胶带捆绑,抛弃到站台外公交车调度室旁人行道上。事件近日有了新的进展,林老汉儿子林红卫及其代理人蔺文财到(昆明)官渡区法院立案,欲向昆明铁路局索赔精神损失费3万元。官渡区法院通知林红卫今日去立案庭一趟,林红卫推测可能有两种结果,要么是去拿不予受理裁定书,要么是官渡区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受理了,通知他去缴纳诉讼费。
林红卫在找律师多次碰壁后,最终找到了蔺文财。这位以公民身份,免费为弱势群体打官司的律师代理了此案的诉讼。
虽然目前还不知道此案能否成功立案,但林红卫和代理人都对胜诉充满信心,他们认为现在证据很充足,胜诉的希望很大。
对话
索赔精神损失3万元
记者:此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蔺文财:要求昆明铁路局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共计3万元。
记者:3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如何确定的呢?
蔺文财:这是一起民事侵权诉讼案件。在法律上国家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3万元是赔偿给直接被捆绑的老汉林国祥的1万元,老伴郝淑花的1万元,以及林红卫的1万元。
记者:3个原告?林红卫本身并没有遭到铁路方面的人身侵害,为什么他具有原告资格呢?
蔺文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关于起诉的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老汉林国祥被捆绑抛弃,他受到身体侵害没有疑问,郝淑花作为事件亲历者之一,虽然人身没有直接受到侵害,但在事件中受到了惊吓,看着老伴被捆绑吓得哭了、还小便失禁,精神上也有损失。我个人认为,林红卫受到的精神损失更大,他爸爸来看他才发生这样的事,在以后的日子里,他还要反复与铁路局交涉、来回为此事奔波,交涉过程中也很不愉快,在这过程中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记者:此案发生在火车上,为什么不属于铁路法院专属管辖呢?
蔺文财:铁路运输纠纷才由铁路法院专属管辖,而本案是侵权民事诉讼。侵权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昆明铁路局在官渡区,所以到官渡区法院立案。(云南网-春城晚报 普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