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权力注水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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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权力注水的“感动”

2010年12月10日 21:17     来源:侨报    作者: 钟海之 【  

行政权力既然可以利用强大组织能力影响民间道德评选,同样能任意干涉民众与社会生活私域,制造符合自己需要的一个个“民意”。

【侨报12月11日中国时评】每到岁末,大陆媒体总会依靠网络民意展开各类道德评选。然而,这些展现社会大爱无疆、让民众心灵震撼的活动正陷入“注水”批评。

比如,入选“感动中国2010年度人物”、第八批“中国好人”的江西省宜春市候选人网络选票短期内“井喷”,且“选民”分布区域集中于江西。而宜春市政府强制性为这些候选人拉票的通知现身当地某学院官网,则令民间对行政权力介入民间投票的猜测坐实。

毋庸置疑,一个城市候选人在全国性评选中当选,必然会产生品牌效应,提高该市的知名度和城市形象。

为了这样一桩“造福城市”的贴金政绩,宜春市政府强制组织全市学子投票,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尤其是上半年经历了轰动全国的“叫春”事件(宜春旅游政务网刊登广告语:“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用语暧昧,舆论哗然),更需要借“感动”来平息“轰动”之余震。

遗憾的是,越是出于地方利益、刻意制造“英雄辈出”的人文氛围,越易引发社会逆反心理,不仅不能给宜春的形象加分,反而会减分。因为它亵渎了民意。

由民间组织的任何道德评选,结果取决于全国范围内的民心民意。但其前提是民众自发参与,结合客观事实和自己的主观意愿独立选择,形成一种价值观的公共认同。

如果公权机构将自身意志强加于民众,令后者屈从而非感动,必然导致评选结果失真——即便那几位宜春候选人真是事迹催人泪下的道德偶像,当选后也会受政府不道德行为的连累,本真形象注入了虚假成分。

可以说,宜春市政府用行政权力绑架民意,是不尊重宜春市所有参与评选活动的公众,也是不尊重所有候选人——包括被其“重点保护”的本地候选人,完全背离了公平公正的最基本原则。这样的“感动”、“好人”,不要也罢。

更需警惕的是,行政权力既然可以利用强大组织能力影响民间道德评选,同样能任意干涉民众与社会生活私域,制造符合自己需要的一个个“民意”。从诸多公共决策的所谓“听证会”结果屡屡投官所好,与真实民心民意相差甚远,似乎已能窥见一斑。

倘若任由这样“强奸”民意的强权继续作祟,中国法治社会的梦想又何日能成真呢?

 

(编辑:肖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