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碾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52:16
“有关警方”难脱偏袒“宝马车主”之嫌
最近有关江苏新沂“宝马车四次碾压男童”事件已广泛传开。这一令人触目惊心惨不忍闻的消息
除引来众人声声叹息外,也引出一些相关评论。如“新安晚报”近日就刊出了一篇题为《“四次碾轧
男童案”与“宝马”无关》的评论文章。读后感到对此文的看法不能完全苟同。因此,也想就此絮言
几句。
确实,如该文所说,“事件”确实与“宝马”车辆无关[汽车毕竟是个没有思维的“死物”]。从这个
意义上来说“无关论”应该是站得住脚的。但话又说回来,车是靠人来驾驶的,“车随人愿”也是不
争的事实。所谓“驾技不精”或“车辆失控”等等显然都是无力的“托词”,不值一驳。而“驾车人”
当时的“心理活动”倒是值得注意的。当第一次倒车不慎撞到小孩时,他心惊之余不免脑筋急转,知
已闯祸,但根据当前的“交通肇事法规”,撞伤不如压死,于是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来回碾
压“可怜的孩子”[车技相当熟练!],直至其惨死。
再说当地“警方”,在还没有详细调查事故现场及还原肇事当时情景和科学分析前就迅速作出“非故
意报复杀人”之结论,也未免太过草率。“宝马”轿车已是当前使用最广的“豪华轿车”之一,这是
众所周知的事实。同时,它也是车主[或驾车人]的身份地位的“标志”。
最近有关江苏新沂“宝马车四次碾压男童”事件已广泛传开。这一令人触目惊心惨不忍闻的消息
除引来众人声声叹息外,也引出一些相关评论。如“新安晚报”近日就刊出了一篇题为《“四次碾轧
男童案”与“宝马”无关》的评论文章。读后感到对此文的看法不能完全苟同。因此,也想就此絮言
几句。
确实,如该文所说,“事件”确实与“宝马”车辆无关[汽车毕竟是个没有思维的“死物”]。从这个
意义上来说“无关论”应该是站得住脚的。但话又说回来,车是靠人来驾驶的,“车随人愿”也是不
争的事实。所谓“驾技不精”或“车辆失控”等等显然都是无力的“托词”,不值一驳。而“驾车人”
当时的“心理活动”倒是值得注意的。当第一次倒车不慎撞到小孩时,他心惊之余不免脑筋急转,知
已闯祸,但根据当前的“交通肇事法规”,撞伤不如压死,于是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来回碾
压“可怜的孩子”[车技相当熟练!],直至其惨死。
再说当地“警方”,在还没有详细调查事故现场及还原肇事当时情景和科学分析前就迅速作出“非故
意报复杀人”之结论,也未免太过草率。“宝马”轿车已是当前使用最广的“豪华轿车”之一,这是
众所周知的事实。同时,它也是车主[或驾车人]的身份地位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