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材料集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11:39
塔城地区纪委监察局建立五项制度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发布日期:2010-6-4 点击:228
一是建立委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委局班子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定期召开领导班子工作务虚会议,通过理论、政策学习研讨和纪检监察工作研究思考,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反腐倡廉理论实践重大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的学习研究,交流思想,分析形势,凝聚共识,促进工作。二是建立“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一为委局机关“学习日”。树立按需学习的理念,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需要、干部成长的需要设计学习日学习内容,使机关全体干部学有方向、学有成效。三是建立学习经验交流制度。适时组织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交流学习方法和学习心得,交流业务工作体会和经验,外出考察、接受培训或挂职锻炼的机关干部要总结交流考察学习外地的经验。通过促进交流互动,共享学习培训成果。四是建立学习质量考评和激励机制。坚持客观公正、重在激励、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对机关干部学习情况的考核评价。把学习情况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并作为绩效评价、干部推荐、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年底综合考核时,机关工作人员在述职的同时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五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做学习表率的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 “每月一本书”读书活动。坚持委局领导定期讲党课制度。坚持委局领导领题调研制度,撰写学习研究文章,指导工作实践。
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0年5月28日      来源:宝鸡市农牧良种场      作者:黄祯、张吉利、王万才
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面对时代发展要求,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增强工作整体效能,提升机关办事能力的有效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特殊的任务和使命,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型机关的建设。从现有的情况来看,纪检监察部门创建学习型机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有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和思考。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的主体是纪检干部。学习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键也在于纪检干部。从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情况来看,对照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不愿学。个别纪检干部认为自己有自己的专业,本职业务学好就行了,学习其他知识,没有什么用处。有的认为自己是老同志了,业务工作年年都是老一套,轻车熟路、游刃有余,无需多学,学不学一个样。二是不想学。对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对新生事物缺少关注,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听之任之,工作的标准只要能应付过去就行了。参加学习也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有的则借口工作忙,而疏于学习。三是不会学。有些纪检干部学习劲头很足,自己感兴趣的就学,自己需要的就学,没有学习的整体计划和长远规划,学习内容单一,缺乏系统性。有的是为学习而学习,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不会把学习和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不能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四是不能学。有些纪检干部是想学而缺少好的外部环境和学习平台。少数单位对创建学习型机关写在纸上、落实在嘴上,汇报上重视、行动上忽视,既不组织,也不为干部学习创造条件,造成想学而不能学的现象。
二、原因剖析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既有个人原因,也有单位原因,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1.认识上有误区。一些单位和纪检干部对建设学习型机关认识不深,没有真正领会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深刻内涵,把学习型机关建设等同于专项政治理论学习,认为形式大于内容,“作秀”的成分比较多,因而产生了“学而无用论”、“重在参与论”及学不学无所谓的态度。同时,当前少数纪检干部对于新形势下工作能力的需求缺乏紧迫感,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经验去应对工作,因而造成工作被动,有时甚至直接影响工作落实。
2.导向上有偏差。当前,各级对于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设是重视的,把重点也放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上。但对于干部的素质往往强调的是学历的高低,因而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点就成了提高干部学历,至于学历是如何提高的,学历提高过程中,能力素质到底提升了多少就没多少人关心了。当前,机关中对于高学历人才越来越重视,这本无可厚非,但盲目地认为高学历就是高能力,既不利于学习型机关建设,也不利于开展工作。一方面对于高学历干部的过分认可会打击其他干部的积极性,会认为自己再学习、再努力、再有能力也不会被认可,因而会放松学习;另一方面,高学历人才也会因过分看重而放松学习,过重的担子而不堪重负,影响其能力的提高。
3.制度上有不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学习型机关建设兴致不高或者根本不想学,其关键是缺乏学习动力。机关有这样的现象,一个干部爱学习,各方面能力很强,他可能会得到“重”用,自己的活要干,别人的活可能也要干,能者多劳是“行规”。但重用对个人来讲不一定会有好的回报,要提升奖励还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而对于不爱学习之人,能力不强但只要工作不出错,既不会打板子,可能还有人代劳,也不会有额外任务,何乐而不为。特别是一些老同志,受年龄等其它方面的因素的影响,职务晋升、调整交流受限,学习积极性不高就更突出。因此,这种学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缺少激励机制是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主要因素。
4.措施上有缺失。少数单位对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是这项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原因。一是工作计划不完善。不能针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出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近期和一段时期的创建计划和主要目标,也导致一些纪检干部虽身处特殊岗位,肩负着特殊使命,但对学习无所适从。二是考核机制不完善。学习过程中,往往不组织统一考试,不组织对所有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排名考核,学习成效也就不能保证。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对学习创建活动缺乏有效监管,学习过程中人员的到位情况、学习时间的落实情况、学习内容的开展情况不检查、不督促,学习可能流于形式。
三、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建议
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我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要在确保成效上下功夫。
1.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学习型机关,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倡导学习型的工作方式,是提高纪检干部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首先,建设学习型机关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技能新知识层出不穷,据资料介绍,现在知识正以每年10%的速度更新,如果纪检干部不加强学习,不注意更新和跟踪最前沿的知识,就会出现观念落后、思路狭窄、知识贫乏、能力不足等情况,落后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其次,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机关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新形势和新任务给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传统的行政观念和知识结构已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要求我们通过不断的学习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知识,掌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各种能力。就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当前腐败分子越来越狡猾,违纪违法手段越来越多样化、行动越来越隐密,如果我们不善于在平时搞好学习,就会被违法违纪人员钻空子,甚至逃避法纪的制裁。因此,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学习型干部。
2.抓住重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涉及的工作面广、领域多,在学习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把提高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政纪的具体执行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因此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要通过平时不断的学习,认真领会上级精神,熟悉政策法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把增强业务能力作为学习目标。建设学习纪检监察型机关,必须牢牢把握提升解决问题能力这个核心,不断提高纪检干部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方面要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要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分析判断、依法执政和开拓创新的能力。三是把提升道德修养贯穿始终。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诚信缺失、风气不正、道德滑坡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各种诱惑随时可能影响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纪检监察干部的道德修养也面临着考验,因此,必须在学习过程中重视道德素养的修炼,用高尚的道德情操来提升和转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讲究方法,增强学习的科学性。一是要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学习是一种工作需要,是一种生存需要,是能力不断“再生”的需要。要适应变化的客观世界,就必须把学习作为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贯穿生命全过程,坚持活到老、学到老,做到终身学习。二是要坚持在工作中学习。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组织脱产学习或专题学习的机会比较少,既要搞好本职工作,又要抓好学习,不能因工作而高放松学习,也不能因学习而影响工作。要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学习、边实践,边实践、边提高。三是要坚持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通过调研,可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可以了解真实情况,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特别是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调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寻问题的根源,思考分析犯罪分子违法违纪原因,归纳总结有关经验教训,对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注重质量,增强学习的有效性。学习的根本目的是增长知识,提升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学习的成效也直接体现在日常工作之中。首先,要注重学用结合。要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强化学习意识,在学习中推进工作开展,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在工作中要去践行学到的理论知识,用最新的知识去指导实践,提高工作效能;在学习中要链接现实问题,通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来推动理论创新,提高学习成效。其次,要注重总结经验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学习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要善于在学习中不断吸收别人的长处,借鉴别人的成果,总结经验教训,这样可以避免在工作中少走弯路。但也不能把固有的经验作为金科玉律,墨守成规、一成不变。要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思考,大胆探索,在创新上做文章。新的情况要有新的思路,新的困难要有新的方法。只有不断的创新,才会形成更多、更好的新经验,只有创新,才能不断破解难题和解决问题。
对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的一点思考
时间:2010-05-18 17:08 来源:吴江市社科联 作者:何斌华 点击:次打印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把我党建设成为学习型政党。这个目标的提出,是我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我们吴江市自2004年开始,就走上了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探索之路,并创立了学习型党委、机关、社区、企业、团组织和家庭这六大类学习型组织抓手。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通过五年来的实践,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发现了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重点就这些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尝试着摸索一些改进的措施建议。
一、当前在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实践中存在的误区
我市在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也从中发现了一些认识和实践上的误区。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对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认识表面化。有一部分人对于学习型组织理论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他们仅凭字面理解,望文生义地把学习型组织简单理解为加强组织成员的教育与培训,认为发几本书,组织几次学习交流,搞几次讲座,贴几个标语,喊几句口号就是“学习”。学习型组织强调的学习必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不区分层次和对象的“学习”至多是一种形式主义,并无多大促进作用,而且事实上挤占了一部分资源,使干部产生抵触情绪。还有很多单位把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等同于日常工作,认为业务学习、工作交流就是学习,以会代学,以工代学的现象依然存在。
2.将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创建活动万能化。代表性的思维有两种:一种是把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当成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比如将机关效能建设、廉洁型机关建设、服务型机关建设等工作,都统称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这样看上去抓了许多,其实根本没有真正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忙忙碌碌一年下来,工作、学习毫无起色,就开始不耐烦。还有一种是把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当成灵丹妙药,包治百病,或者当成制胜法宝,认为只要学了就可以坐等问题的自动解决。
3.学习方式方法的雷同化。目前,全国有很多地方都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产生的成功经验和有效的措施手段也很多。有的单位根本不管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照搬照抄,把一些根本不适用的经验硬套到自己头上。许多单位缺乏创新意识,在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过程中,只是简单地贯彻学习指导小组的红头文件,被动应付一些检查考核,根本没有发挥积极性、主动性,根本谈不上什么创新力。
4.将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创建运动化。把学习型组织搞成一场运动,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湿。有部分单位从庸俗的经验主义出发,思想上根本不重视,用所谓“扎扎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搞形式”的态度对待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敷衍了事地开展几次活动,不考虑是不是有效果,也不去调动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
5.将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创建与工作割裂化。不少单位都存在着业务工作、工作创新与学习型机关建设三张皮的现象。一方面将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口号喊得很响,声势造得很大,耗费了许多时间和人力物力,但是仅仅是为学习而学习;另一方面,不重视学习成果的转化,仍旧按照以前的办法干工作,工作上难以有很大的起色,学习的成效无法体现;再次,根本不鼓励、不重视学习方式方法的创新,认为这种创新是可有可无的,甚至认为是多余的。而殊不知创新力正是学习型组织需要强调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只有产生一种通过学习推动创新进而促进工作的良好循环,才不会把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创建与其他工作对立起来,从而给一个单位、一个组织带来新气象。
二、关于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几个需要理清的问题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因此,开展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必须首先从理论上理清思路、端正认识,把关键的问题搞清楚弄明白,才能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1.什么是学习型组织。要搞清楚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含义,首先应当搞清楚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的含义。因为学习型组织是学习型社会的“细胞”,而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则是学习型组织的一种特殊形态。创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理论兴起于西方,它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佛睿思特在1965年发表的《企业的新设计》一文中首次提出来的。他的学生彼得·圣吉在1990年出版的《第五项修炼》中,对学习型组织的含义作出了比较全面的概括。学习型组织是让组织持续学习以不断适应外在环境的变化,让组织里的人们进行个人和集体的学习,并应用学习到的成果来促进个人和组织的效能增强,从而提高组织适应社会改变的能力。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各国提出了“向学习型社会前进”的目标。此后,学习型社会作为一种先进的学习、教育理念和新兴的政府治理理念,引起了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并日渐成为共识。2001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建设高峰会议上指出,中国要“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自此之后,全国上下开始兴起了一股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热潮。
2.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特征。一个真正的学习型机关,应该是拥有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等先进的理念的组织,是拥有学习力和创新力的组织,是追求卓越、不断进步的政治组织。因此,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领导力为目标。二是以理念更新为先导,破除那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推进党的理念变革和理论创新。三是要以健全学习机制为保障,通过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学习机制,为组织的持续学习提供制度保证。四是以组织的结构变革为重要措施,探索建立适合党情特色的设计合理、讲究效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组织结构。
三、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几条基本思路
那些实践中发生的脱离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本质的认识和做法,挤占了宝贵的学习资源,却收效甚微,甚至引起不少人的“厌学”情绪,不利于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深入开展。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质特征进行深入思考,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指导下一步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走上正确轨道。我们认为,当前应首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机制建设。学习型机关与非学习型机关的显著区别在于,学习型组织具有能够使组织不断提高学习力和创新力的完善机制。我们认为以下这四种机制是目前最急需的:一是有效的激励机制。任何一个人的先天禀赋都是有差异的,加之后天努力的程度不一,总会有优秀、一般和落后的差别。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制度,营造一种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局面,使优秀人才能够得到重用,从而激励更多的人从“要我学”转变到“我要学”。二是科学的考评机制,即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业绩进行科学考评的制度。目前一些党组织在党员干部学习、能力评估方面,仍然是重学历、重职称,轻学习、轻能力;重正规教育、正规培训,轻非正规培训、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忽视通过自学而获得的提高。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应探索建立能够促进党员干部提升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的业绩考评标准和制度。三是长期的投入机制,即对学习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投入的制度。学习需要一定的“硬件”,如教育设施、学习制度,更需要一些“软件”,如师资力量、学习资源。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树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新理念、新思路”。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重视学习的投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逐年增加学习、培训投入,形成制度与规范,为人才开发投人提供制度保证。四是共享机制,指的是新知识、新信息和其他学习资源为广大党员干部所共享的制度。这需要从“硬件”与“软件”入手。所谓“硬件”,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建立知识和信息的交流平台,并建立一个促进思想交流的制度、载体。所谓“软件”,指的是组织的文化,它是共享机制得以实施的价值观基础。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倡导构建共享文化的同时,建立一套促进好思想、好主意在组织内部流动、共享的制度。
2. 建立良好的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应当能够有效克服传统官僚体制的弱点和权力过分集中于上级组织和领导者个人的弊端,做到设计合理,分合有度,讲究效率,注重效益,有利于在全党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对此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我们要发扬党内民主,使得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建立一种平等、自主、互动的良好关系,使各种意见能够及时、畅通地传达到上级领导者及上级党组织中去;另一方面,要注意吸取学习型组织理论中的合理因素。如领导不仅是充当权力控制者,而是应当成为设计师、仆人、教练的领导观念;扁平化组织结构的主张;重视发挥基层领导、基层员工自主性、创造性的思想;对组织成员不仅靠制度控制,更要用学习来激励的思想,等等。
3.真正做到善于学习。人的学习可以分为四个层次:一是个人学习,解决的是个人素养、价值观和生存能力问题。二是团队学习.解决的是团队素养,凝聚力和执行力的问题。三是组织学习,解决的是组织素养问题,强调的是认同感和竞争力。四是社会学习,解决的是民族素养问题,目的在于提高整体的协调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学习过程中,主要着眼于前三种学习。但是,必须明确,学习也需要讲究针对性、讲究方法。盲目学习不但浪费时间,有时候还会起到反作用,比如让一个搞技术的干部,让他成天学政治理论显然不合适。而要做到善于学习,就要弄清楚这三个问题,即学什么,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首先是学什么?就是要鼓励各人根据自身的工作状况和现有的知识结构,分析出自己需要重点加强的那部分知识内容。其次是怎么学?这个涉及到学习的方式方法问题。各个人的自学方法千差万别,但是组织可以在这个环节多设计一些载体,更好地帮助组织成员学习。例如我们吴江市共设计推行了九个全市性的活动载体,其中的“学习日”制度、“四新系列知识讲座”等等,都是实践中非常受欢迎的,效果也比较明显。最后是学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应当分两个层次来理解。一个层面是:学到什么程度是收益最大化的。根据市场经济的成本核算法则,以最小的成本付出来获得最大的收益是最理想的一种状态。而学习上也是同样道理,例如一个从事基层理论教育的干部,不必要求他必须达到大学教授的水平。如果为了装点门面而去学习许多无用的知识,那就是形式主义的学习,付出和收益是不对等的。另外一个层面是:学习应当要学到能促进工作的改进、提高、创新的程度。单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混淆了目标和手段的关系。学习的最终目标应当是能对工作有所益处,搞明白这点,我们学习的时候也就能有的放矢。
长春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中国文明网 www.wenming.cn   2010-07-22    来源: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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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明办
党的十七大以来,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过程中,长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党建经验和本市、本系统实际,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在各项工作过程中,持续开展建立共同愿景、开展团队学习、加强系统思考、改善心智模式、实现自我超越(亦称“五项修炼”)等活动,从而不断产生推动各项工作创新与发展的强大动力,使创建学习型组织成为增强干部队伍战斗力、推进各项工作持续进步的有效载体。
一、主要做法
1、建立共同愿景,培育内在动力。建立共同愿景,即建立全体成员共同向往、心甘情愿为之奋斗的目标。在深入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他们把“推动科学发展观落实”、“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出人、出活”等内容确定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愿景;各个内设机构和每位同志都明确了提高各项本职工作水平的愿景,确立了优化知识结构和提升系统思考、专业技能、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各项能力的愿景,使大家产生了为愿景而奋斗的内在动力。南关区纪委将这些愿景及其保障措施贴在办公楼走廊里,时刻提醒和激励大家不断开拓进取、超越自我。
2、夯实自学基础,开展团队学习。每位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制定并执行自学与研究计划。在此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团队学习,主要是围绕如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让大家无拘无束地敞开思想,深入地讨论问题、交流看法,共享各自学习和研究的成果,并相互激发思想火花,形成先进可行的对策。市纪委监察局带头开展团队学习,凡属重要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在分头学习和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讨论,实行先议后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每年召开两次全体干部参加的工作研讨会,每个内设部门都要选派代表,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大会上宣讲对策。朝阳区纪委借助网络平台,开设了信息动态窗口、小先生讲坛、调研成果集锦、好文章好观点专栏,丰富了团队学习的载体和内容。我们还普遍建立了“周例会”、“季总结”、“工作点评”等促进团队学习的制度。
3、培养科学思维,加强系统思考。通过组织大家学习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和最新理论成果、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为“麻雀”解剖、建立“项目组”、实行“工作点评”等途径,帮助大家从中学习系统思考的方法,增强系统思考的能力,切实做到立足全局谋划局部、放眼长远处理当前、全面历史辩证动态地观察和处理问题。例如,市软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建立了举报受理、要件审核、统计分析等7个“项目组”,让每位同志都有机会当项目组的组长,促使其增强系统思考和组织协调等能力。双阳区纪委开展了“假如我是纪委书记、假如我是室主任”的研讨活动,促进全体干部增强大局意识和系统思考能力。
4、认清错误经验,改善心智模式。改善心智模式,即改善组织成员由直接或间接经验形成的据以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某些假设与成见,使其符合客观实际,进而藉此正确地观察和处理问题。改善心智模式的途径主要有:一是主动反思。每位同志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首先认真查找自己的原因,特别是自己心智模式上存在的问题。二是领导点评。领导班子集体或成员个人发现部下心智模式存在问题时,及时指出并帮其校正。三是相互探询。同志之间以提问的方式主动征询对方对某一事情看法背后的假设、成见等依据,即详细询问对方是如何得出这个看法的、其依据是什么,以此学习他人正确的心智模式。四是案例讲解。通过讲解典型案例,指出案例中主人翁错误总结的经验和因此形成的错误心智模式,进而建立正确的心智模式。
5、深入发掘潜能,实现自我超越。自我超越,即组织成员为了实现愿景而解放思想、努力奋斗,进而不断突破自己原有的能力上限。他们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清自己和本单位的潜能,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先进、可行的奋斗目标;鼓励他们敢于承担富有挑战性的任务,在克难攻坚中增强信心和能力;每周或每项重要任务完成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在发扬经验、汲取教训的过程中获得进步和提高;每个部门和干部都要确立先进可学的标杆,使大家在追赶先进的过程中持续实现自我超越。例如,去年他们组织市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一次“拓展训练”,使大家对自己和本室(厅)的潜能有了新的认识。
二、初步成效
1、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得以更新、知识结构得到优化;其系统思考、总结反思、开拓创新、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例如,过去有的案件检查人员仅仅就某一“点”上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现在越来越多的同志通过查处一个“点”上的问题,能够自觉地找出一个行业、一个系统甚至更大范围存在的同类问题,并透过个案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洞察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标本兼治的意见或建议。
大家的心智模式也得到了改善,观察和处理问题更加科学、更加正确。例如,过去有的同志遇到问题总是强调外因、相互推诿,现在则首先查找自身原因并主动研究对策。
2、初步形成了民主管理、持续创新、自我完善、协同运转的机制和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各层级的同志都不断自觉地找问题、议对策、求创新。过去研究工作习惯于“领导说、大家听”,现在则是自觉地“大家先议、领导后定”。过去各职能部门之间缺少交流,现在则主动沟通、互相配合。这种以团队学习为主要载体的持续创新、民主决策与协同运转机制,既集思广益、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又统一认识并协同行动、提高了决策的执行力。通过坚持和完善“周例会”、“季总结”和“工作点评”等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了好的经验,发现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通过建立共同愿景和个人愿景,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了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比有尺度,大家对工作充满了激情、鼓足了干劲;通过把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有机统一起来,使各级组织从内部产生了持久的动力和活力,将组织与其成员逐步结成生命共同体,实现组织与其成员个人一起成长,呈现出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文化氛围。
3、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一是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拓创新。两年来,他们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管理等各个领域都实现了创新和发展,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多个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例如,他们将纪检监察工作的概括性提法由“反腐倡廉建设”改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的自身建设”;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既注重深化改革,又注意强化管理;市纪委撤销了派驻市直部门的纪检组,成立了直属的1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强化了对市直各部门特别是其领导班子的监督;运用ISO9001和“流程再造”的理念与方法,建立了比较科学、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
二是进一步找准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他们把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结合长春实际,深入开展创建“三满意”(即基层、企业、群众满意)机关等活动,采取政务公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限、规范行政和司法行为、“千名处长”联系企业、“万人评机关”、设立软环境监测点和网站、开展明查暗访、公布评议和检查结果、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等措施,有效解决了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不高等方面的问题1686个,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和干部作风、效能的改进,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
三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2007年立案1012件、2008年立案1016件,分别比2006年上升22.8%、23.3%,均占当年全省查办案件总量的四分之一。据统计部门开展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72.8%的被调查者对长春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比2005年上升了26个百分点;73.6%的被调查者认为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度,比2005年上升了33个百分点。
三、几点体会
1、创建学习型组织,能够使组织从内部产生持久的动力、活力和持续创新、自我完善的机制,并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2、创建学习型组织,能够使组织目标与其成员个人的目标有机统一,实现组织与个人一起成长,逐步结成生命共同体。
3、创建学习型组织,使组织成员在各项工作中开展“五项修炼”,将创建活动融入各项工作之中,进而产生推动各项工作创新与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共同发展。
最近,中央党校的五位党建专家就长春市纪检监察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张志明认为,党的各级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是平稳地实现由依靠运动建党转向依靠制度建党的有效途径;中央党校资深教授李民说,创建学习型组织激发了个人和组织的活力,是党的建设可操作性强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
让科学思想浸润南疆
——记崇左市创新方法提高理论学习实效
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然而,怎么学才有用、有效,又是理论学习的普遍难题。
近年来,崇左市围绕中心工作大局,不断创新理论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实践活动载体的内容,让思想汇成涓涓细流,浸润南疆大地,进一步夯实边疆民族地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基础,真正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同时,也为该市当前加快推进“四大建设”、构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新兴城市,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
四级理论辅导员网络实现“全覆盖”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天等县小山乡胜马村出现大量的返乡农民工,这一现象引起了村委班子的重视。在村“两委”成员例行的一次学习会上,如何帮助返乡务工人员实现再就业与创业,成为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
通过集思广益,村委班子与县农业银行取得联系,最后通过3户联保的方式向农业银行贷款230多万元,惠及全村104户,解决了村民的创业资金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胜马村村委会,开展理论宣讲已成为制度。理论辅导员、村支书黄朝东每周一都召集村两委成员开碰头会,组织宣讲党的方针政策,研究村里的大事,有时也邀请本村的社会能人参与讨论。内容包括农业生产、劳务输出、计生法律法规、屯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村屯规划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科学种养技术等。
“参加这样的学习,不仅了解党的政策,还增长了见识,获得致富的信息。”念破屯的覃绍洋是其中的受益者,在村委会的“洗脑”下,他养起了鸽子,目前养殖规模已达到400对,年收入近万元。
理论武装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广大群众,难点在普及渗透。崇左市有关部门针对建市以后面临的新形势,为了凝聚人心,鼓舞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建设新崇左,在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理论辅导员网络,实现理论学习群众化、通俗化、具体化、基层化,在全市掀起理论学习的热潮。
据介绍,目前崇左设有市、县、乡、村四级联络员、辅导员、宣传员共9539人。 理论辅导员遍布全市,其中市级216人,县级1423人,乡级2760人,村级4940人。
“他们负责给本地、本部门的党员群众宣讲科学发展观,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三贴近’的原则,运用科学理论解答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理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崇左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冯学军表示。
此外,崇左市还通过远程教育网和“短信党课”,着力抓好远程教育专职干部队伍、站点管理队伍、教学资源开发队伍、教学辅导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等“五支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水平,把“短信党课”打造成为“大课堂”。
“身边案例学习法”生动实用
“他家共有2亩水田,却零散分为9小块,无法机耕;土地置换整合后,9块整合为一块,采用机械耕种,每亩生产投入减少开支240元,增加收入310元。”
“什么叫科学发展?这“一减一增”就是科学发展。”
这是在扶绥县昌平乡一次科学发展观学习会上,乡干部用联豪村村民邓大生整合土地的案例阐释“科学发展”的含义。
为破解农村党员“听不懂、学不进、记不牢、用不上”等难题,创新学习实践活动载体,崇左市在扶绥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广泛推行“身边案例学习法”,以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生动事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科学发展观理论由抽象变为具体、由遥远到身边、由难懂变易学管用。
“根据市委领导的要求,我们去年收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编了《崇左科学发展身边案例选编》一书,印发给农村干部群众学习,使他们从中得到借鉴和启发。如此,全市农村基层干部群众都感觉身边案例易学管用。”崇左市委宣传部同志说,通过实施“身边案例学习法”,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加贴近农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市农村党员干部从学习身边案例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找到了发展生产的好门路。
通过典型案例的带动,扶绥县已建立土地整合流转基地、生猪养殖基地、四和澳洲坚果、新湾香葱等45个身边案例学习基地,作为党员群众现场学习和观摩的场所。宁明县通过推行“身边案例学习法”,使农村党员增长见识,提高了技能,从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县建立完善了14个特色种养基地。
“科学发展方向明,案例学习简而精,理论原是身边事,一学一比心就清。”在崇左,群众唱起山歌称赞“身边案例学习法”。这一成功经验去年获得了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肯定,并在全区推广。
山歌传唱让发展观家喻户晓
“科学发展是新课,组织党员共同学。村头村尾贴墙报,下乡宣传用山歌。” 正如这首歌所唱,近年来,崇左市通过组织山歌创作、山歌比赛和山歌传唱等形式,向广大农村基层党员群众传播科学理论,收到了良好效果。
崇左是我区壮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历来有唱山歌的传统习惯,每年的三月三、九月九、霜降节,歌台开赛,歌声如潮。
为了使农村基层党员群众更好地学习、理解、领会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该市充分发挥山歌这朵最具地方特色的艺术奇葩,利用壮族民间传统歌圩,融党的创新理论于山歌之中,使广大党员群众在传唱山歌之中学习科学理论。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干部可以采用学习、讨论、培训的方式来做载体。”冯学军说,“但是在农村、在基层,尤其是在壮族人口占88.5%的崇左市,还是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唱山歌的形式来做载体,这样群众更容易接受,更容易学习、实践、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2009年以来,崇左市组织山歌创作者(南壮山歌手)开展了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的山歌创作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表现手法编成《崇左市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山歌集》一书,用300首山歌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体现在朗朗上口的山歌之中,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实践要求,表达在形象贴切的字里行间。
同时,崇左市各地各有关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山歌传唱活动,在广大群众中传唱科学发展观,寓教于乐,让群众听个明白,使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家喻户晓。2007年以来,在市火车站广场和大新、龙州县城举行的山歌大赛活动,受到了全市各县(市、区)山歌手和群众的热捧;2009年在明仕田园景区举行“万人传唱科学发展山歌会”,更是引来全区各地的民族山歌手,将崇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高潮。
“年轻崇左正辉煌,好像姑娘十八妆;南疆事业要发展,科学理论来领航。” “过去木屋加茅房,今日村村建楼房。党的政策入民心,生活越过越欢畅。”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化成一首首脍炙人口的山歌,浸润南疆大地。
“山歌传唱科学发展,我们老人易记易懂。”大新县明仕村73岁老党员梁振廷的话,道出了农村党员及群众对这种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学习形式的认同。(
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平台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门头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长  曹桂林
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平台,以提高机关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特别是今年,区委要求全区党政机关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因此,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对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创造有力条件。
二、创建学习型机关是加强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从我区实际情况看,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依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的作风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二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然薄弱,有效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仍是重要课题。三是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面对全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任务,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就是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搭建平台,就是为推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三、创建学习型机关是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学习型机关是基于学习的创新型机关,是把指导个人学习、科室学习和整个机关学习作为机关一切工作的基础、前提和关键,能够有效地将机关及其成员的学习行为转化为机关的创新能力,从而促进机关成员的全面发展与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随着纪检监察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新任务、新要求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更新知识,夯实理论基础。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能够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五项修炼”,不断发挥内在潜能,实现自我超越,全面发展;更有利于推进机关能力建设,形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四、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平台,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坚持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与落实党员双向承诺制、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目标管理工作同步,不断强化五项修炼,机关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
1.加强自我超越和团队学习修炼,激发学习原动力。彼得·圣吉说:没有人能够促进别人的自我超越,我们只能塑造适当的环境来鼓励想要自我超越的人。因此,我们把自我超越作为基础,从提高个人能力切入,逐步形成团队合力。每年机关干部都要结合机关共同愿景,制定职业规划和个人学习计划等,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以此推进自我超越修炼。同时,以中心组、党小组为单位,建立各种学习团队,以周五学习日、“加强纪委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我想我说我做”主题演讲等活动为平台,加强团队学习交流。新的学习理念植入,使全体机关干部逐步形成了主动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从而使学习的原动力得到增强。
2.加强改善心智模式和共同愿景修炼,提升团队凝聚力。共同愿景是机关干部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它的实现取决于个人的行动。心智模式是影响认知世界而采取行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区纪委监察局把引导机关干部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智模式作为实现共同愿景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举办机关联欢会、开展国防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有效促进了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特别是今年,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素质拓展训练,“一线生机”、“信任背摔”等活动,使大家深刻体会到了团结、信任、勇气、潜能的真正含义和力量。同时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方案,着力推进机关能力建设,团队的凝聚力不断增强。
3.加强系统思考修炼,汇集工作创新力。系统思考修炼是学习型组织五项修炼的精义与核心。通过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系统思考的核心力量不断发挥,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与发展。一是推进党内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直接监督新模式,强化对设置党组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改革领导体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改变派驻模式,向全区22个设置党组的政府职能部门派驻3个纪检监察组,实现了设置党组的政府职能部门全覆盖,达到了以最小的成本取得较大的工作效能的目的。健全完善巡视制度。改革巡视人员任用机制,增加巡视力量,改进巡视方法,拓展巡视范围,提高巡视质量,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二是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坚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推进科学管理相结合,着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推进监督关口前移。三是加强农村“三资”监管。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以服务村民自治为核心,以程序监管为重点,全区100%的镇初步建立起以“一个中心、两项机制为重点的农村“三资”监管体系。使纪检监察工作形成创新力,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科学管理之轨道。
浅谈县级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作者:鄢朝霞    来源:上犹县纪委    2010-9-20    编辑:黄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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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深入,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全会号召:“全党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特殊的任务和使命,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型机关的建设。这是面对时代发展要求,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增强工作整体效能,提升机关办事能力的有效举措。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非常重视这一课题,采取了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设,我县也是如此。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学习型机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客观地说,仍然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体是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键也在于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从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不愿学。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有自己的专业,本职业务学好就行了,学习其他知识,没有什么用处。有的认为自己是老同志了,业务工作年年都是老一套,轻车熟路、游刃有余,无需多学,学不学一个样。
二是不想学。对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对新生事物缺乏关注,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听之任之,工作的标准只要能应付过去就行了,参加学习也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有的则借口工作忙,而疏于学习。
三是不会学。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劲头很足,自己感兴趣的就学,自己需要的就学,没有学习的整体计划和长远规划,学习内容单一,缺乏系统性。有的是为学习而学习,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不会把学习和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不能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四是不能学。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是想学而缺少好的外部环境和学习平台。学习型机关建设写在纸上、落实在嘴上,汇报上重视、行动上忽视,既不组织,也不为干部学习创造条件,造成想学而不能学的现象。
二、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既有个人原因,也有单位原因,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一是认识上有误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建设学习型机关认识不深,没有真正领会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深刻内涵,把学习型机关建设等同于专项政治理论学习,认为形式大于内容,“作秀”的成分比较多,因而产生了“学而无用论”、“重在参与论”及学不学无所谓的态度。同时,当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于新形势下工作能力的需求缺乏紧迫感,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经验去应对新情况,因而造成工作被动,有时甚至直接影响工作落实。
二是导向上有偏差。当前,我们对于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设是重视的,把重点也放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上。但对于干部的素质有时强调的是学历的高低,在于文凭的获得,至于学历获取的过程中干部素质提升多少则无关紧要,也就是注重结果忽视过程的问题;有时强调的是业务技能的训练,在于实践操作,至于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和工作经验的总结提升则少之又少,也就是偏重实践疏于理论的问题。这两方面的偏差对于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的实际效果影响较大。
三是制度上有不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学习型机关建设兴致不高或者根本不想学,其关键是缺乏学习动力。机关有这样的现象,一个干部爱学习,各方面能力很强,他可能会得到“重”用,自己的活要干,别人的活可能也要干,能者多劳是“行规”。但重用对个人来讲不一定会有好的回报,要提升奖励还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而对于不爱学习之人,能力不强但只要工作不出错,既不会打板子,可能还有人代劳,也不会有额外任务,何乐而不为。特别是一些老同志,受年龄等其它方面的因素的影响,职务晋升、调整交流受限,学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就更突出。因此,这种学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缺少激励机制是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主要因素。
四是措施上有缺失。对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是这项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原因。一是工作计划不完善。不能针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出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近期和一段时期的创建计划和主要目标,也导致一些纪检干部虽身处特殊岗位,肩负着特殊使命,但对学习无所适从。二是考核机制不完善。学习过程中,往往不组织统一考试,不组织对所有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排名考核,学习成效也就不能保证。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对学习创建活动缺乏有效监管,学习过程中人员的到位情况、学习时间的落实情况、学习内容的开展情况不检查、不督促,学习可能流于形式。
三、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建议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对此,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要在确保成效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学习型机关,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倡导学习型的工作方式,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首先,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技能新知识层出不穷。据资料介绍,现在的知识正以每年10%的速度更新。如果纪检监察干部不加强学习,不注意更新和跟踪最前沿的知识,就会出现观念落后、思路狭窄、知识贫乏、能力不足等情况,落后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其次,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机关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新形势和新任务给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传统的行政观念和知识结构已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要求我们通过不断地学习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知识,掌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各种能力。就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当前腐败分子越来越狡猾,违纪违法手段越来越多样化、行动越来越隐密,如果我们不善于在平时搞好学习,就会被违法违纪人员钻空子,甚至逃避法纪的制裁。因此,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学习型干部。
二是要抓住重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当前,要一方面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学习教育。结合“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争做焦裕禄式好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贺国强、尚勇、陈小平同志在全国、全省、全市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廉政准则》和省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组织观看《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全省大要案警示录》等正反面典型电教片,通过召开讨论会、座谈会、交流会等不同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党性党风党纪对自身的要求,把握党纪条规的主要内容,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执纪执法自觉性。另一方面,也要持之以恒抓业务素质提升。要坚持和强化“五个一”学习制度、半年工作总结制度和“三全员”工作制度,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散文诗歌写作、电脑操作、汽车驾驶技能竞赛,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课堂”,举办“集中调研月”、荐读廉书“摸拟谈话”等一系列活动,采取选派干部参训、自办业务培训、选调基层干部跟班、外出学习考察、轮岗锻炼、以案代训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干部“读、写、办、查、用”五项基本功。
三是讲究方法,增强学习的科学性。要营造终身学习的氛围,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激励干部丰富自身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要精心抓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积极争取计划指标,选派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同时要尽可能多地组织举办本级业务培训班,组织干部参加既寓知识性又富趣味性的业务技能竞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鼓励干部提升学历。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尚未获得本科的干部要积极参加在职本科学历教育,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要自觉参与尽早过关。三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调查研究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通过调研,可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可以了解真实情况,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特别是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调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寻问题的根源,思考分析犯罪分子违法违纪原因,归纳总结有关经验教训,对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注重质量,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学习的根本目的是增长知识,提升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学习的成效也直接体现在日常工作之中。首先,要注重学用结合。要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强化学习意识,在学习中推进工作开展,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在工作中要去践行学到的理论知识,用最新的知识去指导实践,提高工作效能;在学习中要链接现实问题,通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来推动理论创新,提高学习成效。其次,要注重总结经验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学习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要善于在学习中不断吸收别人的长处,借鉴别人的成果,总结经验教训,这样可以避免在工作中少走弯路。但也不能把固有的经验作为金科玉律,墨守成规、一成不变。要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思考,大胆探索,在创新上做文章。新的情况要有新的思路,新的困难要有新的方法。只有不断地创新,才会形成更多、更好的新经验,只有创新,才能不断破解难题和解决问题。
孔荣华同志对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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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曲靖市纪委召开了机关及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及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孔荣华同志在会上提出了三点学习贯彻要求。
孔荣华同志指出,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在应对国内外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四中全会提出的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内民主、反腐倡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任务都与纪检监察工作息息相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深入思考,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一、把握重点,联系实际,学深学懂四中全会精神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勤于学习,还要善于学习,在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学习重点、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重点要学好用好四中全会关于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着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的团结统一,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树立弘扬优良作风,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等六个方面的重要论述。要研究制定学习四中全会的具体方案,确定学习的主题,突出学习的重点、明确达到的效果,采取领学、自学、讨论相结合,党委组织集中学、支部组织分头学、干部个人主动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与学习《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从政提醒—领导干部必修的25课》等书籍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融会贯通、同步推进;与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把全会精神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学用结合,提高素质,扎实抓好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
要通过学习,培养综合能力,特别要注重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决断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要通过学习,锤炼培养干部品质,并在实际工作中磨练干部意志,形成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从而建设成为一支讲团结、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通过学习,培养干部的胸怀和气度,进而营造机关上下和谐共事、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学习,培养健康的心理和兴趣爱好,从而让干部远离不健康亚文化的影响。要通过学习,促进实干精神的发扬,做到下基层不扰民,不误事,不加重基层负担,尊重基层干部,自觉维护自身和机关的形象。要通过学习,养成良好的纪律意识,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学习纪律,以严谨的作风赢得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学习,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昂扬向上的精神动力。要按照“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下属,对因工作而受到打击报复的干部要及时过问,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团结一致完成反腐倡廉的光荣使命。
三、创新思维,创新工作,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把学习全会精神的丰硕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问题、影响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届四种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二是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一针见血的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时督改,不听不改的要进行问责;三是要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积极参与筹备召开全市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会;四是完善制度,尽快出台绿化工程招投标的相关制度;五是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六是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七是做好社会评价机关工作;八是抓好案件查办工作;九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宣讲工作;十是强化监督与问责的力度。
做到“四个坚持”
提高学习能力 转化学习成果
——中共大连市纪委、监察局中心组理论学习经验点滴
发表时间:2007-1-11 13:48:01 来源:市纪委监察局
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班子成员理论思维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两年来,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不断加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活跃学习形式,发扬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提升了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纪检监察机关在促进党员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使命,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保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首先自己要领会和掌握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科学内涵。这是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两年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开展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更好地让班子成员领会和掌握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科学内涵,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作为学习的中心,开展了六个专题的学习,重点学习了“胡锦涛同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建设步伐”、“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方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理论书籍和文章。通过理论学习,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刻领会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掌握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必备的理论素质和政治素质,是执政能力高低的集中表现;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在新时期、新阶段的新任务,就是要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二、坚持明确定位,不断增强学习的目的性
中央提出的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的各方面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怎样在新的环境中研究新问题,提出新的工作思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两年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一方面抓好班子的理论学习,另一方面又狠抓业务学习,力争使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争创一流。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会计法》、《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等与业务知识相关的书籍和文章。通过把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全体班子成员提高了“六个能力”,一是提高了宏观思维能力。能够将纪检监察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政方针的相联系,能够站在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二是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三是提高了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能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统筹考虑,在实践中磨砺意志,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使问题的处理既符合政策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四是提高了依法执纪能力。能够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政策规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五是提高了开拓创新能力。能够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做到了在思想上有新解放,工作上有新举措,实践上有新创新。六是提高了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在语言和文字表达方面得到了锻炼,提高了这方面能力。
三、坚持建章立制,不断增强学习的规范性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了做到这些,主要注重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里景瑞亲自担任中心组组长,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并多次以中心组扩大会的形式,为机关干部进行理论辅导;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作为学习秘书,认真抓好学习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确保实效。二是建立并落实制度。制度是学习的保证。通过实践摸索,建立起了学习日制度,每月集中学习研讨一次,每次1天或每季度集中学习1—3天,全年累积不少于12天,每月第一周周一为学习日,因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延,但不得取消;学习计划制度,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印发给学习中心组成员,以指导自学和为讨论发言做准备,分别制定实行了《2005年市纪委监察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2006年市纪委监察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考勤制度,对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的情况要考勤登记,因故缺席要向组长请假;检查汇报和经验交流制度,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书面简要沟通一次学习情况,接受市委关于学习制度的坚持、计划安排、学习记录、个人笔记、出席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经验交流会。今年集中学习达14次。三是完善学习方法。采取了指定题目,分散自学,集中交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的学习方法。提倡自学,除参加集中学习外,每个成员都要有自学计划、笔记,每半年自选读一本书,撰写1—2篇理论学习文章或调查报告;集中学习,在自学基础上,进行集中学习讨论,每位成员都进行发言;根据不同学习内容和要求,采取辅导、调研、撰写体会文章(论文)等方式搞好学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里景瑞撰写的《把握实质 注重实践 增长才干 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当好群众的贴心人》理论研讨文章,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研讨会上作重点发言,是12个发言单位中唯一的副省级市;市纪委常委胡志民同志的论文,在市直机关“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研讨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四是给予经费支持。为保证领导干部的学习,设立常委会学习中心组专用经费,用于购买学习材料、录像录音资料和请辅导教员、培训学习秘书等。学习经费专款专用,由学习秘书按财经制度规定统一掌握使用。
四、坚持学以致用,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我们党的学风,也是学习的目的。理论只有结合实际,学习才能有成效。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去年以来,在里景瑞书记倡导和带领下,8名常委、局长分别带领8个调研组,深入到市直机关和各区市县、企业、院校等70多个单位进行纪检监察工作调研,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注重着力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物业管理、企业改制、基层选举、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在全市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探索建立一门受理送达、干部全程代办、限时满意办结、监察现场监督的新的行政服务模式;深入开展“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就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设置了“房屋维修”、“物业管理”、“道路交通”等专题,组织相关部门领导走进直播间,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全面开展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列入市纪委监察局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了历时5个月的清理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乱收费乱罚款乱滩派工作,全市共发出问卷调查表和公开信1万多份,解决了一批群众投诉问题,维护了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了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集体访、越级访”专项治理活动,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纠正。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在中心组理论学习经验座谈会上的讲话
www.guangzhou.gov.cn2007年10月16日 15:57:09来源: 市委讲师团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我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围绕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不断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围绕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作风建设年和纪律教育月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廉政教育学习会、廉政建设现场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警示教育、读书思廉等活动,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纪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打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氛围。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积极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品牌。开展“清廉羊城”系列活动,创办了“羊城廉政大学堂”,开展了“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活动,开辟了“廉政信息”发送平台,建立了广州廉政文化网页,积极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营造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构建“大宣教”格局,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合力。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制度,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舆论氛围。会同市社科联组织广州地区专家学者与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以领导干部作风促政风带民风”研讨活动,与市委党校编写了《广州市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与广州电视台联合开办了“廉政前哨”等栏目,在《南方日报》推出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报道,在《广州日报》开展了“共产党人道德建设大家谈”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了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二、围绕促进领导干部秉公用权,以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不断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以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大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近年来先后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规定案件26件,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市7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上缴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49.7万元。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二是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促进领导干部执行政令。加强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克服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扎实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促进领导干部科学执政。开展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的专项检查,认真查处了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逐步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权钱交易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围绕确保领导干部正确用权,以源头治理腐败为核心,不断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不断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着力构建广州特色制度框架。按照中央《实施纲要》和我市《具体意见》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惩防体系建设,目前,我市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具体意见》中提出的148项任务,涉及制度建设的115项,已制定完善涉及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个方面的制度88 项,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保障。二是突出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不断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围绕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坚持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政策制度建设之中,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财、管事的有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廉洁从政规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制定、实行了一系列有关选人用人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财,制定了《广州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标准;坚持用制度管事,修订《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企业投资管理等制度,加大了对重大投资活动的监管力度,促进了廉政建设。三是拓宽源头治腐工作领域,不断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反腐败工作机制改革,在市法院、检察院、建委等11个单位实行了统一派驻,加强了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以及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了财、税、库、行联网工程,完善了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分包制”、“清出制”,建立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努力减少“权力寻租”机会,促进权力“阳光”运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积极推进监督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加大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四、围绕保证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以纠风专项治理为抓手,不断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纠正不正之风。近年来,重点开展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环境保等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仅2006年就督促、清兑和处理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2.73亿元、拖欠工程款56.91亿元,为职工追还工资、押金等1915万元;加大对水资源保护区和重点排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监察力度,督促关闭和治理了一批严重污染企业;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初步建立起比较规范的教育收费管理体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行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二是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不断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去年受理群众咨询、投诉7871宗,办结率达98.91%;开办了《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电视节目,积极发挥“热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作用;初步建成了我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首批19个市直行政单位1500多项审批事项,实行实时在线监督,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三是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和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市13件突出矛盾纠纷和重要民生信访问题,组织力量逐一了解核实,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目前,13个涉及重要民生信访问题已有7件实现息访、2件有望息访、4件仍在协调化解之中。
五、围绕查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以发挥治本功能为导向,不断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坚持从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入手,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惩治震慑作用。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348件378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54件、涉案总金额4.84亿元。重点查处了珠江实业集团原董事长周孟尝、东建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区志江、市容环卫局原副局长梁培长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办案件,严厉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同时为170名干部澄清了问题。二是注重办案综合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建制堵漏作用。加强对案件情况的分析,找准着力点,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工作机制;加强对涉案人员思想根源的分析,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发案单位制度情况的分析,主动堵漏防疏,不断完善法治约束机制;加强对发案单位监管情况的分析,强化监管功能,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发案单位体制情况分析,加大革故鼎新力度,不断完善改革创新机制。三是注重剖析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一方面,坚持查办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反腐倡廉情况,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起到对社会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每年选择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促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