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权力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案攀升-法制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57:11
冒充权力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案攀升
冒充公权力机关人员诈骗屡试不爽,而且每每得手就是一笔大数目,使得该类诈骗案逐年上升。究其根源,专家认为,是腐败滋生了此类诈骗。
有关部门公信力下降,民众只能寄希望于“潜规则”办事,这就为该类诈骗提供了机会和土壤;与此同时,公权力机关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缺陷,为诈骗者实施诈骗提供了方便
法治周末通讯员 张勇 胡海
法治周末记者 任雪
法治周末实习生 蒋新军
年过六旬的吕某系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本应颐养天年的他却冒充公安部退休副部长,以承诺为他人找工作之名实施诈骗数万元,被公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冒充公权力机关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例层出不穷:农民冒充公安部退休副部长、无业游民冒充省公安厅干部等。值得注意的是,诈骗者冒充公权力机关人员索贿居然屡试不爽。
中央党校政法部林喆教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目前腐败现象的一个侧面反映,同时也反映了公权力机关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涉案金额高比例逐年上升
冒充公权力机关人员诈骗案频繁进入诉讼,引起了丰台区法院对该类犯罪现象的注意。经丰台区法院统计分析,近3年来该院受理的诈骗案中35.02%都属于冒充国家公权力机关人员的诈骗案,其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该类诈骗案占了4成。
案发比例的不断攀升与高额不法收入有着不可割裂的关系。丰台区法院调研显示,该类诈骗案的特点之一是数额较高,诈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有4件。
“从统计结果看,诈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44件,占此类案件的45%。就基层法院处理的案件而言,这是一个较大的数额。一般诈骗案的数额数千元或者数万元,超过10万元的较少。”丰台区法院的法官胡春生说。
北京警方近日破获的一起冒充军医的诈骗案也印证了这一结论。这伙骗子由山东人张某等领导,流窜于山东、贵州等8省市,假造军医资格证和教授证书,冒充军医专家以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免费体检、义诊等形式,在取得对方的信任后,高价推销所谓“部队研制的特效药”,诈骗老年人的钱财,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
丰台区法院调研显示,该类诈骗案的成功率、诈骗金额均高于一般诈骗犯罪,这是此类案件逐年增高的原因之一。
腐败滋生冒充公职诈骗
提起自己实施的诈骗,吕某面露愧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承认自己曾冒充公安部退休副部长,答应给尹先生找工作,共诈骗人民币7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吕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就在几个月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也判处了一例类似的案例。2009年,程某伙同李某冒充公安部老干部局处长身份,对凌某谎称需要借款以归还挪用的公款,并以能将凌某及其丈夫调入公安部工作、办理京O车牌为承诺,在海淀区某储蓄所内骗取凌某人民币50万元。
据程某交代,他和另外两个同伙在短短几天内分别在北京市海淀区、福建省厦门市等地,冒充北京市公安局局长身份,骗取了王某10万元。程某随后又冒充北京市公安局局长身份,骗取马某3万元。最终程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胡春生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据他们统计,冒充公权力机关人员诈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冒充司法机关人员以能违规办理诉讼活动为由进行诈骗;冒充军队部门人员以办理上军校和军队后勤采购为由进行诈骗;冒充行政部门人员以取得北京户籍、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购买罚没物品等为由进行诈骗;冒充学校或者有关单位人员,以帮助办理上学或者就业为由进行诈骗。其中,司法机关、军队等部门人员最容易被冒充。
“这实际上是腐败的一种侧面表现形式,比如利用职权与保证被录取,无论高考还是公务员录取来骗取钱财。当诈骗的主体换成公职人员就会真假难辨、鱼目混珠了。”林喆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近年来有关部门公信力下降,群众信任度降低,一些民众将解决难题的希望寄托在寻求所谓的“潜规则”以解决问题。
公权力机关信息公开不足
公权力部门掌握社会公共资源,对其所掌握的资源的分配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随着冒充国家公权力人员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这些诈骗会损害国家公权力的公信力。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上重点中学,刘女士曾被冒充学校领导亲属的骗子欺骗,先后被骗近3万元。提起被骗的过程,刘女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身边有人通过熟人关系让自己的孩子上了重点中学,她才轻信了经熟人介绍的骗子。
“近年来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反映了现在干部队伍风气不正,有人利用这种腐败现象、违规操作来行骗。”林喆表示,这种诈骗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也容易造成违规操作的常态化的错觉,对国家形象和公信力都是极大损害。
林喆认为,除了与当前社会上的腐败有关,出现这种现象的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是制度上的缺陷,如一些用人程序上的不公开。公权力的公信力受这些不正当现象的影响而降低,这种降低为冒充公权力机关人员诈骗创造了条件,长此以往将形成恶性循环。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防止该类诈骗最管用、最好的药,法律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应当及时完善,就会让这种不法行为无处遁形。”林喆说。
“冒充国家公权力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进一步伤害了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使相关部门原本已经不容乐观的公信力和权威再次遭受创伤。”胡春生建议,为了减少损害,这些被冒充的单位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