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欲,施于人,受则和之,不受而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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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有句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1993年8月28日至9月4日,在美国芝加哥召开了世界宗教议会大会,6500名代表制定并通过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会议上,人们对包括孔子所说的一些“金规则”取得了一致的意见。这些“金规则”包括: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基督教所说的“你不要别人对你做的事,就不要对别人做”,“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怎样待人”;伊斯兰教所说的“你们当中,谁若不想要兄弟得到他自己想要的东西,谁就不是信徒”;佛教所说的“在我为不喜不悦者,在人亦如是,我何能以己之不喜不悦加诸他人?”印度教所说的“人不应该以己所不悦的方式去对待别人:这乃是道德的核心”——引自蔡德贵先生的博客)。这句话是用双否定的句式肯定一种处世(处事)原则,在理解和实用上存在不易把握的区域与尺度。

“己所不欲”很难把握。什么是己?什么是人?这个问题的辨析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欲”的恣肆是很难抑制的,一旦发生,很难辨清是欲好还是不欲好,所以,己所“欲”与己所“不欲”不好把持。因为自己猜度其欲于人不利,恐怕人家的反对,所以先把自己的欲火熄了,免得麻烦,带来更多的不利,这是中国人喜欢的态度(梁漱冥先生关于东西方文化的比较很有些意味。他以“人生的三路向”为线索,阐明西方、中国和印度三种文化形态存在着不同的生活态度、价值追求以及精神享受。西方人的文化态度是奋力取得所要求的东西,设法满足自己的要求;(传统)中国人的文化态度是遇到问题不去要求解决,改造局面,而是旁顾,看别人如何,就此调和自己(的意愿)和别人的反应,达致合乎情理,过得去;(传统)印度人的文化态度是转身向后去要求,遇到问题,他根本不去解决或自我变更、调适,而是取消这个问题或要求,认为不该产生欲求)。在自己的猜度与别人的实际接受与否之间存在一个真空区域,因为没有尝试而不得明了,因此而减少了两人合作的几率,减少了事务的效率。

己所欲,施于人,受则和之,不受而改之。这似乎是上述命题的逆否命题,立意不变,表述方式不同,操持的态度似乎更积极一点,实用中易于操作。一个人有所欲,有求于人,首先得表达出来,别人接受,两个人达成合作(包括交换条件),己欲与人欲可以和矣;如果别人不能接受,你可以换个人再试,直至无人肯受,你就得改变自己的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