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15:32

登录会员中心

会员名称
登录密码


',2)">',3)"> 首 页
国 际
公司产业
金融市场
观 点
个人理财
科 技
外 汇
行情中心
时尚
商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金融快讯 >金融知识
希腊债务危机 |房地产泡沫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http://www.ibtimes.com.cn 2009年03月19日 14:31 以上文章来自转载,而非IBTimes原创,如若需要转载,请联系原文作者和出处.

评论0评价未评价 (0)
致信编辑 打印 RSS 共享 字体大小:大中小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就王女士这个案例来说,如果房屋业主将这笔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无偿顺延给王女士,那么王女士所购的这套房屋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根据王女士的这个案例,如果买卖双方平摊,则王女士应支付业主3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则王女士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即558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注:一般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根据王女士的这个案例,如果业主不同意将这笔费用顺延给王女士,那么,王女士则需将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全部支付给业主。
部分未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公房,该如何处理?
(1)已购公房的房屋性质较为特殊,它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以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的福利性房屋,由于是职工按成本价所购买的房屋,因此对于房屋维修基金也就未曾缴纳过。那么,如果购房者购买这样的房屋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重新补交这笔款项,方能合法生效。
(2)另外一部分在98年以前建成并于当年交过契税的商品房,如果未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其再次交易时购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重新补交这笔款项。
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可以用到他处?

1-5分级
评价:
致信编辑 打印RSS 共享 字体大小:大中小


开心网
空间
微博
收藏
和讯网
人人网

分享与收藏:


相关新闻
下一篇:操盘必读 3月19日证券市场要闻及简评
相关话题:房屋维修基金   专用基金

发表评论
发表您的评论
国际财经时报欢迎您发表评论登录 |注册
会员名称:匿名


更多新闻

XTB独家汇评:美元借利好回升

蒋钰琨:非美货币重蹈跌势

蒋钰琨:非美货币重蹈跌势

免费入住五星级酒店
编辑推荐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金正恩谈温饱问题 无变革迹象童鉴:美指小双底再次上攻,高空镑美皮海洲:新股发行拉响“110”警报福汇新推网络版外汇平台TSG缔造高速交易新体验破冰:黄金分析及操作王敬春:新高的恐惧令获利盘打压金价张果彤:震荡格局 今日多欧 皮海洲:引导银行存款进股市要有前提条件
高盛否认“操纵股市” 称A股大跌与报告无关万亿热钱来袭?决策层重兵狙击物价上涨 披露推升物价五大主力iPhone 5 传内建微投影埃里森:“甲骨文帝国”的缔造者中美新能源领域谁是赢家?中国社科院:经济存在加速增长趋势美延长减税措施 市场反应积极
经合组织:料今年全球跨境直接投资下降8%王亚伟概念股或卷土重来 买入4只滞涨股跟着王亚伟冲刺高盛否认“操纵股市” 称A股大跌与报告无关《朝鲜日报》:“中国不了解我们” 朝鲜不满《朝鲜日报》:去看看印度 未来几年或超中国中国制造业旺盛 通胀依然严峻刘逸明:清华博士,别人家的房子被拆时你在哪里?全球谷物价格将持续走扬
金融市场更多新闻
保险业紧急应对上海高楼火灾
11月16日下午,太平洋 (主力买卖)保险向上海“11·15火灾事故”所在的江宁路街道支付400万元保险金。当天,中国人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也将5万元预付理赔款送到了受灾居民手?.
保险销售禁止傍银行 保险员改打“游击战”
沈阳各家银行表示已收到银监会的通知 晨报讯 (记者 赵威)您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可曾被驻点的保险销售人员误导,稀里糊涂把本想存银行的钱买了保险?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出通箮.
保险业整风运动或触发中小保险公司费率大战
中国银监会发布新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驻点销售,单个银行网点最多代理三家保险公司产品,中小保险公司的费率战、佣金战可能由此触发。 就在中国保监会提出个险营销员体制改鮮.
RSS订阅

专题报道
高盛被指控欺诈
中国房地产泡沫之辩
·习近平出访亚洲四国
·人民币升值
·G20匹兹堡峰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RSS订阅


");
',1)">
国际财经时报:国 际 |公司产业 |金融快讯 |观 点 |个人理财 |科技 |汽车 |娱 乐 |时 尚 |外 汇 |行情中心
京ICP备10005029号© 2010 国际财经时报 版权所有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广告业务 |服务条款 |版权声明 |文章总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