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爹不成剛”何以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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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爹不成剛”何以悲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05 10:25:16  

“跨省刑拘”案仍有諸多疑問並未破解

  中評社北京12月5日訊/這一周,最火的一句流行語是“恨爹不成剛”。這話為什麼會火呢?南方網今天登載狂飛的文章“‘恨爹不成剛’何以悲催?”:

  這一周,最火的一句流行語是“恨爹不成剛”。這話為什麼會火呢?11月26日晚,連勝文被槍擊的新聞一出來,就有調侃說:“連勝文的遭遇告訴我們,‘我爸是李剛’戰勝了‘我爸是連戰’。”可不是嗎?這話一說完,媒體就爆出了《男子舉報官二代被跨省抓捕,被指危害國家利益》的新聞:11月23日,寧夏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赴甘肅省將在甘肅省圖書館工作的圖書館助理館員王鵬刑拘。王鵬此前多次發帖舉報大學同學馬晶晶在公務員招考中作弊,馬晶晶父親系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辦副主任,母親系寧夏吳忠市委常委、政協主席。12月1日,在媒體壓力下,吳忠市公安局宣布無罪釋放王鵬,王鵬在出來後跟媒體講述了自己被捕前後的心悸遭遇——

  在抓王鵬回吳忠的車上,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刑警隊副隊長石志剛跟他說了一句話,說“你這事其實也沒啥事,你把高官給得罪了,給惹怒了。你是一個犧牲品”。“如果我不招供,就把我打成第二個趙作海,”王鵬說,石副隊長一路上打他的臉和頭讓他認罪,同時還派人到老家找他的父母。他們為什麼能夠這樣做?“吳忠警方基本上淪為了丁蘭玉(馬晶晶母親)的工具、打手和幫凶。丁蘭玉作為一個高官,竟然能夠把公安機關當成自己的一個私人武裝使用,這是我這個個案的價值所在。一個政協主席為什麼能夠把一個無辜的人刑拘?她能耐在什麼地方?權力來自於人民,公安機關行使的國家公權力,為什麼淪為了一個高官的私人武裝、私人打手?”王鵬的這段話讓人感到欣慰,也感到悲涼。我們欣慰的是,年輕一代的權利意識在茁壯成長,我們悲涼的是,何以“他爸是李剛”就可以玩法律於手掌,視他人的兒子如草芥?鳳凰網專題的標題是《跨省抓捕再現,權力依法犯法》,騰訊網專題的標題是《讓王鵬和馬晶晶公平“對決”》,嗚呼!會有公平“對決”嗎?

很顯然,王鵬與馬晶晶之間的不公平是因為一方有權力這棵大樹乘涼,一方卻只能在黃土高坡曬太陽。因此,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運行中,與權力相關利益方的撤出,就顯得尤為必要。最近,為了打造所謂的文化歷史名城,“襄樊”改名為“襄陽”。面對民眾的質疑,有關部門答覆說:“襄樊更名為襄陽,將帶來千萬元經濟增長”。真的是這樣子嗎?襄樊網友“柳小嫻”現身說法:“一座城市改名卻是一件勞民傷財之事。五百多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得改!轄區內成千上萬機關、單位、企業的名稱得改!各處路標得改!無謂地增加勞動量,無謂地浪費!不過,做牌匾生意的會大賺一筆卻是真的。”看到了吧!只要權力的磁石在場,“成本”與“收益”這對經濟學最基本的指針都會失靈。

  當然,社會公平的營造,也不只是權力退出那麼簡單,因為政府還負有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責。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騰訊網做了個專題《三位感染者的北京故事》,濤濤,母嬰傳染艾滋,沒有學校願意招收他入學,後進入紅絲帶小學。今年12歲的他和來自上海的老夏、在紅絲帶小學教書的劉老師,自願參與紀錄片《在一起》的拍攝,成為反艾滋病歧視的志願者。有記者採訪問他拍攝紀錄片《在一起》的希望是什麼?濤濤回答:“希望艾滋病到我為止。”濤濤的話感動了很多人,網友“賈鋒昌”寫道:“艾滋病就是道德病,如何與歧視做鬥爭?打官司是在與歧視做鬥爭。全國首例艾滋病歧視案,從9月初立案,到10月初一審,再到前幾日的上訴,走司法途徑已經三個月,且二審仍需要大量時日,付出這麼多的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又會得到怎樣的判決?政府都歧視感染者了,其他單位或者企業就更敢歧視了,此時,政府帶了個‘好頭’。每到12月1日,上至最高領導,中到地方領導,下至志願者、感染者、病人,防艾工作看起來進行得如火如荼,那在平時呢?”是啊,那平時呢?權力的磁石該“給力”啦!把力給這些感染艾滋病的孩子們吧,不要再只澆灌你們家的獨苗了!

  其他看點還有:沈陽一家國企的老總在企業拖欠巨額稅款的情況下,老總卻還將辦公場所“搬”到了當地的幾家洗浴中心,一個月下來光洗浴就洗掉了8000多元人民幣,網友給他取了個綽號叫“尚洗澡”。周自宮繼續發飈,嘲笑要和他打官司的廣東網友付不起“訴訟費”,網友嘲諷說:“他是一只被吹膨脹的青蛙,一次對罵就打回原形”。北漂青年造蛋形蝸居,卻被城管“強拆”了,有網友感嘆:“這個‘城市裡下的蛋’,終究還是在眾多媒體一窩蜂的關注之下,讓某些人很蛋疼了。”    新聞鏈接:

劉鵬:大包大攬的吳忠市公安局想保護誰

2010年12月05日07:52 南方網
 
  吳忠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吳海波12月2日就王鵬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辦案部門將本應自訴的案件當作公訴案件辦理。程序錯,一切錯。”他同時表示:“在辦案過程中,公安機關不存在公權濫用的問題,沒有受到來自其他方面的壓力,公安機關是在獨立辦案。”(據12月3日新華網)

  儘管王鵬因舉報王晶晶公務員招考舞弊而被跨省追捕一案,因為寧夏方面的“承認錯誤”,王鵬得到釋放,相關責任人將被嚴處。但事情並不能因此而結束,公眾迫切需要知道至少還有兩點:一是,本案中,是否存在公權濫用?二是,王鵬所舉報的,馬晶晶考公務員舞弊是否屬實。

  對於第一個問題,吳忠市公安局做出了積極回應。但無論怎麼看,這個“大包大攬”承擔一切責任的表態,都像是一場“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鬧劇,“公安機關是在獨立辦案”背後都有著甘當替罪羊、舍卒保車的權術魅影。

  首先,“獨立辦案”的解釋不合法律程序,更無法服眾。自訴變公訴、異地抓捕,這些違法之舉背後,難道真的沒有任何主張人和動機?沒有受權力的指使和影響?這不僅不合常理,更不合法律。

  其次,作為執法者,“程序錯,一切錯”的背後到底是什麼?果真是辦案民警法律意識淡薄?公安民警群體性素質低下嗎?這個解釋有點兒牽強。若果真如此,豈不是否認了國家公安機關年年對執法人員的考核,承認了公安機關裡的民警都是不知法、不懂法的法盲?

  再次,辦理王鵬一案的警察石志剛等,曾多次對王鵬說出“惹怒高官”、“我們也不想立案”等話,又該做何解釋?

  很顯然,吳忠市公安局頗有江湖道義的“好漢做事好漢當”氣概背後,是在刻意地隱瞞著什麼?是本案當事人一方馬晶晶的高官父母?還是頂頭上司的錯誤指令?

  這種“壁虎斷尾”“瞞天過海”式的擔當中,有過錯甚至有權力濫用的當事人被“保護”,但公眾的智商卻被嚴重低估,民眾的知情權也被無情愚弄。更重要的是,政府公信和公權形象又一次受傷。

  無需置疑,王鵬一案,已經不可能在“兒子查老子”“左手監督右手”的執政常態下完全明了。還願真相,給公眾一個交待,給政府形象和公信打好補丁的任務,必須交給相對獨立的第三方來完成。 

毛立新:“跨省刑拘”案果然“獨立辦案”?

2010年12月04日01:22 來源:新京報 作者:北京學者 毛立新 

  “自訴變公訴”的背後,有無更大的權力介入和干預,人們有理由抱有“合理的懷疑”。

  在12月1日寧夏吳忠市公安局決定糾正“跨省刑拘”一案後,寧夏吳忠市市委、市政府於12月2日又作出免除相關責任人職務,並責成有關部門對涉及本案件的相關事宜作進一步調查的決定。對於本案是否存在公權濫用等問題,吳忠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吳海波12月2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公安機關不存在公權濫用的問題,沒有受到來自其他方面的壓力,公安機關是在獨立辦案。

   在“跨省刑拘”案曝光後,吳忠市市委、市政府及公安機關能夠及時糾正錯案,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但圍繞此案,仍有諸多疑問並未破解,例如,本案是否存在公權濫用,特別是馬晶晶的父母作為當地官員是否利用職權影響或干預了案件辦理?匿名舉報信是寄給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為何馬晶晶能夠 “搜集到30餘封匿名舉報信”而到公安機關報案?馬晶晶考公務員有沒有舞弊行為?這些疑問仍然困擾著社會公眾,亟待吳忠市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給出明確的結論。因此,吳忠市市委、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對涉及本案件的相關事宜作進一步調查”,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對於公安機關是否存在公權濫用,有沒有受到來自其他方面的壓力,自然也是要進一步調查的內容。在相關調查未得出結論前,吳忠市公安局負責人稱公安機關不存在公權濫用,是獨立辦案,沒有受到其他方面的壓力,只能算是一面之詞。至少,在明知誹謗案屬自訴案件,公安機關一般不能主動介入的情況下,而強行將自訴案件當作公訴案件辦理,錯誤立案抓人,已屬越權、濫權無疑。至於“自訴變公訴”的背後,有無更大的權力介入和干預,人們有理由抱有“合理的懷疑”,期待著吳忠市有關部門通過公平公正的調查來釋疑解惑。

  除刑事案件外,對於馬晶晶參考公務員中有沒有舞弊行為,也應給予一個明確而讓人信服的結論。基於諸多疑點,例如在公務員招考之前,馬晶晶已赫然把自己的就業單位填寫為“共青團銀川市委”,原本大學成績一般卻能從400多人競爭的公務員崗位招考中以第一名的成績脫穎而出等,人們的質疑不能說完全沒有根據。這一問題,既事關當事人王鵬、馬晶晶的清白,也關係著吳忠市有關部門,甚至是作為“天下第一考”的“公務員考試”的聲譽。因而,查清這一問題,並作出公平、公正的結論,是吳忠市市委、市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跨省刑拘”案不只是簡單的刑事案件,它的背後還關涉著權力失範、政府公信、社會公正等當今社會熱點問題,因此,對其的處理也不能僅止於撤案問責。鑒於疑雲仍在,疑惑未解,人們期待著吳忠市有關部門能夠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