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的改编小说<<笑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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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人心比夜黑


  一六八九年十二月和一六九○年一月,强烈的北风在欧洲大陆上一连刮了整整两个月。到了英国,风刮得更厉害。那年冬天冷得要命,所以在伦敦“不肯宣誓的”①长老会的教堂里,有人在那本旧《圣经》空白的地方写着“穷人难忘的冬天”。


     地方志里的许许多多冻死饿死的穷人名单,泰晤士河也结了冰。这是百年难逢的事;难熬的一六九○年,比十七世纪初叶的几个特别寒冷的冬天还要冷。


  让我们回来谈谈海上的高山——波特兰吧。
  波特兰半岛好像一只鸟头,鸟嘴向海,一眼望出去,广漠的地平线上就什么也没有了。没有屋子,也没有船。那时候海岸上还没有人住,而且这个季节,海湾里也不能住人。
  虽然天气不好,这一伙人在海边上慌慌张张的乱作一团。这不过是黑夜里的几条人影罢了。

  

  走近一看,才能看见下述的情况:
 
  一个矮小的人影,在高大的人影中间晃来晃去,大概不是个矮子,便是个小孩。
  原来是个小孩。

   第二章 孤单              。
  他们一点也不浪费时间,不停地从岸上到船上背箱子。连小孩子也跟着背东西。
  这个孩子的父母是不是在这一群人里面,实在是个疑问。他伺候每一个人,可是谁也不理睬他。
  尽管如此,他还是跟这伙看不清楚的人一样,慌手忙脚地运东西,好像他只有一件心事,就是赶快上船。为什么?他大概也不知道。他不过是因为看见别人都在忙,也机械地跟着瞎忙罢了。
  最后一只箱子已经运到甲板卜,只要旅客上了船,就可以开船了。那两个像女人的人已经上了船;其余的六个人,包括孩子在内,“andamos,①”六个人中间那个破衣服上缀着金属片的首领模样的人低声说。那个孩子向跳板奔去,打算第一个上船。孩子的一只脚刚踏上跳板,就有两个人猛的一闯,差一点把他撞到水里,抢在前面去了;第三个人用肘弯撞了他一下,就走过去了;第四个人用拳头操了他一下,追第三个人去了;第五个人,也就是说那个首领,连蹦带跳地上了船,接着用脚后跟把跳板踢到水里;这当儿,砰的一声,砍断了大缆,舵柄转了个方向,船就离岸了。孩子却留在岸上。

  ①西班牙文:“开船吧。”
               第三章 孤独

  孩子一声不响地呆在岩石上,两只眼睛一动也不动。他不喊也不叫。虽说这件事情出乎意料之外,他却一声不响。船上也同样寂静。孩子没有叫船上的人,船上的人也没有对他说一句惜别的话。两方面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好像鬼魂在冥河边上分别一样。孩子一动不动地立在岩石上,望着越走越远的小船,潮水已经上来了,激荡着岩石。看起来他好像心里明白了。什么?他明白了什么?漆黑。

  隔了一会儿,船到了海湾出口的地方,桅杆在巨石中间荡来荡去,仿佛突然钻了进去似的,看不见了。完了。船已经入海了。
  孩子望着那条船消逝了。
  他吃了一惊,但是接着就沉思起来。
  现实生活的冷酷无情,使他越来越惊奇,越来越迷糊了。这个弱小的心灵仿佛已经有过一些人生经验。说不定他已经在审判人生了呢。过早的考验,往往在儿童的内心深处放上一架我们不知道有多么可怕的天平。这些幼小的心灵往往会把老天爷也放在上面称一称。
  他知道自己是无辜的,对什么都让步。一句怨言也没有,无可指责的人从不责备别人。
  人家冷不防地抛弃了他,他没有任何表示。他的心好像僵硬了。这次命运的突变,仿佛又把他刚开始的生活切断了。但是他没有低头。他挺着身子忍受了这个晴天霹雳。
  他虽然惊愕,却并不气馁,不拘谁看了都会明了:这些抛弃他的人并不爱他,他也不爱他们。
  孩子想着想着,把寒冷也忘了。海水突然打湿了他的脚;涨潮了;风吹动了他的头发;刮起北风来了。他打了个寒战。从头到脚,浑身哆嗦了一下,他醒了。
  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
  只有他一个人。
  直到今天为止,除了单桅船里的那几个人以外,他不认识别的人。而现在他们又溜了。  
  说起来也奇怪,他仅仅认识这几个人,可又像不认识他们。
  他说不出来他们是谁。
  他的童年虽然是跟他们在一起度过的,可是他并不觉得他是他们的人。他不过是跟他们混在一起,如此而已。
  他们现在已经把他忘了。
  手里没有钱,脚上没有鞋子,身上只有这一点衣服,口袋里连一块面包也没有。
  寒冬。黑夜。得走好几公里路才能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他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这些人把他带到海边上,就撂下他走了。除了这些人以外,他什么也不知道。
  他觉得自己已经跟生活无缘。
  他觉得自己已经算不得人了。
  其实,他不过才十岁。
  孩子待在这个荒凉的地方,这边是越来越浓的夜色,那边是奔腾澎湃的海浪。
  他伸开瘦得皮包骨的胳膊,打了一个呵欠。
  接着,突然像一个下了决心的人似的,他大着胆子活动活动麻木的手脚,然后他就转过身来,施展出松鼠或者走绳索的那种轻巧劲儿,沿着悬崖往上爬。他一会儿顺着小径,一会儿离开小径,又麻俐又冒失地往上爬。现在他急急忙忙地向陆地上爬,仿佛有一个目的地似的。其实他什么目的地也没有。
  他急急忙忙地走着,毫无目的,仿佛一个要逃脱命运摆布的逃亡者。
  人往上走叫做攀登,野兽往上走叫做往上爬,而他呢,他是连攀带爬。波特兰的悬崖是朝南的,路上没有什么雪。寒冷的天气已经把雪冻在地上,走起来很困难。不过这个孩子总算从这段路上熬过来了。他穿的这件大人的上衣又长又大,走起来很不方便。他不时在悬崖上或者在斜坡上踏着一块冰,滑下去。他在悬崖上吊了一会儿,才抓住一根干枯了的树枝或者一块凸出来的石头。有一回他踩着一条石缝,石头塌了,他也跟着滑了下去。石头塌了很危险。孩子跟从屋顶上往下滚的瓦片一样,滚了好几分钟,一直滚到深渊的边缘上;幸亏他抓住一丛野草,才保住了这条小命。他在深渊的边缘上,也跟在那一群人面前一样,没有大声喊叫;他定了定神,接着一声不响的又往上爬。他经历过好几次这样的危险。斜坡由于天黑,走起来更困难,陡峭的岩石高得一眼望不到边。
  孩子面前这块突出的岩石好像越长越高。他越往上爬,岩石的顶端好像越高。他一面爬,一面向上望,悬崖好像是他和天空之间的一道屏障。最后,他终于爬上去了。
  他跳上高原。我们简直可以说,他登上了陆地,因为他是从深渊里爬上来的。
  他刚爬上悬崖就浑身在打哆嗦。他脸上觉着北风好像在黑夜里咬他一样。刺骨的西北风不停地刮着。他里紧他那件水手穿的粗布上衣。
  这是一件好衣服,吃航海饭的人管它叫“挡西南”。因为西南风带来的雨水淋不透它。
   孩子爬上了高原,就停下来,两只赤着的脚在冻着的土地上站稳以后,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
  前面是陆地,后面是海,头上是天。
  不过天上没有星星。朦胧的夜雾遮住了天顶。
  他爬上了石壁,面前就是陆地,他仔细地望了一会儿。一眼望不到边的平原上,到处都覆盖着冰雪。一片片灌木丛迎风颤栗。看不见路。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牧羊人的窝棚也看不见。这儿那儿,可以看到一阵阵白色的旋风,卷起了陆地上的雪未,在不停地旋转。波涛起伏的地面转眼间变成白茫茫的一片,隐在地平线下,看不见了。白雾笼罩着阴暗的原野。寂静。无边的寂静。坟墓般的寂静。
  孩子转过身来看看海。
  海跟陆地一样,也是白蒙蒙的一片,不过地上是白雪,海里是白色的泡沫。没有比这两种白颜色反射出来的光更凄凉的了。可是夜里的光反而更亮,海像钢一样发亮,悬崖像乌木一样墨黑。从孩子站的地方朝下看,波特兰海湾跟在地图上一样,圆弧形的丘陵围着白色的海湾;这幅夜景有点像梦境;一个白球嵌在黑色的弯月里,月亮有时候也就是这副样子。从这个地角到那个地角,这一带海岸上看不到一点火光,可见那里连一只生了火的炉子,一个有灯亮的窗户,一所有人住的房子也没有。天上和地上一样,没有一丝火光;底下没有灯光,上面没有星光。海湾广阔平坦的水面上,这儿那儿,突然掀起了巨浪。风搅动着水面,把平静的海湾吹皱了。现在还能看得见那只逃走的单桅船。
  单桅船像一个黑色的三角形,在水面上轻轻地滑着。
  远处,广阔昏暗的海面上出现了不祥的预兆,海水已经翻腾起来了。
  “玛都蒂娜号”走得很快,船身也越来越小了。没有比海洋上的船只消失得更快的了。
  船头上的灯突然亮了;大概是四周围的黑暗引起他们的不安,领港认为必须用灯光照亮海浪。
  天空中正在酝酿一场暴风雨。这个孩子还不知道;要是水手的话,早就吓得发抖了。
  浑沌就要来了。风扯下雾幕,(我们管它叫暴风雪)布置舞台。
  眼前出现了回航的船只。小海湾的航路上不像刚才那样荒凉了。地角后面不时出现一些焦躁不安的小船,它们急急忙忙地向停泊场赶去,有的绕过波特兰海岬,有的绕过圣·阿尔班海德地角。很远的地方也出现了船只。大家都争先恐后地进来躲风。南边,天越来越黑了,黑夜的乌云低低的压在海面上。悬挂在头上的暴风雨的力量,压平了波浪,海上显得阴森森的。现在可不是扬帆出航的当口。不过那条单桅船还是走了。
  单桅船朝南航行,现在已经驶出海湾,到了海上。但是它毫不踌躇,继续向大海驶去。显而易见,这不是普通的航行,而是偷偷的出航,它只怕陆地,不怕海,只怕人类的追踪,不怕大风的纠缠。
  船越缩越小,直朝水平线上钻。船跟黑夜慢慢的融合在一起,终于看不见了。
  这一回是再也看不见了。
  至少这个孩子是这样想。他不再向海里望了。他转过脸来,望着平原、荒野和丘陵,说不定这儿能找到活人。他迈开步子,向这个未知世界走去。

               第四章 问题

  这帮撇下孩子逃走的是什么人?
  这些亡命之徒是儿童贩子
  我们前面已经详细地叙述过,威廉三世怎样通过议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惩罚那些犯奸作恶的男男女女——儿童贩子

  这种惩罚儿童贩子的法律,引起了儿童贩子和各种过流浪生活的人大批的逃亡。大家都争先恐后地逃走,或者坐船离开英国。
  这种保护儿童的法律一开头就产生一个奇怪的效果:突然出现了许多被人遗弃的儿童。
  所有带着孩子的流浪人,就有点儿形迹可疑。做父母的有时候很难证明他们的孩子确实是他们自己的。“这个孩子你们是从哪儿弄来的?”他们怎样证明他是他们从老天爷那儿弄来的呢?孩子既然成了祸害,那就把他撂了算了。不带孩子逃走就容易得多了。于是做父母的就下了狠心,把孩子撂在树林里、海岸上,或者水井里。
  水池子里也发现许多淹死的孩子。
  我们得顺便说明一声,整个的欧洲都效法英国的榜样,跟着追捕儿童贩子。这么一来,欧洲所有的海岸上都有人监视偷偷摸摸上岸的人。他们不能带孩子上船,因为带一个孩子上岸很危险。
  可是扔掉一个孩子,却还是容易的。
  我们刚才在波特兰荒野的阴影里看见的那个孩子,是什么人扔掉的呢?
  一看就知道是儿童贩子。

             第五章 人类发明的树

  大约是晚上七点钟,风势小了,这是不久就要发大风的联兆。这个孩子现在呆在波特兰地角南端的平原上。
  波特兰是一个半岛。但是孩子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作半岛,也从来没有听到过波特兰这个名字。他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他可以一直走下去,直到跌倒为止。俗语说,理想指导行动,可是他没有理想。人家把他带到这儿,然后又把他撂在这儿。“人家”和“这儿”,这两个谜一样的字眼就代表了他的命运。“人家”就是人类,“这儿”就是宇宙。在尘世之间,除了他这一双赤脚踩着的一小块冰凉的硬地以外,他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在这个空旷广大的黄昏世界里,他有什么东西呢?什么也没有。
  他向这个“什么也没有”的世界走去。
  周围是被人类遗弃的广阔的荒野。
  孩子横穿第一块高地,接着是第二块,随后又穿过第三块。在每一块高地的尽头,孩子看见大地好像裂了一个口子;斜坡有时候很陡,可是不高;波特兰地角光秃秃的高地,好像一摞歪歪斜斜地落在一起的大石板。南边的地面仿佛是插在这块高地底下的,而北边的一块却又压在这块高地上面。所以地势是越走越高,孩子身手轻捷地往坡上爬。他不时停住步子,仿佛跟自己商量一下。夜色越来越浓,他的视野也跟着越缩越小。现在只能看到几步远的地方了。
  他突然站住脚,听了一会儿,然后微微点点头,好像很满意,接着就很快地向右边转过身子,朝他看不清楚的一个不很高的小山走去。小山就在这片平地离悬崖边缘最近的地方。小山上有一个黑影,从浓雾里看过去,好像是一棵树。孩子刚才听见这边发出一种声音。不像风吼,不像海啸,也不像野兽的叫声。他想这儿大概有人。
  走不了几步路就到了一个小土山脚下。
  这儿确实有人。
  在土山顶上,刚才看不清楚的那个东西,现在看得清楚了。
  看起来好像从地里直伸出来的一条大胳膊。胳膊的顶端有一个类似食指的东西,往横里指着,底下支着大拇指。胳膊、大拇指和食指映在天空上,构成一把三角尺。在这个类似食指的东西和这个类似大拇指的东西接合的地方有一条绳子,绳上挂着一个奇形怪状的黑东西。风吹动绳子发出一种好像铁链子的声音。
  孩子刚才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
  凑近一看,才知道没有听错,确实是一根铁链子。一根用半实心的铁环连结起来的船缆。
  微风摆动着链条,吊在上面的那包东西也跟着摆来摆去。这个曾经是人的东西——。
  这是一个遗体。
  
  
  物质的扩散作用悄悄地侵蚀着它。它的血被喝完了,它的皮被吃掉了,它的肉被偷去了。无论什么从这儿经过,都要从它身上拿走一点东西。腊月借走了它的寒气;午夜借走了它的恐怖;铁借走了它的腐化物;瘟疫借走了它的秽气;花借走了它的香味。尸首慢慢地风化,好像是在缴税。这是它向暴风、雨、露水、爬虫和飞鸟缴的税。黑夜所有的黑手,都要捞点油水。
  它是一个言语难以形容的奇怪的居民。黑夜的居民。
  你站在它附近的地方,就会感觉到已经沉到最深的深渊。它周围的坚强和自信已经越来越少。了。
  它是一个幽灵。它是黄昏和旷野的见证。
  谁也不知道这个形象底下隐藏着什么不祥的神秘。这个死者的周围空荡荡的,没有树,没有房屋,没有过路的人,什么也没有。

             第六章 死亡和夜的搏斗

  孩子惊奇地站在这个东西前面,两只眼睛呆瞪瞪的,一言不发。
  在成人看起来,这是一个绞刑架,但是在孩子眼里却是一个妖怪。
  成人看见这是一个死尸,可是孩子却看见了一个幽灵。
  再说,他什么也不懂。
  吸引人的秘密很多。在这个小山上就有一个。孩子向前走了一步,接着又走了两步。他虽然想下去,还是向上走,虽然想退回来,还是走近了那个东西。
  他走到跟前,大着胆子,颤颤抖抖地打量那个妖怪。
  这个妖怪浑身涂着柏油。这里那里,有好几个地方发亮。孩子看见了他的脸。脸上也涂着柏油。这个显得粘乎乎的面具在黑夜的反光里露出了轮廓。孩子看见他的嘴变成了洞,鼻子变成了洞,眼睛也变成了洞。他的身体好像用绳子捆在一块浸过石脑油的粗布里。布已经霉烂了。露出一只膝盖。粗布裂开的地方可以看见肋骨。有的地方还有肉,有的地方只剩下了骨头。脸是泥土的颜色,蜗牛从上面爬过,留下一些不很清楚的银色痕迹。布贴着骨头,露出骨骼的轮廓,仿佛是用布蒙起来的雕像。头盖骨已经裂了缝,好像一只烂水果。牙齿还跟平常人一样,保留着笑容。张开的嘴仿佛还在大声叫喊。腮颊上还有几根胡子。他搭拉着头,好像在倾听什么声音。
  这个死尸在不久以前曾经修理过一回。脸上,从帆布底下露出来的膝盖和肋骨,都涂过一层柏油。两只脚挂在底下。
  死尸下面的青草里有一双鞋子,已经给雨雪糟蹋得不成样子了。这双鞋子是从死人脚上掉下来的。
  赤脚的孩子对鞋子望了一眼。
  风越刮越厉害,它有时停一会儿,那是它在替暴风雨铺路。现在风停了一会儿了。死尸也不动弹了。链条像铅垂线似的一动也不动。
  像所有刚入世的人,像所有意识到自己的坎坷命运的人一样,这个孩子心里当然也会有童年时代的那种意识醒觉,仿佛一只啄开蛋壳的小鸟似的,想用脑子思索。不过这个小小的心灵里所想的东西现在都变成了恐怖。过分的激动往往跟过多的油一样,会阻碍思想。成年人会对自己提问题,孩子却不会;他只会看。
  这个涂了柏油的脸有点湿漉漉的样子。几滴凝结在本来长着一双眼睛的地方的柏油,好像眼泪。很明显,靠柏油的作用,如果不能说死亡的破坏停止了,至少可以说放慢了,使破坏尽量地缩小。孩子面前的这个玩意儿是别人留心保存起来的东西。当然,这个死尸是一件宝贵的东西。虽然没有让这个人活下去,可是却留心保存他的尸体。
  这个破绞刑架虽然生了蛀虫,可是还很坚固,已经用过好多年了。
  英国人替走私犯徐柏油的习惯已经远不可考。他们把走私犯绞死在海边上,涂上柏油,就让他吊在那里。榜样必须放在野外,涂上了柏油能多保持一些时候。柏油是一样好东西。涂柏油可以少换几次尸首。那时候,他们沿着海岸离不了多远就安一个绞刑架,跟现在装信号灯似的。让他的同行们看见。你看,这儿有一个,第一次警告;另外又有一个,第二次警告。这样并没有杜绝走私;不过国家的秩序需要这种东西。直到本世纪初期,英国还保持着这种习惯。一八二二年在多维尔的城堡前面还看到吊着三个上了漆的人。
  山头上正当风,所以没有积雪。青草已经钻出来了,零零落落地长着一些蓟草。山上覆着短小细密的海滨草地,好像有人在悬崖顶上铺了一块绿毡。绞刑架下,在受刑人两脚底下的那块贫瘠的土地上,长着一片特别厚密的青草。几个世纪以来,尸体上掉下来的肉屑就是这片青草特别肥美的原因。土地也吃人肉啊。
  这幅悲惨的景象勾住了孩子的心。他目瞪口呆地呆在那里。他觉得腿上好像有个小虫,低下头看看,原来是死者的一只脚趾刺着他的腿。紧接着,他又抬起头来望着这张俯首望着他的脸。尽管脸上没有眼睛,他还是在望着孩子。这是一种凝视,一种难以形容的凝视,又亮又黑暗,好像是从头盖骨里,从牙齿和空眼窝里射出来的。这个死人的整个头颅都在注视你,多么可怕啊。虽然没有眼球,我们还是觉得它在望着我们。可怕的恶鬼。
  慢慢地,这个孩子也变成了可怕的东西。他一动也不动。觉得害怕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已经丧失了知觉,只知道浑身麻木,关节僵硬。冬天默默的把他出卖给黑暗,冬天原来也是个没有义气的家伙。孩子简直变成了一座雕像。石头的寒气透进了他的骨髓;黑暗也爬到他身上来了。雪里的睡魔像黑暗的潮水一样,漫上心头。孩子一动也不动,越来越像死尸。他就要睡着了。
  睡魔手里有死亡的手指,孩子觉得这只手抓住了他。他快要倒在绞刑架底下。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站着。
  结局就要到了,生与死之间已经没有什么界线,这个生命马上就要回到人类的洪炉,每一分钟都可能滑进这个天造地设的深渊。这就是人生的规律。
  再过一会儿,这个孩子就要和这个死人一样,这个幼小的生命就要和这个已经毁灭的生命一样,同归于尽了。
  看样子这个妖怪好像也懂得是怎么回事了,他不愿意这样做。他突然动起来,简直可以说他在警告孩子。风又刮起来了。
  没有比这个死人的动作更奇怪的了。
  吊在链条末梢的尸体,被看不见的风推着,身子一歪,往左边升上去,退下来,接着往右升上去,又退下来,凄凉地缓缓升起,缓缓落下,好像一只钟锤,它疯狂地一摇一摆。你仿佛在黑暗里看见了永恒之钟的钟摆。
  这样继续了一会儿。孩子一看见死者乱动,就醒了过来,他觉得身上一凉,明白自己害怕了。链条每摆动一次,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听了令人毛发直竖。它休息一会儿,接着又咯吱咯吱响起来。声音跟蝉鸣差不多。
  狂风的来临带来了阵头风。微风顿时变成了疾风。尸体摆动得更可怕了。它不是在摆动,而是在震荡。链条不是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而是在狂叫了。
  好像已经有人听到了链条的狂叫。如果说它是在呼唤什么的话,已经有人听从了,因为从遥远的天边传来了一阵哗啦哗啦的声音。
  这是翅膀扇动的声音。
  突然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件只有在坟地和荒野里才会发生的怪事:飞来了一大群乌鸦。
  许多飞动的黑点刺进云层,穿过浓雾,黑压压的混在一起,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呱呱地叫着,朝小山上疾飞。简直像开来了一支军队似的。黑暗之鸟直扑绞刑架。
  孩子吓得往后退。
  凡是成群结队的动物都服从命令。所有的乌鸦都挤在绞刑架上。死尸上一只也没有。他们似乎在交谈。乌鸦的叫声听起来真可怕。狼嗥、鸟叫、狮吼,都是生命的证据;乌鸦叫却是承认腐败的表示。使人仿佛听到了坟墓打破寂静的声音。乌鸦的叫声有黑夜的味道。孩子觉得浑身冰冷。
  这不是寒冷,是害怕。
  乌鸦不叫了,有一只跳在死者骷髅上。这是一个信号。所有的乌鸦都纷纷扑在上面。先只看见一堆翅膀,接着翅膀都合拢起来。这个吊着的人被隐盖在一堆不停抖动的灯泡似的黑东西底下看不见了。就在这个时候,死者突然动了起来。
  是它自己动的呢,还是风吹的?它吓人地跳了一下。风越刮越厉害,暴风来帮他解围了。僵尸浑身都在颤动。一阵一阵的狂风抓住它,它向四面八方跳动。太可怕了。它发疯了。它好像是一个吓人的木偶,绞索就是细线。黑暗派了一个演木偶戏的抓住这根细线,让这个木乃伊耍起把戏来了。它转过来,跳过去,好像要离开自己的位置似的。乌鸦害怕了,轰的一声飞了起来。一群不要脸的黑鸟,仿佛是从死者身上喷射出去的。过了一会儿,它们又飞回来。于是展开了一场搏斗。
  死人好像有妖魔附身。风把它抛上去,打算把它带走;它呢,简直可以说在拼命挣扎,设法逃走;但是挣不开铁链子。乌鸦也随着它的动作团团转,退下来又扑上去,尽管害怕,可是不肯放松。这一方面拼命想逃跑,另一方面却紧紧的盯住一个拴在铁链上的人不肯撒手。死尸被一阵阵的北风推着,一会儿跳,一会儿撞,一会儿暴跳如雷,来来去去,跳上跳下,把一群乌鸦赶得四处乱飞。死尸好像是棍子,乌鸦好像是被棍子搅起来的尘土。这群凶猛的敌人不肯就此罢休,它们越斗越顽强。死者被乌鸦啄得发疯了,它在空中瞎打乱撞,简直像放在投石器上的石子。有的时候,乌鸦的爪子和翅膀都落在它身上,有的时候又放松了它;有的时候,这群乌合之众好像溃退了,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气势汹汹地飞回来。死后还要受这份儿罪,太可怕了。乌鸦简直发疯了。这种鸟大概是从地狱的通风窗里来的吧。爪子抓,嘴啄,呱呱乱叫,扯下来已经不成肉的肉条子,绞刑架嘎嘎的声音,骷髅的磨擦,铁链的响声,暴风雨的吼声、闹声,没有比这更悲惨的搏斗了。这是鬼魂跟魔鬼的战斗。是鬼的搏斗。
  有时候,北风刮得更厉害了,吊在空中的尸体转个不停,它好像在对付四面八方的乌鸦,要去追它们、咬它们似的。风站在它这一边,可是链条却反对它,仿佛这两个黑暗之神也参加了战斗。飓风也参加了斗争。死人不断地转来转去,乌鸦也落在上面跟着它旋转。真是旋风里的一个漩涡。
  下面传来了声闻远近的海的吼声。
  孩子望着这个恶梦似的景象。四肢突然颤抖,浑身打了一个寒噤,趔趄了一下,心里猛的一惊,差点儿没有摔倒。他转过身来,双手抱着头,仿佛头能支持住自己的重量似的。风吹动他的头发,他吓得面无人色,自己好像也变成了幽灵。接着他闭上眼睛,把黑夜的恐怖抛在身后,三脚两步跨下小山逃走了。

              第七章 波特兰北端

  在雪地里,原野上,空地上,孩子疯狂地乱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么一跑,身上倒暖和了,他需要的正是这个。要是他不害怕,不跑,恐怕会活活冻死。
  他跑到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便停了下来。可是他不敢向后看。他觉得这群黑鸟会追他,觉得那个死人会挣开了链条,说不定也走他这条路,那座绞刑架当然会走下山坡来追这个死人。他怕他转过头去会看见这些东西。
  他稍稍喘息了一下,又向前跑。
  人在童年时代不会根据事实看问题。这孩子得到的印象被恐怖夸大了,可是他不会把这些印象联系起来,判断一下。到哪儿去?怎样去?他都不管,只知道像做梦似的,痛苦地艰难地往前跑。人家抛弃了他以后,他已经迷迷糊糊走了差不多三个钟点,现在他换了一个目的。最初他是探索,现在他是逃跑。他现在不觉得饿,也不觉得冷,只知道害怕。这个本能代替了另外的本能。他心里只有一个逃走的念头。逃避什么呢?一切。在他眼里,生命是团团包围着他的可怕的墙。如果他能够从这些东西中间逃出去,他早就这样做了。
  不过孩子们不知道我们叫做自杀的这个逃出牢笼的办法。
  他一直在奔跑。
  他这样不知跑了多少时候。可是跑到没有力气的时候,恐惧也没有了。
  突然间,仿佛陡然长了勇气和智慧似的,他站住了,简直可以说他觉得这样逃跑大丢脸。他挺起胸脯,顿顿脚,勇敢地抬起头,转过身去。
  山呀,绞刑架呀,满天乱飞的乌鸦呀,现在都看不见了。
  轻雾笼罩着地平线。
  孩子继续向前走。
  现在他不奔跑了,他慢慢地走着。如果说他因为碰到一具尸体就变成一个大人,那就把他得到的模糊而又复杂的印象说得太简单了。得到的印象说复杂非常复杂,说简单也非常简单。这个搅乱他没有发育成熟的理解能力——也就是说儿童的思想——的绞刑架,使他一直认为他遇见了妖怪。不过战胜了恐怖就是坚强的表示,他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坚强了。如果他是在能够思索的年龄,就会发现千百种引人沉思的根源,不过儿童们的思考是不定型的,对于成人以后叫做愤怒的东西,他们现在充其量不过感觉到一点模糊不清的不愉快的回味罢了。
  我们应该补充几句话。儿童有很快接受感觉的能力。他们看不出轻微的和遥远的轮廓,看不见构成各种痛苦的东西。这个限制,这个弱点,保护着儿童,不让他们受到过于复杂的情感的侵害。他们只看事实,很少注意其他的东西。儿童得到一点支离破碎的观念就心满意足了。直到后来积累了一些经验,才开始审查人生的纠纷。于是面临着一堆堆经历过的事实,他运用自己的智慧(他的智慧不但增长了,而是还受到过一定的锻炼)来比较一下了。跟涂改过的羊皮纸抄本似的,童年的回忆又热情激荡地出现,这些回忆就是逻辑的基础,儿童脑海里的幻象变成了成年人脑子里推论的法则。可是经验是不尽相同的,究竟是向好的一面发展,还是往坏的一面发展,要由经验的性质来决定。好的一面是发育成熟,坏的一面是腐化堕落。
  孩子奔跑了一公里,又走了一公里。突然他觉得饥火中烧。这个强烈的念头——吃——把他在小山上见到的那个可怕的妖怪撵走了。幸亏人的身体内部有一个野兽,才把他又拖到现实里来。
  可是吃什么?在哪儿吃?怎样去弄吃的东西呢?
  他无意识地摸了摸衣袋。因为他明明知道里面一无所有。
  他加快了步子。虽然不知道往哪儿去,他还是加快了步子,去找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
  相信可以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是上天赋予人类的基本信念之一。
  相信安身的地方就是相信天主。
  可是雪地上没有一点屋顶的影子。
  孩子向前走着,一眼望去,尽是光秃秃的荒野。
  高原上从来没有人烟。
  孩子尽可能地辨认方向。整个的命运好比一个十字路口,选择方向是最难的事情。这个小家伙很早就在许多危难当中碰运气。他继续往前走;但是尽管腿肚子就跟铁打的似的,他也觉得累了。平原上没有路,就是有路也被雪盖起来了。他凭着自己的本能向东转了一个弯。锐利的石头擦伤了脚跟。要是在白天,就能看见他留在雪里的脚印上有许多血迹。
  他什么也认不出来了。他从南向北穿过波特兰高原。和他一起来的那群人,为了避免碰着人,可能是从西往东穿过去的。他们大概是从乌奇司孔勃海岸圣加苏琳海岬或者司万克雷一带地方,坐渔民或者走私贩的小船,到波特兰来找那只等他们的单桅船的。路上,他们大概在威司顿的一个海湾里上了岸,然后又到依司顿的一个湾里上船。那条路正好横穿过孩子现在走的这条路。所以说他不可能认出自己的路。
  波特兰高原上到处是一个个隆起的高地,到了海岸便突然低下去,靠海的地方是直上直下的峭壁。现在这个孩子无目的地走到一个最高的地点,他停了下来,希望居高临下,看得远,能够找到合适的方向。前面地平线上一望无垠的是一片苍白的朦朦胧胧的东西。他仔细看了一会儿,才稍微清楚一点。这片朦朦胧胧的东西,是一种好像黑夜的悬崖的、动荡不定的灰色峭壁。远处,东边一座小山脚下,在灰色峭壁底下,飘荡着一种仿佛长长的黑布条似的、袅袅上升的东西。这片朦胧苍白的东西是雾,黑布条子是烟。有烟的地方一定有人。孩子便朝这方向走去。
  他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斜坡,在斜坡底下,朦胧的雾色中的怪石中间,有一条类似沙滩或者地峡的地带,大概是他刚才穿过的高原和地平线上的平原之间的纽带,很明显,他非走这条路不可。
  实际上他已经到达波特兰地峡,这是叫作“象棋墩”的洪积地带。
  孩子从高原上这个斜坡往下走。
  下坡崎岖不平,走起来很困难。他现在走的是跟刚才离开小海湾的相反的方向,所以还比较好走。有上升必有下降。他刚才往上爬,现在该往下走了。
  他冒着跌伤和跌在看不见底的深渊里的危险,从这块石头跳到那块石头。为了避免从石头上或者路上滑下去,他抓住野草和长满刺的金雀花,所以刺都刺进了他的手指。到了平坦的地方,才一面休息一面往下走;遇到了断崖,每一步路都得换一个新的办法。打悬崖上往下爬,一举一动都是难题。必须随机应变,不然就有性命的危险。孩子本能地解决了这些难题,连猴子都得跟他学学本领,走钢索的艺人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斜坡虽然又陡又高,他还是走到了最下边。
  刚才看见的那个地峡慢慢地越走越近了。
  他一面从一块石头上下降到或者跳到另外一块石头上,一面跟一只鹿似的时常竖起耳朵留心听。在左边很远的地方,有一个轻得听不真切的声音,好像是低沉的号声。事实上,疾风在空中激荡,可怕的北极风也跟着赶来,听起来就跟开来一队号兵似的。就在这个时候,孩子觉得仿佛一只冰凉的手在不时抚摸一下他的前额、眼睛和腮领。原来是鹅毛似的雪片,起初在空中慢慢地飞舞,接着就迅速地旋转。暴风雪来了。孩子浑身覆满了雪片。一个钟头以前占据了大海的暴风雪,现在开始登陆了,它慢慢地侵占了平原,然后经西北方迤逦侵入波特兰高原。
      


      第三卷 黑暗里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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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象棋墩

  陆地上的风暴并不比海里差多少。
  在这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周围肆虐的,是同样疯狂的风雪。盲目的力量恣意横行,无意之间把弱者与无辜当做出气筒;黑暗没有眼睛;没有生命的东西不像人类所想像的那样仁慈。
  陆地上风很小,寒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停滞性。没有冰雹。落下来的密密丛丛的雪实在可怕。
  冰雹能打人,折磨人,打伤人,打死人,或者打得你昏过去;雪还要厉害。柔软而无情的雪片悄悄地做自己的工作。一摸就融化了。它是纯洁的,就跟伪君子的诚实无欺一样。雪片变成雪崩,跟欺骗变成罪恶一样,都是纯洁的东西慢慢积累起来的结果。
  孩子在雾中继续前进。雾是一种柔软的障碍物,危险就由此而起;它退一步,但还是坚持;它和雪一样无情无义。孩子,这个跟危险周旋的战士,终于到达斜坡底下,来到象棋墩。他不知道这是一个地岬,两边都是海,在雾、雪和黑夜之中一走错路,不是跌在右边海湾的深渊里,就是跌在左边涨潮的怒涛里。他在这两个深渊中间懵懵懂懂地走着。
  那时的波特兰地岬特别险峻崎岖。夏天,现在还能在这些像海绵一样玲珑剔透的悬崖上,采到迷迭香,薄荷草,野生的牛膝草,浸在水里便成甘露的海茵香,和编席用的那种长在沙土里的多节草。可是再也找不到灰琥珀,黑锡,或者绿的、蓝的和灰绿的粘板石了。狐、獾、獭和貂也都离开了
  可是在两百年以前,波特兰地岬是一个驴背似的沙岗,中间贯穿的岩石好像是一条脊椎骨。
  孩子现在的危险已经跟刚才不同了。他刚才下坡的时候,害怕的是跌到悬崖底下;现在在地岬上,他害怕掉在窟窿里。同悬崖斗争以后,现在又要同陷阱作斗争了。海岸上到处都是陷阱。岩石滑溜溜的,海沙流动着。下脚的地方可能就是陷阱。简直可以说如履薄冰。脚底下的东西随时会突然塌下去。踏到一条裂缝,你就失踪了。海岸好像有好几层似的,跟一个布置得很好的舞台相仿。
  长长的一条花岗石脊骨,两边是地岬的斜坡,走起来是困难的。浪头从两边侵蚀它,所以它的样子很单调。到处都是棱角突起的石块,石脊,像锯齿,像撕得一条一条的难看的破布,象长着尖牙的鲨鱼的牙床,有的长满了潮湿的苔藓,一个不当心就能摔断脖子,陡坡好像滚滚的石流,一直滚到海沫里。任何人穿过地岬,每一步都会遇到大得像房子的奇形怪状的石块,像胫骨,像肩胛骨,像大腿骨,可怕的石头解剖标本。所以我们把这种沟埂交错的海岸地带叫作“肋骨”①,不是没有道理的。徒步的旅客必须尽可能避开这种乱七八糟的废墟。如果有人在巨大的骷髅上走路的话,这儿的情形就是如此。
  要是在白天也许还好些,可是现在是在夜里。要是有个引路人也许好些,可是他只孤单单的一个人。即使是一个成人使出全身的力气也不容易应付,可是他只有一个孩子的那一点力量。没有引路人,要是有一条羊肠小道还可以帮他一下忙。可是又没有什么羊肠小道。
  他本能地避开尖锐的石脊 ,尽量靠近海滨走。他在那儿碰到许多陷阱。他面前的陷阱有三种:水的陷阱,雪的陷阱和沙的陷阱。最后的一种最可怕。因为陷到流沙里人就沉下去了。
  如果知道我们面临的危险,还能警惕,如果不知道那就更可怕。这孩子是在同他不知道的危险斗争着。他正在摸索的东西可能就是他的坟墓。
  可是他毫不踌躇。他绕着石头,避开缺口,猜测着陷阱,宁愿绕着障碍物兜圈子,尽管如此,他还是前进。他虽然不可能直线前进,可是却在坚决前进。
  必要时他耐心地折回来。他知道及时摆脱流沙的可怕的魔掌。他抖掉身上的雪。他不止一次蹚过齐膝深的水。一离开水,严寒就把他湿了的破衣服冻成了冰。他里在这种僵硬的衣服里急急忙忙地走着,可是他留心不把那件水手上衣靠胸口的地方弄湿,以便保持温暖。他还是觉得很饿。
  深渊里的冒险是无穷的。在那里什么都可能发生,连得救也有可能。深渊的门虽然看不见,但是可能找到。这个孩子迷失在一条两面都是看不见的深渊的高埂上,里在一件问人的螺旋形的衣服里,他究竟是怎样穿过地岬的,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法解释。爬,滚,摸索,走,坚持,如此而已。成功的秘密全都在这儿。过了将近一个钟头,他觉得地形越来越高,原来已经走到另外的海岸了。他离开了象棋墩,走上了坚硬的陆地。
  现在的那座架在森福特堡和斯茅姆士桑之间的桥,那时候还没有。这个聪明的孩子可能摸索着走到威克·莱吉士对过的地方,当时那里有一条沙带是穿过东弗利脱的天然道路。
  现在孩子从地岬里逃出来了,但是他却面临着风暴、寒冷和黑夜。
  在他面前又是一片一望无际的黑色原野。
  他看看地上,想找一条小路。
  他突然弯下身子。
  他发现雪地上好像有一个痕迹。
  事实上确实是一个痕迹,那是一个脚印。白雪把脚印衬得非常清楚。他仔细看了一下。这是一只赤脚的脚印,比大人的脚小,比小孩的脚大。
  可能是一个女人的脚印。
  那边还有一个脚印,再过去又是一个;脚印一个接着一个,一步一步的向右走入平原。脚印还是新的,不过蒙上了薄薄的一层雪。有一个女人刚从这儿走过去。
  这个女人所走的方向正是孩子看见烟的地方。
  他两眼盯住脚印,跟着走下去。

              第二章 雪的破坏力

  这孩子跟着脚印走了一会儿。真不幸,脚印愈来愈模糊了。可怕的雪在密密层层地落下来。这正是单桅船在海里作垂死挣扎的时候所遇到的雪。
  孩子跟船上的人一样遭殃,不过方式不同罢了。横在面前的是重重叠叠的黑暗,除了雪地上的足迹以外,什么援助也没有,所以他把它当作引导他走出迷宫的线索,一点不敢放松。
  脚印突然没有了,如果不是雪把它们盖起来,就是另有其他的原因。一切都是平坦,一色,光秃秃的,没有一个斑点,没有一点引人注意的东西。现在地上是一条白毯子,天上是一条黑毯子,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那个走路的女人仿佛飞走了。
  孩子弯着身子,绝望地找来找去。白费力气。
  他站起来的时候,仿佛听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声音,但是他弄不清是不是真的听到声音。好像是一个声音,一个人呼吸的声音,黑暗的声音。不像畜生,而像人类,不像活人,而像鬼魂。这是一个声音,梦里的声音。
  他仔细瞧了瞧,什么也瞧不到。
  横在他面前的是一片宽广、赤裸、青灰色的荒野。
  他听了听。他刚才好像听到的声音消逝了。说不定他刚才什么也没有听见。他又听了一会儿。万籁无声。
  他在大雾里走呀走的,这大概是一个错觉吧。他继续向前走。
  他信步走着,领路的足迹已经没有了。
  他刚走了几步,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这次他不再怀疑了。是一声叹息,几乎可以说是哭声。
  他转过身来,向黑暗里望了一圈。什么也没有看见。
  声音又响起来了。
  如果阴曹地府能发出叫声的话,一定是这样的声音。
  没有比这更动人,更柔弱,更令人心碎的声音了。因为确实是一个声音,是一个从灵魂里发出来的声音。这声音里有一种令人忐忑不安的跳动。不过像是无意识的。这是一种类似痛苦的叫声,不过它不知道自己就是痛苦,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发出求救的声音。这个可能是第一次呼吸,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呼吸的叫声,既像结束生命的咽气声,又像生命开始、呱呱坠地的哭声。它在呼吸,在窒息,在哭。是幽暗中的悲哀的祈求。
  孩子向远近上下,到处看了一遍。什么人也没有。什么东西也没有。
  他听了听。声音又响起来了。他听得清清楚楚。有点像羔羊的叫声。
  他害怕了,打算马上逃走。
  声音又响起来了。这是第四次。听起来怪悲惨,怪可怜。使人觉得这个声音经过这最后一次与其说是自觉的,不如说是机械的努力以后,也许就永远消逝了。这是一种临终的请求,一种没有把握的、出于本能的向旷野求救的呼声。这是垂死时一种难以形容的呼求天命的低语。孩子朝着声音来的方向走去。
  他还是什么也看不见。
  他继续一面搜索,一面前进。
  呻吟声还在继续。刚才还含糊不清,现在听得清楚了,几乎带一点儿颤音。孩子离这个声音很近。但是它究竟在哪儿呢?
  他离这个呻吟声很近。颤抖的哀怨在空间里从他身旁飘过。人类的叹息声在看不见的世界里飘荡,这就是他遇到的东西。跟使他迷路的浓雾一样朦胧,至少在他的印象里是如此。
  一个本能催他逃走,另外一个又要求他留下来,正在犹豫不决的当儿,他发现前面离开几步远的雪地上,有一个跟人体的体积和形状一样的雪堆,矮矮的,长长的,好像白色墓地里的一个坟堆。
  同时,这声音又叫起来了。
  它就是从那个雪堆底下发出来的。
  孩子弯下身子,蹲在这人体形的雪堆前面,开始用双手把雪扒开。
  除去了上面的雪,可以看出一个清清楚楚的人形,突然在他的手底下,在他挖开的雪坑里,出现了一个惨白的脸。
  发出叫声的不是它。因为它闭着眼睛,张着嘴巴,嘴里还塞满了雪。
  它一动也不动。孩子推推它,它还是不动弹。冻麻了的手指一碰着这张脸,他就浑身打了一个寒战。这是一个女人的脸。散乱的头发和雪搅作一团。她已经死了。
  孩子又接着挖雪。死者的脖子露出来了,接着是肩膀,能够看见破衣服下面的皮肤。
  他摸着摸着,突然觉得下面微微动弹了一下。这是埋在里面的一个小东西在动弹。孩子连忙扒开雪,一个可怜的小身子露出来了。婴儿赤着身子伏在死者赤裸的胸口上:疲弱,冻得浑身发青,可是还活着。
  是一个小女孩。
  她本来是包在破布里的,但是因为襁褓太小,她已经挣扎着从破布里爬出来了。她疲弱的四肢和呼吸把上面和下面的雪融化了一些。一个做妈妈的会说这个婴儿有五六个月,事实上她可能是一周岁了,因为贫困往往阻碍生长,甚至引起佝偻病。婴儿的面孔露出来以后,她又叫了一声,这是痛苦的哭声的延续。母亲既然听不见这个哭声,那就说明她确实死了。
  孩子把她抱在怀里。
  母亲僵直的身体看起来真可怕。她脸上仿佛发出一种幽灵的光辉。她张大了她那张没有气息的嘴巴,仿佛正在用一种神秘的语言,回答看不见的神明向死者的灵魂提出的问题。冰天雪地的平原朦胧的微光反射在这个面庞上。棕色头发下面的年轻的额角,怨艾不平的蹙在一起的眉毛,尖尖的鼻子,紧闭的眼皮,结了霜的眼睫毛,眼角和嘴角之间的一道很深的泪沟,都能看得清楚。因为雪照亮了死者。冬天和坟墓无冤无仇。死尸是人类之冰。两只赤裸裸的乳房令人触目伤心。它们已经尽了自己的本分。上面印上了一个现在已经没有生命的人曾经把生命传给另外一个人的伟大的烙印,在这儿,母性的庄严代替了处女的纯洁。在一个奶头上有一粒白色的珍珠。这是一滴冻成冰的奶。
  让我们赶紧解释一下。在这个孩子迷失在原野上的时候,那儿有一个讨饭的女人,一面给婴儿喂奶,一面寻觅一个藏身的地方,在不久以前也迷失了路。她冻僵了,跌倒在暴风雪里,没有再起来。落下来的雪就把她掩盖住。她尽力把自己的女儿紧紧地抱在怀里,就这样死了。
  婴儿曾试着吮吸母亲大理石似的乳房。
  这真是天赋的盲目信赖,看样子一位母亲在断气之后还可以给婴儿喂最后一次奶。
  但是婴儿的嘴找不到奶头,死者偷来的那一滴奶冻成了冰。于是习惯摇篮而不习惯坟墓的婴儿,就在雪底下哭了起来。
  被人遗弃的孩子听到了婴儿垂死的哭声。
  他把她掘出来。
  他把她抱在怀里。
  婴孩觉得有人抱她便不哭了。这两个孩子的脸碰在一起,婴儿发紫的嘴唇在探索男孩的面颊,仿佛在探索奶头。
  小女孩已经接近血液快要凝结、心脏即将停止跳动的时刻。母亲已经把一种类似死亡的东西交给自己的女儿;尸体也能传染;这是寒气的传染。小女孩的脚、手、胳膊和双膝都冻僵了。男孩感觉到一阵可怕的寒气。
  他身上有一件干燥温暖的水手上衣。他把婴儿放在死者的胸口上,脱下自己的水手上衣,把婴儿里好以后再抱起来。北风吹着雪片,他抱着孩子,差不多光着身子,继续前进。
  婴儿终于找到了男孩的面颊,她的嘴贴在他的面颊上。她身上暖和了,接着就睡着了。这是两个孩子在黑暗中第一次接吻。
  母亲躺在雪地上,脸朝着黑夜。但是,在这个孩子脱下衣服里起小女孩的时候,母亲说不定在阴府里正望着他呢。

        第三章 多了一个累赘,痛苦的道路就更难走了

  单桅船把孩子抛在岸上,离开波特兰海湾以后,已经有四个多钟头了。在他被抛弃以后的这几个钟头中间,他走呀走的,在他可能走进去的这个人类的社会里,他前后遇到了三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婴儿。男的留在小山上,女的躺在雪地里,婴儿在他怀里。
  他累极了,也饿极了。
  尽管气力衰竭,负荷加重。他却更加坚决地前进。
  他现在差不多光着身子。身上还剩下的一些破衣服,冻得硬硬的,像玻璃一样锐利,割伤他的皮肤。他虽然觉得冷,可是婴儿却暖和了。他失掉的东西并没有丢掉,是她得到了。他发现这种温暖使这个可怜的小女孩重新获得了生命。他继续前进。
  他紧紧地抱着她,不时弯下身子,抓一把雪擦她的脚,免得被冻伤。
  有的时候,喉咙里干得冒火,他就拿一点雪放在嘴里咂,虽然暂时制止了口渴,可是身上却觉得发烧。想减轻却反而加重了。
  暴风雪强烈到一种难以形容的程度;如果说暴风雪可以跟洪水一样酿成大灾的话,这儿就是这种情形。暴风雪扫荡着海岸,同时也搅动着海洋。这可能就是迷路的单桅船在同暗礁斗争中遭到破坏的时候。
  他在北风中前进。穿过广漠的雪地,朝东走去。他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他很久看不见烟了。像这一类指路的目标,在黑夜里很快就会消失的;何况熄火的时间也早已过了。再说,他也可能弄错,说不定他走的这个方向既没有城市,也没有村庄。 
  既然说不定,他就坚持下去。
  婴儿哭了两三次。他一面走一面摇,她才安静下来,不哭了。末了,她又睡着了,而且睡得很熟。他虽然自己冻得发抖,却觉得她身上挺暖和。
  他不时地把她脖子周围的衣眼里紧,免得敞开的地方结霜,免得衣服和婴孩之间有融化的雪水流进去。
  原野高低不平。狂风把积雪堆在低洼的地方,人小雪深,他差不多要钻进雪里去。他只得半截身子陷在雪里挣扎着前进。他用膝盖顶着雪前进。
  穿过了山谷,又到了雪很薄的高原,北风扫清了积雪。他发现地面上有薄冰。
  婴儿温暖的呼吸喷在他脸上,使他觉得暖和了一点,可是过了一会儿,水气在他的头发上凝结起来,变成了霜。
  孩子忽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他再也不能跌倒。他觉得一跌倒就爬不起来了。他累极了,跟那个断了气的女人一样,他觉得黑暗会把他压在地上,冰冻会活生生的把他跟大地焊接在一起。他走下悬崖的斜坡,逃出危险;他走进地上的窟窿,又走了上来;今后只要跌一交就会死掉。一步走错、就到了坟墓里了。无论如何不能滑倒。他连摔倒再跪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
  可是到处都很滑;各处是霜和坚硬的积雪。
  他带着这小家伙走起来很困难;对这个累得精疲力竭的孩子来说,她不但是一个重担,而且是一个累赘。他占住了他的两个胳膊。不拘谁在冰上行走,两只胳膊自然而然的就变成了必不可少的平衡身体重量的工具。
  他不能使用这两只胳膊。
  他不使用它们。他不停地走着,不知道带着这么个重荷结果会落到什么地步。
  这个婴孩好比一滴水,加上它,这杯苦水就溢出来了。
  他像在跳板上一样,一步一摇,维持着身体的平衡,谁也没有见到过这种奇迹般的技巧。但是我们再说一遍,说不定在遥远的黑暗里,那位母亲和天主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他走的这条痛苦的道路。
  他打了一个趔趄,滑了一下,站稳,把婴儿抱紧,给她盖好衣服,把她的头里起来,接着又滑了一下,就这样一滑一滑地蹒跚着前进。卑鄙的风在后面推着他。
  看样子他多走了许多冤枉路。他当时大概是在后来建立的宾克利夫农场附近的原野上,也就是说,在现在叫作春园和派逊奈奇院中间的那一带地方。现在的耕地和房屋,当时却是一片荒地。草原往往用不了一个世纪就变成了城市。
  刮得他睁不开眼的冷冰冰的暴风停了一会儿,孩子突然看见在他面前不远的地方,有一簇簇好像用积雪雕出来的三角墙和烟囱,这不是黑影,而是画在乌黑的背景上的一个白色的城市,跟我们现在叫作底片的东西一样。
  有屋顶,有住房,原来是住人的地方!终于到了有人类的地方啦!他感到无穷的希望。一条迷路的船上的值班在喊“嗬,陆地!”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他加快了步子。
  他终于同人类接近了。终于同活人在一起了。再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一种叫做安全的东西突然温暖了他的心。厄运过去了。再也没有黑夜、冬天和风暴了。可能遭到的灾难仿佛已经撇在身后。婴儿已不再是一个累赘。他差不多是在奔跑。
  他的两只眼睛死盯住那些屋顶。那里就是生命。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有如死人从半开的坟墓的盖子里往外张望。刚才看见的烟就是这些烟囱冒出来的。
  现在已经不冒烟了。
  不一会儿,他就走近了这些有人住的地方。他走到一个城市的近郊。这是一条不设栅防的街道。在那个时期,晚上在街道上设栅栏的习惯已经废除了。
  街头上有两座屋子。屋里没有烛光,也没有灯光,整整一条街,整个城市,眼睛所及的地方都是如此。
  右边的房子只能说是一个屋顶,再也没有比这更简陋的房子;泥墙,草屋顶,屋顶很大,墙壁很矮。墙根一棵高大的尊麻居然能达到屋檐。这所茅屋只有一个狗洞似的门和一只牛眼窗。门窗都是关着的。旁边的猪圈里有猪,这说明草屋里也有人。
  左边的那座房子又高又大,完全是用石头造的,屋顶是石板盖的。也是门窗紧闭。这是有钱人的家,对过是穷人的家。
  孩子毫不犹豫地走向这座大房子。
  两扇沉重的橡木门钉满了大钉子,使人一望而知在门后面有结实的门闩和锁。门上装着一个铁门锤。
  拉起门锤的时候有些困难,因为他那一双冻僵的手已经不像手,简直像树桩子了。他敲了一下。
  没有人答应。
  他又敲了两下。
  屋子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他又敲第三次。还是没有声音。
  他想他们都睡着了,或者不愿意爬起来。
  他便转身到茅屋去。他从雪里拾起一块石头,敲那扇小门。
  没有人答应。
  他踮起脚尖用石头不轻不重的敲玻璃窗,轻得敲不碎玻璃,重得使人能够听见。
  没有声音,没有脚步声,没有烛光。
  他想这里的人也不愿意爬起来。
  石屋和茅舍都对落难的人装聋作哑。
  男孩子决计再走远点,沿着有两排房屋的地岬似的街道向前走去。街上很暗,与其说是城门大街,倒不如说是两个悬崖间的缝隙。

             第四章 另外一种荒野 

  孩子刚才来到的这个地方是威茅茨。
  当时的威茅茨可不是今天这个受人重视的华丽的威茅茨。
  一百八十年前的威茅茨同杂乱的“抛物游戏”一样,这就是威茅茨的乱糟糟的房子一堆歪歪斜斜,摇摇晃晃的建筑物,有的用柱子撑着,挤在一起,免得被海风吹倒,中间拙劣地留下一条窄狭的空隙,算是弯曲的街道,每逢春秋大汛,大街小巷和十字路口就都变成了泽国。一堆老祖母似的房子拱围着古老的教堂。这就是当时的威茅茨。威茅茨好像一个抛在英国海岸的诺曼底人的村庄。
  旅客走进酒店(现在都变成了大饭店),不能豪华得吃一盆煎鱼,喝一瓶二十五法郎的酒,只好委屈一下,喝一盆两个铜板的鱼汤,不过这盆汤倒是别有风味。实在可怜得很。
  迷路的孩子抱着捡来的孩子、穿过了第一条街,接着是第二条,以后是第三条。他抬起头来看看楼上和屋顶上是不是有一个有灯光的窗子,但是所有的窗子都是关得严严的,没有一点亮光。他有时去敲敲门。没有人答应。没有比温暖的被窝更使人心如铁石的了。他敲门的声音和动作终于惊醒了小女孩。他所以注意到这个,是因为他感觉到她在舔自己的面颊。她没有哭,以为自己还在母亲怀里呢。
  他大概是在斯克兰桥那一带的那些纵横交错的小巷里徘徊。他顺着胡同一直走到海边,那儿当时已经有一个初具规模的码头和一道胸墙。他看见右边有一座桥。
  这是把威茅茨和梅尔孔一拉及连起来的威河桥,桥洞下的碇泊所直通黑水河。
  孩子向桥上走去。桥在那时是一座有遮篷的木桥。他穿过了桥。
  由于遮篷的关系,桥上没有雪。他那一双赤脚踏在木板上,一时感觉到很舒服。
  过了桥就到了梅尔孔一拉及。
  这儿的木头房子比石头房子少。这儿是城区,不是郊区。桥直通一条比较漂亮的圣麦斯街。他顺着街走下去。到处都是高高的石雕三角墙和店面。他又敲起门来。他已没有叫喊的力气了。
  像在威茅茨一样,梅尔孔一拉及也是一个人也不动。大门都锁得紧紧的。百叶窗遮着窗户,好像眼皮遮着眼睛一样。居民们采取了预防措施,免得不知趣的人来惊动他们,吵醒他们。
  这个流浪的孩子感觉到这个睡熟了的城市有一种莫可名状的压力。这个僵化了的蚂蚁窟静得使人头晕眼花。使他浑身不自在。这个醒着的人在别人睡梦里的鬼影中间穿过,使人觉得好像是在森林中走路似的。
  这就叫作莫名其妙的恐惧。
  成年人能感觉到,孩子更能感觉到。
  这许多鬼影似的房屋更增加了黑夜的恐怖气氛。这种不舒服的感觉跟压在孩子身上的那许多悲哀的东西汇合在一起。孩子在挣扎着。
  他走进了康奈卡胡同,在胡同的尽头,他看见了黑水河,他以为那是海,因为他弄不清海在哪一个方向。他折回原路,向左走入梅登街,接着又回到圣阿朋街。
  在那儿,他不加选择,遇到门就狠狠地敲一阵子。他使尽最后的力气敲门,敲得又乱又急,有时停一会,怒气冲冲地再敲。他心烦意乱地敲着。
  有一种声音回答了。
  那是报时的声音。
  背后圣尼古拉教堂的古老的钟慢慢地敲了三下。
  接着又是万籁无声。
  没有一个居民打开自己的窗子。看起来好像很奇怪。不过某种程度的沉默往往能说明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说明一下,一六九○年一月,伦敦刚刚发生过一场相当严重的瘟疫,所以各处的居民因为害怕收留有病的流浪汉,而对他们冷眼看待。因为怕呼吸到毒气,有人连窗子都不敢开。
  孩子感觉到人比黑夜还要冷得可怕。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冷酷。他在荒野里也没有感觉到心里像现在这样沮丧。现在他回到人类生活当中了,依然还是孤单单的。所以特别痛苦。他已经领略过冷酷的荒野的滋味,可是无情的城市实在使人受不了。
  他刚才数过的钟点,对他来说,仿佛又是一个打击。在某种情况下,没有比报出来的时间更令人寒心的了。这是一种公开声明的冷淡。好像永恒在说:“和我有什么相干!”
  他站住了脚。在这悲惨的时刻,他弄不清他是不是问过自己:如果躺下来一死了事,不是更简单吗?但是小女孩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又睡着了。这个盲目的信任催着他继续走下去。
  一无所靠的他,觉得自己是这个小女孩的依靠,不容推诿的责任。
  这样的见解和这样的处境都不是他这个年龄应该有的。他很可能并不了解它们,他的行动只是出于本能,遇到什么事情就做什么。
  他朝约翰士顿街走去。
  但是他现在已经走不动了,只能一步一步地往前挨。
  他把圣玛利街撇在左面,在一条条胡同里揭来拐去,末了走出一个夹在破房子中间的迂回曲折的小巷,到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这是一块没有盖房子的空地,大概就是现在的极司斐尔广场的原址。市区的房子就到这儿为止。他发现右面是海,左面已经不像城市了。
  怎么办?这儿又是乡下了。东面是一大片一大片倾斜的雪地,那是拉狄蒲尔广阔的斜坡。他要继续走下去吗?向前进,回到荒野里去呢,还是向后退,回到城里去?在这两个荒野之间,在一声不响的荒野和装聋作哑的城市之间该怎么办呢?在这两个对他不理不睬的东西之间,应该选择哪一个呢?
  世间有“悲天悯人的锚①”,也有“悲天悯人的眼光”。这个绝望的孩子就是用这种眼光朝周围看了一眼。
  ①船艏的紧急用主锚,法国人从前叫做“悲天悯人的锚”。
  他突然听到一阵威胁的声音。

            。

            第五章 厌世者也抚养孩子了

  从黑暗里传到他这儿来的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而又令人吃惊的咬牙切齿的声音。
  他本来应该往后退。可是他却前进了。
  对于害怕寂静的人来说,连嗥叫也变成了安慰。
  这个可怕的吼声使他觉得安心。这个恐吓的声音好像给他带来了一线希望。那儿还有一个没有睡着的活东西,哪怕是一只野兽也好。他朝发出咆哮声的地方走去。
  他转过墙角,在背后的雪和海的阴森森的反光中,他看见了一个窝棚似的东西。不是茅棚,就是一辆篷车。既然有车轮,当然就是一辆车子;既然有屋顶,当然就是一个住人的地方。屋顶上伸出一个烟囱,烟囱里正在冒烟。烟作火红色,里面的火一定很旺。后面突出来的饺链说明那儿有一扇门,门中央有一个方方正正的洞,所以能看见车里面的亮光。他走近篷车。
  那个咬牙切齿的东西显然感觉到他走近了。他走到篷车旁边,威胁就变成了愤怒的咆哮。冲着他来的不是叫声,而是怒吼。他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好像是一条猛然拉紧的链条,门底下两个后车轮中间突然露出两排雪白的獠牙。
  在狗嘴出现的同时,一个人头从窗洞里探了出来。
  “不要叫!”那个人头说。
  狗嘴不叫了。
  人头又说:
  “外面有人吗?”
  孩子回答:
  “有。”
  “谁呀?”
  “我。”
  “你,你是谁?哪儿来的?”
  “我累了,”孩子说。
  “现在是什么时候?”
  “我冷。”
  “你来干什么?”
  “我饿了。”
  那个人头说:
  “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有爵爷那样的福气。滚开。”
  人头缩进去了,窗子也关上了。
  孩子低下头,把怀里的婴儿抱好,振作一下,准备上路。他挪了几步,就要离开小屋。
  可是在窗户关上的时候,门就开了。一只踏板放了下来。刚才跟孩子说话的那个声音从车子里怒气冲冲地喊道:
  “怎么,你干吗不进来?”
  孩子转过身来。
  “进来吧,”那个声音又说。“是谁把这个又饿又冷,可是不肯进来的无赖鬼给我送来的!”
  孩子受到了这种半拒绝半邀请的待遇,站着不动。
  那声音又说:
  “进来呀,你这个小东西。”
  孩子下了决心,一只脚踏上第一级踏板。
  可是篷车底下又叫起来了。
  他倒退了一步。张开的狗嘴又露出来了。
  “不要叫!”那人的声音喊道。
  狗嘴缩了回去。叫声又听不见了。
  “上来吧!”那人接着说。
  孩子好容易才爬上了那三级踏板。他的动作受到了婴儿的妨碍。她睡得那么熟,连头包在水手上衣里,活像一个奇形怪状的包裹,所以别人根本不会注意她。
  他爬上了踏板,到了门口就站住了。
  大概是因为穷的缘故吧,篷车里没有点蜡烛。铁炉子的炉口的火光照亮着小屋。炉子里生着泥炭。炉子上放着的一只碗和一个小锅正在冒热气,看样子里面一定是吃的东西。闻到一股扑鼻的香气。里面的家具是一只箱子、一只凳子和挂在天花板上的一盏没有点着的风灯。板墙上的丁字架上放着几块木板,另外还有一个放旧衣服的架子,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架子上和木板上排列着玻璃器皿,铜器,一架蒸馏器,一架做九药的成粒器和孩子不知道用途的一堆奇怪的化学以及烹饪用具。车子是长方形的,火炉放在前面。这个车子说不上是一间小屋子,只能说是一口大箱子。外面的雪光也比里面的炉火亮一点。车子里的一切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可是炉火反射在天花板上的光亮,使人可以看出下面几个大字:“哲学家于苏斯。”
  原来这孩子走到奥莫和于苏斯的家里来了。我们刚才听到的就是前者的叫声和后者说话的声音。
  孩子到了门口就发现炉子旁边站着一个高个子老头,瘦瘦的,没有胡子,穿一身灰衣服,秃脑袋碰着屋顶。这个人不能踮起脚后跟。车子跟他的身材一样高。
  “进来吧,”说话的人是于苏斯。
  孩子走了进去。
  “把你的包裹放在这儿。”
  孩子把包裹小心翼翼地放在箱子上,生怕吓着她或者惊醒她。
  那人接着说:
  “你看你多么小心!即使是一盒子圣骨也不会比这更小心吧。难道还怕把你的破衣服摔破吗?啊!你这个可恶的无赖鬼!现在还待在大街上!你是干什么的?告诉我。不,现在不用说了。我们先办要紧的事。你身上冷,就光烤烤吧。”
  他扶着他的肩膀,把他推到火炉跟前。
  “看你身上弄得多么湿!冻得真够呛!哪有这副样子到人家屋子里来的道理!赶快把这些发霉的衣服都给我脱下来,坏蛋!”
  他用一只手猛的一扯,破衣服就变成破布条了,同时他用另一只手,从钉子上取下一件大人的衬衫和一件现在还叫作“快吻我”的毛衣。
  “穿上吧,这儿有破衣服。”
  他在一堆破东西里面挑出一块羊毛布,在炉火旁边擦着这个头晕眼花的孩子的四肢。这当口,孩子光着身子,浑身暖洋洋的,觉得好像到了天堂。擦完四肢以后,老头又擦他的两只脚。
  “嗐!一点也没冻坏,你这个瘦鬼,我刚才还以为你的手或者脚冻坏了呢!我也够俊的!现在不要紧了。赶快穿起来吧。”
  孩子穿上了衬衫,那个人替他把毛衣套上。
  “现在……”
  那人用脚推过来一只凳子,又在孩子肩膀上推了一下,叫他坐下,接着用食指指着火炉上那只冒热气的碗。孩子在碗里又看见了天堂,也就是说,那是一碗猪油炖土豆。
  “吃吧,你饿了。”
  那人从木架子上取下一片硬面包和一把铁叉子,递给孩子。孩子踌躇了一会儿。
  “还要我给你摆一副考究的刀叉吗?”那人说。
  他把碗放在孩子膝盖上。
  “都吃下去吧!”
  孩子已经饿得快要昏过去了。他吃起来了。可怜的孩子,他不是在吃,简直是囫囵吞。车子里响起了嚼面包的声音。那人嘟囔着说:
  “不要吃得太快,饿鬼!这家伙多贪吃!这种饭桶呀,肚子一饿就狠命地吃。应该看看爵爷怎样吃饭。我往年间也见过公爵吃饭。他们简直不吃;这才叫做尊贵。可是他们喝酒,这倒是实在的。哼!你这头猪,填饱好了!”
  耳聋是饥饿的特征,所以孩子对这些粗暴的字眼不大注意,再说,这个人的慈善行 为也把它们冲淡了,甚至于把原来的含义颠倒过来。现在,他的注意力已经被两件要紧的事,两件使人忘记一切的事情占去了:烤火,吃。
  于苏斯继续嘴里半截、肚里半截、嘟嘟囔囔地骂街:
  “我看过国王詹姆士本人在挂满鲁本斯的名画的宴会大厅里吃饭;陛下什么都没有动一下。而这里的这个叫化子却拼命地啃!‘啃’这个字就是从野兽来的。我怎么会想起来到这个威茅茨,到这个阎罗王光顾过七次的鬼地方来的!我从早晨到现在,什么也没有卖出去;我对大雪讲话,对飓风吹笛子,分文没有进腰包,晚上还要有穷鬼!讨厌的地方!街上的傻瓜跟我作对,决斗,竞争。他们除了小钱以外,什么也不打算给我。我除了野药以外,也什么不给他们。哎呀!今天什么都没有!路口上连一个傻瓜也没有;钱箱里连一枚便士也没有!吃吧,地狱的孩子!撕吧,嚼吧!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比吃白食的人更厚颜无耻的了。拿我的东西来养肥你吧,寄生虫!这家伙岂止是饥饿,简直是饿疯了。不是胃口好,而是狼吞虎咽。他也许染上狂犬病了。谁知道呢?他也许染上了瘟疫。你是不是害瘟疫病,强盗?要是传染给奥莫!不!不!你们这些贱骨头都死掉好了,我可不希望我的狼死掉。哎呀,我也饿了。我正式声明,这真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我今天干活一直干到深夜。人生在世总有受折磨的时候。我今天晚上就是这样。我只有一个人,我需要生火。我只有一只土豆,一块面包,一口猪油,一滴牛奶,我把这些东西烧一烧。我对自己说:‘很好!’心想马上就要吃饭了。正在这当儿,噗通一声,一条鳄鱼打天上掉下来了。他坐在食物和我中间。瞧吧,我的餐厅被洗劫了。吃吧,梭子鱼!吃吧,鲨鱼!你嘴里有几排牙齿呀?拼命地吃吧,狼崽子!不,我收回这句话,我是尊重狼的。吞掉我的食物吧,蟒蛇!我今天干活一直干到深夜,饿着肚子,喉咙在发痛,胰脏也遭了殃,五脏就跟撕烂了似的,结果我眼看着另外的一个人吃掉我的东西,这就是我得到的报偿。没关系,大家分着吃吧。他吃面包、土豆和猪油,我的一份是牛奶。”
  正在这个当口,篷车里突然发出一阵悲惨的叫声,持续了好大一会儿工夫。那人听了一会儿。
  “你现在倒哭起来了,坏蛋!你为什么哭?”
  孩子转过身来,显然,他没有哭。他嘴里还塞满了食物呢。
  哭声还没有停。
  那人走到箱子那儿。
  “原来是这个包裹在哭!奶奶的,连包裹也大嚷大叫起来了!你的包裹为什么哇哇叫?”
  他打开水手上衣。里面露出一个婴孩的头,它张开口在哭。
  “哎哟!这是什么呀?”那人说。“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还有一个。什么时候才能完呢?口令!举枪!班长,叫卫兵来!噗通一声,又闯进来一个!你给我带来的是什么东西,强盗?你看,她渴了。得让她喝点东西。太好了!我现在连牛奶也喝不成了。”
  他一面从木架上乱七八糟的东西中间取出一卷亚麻布,一块海绵,一只瓶子,一面愤愤地嘟哝着:
  “该死的地方!”
  他瞧了瞧婴儿。
  “这是一个女孩子,从叫声里就可以听出来。她也湿透了。”
  像刚才替男孩子做的那样,他把她穿的(最好说是缠在身上的)破衣服脱下来,把她包在一块破亚麻布里,布虽然粗,却干燥,干净。他匆匆忙忙替她换衣服时,把她触怒了。
  “看她叫得多凶,”他说。
  他咬下一块狭长的海绵,从布卷里撕下一方块布,抽下一些布丝,打炉于上拿起盛牛奶的小锅”,把牛奶倒在小瓶里,把半截海绵塞住瓶口,用布包住突出的一端,用线扎好,再把瓶口放在自己的面颊上,试试是不是太烫,然后再把这个拼命哭的婴孩夹在左胳肢窝底下。
  “来,喝吧,小东西!咬住奶头。”
  他把瓶口塞在她嘴里。
  婴孩贪婪地吮着。
  他扶着瓶子,保持一个适当的斜度,嘟囔着说:
  一他们全是一样的胆小鬼!一得到他们希望的东西,就不声不响了。”
  小女孩吮得那么贪馋,把上天指定的这个坏脾气的保护人递给她的奶头咬得那么紧,结果她呛得咳嗽起来。
  “你想把你呛死呀,”于苏斯骂起来。“又是一个好样的贪吃鬼!”
  他把她吸吮着的海绵抽出来,等咳嗽停了,再把瓶子放在她嘴里说:
  “吸吧,坏东西。”
  这当儿,男孩放下了叉子。他瞧着婴儿吃奶,自己忘记吃东西了。刚才在他吃东西时,他眼里流露出来的是满足的神气,现在却变成了感激。他看到婴儿已经再生。这个再生是从他开始的,所以他眼睛里充满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光亮。于苏斯继续气呼呼地嘟哝着。这个受人责骂、可是却很感动的孩子,不时抬起泪汪汪的眼睛望着于苏斯。这是一种他能感觉到,但是没有能力表达出来的情感。
  于苏斯粗暴地对他说:
  “喂!吃呀!”
  “您呢?”孩子浑身发抖,眼里噙着泪说,“你什么也没有了?”
  “都给我吃掉吧,小崽子!叫我一个人吃还不够呢,都给你吃掉也不会多。”
  孩子又拿起叉子,但是没有吃。
  “吃呀!”于苏斯嚷道。“这难道是为了我吗?谁对你谈过我呢?穷教区的赤脚的坏教士!都吃掉吧,我跟你说。你是来吃,喝,睡的。吃呀,要不然,我就把你同你的小贱货一起赶出去!”
  孩子受到了这个威吓,才接着吃起来。其实他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碗里剩下的那点东西吃光了。
  于苏斯自言自语道:
  “这屋子不严。冷气打玻璃窗里往里钻。”
  真的,前面一块玻璃打破了,不是车子震破的,便是被顽皮的孩子用石头打坏的。于苏斯本来用纸剪了一个五角星,贴在碎玻璃上,现在已经脱胶了。冷风就是从那儿吹进来的。
  他弯着身子坐在箱子上。婴孩躺在他怀里和膝盖上,津津有味地咂着瓶子,那种幻梦似的天真烂漫的神气,好像是天主面前的天神,或者母亲怀中的婴儿。
  “她喝得太多了,”于苏斯说。
  他接着又说:
  “你们得发誓节食才行!”
  风把玻璃窗上贴的纸片刮开,吹得它满车乱飞;尽管如此。也没有阻挡住两个孩子的新生。
  在女孩吮牛奶,男孩吃东西的时候,于苏斯自言自语地埋怨道:
  “纵酒从襁褓中就开始了。钦洛森大主教居然自找麻烦,大声疾呼地反对酗酒!多讨厌的溜门风!再加上我这个破炉子,漏出来的烟简直能熏瞎你的眼睛。火跟寒冷一样,也在找你的麻烦。熏得你看不清楚。这个家伙简直是喧宾夺主。哎呀,我还没有看清这个畜生的脸呢。这里一点也不舒服。朱底特在上,我喜欢在一间关得严严的房子里吃一席精美的酒席。我辜负了我的使命,我生来就是个享乐主义者。为的是更长久地享受饭桌上的美味。今天一点收入也没有!一整天没有卖出去一点东西!真是不幸。居民们,侍候贵人的先生们,市民们,医生在这儿,药也在这儿。你在浪费时间呀,老朋友。把你的药包起来吧。这里的人都无病无灾。没有人生病的城是一个该死的城。只有老天爷在泻肚子。多大的雪啊。朋友们,尽量想办法摆脱风暴吧,我呢,我为了摆脱生活中的苦恼,也够苦的了。喂,难道我是客栈的掌柜吗?旅客干吗到我这儿来?普遍的贫困的污泥居然溅到我这穷汉身上来了。我的小屋里掉下来两滴人类泥沼的可怕的污水。冬天,夜,一个纸盒似的小屋,外面车底下的倒楣的朋友,风暴,一个土豆,拳头大的火炉,寄生虫,罅缝里吹进来的风,一个铜板也没有,大叫大嚷的包裹。你打开包裹,看见里面有个臭要饭的。这是什么命啊!再说,这是触犯法律呀!啊!你这个浪荡鬼,还有你这个女要饭的,坏心眼的扒手,不怀好意的矮子,哈!宵禁以后你还在街上溜达!要是我们的好皇上知道的话,一定会很客气地把你打进地牢,教训你一顿!啊,坏蛋!把我这儿弄成这个样子!他们来的时候我没有注意他们身上的雪,可是现在雪已经化了。这所房子全湿了。我家里闹起水灾来了。不知道得烧多少煤才能烘干这个水池子。一斛煤要十二个铜板。车子里怎能容得下三个人呢?我现在可完了,我变成奶妈了。我的家变成英国叫化子的育婴所了。如果我在过去三十年中间没有被这类家伙吃光,我早就发财了,奥莫也会养得肥肥胖胖的,我也会有一个诊所,里面摆满古董,跟国王亨利八世的外科医生林那克尔博士一样的外科手术用具,各种动物,埃及的木乃伊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了!我也会变成医学院的博士,得到使用名医贺浮在一六五二年建筑的图书馆藏书的权利,并且可以到那个俯瞰伦敦全城的圆塔里工作了!我也可以继续观察太阳上的黑斑,证明这个天体上逸出的是一种朦胧的气体。我本来很可以发财,我也会做一个跟现在大不相同的人物,不会这样无声无臭,在路口上贬低科学价值了。现在呢,你把我的晚饭吃掉了,小偷儿!”
  在骂街的时候,他一直轻轻地抱着那个婴儿,她有气无力地闭着眼睛,这是心满意足的表示。于苏斯看看瓶子,埋怨道:
  “他喝完了,这个厚脸皮的小妞儿!”
  他站起身来,左臂抱住婴儿,右手掀开箱盖,拿出一张熊皮,读者还记得,这就是他叫作“真正的皮”的那一张。
  在他办这件事的时候,他听见另外的那个孩子吃东西的声音,就白了他一眼。
  “如果需要养活这个正在发育的贪吃鬼的话,可就够忙的了!这是一条啃我的劳动收入的蛔虫。”
  他还是用一只手和肘弯,尽可能地把熊皮摊在箱子上,同时极力减轻动作,免得把刚刚入睡的小女孩惊醒。随后他把她放在皮上离火炉最近的地方。
  放好以后,他把空瓶子放在炉子上,大声说:
  “我渴死了!”
  他向小锅里瞧了瞧。里面还有几口牛奶;他把锅子凑近嘴唇。正在要喝的时候,他的视线又落在小女孩身上。他重新把小锅放在炉子上,拿起瓶子,打开瓶塞,把剩下的牛奶都灌在里面,正好把瓶于装满,放上海绵,包上布片,再把瓶口扎起来。
  “我是又饿又渴,”他说。
  他接着又说:
  “要是没有面包吃;就只好喝水。”
  炉子后面有一个破了口的罐子。
  他拿起来递给那个孩子:
  “你喝水吗?”
  男孩子喝了一点水,又继续吃东西。
  于苏斯拿起罐子,凑近嘴边。罐子对着火炉的地方水热,背着火炉的地方水冷,温度不一样。他喝了几口,皱了一下眉头。
  “水啊,你的纯洁原来也是假的,真像虚伪的朋友:表面热,底下冷。”
  这当儿,孩子吃好了。碗里的东西不仅吃光,跟洗过一样,干干净净。他拾起一些撒在膝盖上的毛衣的折裥里的面包屑,若有所思地吃着。
  于苏斯转过身来望着他。
  “还没有完呢。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嘴巴不是单单为吃的,它也是为了说话。现在你身上暖和了,肚子也吃饱了,畜生,小心点,你该回答我的问题了。你是打哪儿来的?”
  孩子回答:
  “不知道。”
  “怎么,不知道?”
  “我是今天晚上被人丢在海岸上的。”
  “嘿!无赖鬼!你叫什么名字?他是个坏蛋,连父母都不要他了。”
  “我没有父母。”
  “你得注意我的脾气,千万要小心,我可不喜欢撒谎。你既然有妹妹,就一定有父母。”
  “她不是我的妹妹。”
  “不是你的妹妹?”
  “不是。”
  “那么她是谁?”
  “是我拾来的。”
  “拾来的!”
  “不错。”
  “什么!难道真是你抬来的吗?”
  “是的。”
  “从哪儿拾来的?如果你撒谎,我就把你打死。”
  “从死在雪里的一个女人身上拾来的。”
  “什么时候?”
  “一个钟头以前。”
  “在哪儿?”
  “离这儿四公里。”
  于苏斯的眉头皱起来了,这是一位激动的哲学家特有的那种皱眉的表情。“死了!她是有福气的!我们最好还是让她躺在雪里。她在那儿很好。在哪一个方向?”
  “靠海的方向。”
  “你过桥了吗?”
  “过了。”
  于苏斯打开车后的窗子,向外张望了一下。天气还是不好。大雪还在忧郁地落着。
  他关上了窗子。
  他走过去、用破布把窗上的破洞堵好,炉子里加上泥炭,把箱子上的熊皮完全推开,从角落里拿出一本大书,放在熊皮底下当枕头,把睡着了的小女孩的头放在上面。
  随后他转过身子望着孩子。
  “你睡在这儿。”
  孩子听从他的吩咐,躺在小女孩身边。
  于苏斯把熊皮卷在两个孩子身上,接着又把他们脚底下塞好。
  他打木架上取下一条有口袋的布带子束在腰里,口袋里大概装的是一盒子外科用具和几瓶强心剂。
  他从天花板上摘下那盏灯笼,点着它。这是一种可以明暗自由的风灯。灯点着以后,那两个孩子仍旧留在黑影里。
  于苏斯把门开了一条缝说道:
  “我出去一下。你们不要害怕。我一会儿就回来。好好地睡吧。”
  接着他放下踏板,大声叫:
  “奥莫!”
  一阵亲热的吠声回答他。
  于苏斯提着风灯走下去,拢上踏板,美好门。车子里就只剩下两个孩子了。
  于苏斯的声音从外面问:
  “喂,吃掉我晚饭的孩子,你睡着了没有?”
  “没有,”孩子答道。
  “好,要是她哭,你就把剩下的牛奶喂她好了。”
  接着听到一阵解链条的声音,随后是人和牲畜越走越远的脚步声。
  过了一会儿,两个孩子都睡熟了。
  两个呼吸混合在一起,这是言语无法形容的。比贞洁还要进一步,是一种混沌无知;他们睡熟了。他们无忧无虑。他们身上温暖。他们在这儿跟躺在深渊里的窝巢里一样。

               第六章 睡醒了

  白昼一开始就很凄凉。一线黯淡的光透进车子。这是滴水成冰的黎明。苍白的光线把那些被黑夜蒙上撞憧鬼影的物体的轮廓都悲哀而又忠实的勾画出来了,不过没有把熟睡的孩子们惊醒。车子里很暖和。他们的呼吸像两个安静的波浪一样此起彼伏。外面,风暴息了。曙光慢慢地照亮了地平线。星星像蜡烛似的,一个接着一个熄灭了。只剩几颗大星还在坚持。海洋上远远传来了无限空间的歌声。
  炉子里的火还没有完全熄掉。朦胧亮慢慢地变成了大天亮。男孩子睡得没有小女孩那样熟。他心里有点更夫和守护人的责任感。当一条特别亮的光线打玻璃窗里透进来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儿童的睡眠使人忘记了一切。他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在他身旁的是什么东西,并且也不打算去回想它,他一味地望着天花板,像做梦似地漫无目的地望着“哲学家于苏斯”这几个字。他不识字,所以不知道这一行字的意义。
  他听见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于是抬起头来。
  门开了,踏板放下去了。于苏斯走了进来。他走上三级踏板,手里提着熄灭了的风灯。
  同时有一只四蹄动物叭哒叭哒地走上踏板。这是跟着于苏斯回来的奥莫,它也回到自己家里来了。
  这个睡醒的孩子吓了一跳。
  也许是肚子饿了,狼张开嘴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它走到踏板中间的地方,便停了下来,把两只前爪伸进车子里,两只腿弯搁在门槛上,活像一个立在讲坛前的教士。它远远地嗅了嗅箱子,因为它对住在车子里的这两个客人还感到不习惯。狼嵌在门洞里的半个身子经晨光一照,显得乌黑。最后它下了决心,走了进来。
  孩子一看见狼走进车子,就打熊皮里跳出来,站在熟睡的孩子面前。
  于苏斯刚刚把风灯挂在天花板的钉子上。他一声不响,用一种机械的动作,慢慢地解开挂着用具袋的腰带的扣子,把腰带放在木架上。他什么也没有看,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他的眼珠子好像是玻璃的。他好像正在想一件什么深不可测的事情。他终于又恢复了常态,滔滔不绝地说起来了。他大声说:
  “她真是个有福气的!死了,确实死了。”
  他蹲下身子,在炉子里加了一铲子煤渣,翻了翻泥炭,嘟囔着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她。阴险的未知之神把她埋在两尺深的雪里。要是没有嗅觉跟克里斯多福·哥伦布的脑子同样灵敏的奥莫,我现在还在深雪里蹚来蹚去,跟死神捉迷藏呢。提奥奇尼斯①提着灯笼找正人君子,我提着灯笼找女人。他找到的是讽刺,我找到的是悲悼。她身上冰凉!我摸摸她的手,简直像一块石头。她那两只眼睛多么沉静!怎么会有这种傻人,居然撤下孩子死了!现在在这个匣子裹住三个人,实在不大方便。真是不测之祸!我现在也有个家了!有儿有女。”
  ①古希腊哲学家。轻视安乐,住在桶里,白昼点灯寻找正人君子。
  在于苏斯说话的当儿,奥莫走近火炉。睡着了的小女孩的一只手在火炉和箱子的中间搭拉着。狼开始舔这只手。
  它舔得那么轻,所以没有惊醒她。
  于苏斯转过身来。
  “很好,奥莫。我做父亲,你做叔叔。”
  接着他又继续做哲学家的工作,也就是说继续生炉子,嘴里不停地自言自语。
  “我来抚养他们。好,一言为定。再说,奥莫也愿意。”
  他站起身来。
  “我倒想知道谁应该对这个女人的死亡负责。是人类呢,还是……”
  他望着上空,望着天花板外面的天空,嘟哝着说;
  “是你吗?”
  随后他低下头,好像头上有一种压力似的,他又说:
  “杀死这个女人的是黑夜。”
  他抬起眼睛,看见了那个正在听他讲话的、睡醒了的孩子的脸。于苏斯突然问他:
  “有什么好笑的?”
  孩子回答道:
  “我没有笑。”
  于苏斯心里一惊。他不声不响的望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
  “你真可怕。”
  昨天夜里车子里很暗,所以于苏斯没有看清这个孩子的面孔。现在天亮了,他才能看清楚。
  他把两只手掌放在孩子的肩膀上,带着越来越注意的神情,又看了看他的脸,嚷道:
  “不要再笑了!”
  “我没有笑。”孩子说。
  于苏斯从头到脚打了一个寒战。
  “我对你说,你还在笑。”
  如果不是出于怜悯,就是出于愤怒,他抓住孩子,用力摇了一下,粗暴地问他:
  “谁把你弄得这副模样?”
  孩子回答道:
  “我不懂您这是什么意思。”
  于苏斯又说:
  “你脸上这个笑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一直是这样,”孩子说。
  于苏斯朝箱子那边转过头去,低声说道:
  一我还以为这种作品已经绝迹了呢。”
  为了不吵醒婴儿,他轻轻地把那本垫在婴儿头底下当枕头的书抽出来。
  “让我们看看《征服篇》,”他嘟哝着说。
  这是一本用软羊皮纸装订的对开本的书。他用大拇指翻了一会儿,才停在一页上,然后把书打开,放在炉子上,读道:
  “De Denasatis①。在这里。”
  ①拉丁文:指劓鼻。
  他接着读下去:
  “Bucca fissa usque ad aures,genzivis denudatis,nasoque murdridato,masca eris,et ridebis semper。①”
  ①拉丁文;将嘴巴一直割到耳朵,剔开牙向,割开鼻根,面具就完成了,你就永远笑了。
  “一点也不错。”
  他把书又放在木架上,嘟哝着说:
  “不必深入追究了。我们还是到此为止吧。笑吧,我的孩子。”
  小女孩醒了。她的问候是一阵哭声。
  “来,奶妈,喂奶吧,”于苏斯说。
  扶着婴儿坐好以后,于苏斯打炉子上拿起瓶子给她喝。
  这当儿,太阳刚刚爬上地平线。红色的光线打官子里透进来,正好落在小女孩转过来的脸上。她那两只一动不动地望着太阳的眼珠像两面小镜子似的,反射出两个深红色的圆点。眼珠子一点也不动弹,眼皮也是如此。
  “瞧!”于苏斯说,“她是个瞎子。”
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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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们前面看见了这个人的行动,现在来看看他的面貌吧

   命运有时给我们喝一杯疯药。
  格温普兰不了解其中的奥妙。
 大自然毫不吝惜地赏给格温普兰许多恩典。它赏给他一张跟耳朵连在一起的大嘴巴,两只拉过来可以碰到眼睛的耳朵,一只奇形怪状、可以架着摇摆不定的小丑眼镜做丑相的鼻子和一张谁看到了都要忍不住发笑的脸。
  我们刚才说格温普兰得天独厚。但是究竟是不是大自然赏的呢?
  难道没有人帮它的忙吗? 很显然,单单大自然是不会创造出这样的杰作来的。
    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一个十岁的孩子被人恶毒地遗弃在波特兰荒凉的海岸上,故意让饥饿、
  寒冷和孤独杀死他。
    这个孩子是他两周岁的时候,被最仁慈的陛下詹姆士二世下令卖出去
  的。
    这是已去世的英国上
  议员林诺·克朗查理和他已去世的配偶安·勃拉特歇的唯一合法子嗣费尔
  曼·克朗查理爵士。
    这个孩子是他父亲的财产和爵位的继承人。这是最仁慈的陛下所以出
  卖他,使他变成残废,改变他的相貌,使他失踪的缘故。
    这个孩子受到适当的教养和训练,使他能够在市场和集市上要把戏。
    他是在父亲死后两周岁的时候被卖的,国王收到十英镑,作为这个孩
  子的身价和几种特许、容让和免税的代价。
    两岁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是被我——写这张字据并且在下面签名
  的人买下来的,使他变成残废、改变他相貌的人是一个名叫阿尔卡诺纳的
  佛兰德人,这人是唯一通晓孔贵斯博士的秘密和手术的人。
    我们蓄意把这个孩子的脸做成一个笑的面具。
 使脸上保持一个嬉笑的神气,于是在雕刻家的深刻有力的刀子底下,产生了这个面具:格温普兰。
 。
  这不是天生的。
  不管怎么说,格温普兰的人工造型是完全成功的。
  格温普兰是个走江湖的。他在公共场所当众露面。患了忧郁病的人一看见他就会好。戴孝的人应该回避他,因为一看见他就会发笑,
  因而在市集上,村庄的广场上,人家很快就给他起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可怕的人”的绰号。
  格温普兰是用自己的笑容引人家笑的。但是他自己并没有笑。他的脸笑,他的心不笑。不管格温普兰做什么,希望什么,想什么,只要他一抬头,观众(要是有观众的话)就会看见他在狂笑。
 

大家看见了格温普兰就笑。笑过以后便掉过头去。女人特别害怕。这个人很可怕。痉挛的笑声好像是观众出的税,他们快乐地,差不多可以说机械地忍受它。后来等笑声冷下来以后,女人一看见格温普兰就受不了,要注视他简直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方面,他高高的个儿,长得很匀称,灵活矫健,除了脸以外,一点儿不残废。这一点又一次证明,格温普兰不是大自然的作品,而是艺术的产物。格温普兰既然身段生得美,他的脸也很可能同样的美。他生下来的时候,大概跟普通的婴儿一样。他们让他的身体保留原来的样子,只改造了他的脸。格温普兰是被人故意造出来的。
  至少可能是这样。
  他们让他保存着牙齿,笑需要牙齿。连骷髅也都保留着牙齿。
  给他动的手术一定是很可怕的。他不记得了,不过当时叫作妖术。我们现在叫作麻醉。
  除了这个脸以外,抚养他的人还让他受到了软功和技巧运动的锻炼。他的骨节已经被人用巧妙的方法脱了节,并且受到小丑的训练,可以向反面弯过去,并且像一扇门的铰链一样,能够向四面八方转动。凡是走江湖所需要的训练一样不缺。
  他的头发已经染成赭石颜色,而且永不褪色。这个秘密方法直到现代才被重新发现。漂亮的女人使用这种染发术;过去看成丑的,现在却看成美了。不管手术究竟是哪一种,虽然损害了面貌的和谐,打乱了肌肉的结构,可是没有碰到脑壳。藏在这个笑容底下的灵魂,跟我们的一样,也有自己的梦想。
  除此以外,这个笑容对格温普兰来说,是一种本领。他毫无办法,只能加以利用。他就靠这个笑容谋生。
 

 格温普兰(读者可能已经猜到他是谁了)就是那年冬天的一个夜晚被人抛弃在波特兰海岸上,后来又在威茅茨被人收容在一个破篷车里的那个孩子。

                第二章 蒂

  那个孩子现在长大成人了。十五年过去了。现在是一七○五年。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于苏斯收养了两个孩子。现在这是一个流浪的家庭。
 
 
  从死去的女人身上找到的那个小女孩,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个儿姑娘了,一头棕色头发,面色苍白,身体柔弱,腰身苗条,由于过分孱弱,显得微微颤抖,使人好像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她似的,可是长得很美,眼睛虽然看不见,却充满了亮光。
 
 那个不幸的冬夜把要饭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一起推倒在雪地里,一下子害了两个人。它杀死了母亲,弄瞎了孩子。
  
黑内障永远蒙住了这个女孩子的眼睛。她现在已经长成大人了。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奇怪的是别人看起来是亮的,可是对她来说,却永远熄灭了。它们活像一对神秘的火炬,只能照亮外面;她自己没有光,却发射着光。她没有眼睛,可是她的眼睛却光芒四射。黑暗的这个俘虏却照亮了她置身其间的沉闷环境。她从无法医治的黑暗深处,从我们叫做盲目的那道黑色的墙壁后面,射出了一道光明。她看不见身外的太阳,别人却看得见她身内的灵魂。
 
 在她看不见东西的眼光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b天的凝视。
  
她是属于黑夜的,这种不可救药的黑暗和她溶合在一起,结果她却变成一颗星
星。
 
 于苏斯爱用拉丁名词,给她起了名字叫蒂①。他曾经同他的狼商议过。他向它说:“你代表人,我代表畜生。咱们属于地上的世界;这个小女孩将要代表天上的世界。柔弱无能到了极点就变成了万能。这样一来,我们的小屋就容纳了整个的宇宙:人,畜类和神。”狼没有表示反对。
 

  这个拾来的孩子于是就叫蒂了。
  
对于格温普兰,于苏斯并不需要给他另起名字。在他发现男孩子破了相,女孩子瞎了眼的那天早上,他问他说: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我格温普兰,”孩子回答。
  “那么你就叫格温普兰吧,”于苏斯说。
  在演出的时候,蒂做格温普兰的助手。
 
 如果人类的苦难可以概括的话,格温普兰和蒂两人就是这种概括。他们两个人好像都是从坟墓里生出来的;

格温普兰是从可怕的坟墓,
蒂是从黑暗的坟墓里生出来的。
他们的命运是用两种不同的黑暗做成的,材料是从黑夜的两个可怕的斜坡上找来的。
蒂的黑暗在里面,
格温普兰的却在外面。
蒂身内有妖怪,
格温普兰身内有鬼魂。
蒂跌在悲哀里,
格温普兰还要糟。
有眼睛的格温普兰有一种刺心的痛苦,是没有眼睛的蒂所没有的,那便是拿自己和别人比较。
但是像格温普兰那样,
能够跟其他人比较,
结果反而使他无法了解自己。
像蒂那样丧失了视力,固然是很大的不幸,可是跟“自己是自己的谜”、“感到缺少一点东西,那就是他自己”、“
看见宇宙的一切,就是看不见自己”比起来,这个不幸还是比较小的。
蒂蒙在一层黑夜似的罩纱里;格温普兰却戴着一副面具——他的脸。无法解释的是,
格温普兰所戴的面具就是他自己的皮肉做成的。他一点也不知道,他的脸是什么样子,因为他原来的脸已经永远消失了。

人家放在他脸上的是一个假的他。他的脸没有了。他的头还活着,他的脸已经死了。他连有没有看见过他的脸也不记得。

人类对蒂和格温普兰来说,是外界的事物,离他们很远很远;
她是孤独的,他也是孤独的。
蒂的孤独是可怕的,她什么也看不见;

格温普兰的孤独是悲惨的,因为他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
对蒂来说,世界不超过听觉和触觉的范围,现实是有限度的,有范围的,距离很近的,超过这个限度就什么也没有了;她没有别的天地,只有黑暗。

对格温普兰来说,人生就是望着人群,而又与人群隔绝。蒂被剥夺了光明,格温普兰却被人逐出生活之外。当然喽,

这两个全是绝望的人。他们已经达到了灾难的最深的地方。他跟她一样不幸。

凡是看到他们的人都觉得他们很可怜。他们什么苦没有受过呢?显而易见,灾难压在这两个人身上,再也没有比环绕着这两个无辜者的这种灾难,这种把命运变成酷刑,把生活变成地狱的灾难更厉害的了。
  
但是,这两个人却好像生活在天堂上。
 
 他们互相爱着。
  格温普兰热爱蒂。蒂崇拜格温普兰。
  
“你长得多么漂亮啊!”她时常这样对他说。

         第三章 OCULOS NON HABET ET VIDET①

  ①拉丁文:她虽然没有眼睛但却能够看见。
  
世界上只有一个女的能够看见格温普兰。她就是那个瞎了眼的女孩子。
 
 她从于苏斯那儿知道格温普兰对她的种种好处,因为这个男孩子曾经把他从波
特兰到威茅茨一段艰苦的路程和他被人抛弃以后所遭受的苦难向于苏斯说过。她
知道她在很小的时候,躺在亡母的胸口上,吮吸着尸体的乳房,作垂死挣扎,这
时候,这个比她稍微大一点的孩子把她抱了起来。他虽然流离失所,整个的世界
都不理他,但是却听见了她的哭声;虽然人人对他装聋作哑,但是他却没有对她
这样做。她知道这个孩子孤孤单单,又瘦又弱,被人撂在荒野上,世界上没有他
安身的地方,一个人在荒野里踯躅,疲惫,仿惶,但是却从黑夜手里接过一个重
担——另外的一个孩子。她知道他虽然对盲目分配幸福的命运之神不能存什么希
望,却负起了另外一个人的命运。她知道他虽然赤贫、苦闷和不幸,却做了另外
一个人的救护神。上天虽然把他关在门外,可是他的心却是敞开的。她知道他自
己虽然没有希望了,可是却救了她的生命。她知道他虽然没有房屋或者躲避风雨
的地方,却收容了她。她知道他就是她的母亲和奶妈。她知道他在世界上虽然孑
然一身,却抚养了一个被遗弃的人。她知道他在黑暗之中树立了这个榜样。她知
道他自己的担子虽然已经够重了,却还要把另外一个人的苦难加在自己身上。她
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什么都没有他的份儿,可是他却发现了自己的责任。她
知道在任何人都要犹豫不前的时候,他却毅然前进。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退避的
时候,他却毅然答应了下来。她知道他把手伸进坟墓里,把她,蒂,拖了出来。
她知道因为她冷,他虽然衣不蔽体,还把自己的破烂衣服给了她。她知道他虽然
在挨饿,却还想替她寻找吃的和喝的东西。她知道为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他跟
死神搏斗。她知道他在各种环境中,在冬天,雪、荒野、恐怖、寒冷、饥饿、干

渴和风暴中,跟死神搏斗。她知道为了她,蒂,这个十岁的巨人曾经跟无边的黑夜搏斗。她懂得他在小的时候已经干了这许多事情,现在他已经长大成人了,自
然是她的孱弱的力量,贫乏的财富,疾病的治疗,盲瞽的视觉了。她能够透过包
围着她的这个无边无际的未知世界,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热诚、舍己为人和勇敢
。英雄行为在非物质的领域里是有形象的。她能抓住这个崇高的形象。无法解释
的抽象境界是思想活动的地盘,虽然阳光照不到,可是蒂却可以看见德行的神秘
的线条。许多看不见的事物总是在围着她转动,这是她对现实世界的唯一的印象
;死水般的忧虑一直在笼罩着她,使她觉得好像随时都会遇到危险;无法自卫的
感觉总是在缠绕着她,瞎了眼的人一辈子都受这种折磨。但是她知道格温普兰在
保护她,知道他永远不会对她冷淡,永远不会离开她,永远不会一去不回来,知
道他温柔,体贴,可靠。这种信念和感激时常使她感动得浑身发抖,在忧虑折磨
她、使她精神恍惚的时候,她就从深渊里抬起充满黑暗的眼睛,望着天顶,望着
他那善良的强烈的光辉。
  

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阳,所以格温普兰光照着蒂。
  
而观众呢,因为万头攒动,所以无法思想;因为众目睽睽,所以视而不见,他们
本身就像水面,所以也只能留在水面上。对他们来说,格温普兰不过是个小丑,
玩把戏的,走江湖的或者怪物罢了,比畜生差不了多少。观众只是以貌取人。
  

   对蒂来说,格温普兰是把她从坟墓里救出来的救星,是使她可以生活下去的安
慰,是她在这个叫做盲瞽的迷宫里的向导。格温普兰是她的兄弟,她的朋友,她
的引路人和靠山;他是天主的化身,是她的身披霞光而在太空邀游的丈夫。虽然大
家都认为他是个怪物,可是蒂却认为他是天上的神仙。
  
       因为瞎了眼的蒂能够看见灵魂。

             第四章 一对理想的情人

  哲学家于苏斯了解他们中间的关系。他赞成蒂的爱情。
  他常说:
  “瞎子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他还说:
  “良心就是视觉。”
  他常常望着格温普兰喃喃地说:
  “真是五分像妖怪,五分像神仙。”
  在格温普兰这方面,他也热爱着蒂。眼睛有有形的和无形的两种,前者是瞳孔,后者是精神。他是用有形的眼睛来看她的。理想使蒂眼花缭乱,现实使格温普兰眼花缭乱。格温普兰不是丑,而是可怕。蒂却跟他完全相反。他越可怕,她越可爱。他是丑的化身,她是美的化身。她好像是一个梦,一个略具形态的梦。她整个的身体,比方说,她那风神似的缥缈的体态啦,芦苇似的苗条的身材啦,仿佛长着一对无形的翅膀的肩膀啦,隐隐约约、只可意会的女性的曲线啦,洁白透明的皮肤啦,那双看不见尘世的、神圣的庄严肃穆的眼神啦,天真烂漫的笑容啦,等等,简直跟天神差不了多少,可是她同时还是一个有女人味儿的女人。
 

 


 我们上面说过,格温普兰比比自己,比比蒂。
  


说起来也真是一宗希罕事儿,格温普兰的一生可以说被两个命运同时选中了。

这是下界黑暗的光线和天上洁白的光线的交叉点。

善与恶的喙可以同时啄一粒面包屑,恶咬它,善吻它。

格温普兰就是一粒受到伤害而又受到抚慰的面包屑,就是这个原子。格温普兰是不幸和神伤的混合产物。

不幸降临到他身上,幸运也随着一齐来了。两个极端不同的命运注定了他这奇异的一生。

他既受到诅咒,又受到祝福。

他是一个被诅咒的选民。他是谁?他不知道。他看看自己,只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

可是这个不认识的人是个怪物。

格温普兰像被人砍掉了头,现在的脸不是他自己的脸。这张脸很可怕,可怕到能使人发笑的程度

。它使人害怕,使人发笑。滑稽到荒唐的地步。

人类的相貌沦为畜生的脸谱。汹涌的浪涛淹没了一切。

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完全没有人类相貌的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道地的讽刺画,即使是在恶梦里,冷笑的鬼脸也没有那么可怕一,


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女人所厌恶的东西像这样完全集中在一个男人的脸上。

这颗被这张脸歪曲、遮盖起来的心,

恐怕要像压在墓石下面一样,永远在孤独中生活下去。


可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凶神做尽了坏事之后,看不见的善神的援助就接着来了。


善神突然把这个绝望的人举起来,在他招人厌恶的地方放上吸引人的东西,在顽石上放上磁石,打发一个灵魂,

一只安慰绝望者的鸽子,迅速地飞到这个不幸的人那儿去;让美去崇拜丑。
  

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能让美人儿看到他那张破了相的脸。他的幸运必须建筑在她的不幸上。上天因而剥夺了蒂的视觉。
  

格温普兰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是赎罪的对象。他为什么要受罪?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赎罪?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有一圈圆光环绕着他的烙印。等到格温普兰到了能够了解事情的时候,。虽然面相凶恶,可是却感觉到有一颗星星在注视他。
  
  格温普兰和蒂是一对情人,这两颗痛苦的心互相热爱着。一个窠和两只鸟儿,这就是他们两人的全部经历。他们符合一般的规律:他们互相爱悦,互相寻求,互相亲爱。
  


所以说仇恨之神估计错了。

迫害格温普兰的人,

不管他们是谁,还有这个谜一样的仇恨,不管它是打哪儿来的,都没有达到目的。
他们打算把他弄到绝望的境地,谁知却把他造成一个幸运者

。他们好像预先安排好,使他跟一个能够医治创伤的受难者,


大自然安慰了这个孤独的人,正像它安慰所有的孤独的人一样。它总是帮助所有被遗弃的人的。在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它把一切都放在那儿。它

使所有的废墟都重新发青,开出花朵。它有给石头的长春藤,有给人类的爱情。
  
这是黑暗的宽宏大量。

            第五章 乌云里露出来的青天

  这两个可怜的人相依为命,蒂有了依靠,格温普兰也有了寄托。
  孤女有孤儿,残废人有畸形人。
  他们同命相怜。
  从他们苦难中升起了动人的谢恩祈祷。他们心里充满了感激。
  

感谢谁?
  

感谢伟大的冥冥之神。
  
  
  格温普兰和蒂心里充满了感激。
 
  残废好比流放。盲替好比深渊。现在呢,被流放的人找到了安身之处,深渊也变成了可以居住的地方。
 
  命运的安排像梦境似的,格温普兰仿佛看见了一道白光降在自己身上,那道光好像一朵女人形态的美丽的白云,好像一个有一颗心的光彩夺目的幻象,这个云朵似的幻象其实是一个女人,她拥抱着他,这个幻象吻着他,这颗心在爱他;格温普兰不再是畸形人了,因为有人爱上了他。玫瑰花要跟毛毛虫结婚,它把毛毛虫当作天上的蝴蝶。被人遗弃的格温普兰中了选。


  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就什么都称心了。格温普兰既满意地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蒂也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

 
  这个五八怪得到了安慰,他的卑贱升华、膨胀,变成了陶醉、欢乐和信仰;有一只手来引导在黑夜中摸索的瞎子了。

 
  两个人的不幸互相吸引,走进理想的境界。两个不幸的人互相体贴。两个缺点合在一起就能够互相补足。他们是因为互相需要而结合起来的。这个人缺少的,那个人却有很多。这个人的不幸正是那个人的幸运。要是蒂的眼睛没有瞎,她会看中格温普兰吗?如果格温普兰的脸没有缺点,他会爱蒂吗?她很可能不要畸形人,他也很可能不要残废人。格温普兰面目狰狞,对蒂来说,是一件幸事!蒂瞎了眼睛,对格温普兰来说,也是一件幸事!如果没有上天的安排,他们的相爱根本是不可能的。其实,他们的爱情是建筑在双方极端的互相需要上的。格温普兰救了蒂,蒂救了格温普兰。两人难中相遇,因而同舟共济。这是两个被深渊吞没的人的拥抱。没有比这更亲密,更绝望,更美妙的了。
 
  格温普兰想道:
  “我没有了她,会成为什么样子?”

  蒂也想道:
  “我没有了他,会成为什么样子?”

  两个被流放的人找到了一个祖国。两件无法挽救的悲惨的事情,格温普兰脸上的烙印,蒂的双目失明,使他们在欢乐中结合在一起。
这在他们就够了,他们除了他们两人以外不想别的。两人一起谈谈是一种乐趣,互相依偎更是幸福无穷。由于双方的直觉的关系,他们能做同样的梦,想同样的事情。蒂听到格温普兰的脚步声,便想到神仙的足音。他们好像待在充满了香、光明、音乐、发光的建筑和梦想的恒星的阴影里。他们相依相属,知道他们将永远在同样的欢乐、同样的狂欢中待在一起。没有比这两个叮怜虫建造的伊甸园更奇怪的了。
  他们非常幸福。

  他们把地狱变成了天堂。爱情啊!你的力量多么大啊!

  蒂能听到格温普兰的笑声,格温普兰能看见蒂的笑容。

  他们就这样造成了理想中的幸福,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快乐,解决了奥妙的幸福问题。他们是谁?是两个可怜虫。

  对格温普兰说来,蒂是荣华的化身;对蒂说来,格温普兰是下凡的神仙。
 

  格温普兰就是蒂的宗教。

  有时候她爱他受到疯狂的地步,就像一个美丽的尼姑膜拜一个笑口常开的土地老爷一样,跪在他面前。

  我们只要想一想深渊里的一片光明的绿洲,上面有一对与世隔离的恋人就够了。

  没有比他们的爱情更纯洁的了。蒂不知道接吻的味道,虽然,说不定她心里在梦想着接吻呢;因为一个瞎子,特别是女人,会有种种的幻想,虽然怕同未知的世界接近,但是却不反对。至于格温普兰因为年纪轻,所以缩手缩脚,顾虑重重。他爱得越厉害,胆子也越小。他本来可以跟他这个童年时代的伴侣,跟这个像没有见过光明一样,不知道什么叫做错误的姑娘,跟这个只知道一味崇拜他的瞎了眼的女孩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但是他觉得她愿意给他的东西好像是偷来的。他只得郁郁不乐地满足于神仙似的爱情,同时他对自·己的畸形的感觉也使他保持着矜持的纯洁。

  这一对幸福的人生活在理想的世界里。他们好像是一对待在两个天体上的夫妻。他们只能对着蓝天放出磁力,这在无际的宇宙里叫做引力,在地球上叫做异性的吸力。他们只用灵魂接吻。

  他们一直在一块儿生活。他们只知道这样待在一起。蒂的童年时期正好是格温普兰的少年时期。他们俩是在一起长大的。他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很久,因为篷车并个是一间大卧室。他们睡在箱子上,于苏斯睡在地板上,也只好这样安排。有一天,蒂还很小,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小伙子先开始害羞了。他对于苏斯说:“我也要睡在地板上。”到了晚上他跟老头儿一同躺在熊皮上。蒂哭了。她要跟她在一张床匕睡觉的伙伴,格温普兰不安了,因为他已经爱上了她,他没有让步。从那时起,他一直同于苏斯一块儿睡在地板上。到了夏天,在夜晚天好的时候,他同奥莫睡在外边。蒂到了十三岁,还因为这个不高兴,她晚上常常说:“格温普兰,你来陪我呀,你来了我才睡得着。”这个天真的女孩子必须小伙子陪着才能睡着。裸体必须看见才行,所以她不知道什么叫作裸体。这是阿卡狄亚或者塔希提①式的天真。天真未凿的蒂时常弄得格温普兰很生气。有几次,这时蒂已经是个姑娘了,她坐在床上一面梳她的长发,一面喊格温普兰,她的衬衣没有扣好,半裸着上身,露出来女性的轮廓,已经有点像夏娃了。格温普兰涨红了脸,低下了眼睛,在这个天真的处女面前,不知道做什么好,于是嘟嘟囔囔地掉过头去,惊慌失措地走了。不幸的达夫尼在不幸的史萝厄②面前逃走了。
  ①阿卡秋亚是希腊的一个世外桃源。塔希提是太平洋中的一个岛。
  ②达夫尼和史萝厄是古希腊作家龙古斯的小说中的一对神话式的恋人。
  这是悲剧式的牧歌最精彩的场面。
  于苏斯对他们说:
  “相爱吧,你们这两个野人!”

           第六章 启蒙师和监护人于苏斯

  于苏斯接着说:
  “早晚要耍他们一下,让他们结婚。” 

  于苏斯把爱情的原理教给格温普兰。他对他说:
 
  “你知道天主怎么点爱情之火的吗?他把女人放在底下,魔鬼放在中间,男人放在上面。只要一根火柴,也就是说,只要看上一眼,就燃烧起来了。”
  “不一定非看一眼不可,”格温普兰想到了蒂,回答说。
  于苏斯反驳他说:

  “蠢家伙!难道灵魂还要用眼睛看吗?”

  于苏斯有时就是个魔鬼。格温普兰时常因热爱蒂的缘故变得忧郁,就跟躲开一个证人似的,躲开于苏斯。有一天于苏斯对他说:
  “算了!不要再缩手缩脚了。在爱情方面,得雄鸡先露脸才行。”
 
  “鸡是鹰总是藏起来的,”格温普兰回答。
 
  有一次于苏斯独自说:

  “最好是用木棒挡住爱情女神的车子。他们爱得太厉害了。将来可能引起麻烦。千万不能让火烧起来。应当平息他心中的火焰。”
 
  于苏斯于是如此这般地劝告他们。当格温普兰转身的时候,他对蒂说:
 
  “蒂,你不要那么爱格温普兰。把自己的心寄托在别人身上是危险的。自·私是幸福的根源。女人不容易抓住男人的心。再说,格温普兰到未了说不定会骄傲自大。他的成就太大了!你想不到他的成就是多么大!”
  等蒂睡着了,他又对格温普兰说:

  “格温普兰,双方不相当是要不得的。一方面太丑了,而另一方面又太美了,这个应当考虑一下。我的孩子,把你的热情节制一下吧。不要太爱蒂。你真的认为自己配得上她吗?只要想一想你自己的畸形和她的完美就够了。要看到你同她之间的距离。像蒂,什么优点都有!多么白的皮肤,多么美的头发!嘴唇好像草莓,还有那双脚!那双手!肩膀的曲线非常完美,脸长得多么好看!她走起路来,好像在散播光明,她讲话的时候,那种庄严的声音多么妩媚!除了这些,还要想一想她是个女人。她不会蠢得做一个天使就算数。她是一个绝色的美人。只要想一想,你的热情就会平静下来。


  谁知道从此之后,格温普兰和蒂的爱情却反而更加浓厚了,于苏斯对自己的失败很诧异,他的心情正像一个说下面这句话的人:

  “奇怪,我把油浇在火上,却灭不了火,真是白费心机。”


  那么,他真的打算熄灭他们的爱情,或者使它的热度减低吗?当然不是。如果他真的成功了,心里倒要难过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对他们的爱情非常高兴,这对他们来说是火焰,对他来说却是温暖。

  凡是我们喜欢的事,我们总是要刺激一下,这就叫作智慧。

  于苏斯差不多是格温普兰和蒂的父亲和母亲。他虽然成天埋怨,还是把他们养大了,虽然成天责备他们,还是给他们吃的。他收留他们以后,篷车的负担更加重了,他不得不时常帮着奥莫拉车。

 
  不过我们得声明一下,隔了没有几年,格温普兰就差不多长成大人了,于苏斯已经老了,现在轮到格温普兰代替于苏斯拉车子了。

  于苏斯眼看格温普兰一天天长大,为他的畸形算了一次命。“你会发财的,”他对他说。
  这个包括一个老头儿、两个孩子和一条狼的家庭,在他们流浪的时候,越来越亲密了。

  流浪生活没有妨碍孩子们的教育。“流浪就是成长,”于苏斯说。显然,格温普兰很适合“在市集上表演”。于苏斯于是把他训练成一个要把戏的,尽力把他自己所有的学问和智慧都传授给他。于苏斯时常停在格温普兰那张吓人的脸膛面前嘟囔着说:“他倒有基础。”因为这个缘故,他又用他的哲学和知识把他装饰了一下。

  他常常对格温普兰说:“要做一个哲学家。有智慧是不会吃亏的。瞧瞧我好了。我从来不流眼泪。这就是智慧的力量。你以为如果我愿意,还找不到哭的机会吗?”


  于苏斯时常对他的狼自言自语地说:“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教给格温普兰了,连拉丁文也在内。对蒂,我是什么也没有教,连音乐也没有。”


  他教他们俩唱歌。他的牧笛吹得很好,这是当时的一种短笛。他吹得很悦耳,他还会弹“西风尼”,这是一种乞丐用的四弦琴,在贝特朗·德盖士林的编年史里叫作“流浪者的乐器”,交响乐便是从这里来的。这种乐器挺吸引人。于苏斯把“西风尼”扬一扬说:“这玩意儿在拉丁话里叫做organistrum。”

  他用俄耳甫斯和爱奇德·班舒瓦①的方法教蒂和格温普兰唱歌。他常常兴奋得打断了功课,大叫道:“真的是希腊的音乐家俄耳甫斯!毕加第的音乐家班舒瓦!”

  ①俄耳南斯是希腊神话中弹竖琴的名手。班舒瓦是十五世纪佛兰德作曲家。
  这样细心周到的复杂课程并没有妨碍两个孩子的恋爱。他们的两颗心是合在一起长大成人的,好像两棵种在一起的树秧一样,等到长成大树,它们的桠枝就纠缠在一起了。


  “没有关系,”于苏斯说:“我叫他们结婚就是了。”
 
  后来他独自抱怨着说:
  “他们的恋爱真麻烦人。”
  他们过去的经历不怎么长,蒂和格温普兰已经记不清楚了。他们只知道于苏斯告诉他们的一些经过。他们称呼于苏斯“爸爸”。


  格温普兰对他童年的记忆只不过仿佛是魔鬼掠过摇篮。他觉得曾经在黑暗中被畸形者的脚践踏过。这是不是故意的呢?他不知道。他能记得清的只有他被人遗弃的那一段悲惨经过。他找到了蒂的那个悲惨的夜晚,对他来说,是一个吉利的日子。

  蒂的记忆力比格温普兰还要模糊。她太小了,所以过去的一切好像都烟消雾散了。她只记得她的母亲是冰冷的东西。她看见过太阳没有?也许看见过。她努力去回想她的白茫茫的过去。太阳?太阳是什么?她记得那是个光明而温暖的东西,现在被格温普兰代替了。
  他们总是在低声地讲话。喁喁情话肯定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蒂常常对格温普兰说:“你讲话的时候,光明就来了。

  有一次格温普兰抑制不住自己了,他隔着洋纱袖子瞥见蒂的胳臂,他用嘴唇去亲了一下。畸形者的嘴巴,理想的接吻。蒂觉得很愉快。她脸上红得像玫瑰花一样。怪物的吻给这个浸沉在黑暗里的人的脸带来了曙光。可是格温普兰畏畏缩缩地叹了一口气,这当儿,蒂的颈巾松开了,他忍不住对天国门口的这块洁白的皮肤看了一下。

  蒂卷起袖子,把她赤裸的胳膊伸给格温普兰说:“再来一次!”格温普兰溜走了。

  第二天这种游戏又用不同的方式重新开始了。上天的意旨偷偷地溜进这个叫做爱情的深渊里来了。

  这是慈善的天主,以他老哲学家的身份所同意的事情。

            第七章 瞎子教我们怎样看


  格温普兰有时责备自己。他把他的幸稻当做一个良心问题。他认为让一个看不不他的女人爱他是一种欺骗行为。要是她突然恢复了视觉,会怎样想呢?她对现在吸引她的这个人会多么厌恶啊!她对她这个可怕的情人会倒退三步!她会发出什么样的叫声啊!她会怎样用手捂着脸!怎样逃走啊!他受到了良心的责备。他对自己说,像他这样的怪物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权利。他是被星星崇拜的七头妖蛇。他应负责让这个瞎了眼的星星睁开眼睛。

  有一天他跟蒂说:

  “你知道,我长得很丑。”
  “我知道你长得很漂亮,”她答道。
  他接着说:

  “你听到大家都在笑的时候,他们笑的是因为我长得可怕。”
  “我爱你,”蒂说。


  她沉默了一会,又说:
  “在我快要死的时候,你救了我。只要有你在这儿,上帝就在我身旁。把你的手给我吧,让我摸摸上帝!”
  他们的手凑到了一块儿,紧紧地握着。他们一言不发,浓厚的爱情使他们沉默。
  于苏斯天生的别扭,却偏偏听到了他们的话。第二天,在他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他说:
  “再说,蒂也生得很丑。”

  这句话没有发生效果,因为蒂和格温普兰根本就没有听见。因为他们沉醉在爱情里,平常不大注意于苏斯的话。于苏斯的哲学家的本领也无能为力了。


  叮是于苏斯这一次劝告:“蒂生得很丑”,说明这个博学的人对女人有一定的认识。格温普兰的诚实犯了一个不明智的错误。除了蒂以外,不管对哪一个女人,哪一个瞎了眼的女人说“我长得很丑”都是危险的。瞎眼又有爱情等于是双倍的瞎眼。这样的瞎于好比在做梦。幻想是梦的养料。爱情离开了幻想,好像人没有食粮一样。爱情需要热情的培养,不管是生理上的爱情也好,精神上的爱情也好。此外,你切不可向女人说难懂的话。她会接着梦想下去,往往会朝坏处想。幻想中的谜会带来灾害。一句不留心的话能够使爱情受到打击。有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人心会因为一句空话的打击,不知不觉地冷下来。在恋爱的人就会觉得自己的幸福减低。没有比慢慢的漏水的花瓶更可怕的了。

 
  幸亏蒂并不是这种粘土造的。造普通女人的材料没有用在她身上。蒂是一个特别的女人。脆弱是她的身体,并不是她的心。藏在她心里的是神圣的、始终如一的爱情。


  格温普兰的这句话引起的所有的反应是,她有一天说:
  “长得丑,这算得了什么?做坏事才叫丑。格温普兰只做好事。所以他最漂亮。”

  接着,她用儿童和瞎子常用的询问口气说:

  “看见,你们说什么叫作看见?我看不见,但是我知道。就我来说,看见就仿佛是遮盖。”
  “这是什么意思?”格温普兰问道。

  蒂答道:
  “‘看见’就是遮盖真实。”

  “不,”格温普兰说。
  “恰恰相反,”蒂反驳他说,“因为你说你长得很丑!”
  她想了一会儿又说:“你说谎!”

 
  格温普兰说出自己的丑陋而对方居然不相信,他觉得很高兴。他的良心平安了,他的爱情也得到了安慰。


  这时候蒂已经十六岁,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他们之间的关系比起第一天来,并没有像现在说的“更进一步”。


  他们的爱抚从来不超过紧紧的握手,或用嘴唇挨一下赤裸的胳臂。能够享受喁喁低语的乐趣,他们就满意了。

  一个二十四岁,一个十六岁。于苏斯没有忘记要“耍他们一下”,于是有一天对他们说:
  “你们过几天挑一个宗教吧。”
  “干什么?”格温普兰问道。
  “你们可以结婚了。”
  “可是我们已经结过婚了,”蒂说。
  蒂不知道夫妻的关系会超过他们当时的关系。
  这种空想的童贞的满足,这种天真烂漫的精神结合,这种把独身生活当做结婚的误解,于苏斯心里并不是不高兴。他所以说这句话,是因为不得不这样说。作为一个医生,他认为对于他说的“道地的希曼那①”来说,蒂大年轻了,要不然就是太孱弱,太脆弱了。
  ①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结婚之神。
  不管怎么说,总是太早了。
  再说,他们不是已经等于结了婚吗?难道说还有比格温普兰和蒂的亲密关系更难分难解的吗?说起来也真令人惊叹,这是乖戾的命运把他们两人扔在一起的。好像这个关系还不够似的,爱情又跟着他们的厄运来了,把他们束缚、缠绕、紧紧的扎在一起。什么力量能够破坏这个缠着花结的铁链子呢?

 
  他们确实是拆不散的。


  蒂有的是美,格温普兰有的是光明。每人都有一份财产。他们不但是一对情人,而且是天造地设的夫妻。他们现在还没有生活在一起,那不过是圣洁的天真从中作梗罢了。

 
  尽管格温普兰沉溺在梦想里,尽力集中思想去想蒂,可是在爱情的骨子里他还是个男子。自然的规律是不容逃避的。他像自然界的万物一样,必然要受到上天安排的潜藏的发酵作用的影响。所以在演出的时候,他有时也瞧着观众中间的女人;不过他马上就把自己有罪的视线移开,赶快返视自己的灵魂,忏悔自己的罪恶。

  我们应该声明一下,那些女人也并不鼓励他。他在他注视的每一个女人脸上,都看见了憎恨、厌恶、讨厌和鄙夷不屑的神气。很明显,除了蒂以外,根本不会有人爱他。这样,他悔罪的心也就更诚恳了。


           第八章 不但幸福,而且生意兴隆

  神话里有多少真实的东西呀!有时你会觉得好像有个看不见的魔鬼烫了你一下,那是对邪念的悔恨。
  格温普兰从来没有起过邪念,所以也从来没有什么悔恨。不过他有时候有点儿觉得后悔。
  这是良心上的迷雾。
  有什么关系吗?毫无关系。
  他们很幸福。幸福到不再觉得贫困的地步。
  从一六八九年到一七○四年,他们的生活有了转变。
 

 在一七○四年那一年, 从一根石柱后面走出一个人。这是一个臃肿的胖子,戴着宫廷假发,穿一件旅行披风,
态度恭谨,说得恰当一点,他已经不年轻了。


  他行了一个礼,又恭敬,又利落,只有在贵人手下当家院的绅士才有这种丰

采,一点没有官吏的那股别扭劲儿。

  “是的,”他说,“我来把您叫醒。您已经睡了二十五年了。您一直在做梦
,现在该醒过来了。您以为您是格温普兰,其实您姓克朗查理。您以为您是平头
百姓,其实您是贵族。您以为您是最下层的人,其实您是最高贵的。您以为您是
个卖野药的,其实您是个上议员。您以为您是个穷人,其实您是大富大贵之人。
您以为您是微贱的,其实您是伟大的。醒过来吧,我的爵爷!”

  格温普兰用很低的声音,一种透露出一定的恐怖成分的声音,喃喃地说:
 
  “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说,我的爵爷,”胖子回答,“我叫巴基尔费德罗,我是海军部的官吏
,这个漂浮物,阿尔卡诺纳的这个葫芦,是在海边上找到的,它被人拿到我这儿
,由我亲手启封,这是我的职位的责任和特权,我在海岸漂流物品科办公室,当
着两个发誓保守秘密的人的面前打开它,这两个人是下议员,一个是巴斯城选区
的威廉·布拉斯威斯,另一个是扫桑波敦选区的汤麦斯·乔维斯,这两个证人记
载并且证实葫芦的内容,在启封记录上签名以后,就交给我了,我报告了女王陛
下,然后接到女王的命令,所有必要的法律手续,都在这种微妙的材料所要求的
慎重之下完成了,最后的对质手续刚才也做过了。意思是说,您有一百万的年金,
意思是说您是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爵士,国家的立法者和法官,最高的法官,最
高的立法者,穿貂皮滚边的深红色的衣服,跟皇族平起平坐,地位跟君王一样,
头上戴的是元老冠,还要跟国王的女儿——一位公爵小姐——成婚。”

  这个突然的变化好像沉雷压顶,格温普兰昏过去了。

 第二章 漂流物没有迷路

  整个的故事都是一个在海边上拾到一个葫芦的大兵引起来的。
  我们现在把这件事说明一下

  有一天退潮的时候,伽尔肖堡垒兵营里四个炮兵中间的一个,在沙滩上拾到一个被海潮冲上来的柳条葫芦。这个已经霉烂的葫芦是用一只涂了柏油的塞子封住的。这个炮兵把这个漂流物交给了堡垒的上校,上校把它转交给英国海军上将。交给海军上将就等于交给海军部;而对漂流物来说,海军部就是巴基尔费德罗。巴基尔费德罗打开葫芦的封口,把它交给女王。

女王马上阅读了这个文件。

于是她召见两位很有地位的顾问犯下的每一桩罪恶好比一张期票,不知道哪一位大人物是付款人

。现在这张加盖不吉利的“国王的命令”背书的期票到期了。


  女王安妮在保守秘密方面,特别没有女人味

把女王的良心给安抚下来了不过这儿完全不同。女王在大法官的协助下,能够承认这位新爵士。

 
女王陛下就要看一出喜剧了。

在另外一方面,她对自己说,其实也是天公地道的,


她可敬的父亲有一件事做得太过分了,她来出面弥补,

她替上议院找回一位议员,她同一位伟大的女王一样,敢作敢为,等等。在做一
件义举的同时,又能使自己讨厌的人不快,实在太妙了

 
  因为格温普兰现在成名了。  萦绕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的是一堆新奇事物组成的一个令人头晕眼花的漩涡,是蜕化期间的种种光亮和黑影,无法解释的奇异的对照,过去和未来的冲突,连格温普兰也有两个;背后的一个是衣衫褴褛的孩子,他从黑暗里走出来,到处流浪,浑身发抖,饿着肚子,逗人家笑;前面的一个是声势赫赫、奢华、高傲、照得伦敦睁不开眼的老爷。他从背后的一个格温普兰的躯壳里出来,钻进前面的一个里去。他从跑江湖的人躯壳里出来,钻进爵士的躯壳里去。他仿佛听见了奏乐的声音。
  “还有,”他对自己说,“我将要做一个雄辩家。”
  他想像着走进上议院时的威严。他们要被他的真理吓得浑身发抖,他们要为他的伟大喝彩。因为他要让他们看见什么是正义。多么伟大的胜利!
  他这样胡思乱想,脑子同时又清醒,又糊涂,仿佛精神错乱似的;他随便倒在一把扶手椅上,一忽儿打盹,一忽儿突然惊醒。他踱来踱去,望望天花板,端详一下上面画的冠冕,心不在焉的研究研究纹章上难认的字体,摸摸墙上的丝绒挂毯,挪动一下椅子,翻翻羊皮纸,读读上面的名字,拼读爵位的名称和蒲登、亨勃尔、公台士、洪可斐尔、克朗查理等地名,比较各个蜡印,摸摸盖过御印的丝带,随后又走到窗前,倾听喷泉的声音,看雕像,使出梦游人的那股忍耐劲儿,数大理石柱子,接着他就说:“对了!”
  他摸摸他的缎子衣服,问自己:
  “是我吗?是的。”
  他内心里的风暴正在袭击着他。

  在这种狂风暴雨下,他还会有衰弱和疲乏的感觉吗?他喝过、吃过、睡过吗
?即使他做过,自己也不知道。人类在某种紧张局面下,本能往往能按照自己的

需要得到满足,用不着思想的干涉。再说,他现在的思想已经不大像思想,倒更像烟雾。当火山爆发,黑色的火焰从熔岩翻滚的深穴里喷出来的时候,火山口还会意识到在山脚下有吃草的羊群吗?

  几个钟头过去了。
  黎明来了,天亮了。一道白色的光线射进这间屋于,同时也射进格温普兰的心田。
  “蒂!”光线对他说。

 
  他看见了蒂。她刚从垫子上直挺挺地坐起来。她穿着一件里得紧紧的白色长袍,只露出她的优美的脖子和一部分肩膀。袖手遮住她的胳膊,衣褶遮住她的脚。他看见她手上发烧的青筋像蓝色的树枝。她浑身哆嗦着,身子摇摇摆摆,跟一支芦苇一样,随风摇曳。灯光从下面照着她。她那张美丽的脸蛋简直无法形容。散开的头发技在肩上。脸上没有眼泪。眼里充满了火焰和黑暗。她面色苍白,这种苍白仿佛是笼罩在人类面庞上的神体的晶莹。她那美丽轻盈的身段,仿佛跟她长袍的衣褶溶化在一起了。她全身的轮廓跟跳动的火焰一样,此起彼伏。同时使人感到她好像开始慢慢地变幻成一个影子。一双睁开的眼睛闪闪发光。她简直像一个从坟墓里出来的人,或者像一个站在曙光里的灵魂。
  于苏斯——格温普兰只看见他的背脊——惊惶失措地举起两只胳膊。
  “我的孩子!唉!老天爷!她在说胡话了。我最怕的就是这个。她再也不能受什么刺激,因为那样会致她死命,可是她又需要一点刺激,不然的话,她会发疯的。不是死就是发疯!多么可怕!怎么办!老天爷!我的孩子,躺下吧。”
  这当儿,蒂又开口了。她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好似她和人间的距离已经不啻天壤了。
  “爸爸,您弄错了。我不是在说胡话。您说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您对我说今天观众很多,他们都在等待着,我今天晚上必须表演。我愿意这样做。您瞧,我不是说胡话吧,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死了,格温普兰也死了。不管怎样,我还是去演戏。我同意。喏,来啦;可是格温普兰已经不在了。”
  “乖孩子,”于苏斯说,“听我的话。睡在床上吧。”
  “他不在了!他不在了!啊!多么黑呀!”
  “黑!”于苏斯喃喃地说,“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这个字!”
  格温普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走上踏板,进了篷车,从钉子上取下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他穿上上衣,披上皮披肩,接着又走下来。他的行动一直是被篷车、索具和桅杆形成的障碍物遮盖着。
  蒂继续喃喃自语。她蠕动着嘴唇。喃喃的声音逐渐变成了和谐的曲子。这是《被征服的混沌》里的神秘的召唤,乐曲时断时续,虽然她对格温普兰不知唱过多少遍,可是因为昏迷的关系,有许多缺漏的地方。她唱起来了,声音又细又模糊,好像蜜蜂的嗡嗡声:

    滚开吧,黑夜!
    黎明唱道……

  她停下来不唱了:
  “不,不对,我没有死。我刚才讲什么来着?嗐!我还活着。我活着,他死了。我在人间,他在天上。他走了,而我却还留在这儿。我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了。上天早先给我们一小块人间乐上,现在又把它收回去了。格温普兰!完了。我再也不会感觉到他在我身边了。再也不会。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她又唱道:

    到天上去吧……
    ……我要你
    离开你的
    臭皮囊。

  她伸出她的手,好像要在无限的空虚之中寻找一个放手的地方。格温普兰突然出现在惊呆了的于苏斯身旁,他跪在她面前。
  “不可能!”蒂说,“我永远不能听到他的声音了。”
  她昏昏沉沉地又唱了一遍:

    离开你的
    臭皮囊!

  这时候,她听见一个声音,一个亲爱的声音,回答:

    来哟,爱情哟!
    你是灵魂哟,
    我是心哟。

  蒂同时感到她的手触到了格温普兰的头。她大叫一声,这种叫声简直难以形容:
  “格温普兰!”
  她苍白的脸上闪过一道星光似的亮光,她摇晃了一下。
  格温普兰连忙接住她,把她搂在怀里。
  “还活着!”于苏斯嚷道。
  蒂又叫了一声:一格温普兰!”
  她低下头,靠在格温普兰的面颊上,悄悄地说:
  “你又来啦!谢谢你。”
  她坐在格温普兰的膝头上,被他抱得紧紧的。她抬起头,转过她那温柔的面庞,一双充满光明和黑暗的眼睛盯住他,好像她能看得见他似的。
  “是你呀!”她说。
  格温普兰不停地吻她的衣服。人类的语言有时候是说话、哭声和呜咽声的混合体。他悲喜交集,简直语无伦次。好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又好像什么都说出来了。
  “是的,是我!是格温普兰!是我,你是我的灵魂,你听见了吗?是我,你是我的孩子,我的妻子,我的星星,我的呼吸!是我,你是我的生命,我的永生!是我。我在这里,我抱着你。我还活着。我是属于你的。啊,我想我刚才差点完了!只差一分钟!如果没有奥莫!我回头再告诉你。绝望跟快乐挨得多么近呀!蒂,我们要活下去!蒂,饶恕我吧。是的!我永远是你的。你说对了。摸摸我的头,看看到底是不是我。以前的事情,你要是知道就好了!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不能再把我们分开了。我从地狱里升上了天堂。你说我又下来了,不是的,我又上来了。你瞧!我又跟你在一起了。实在对你说吧,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们又在一起了!这话是谁说的?我们又重逢了。一切的灾难都过去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快乐,没有别的。我们要重新建立我们快乐的生活,我们把门关得严严的,使坏运气永远不能再进来。我回头把经过的事情都告诉你。你一定会惊奇的。船开了。谁也不能阻止船不走。我们已经动身,我们自由了,我们到荷兰去,我们要结婚。对于养家糊口,我一点也不担心。谁能阻挡我们呢?什么也不用怕。我崇拜你!”
  “不要这么快!”于苏斯讷讷地说。
  蒂浑身哆嗦着,用她颤动的手指,像抚摸天神似的,抚摸着格温普兰的面庞。他听见她自言自语地说:
  “神仙就是这个模样。”
  接着她又抚摸他的衣服。
  “皮披肩,”她说,“上衣。什么都没有变。样样都跟以前一样。”
  于苏斯非常惊奇,心里乐得开了花,他一面笑,一面泪眼模糊地望着他们,自个儿嘟哝道:
  “我一点也弄不明白。我真是个荒唐的笨蛋。格温普兰还活着!不,我希望的正是这个。格温普兰,千万要体贴她。是的,让他们吻吻吧。这不关。我是他们的幸福的寄生虫,我也分到一份幸福。这跟我毫无关系,可是又好像跟我有点关系。孩子们,我祝福你们。”
  在于苏斯自言自语的时候,格温普兰大声说:
  “蒂,你太美丽了。我不知道这几天我的理智到哪儿去了。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我又看见了你,可是直到现在我还难于相信。在这只船上!可是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居然把你们弄到这个地步!‘绿箱子’哪儿去了?他们抢劫你们。他们把你们赶出来了。这是卑鄙的。哼!我要替你们报仇!我要替你报仇,蒂!我要惩罚他们。我是英国的上议员。”
  于苏斯好似被一颗行星当胸撞了一下似的,向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格温普兰。
  “没说的,他没有死,可是他恐怕疯了吧?”
  他狐疑地支着耳朵听下去。
  格温普兰接着说:
  “你放心吧,蒂。我要到上议院去告状。”
  于苏斯仍旧望着他,并且用手指尖敲敲自己的额头。
  过了一会儿他才下定了决心:
  “没有关系,”他嘟囔着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的格温普兰,你欢喜发疯就发疯好了。这是各人的权利。我呢,我很幸福。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船继续平稳地迅速前进。夜色愈来愈暗。海洋里涌来的浓雾侵入天顶,天上没有扫荡雾气的风。几颗很大的星星还勉强能够瞧见,它们一个随着一个,慢慢地消失,不大工夫,连一颗星也没有了,无际的天空漆黑而又平静。河道越来越宽了,两岸变成了两条棕色的线,跟夜色混在一起,差不多看不见了。黑暗里一切都显得无比平静。格温普兰搂着蒂,歪着身子坐着。他们一会儿谈话,一会儿大嚷小叫,一会儿嘁嘁喳喳,喁喁低语。这是疯狂的情话。欢乐之神啊!应该怎样画你的肖像呢?
  “我的生命!”
  “我的天!”
  “我的爱!”
  “我终身的幸福!”
  “蒂,我醉了。让我吻吻你的脚吧。”
  
  “吻我一下吧!”
  “我亲爱的妻子!”
  “格温普兰,不要再对我说我长得美丽。长得美丽的是你。”
  “我又找到了你,你就在我心里。这就行了。你是我的。我不是在做梦。确实是你。这是可能的吗?是可能的。我重新获得了生命。蒂!要是你知道我遇见的各种惊险就好了。”
  “格温普兰!”
  “我爱你!”
  于苏斯喃喃地说:
  “我简直乐得像个老祖父了。”
  奥莫从车子底下爬出来,悄悄地围着每个人转,它不让人家注意它,一会儿舔舔于苏斯的大靴子,一会儿舔舔格温普兰的上衣,一会儿舔舔蒂的长袍,一会儿舔舔垫子。这是它向他们祝福的办法。
  他们已经走过夏孙和美德威河口,马上就要出海了。无际的黑暗是那样宁静,他们毫无困难地通过了泰晤士河下游;船上不需要操作,所以没有一个水手被叫到甲板上来。船尾上,船主仍旧独个儿掌舵。船尾上只有他一个人。在船头上,风灯照着这几个快乐的人,由于这个不期而遇的巧合,他们突然从不幸的深渊升到快乐的境地。

   第四章 不,在天上!

  蒂突然挣开格温普兰的怀抱,站起身来。她双手扪在心口上,好像要平静她的心跳似的。
  “我这是怎么啦?”她说,“我有点不对劲儿。快乐憋得我喘不过气来。不要紧。很好。啊,我的格温普兰,你突然出现了,我好像受到了一个打击。幸福的打击。天大的幸福注入人的心坎,会使人觉得跟喝醉了一样。你不在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死了。真正的生命已经离开我了,你现在又把它还给了我。它是那么圣洁,使我有点感到痛苦。仿佛灵魂越长越大,我们的身体很难容纳它了。这个赛似神仙的生命,这个无限满足的生命,流进了我的脑海,贯穿了我的全身。我的胸窝里好像有一对扇动的翅膀。我觉得很奇怪。可是却很幸福。格温普兰,你使我复活了。”
  她的面色白一阵,红一阵,越来越红,接着她就倒了下来。
  “天呀!”于苏斯说,“你把她害死了。”
  格温普兰向蒂伸出胳膊。极度的痛苦突然从心迷神醉的幸福中来临,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呀!如果他不是抱着她的话,自己恐怕也要倒下去了。
  “蒂!”他浑身哆嗦着叫道,“你怎么啦?”
  “没有什么,”她说,“我爱你!”
 他用嘴亲着蒂那双冷冰冰的美丽的手。
  有好一会儿的工夫,她似乎停止了呼吸。
  接着,她撑着时弯抬起身来,一道电光闪过她的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个不可名状的微笑。她的声音突然变得生气勃勃。
  “光明!”她嚷了起来,“我看见了光明!” 2.格温普兰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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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温普兰府是苏格兰南部颇富有诗意的一座住宅,它位于吕斯村附近,俯瞰着吕斯村的那个美丽的小山谷。

乐蒙湖的清波浸浴着高墙的石基,从很远的年代里,这座住宅就属于格温普兰家了。
格温普兰帆住在罗布·罗伊与弗格斯·麦克格里高这些英雄的故乡,还保存着古
代英雄的好客遗风。当社会革命在苏格兰爆发的时代,许多佃户都因为无力缴付
过高的地租被领主赶走了。他们有的饿死了,有的做了渔夫,有的离开了家乡。
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绝望的境界。在所有的贵族中,只有格温普兰这一家族认为信
义约束贵族和约束平民是一样的。他们对佃户始终以信义相待。因此他们的佃户
中没有一个丢开他们的老家,没有一个离开他们的故乡,个个都继续做格温普兰
氏的臣民。所以就是在那种恩断义绝的乱世,格温普兰氏的格温普兰府始终只有
苏格兰人住在里面,和现在邓肯号船上只有一色的苏格兰人一样。这些苏格兰人
都是老领主格温普兰,麦克法伦,麦克那布斯,格温普兰的庄户的子孙,也就是
说,他们都是土生土长在斯特林和丹巴顿两郡的孩子们,他们都是些老实人,全
心全意地忠于旧主,其中有些人还会古喀里多尼亚(苏格兰的古称)的话音呢。

 

 格温普兰爵士家资极富,一向仗义疏财,他的仁慈还超过他的慷慨。因为慷慨还是有限度的,而仁慈可以是无边的。这位身为吕斯村绅士的格温普兰府的“主人”,是英国贵族的元老,代表着本郡。但是,由于他的雅各派(英国忠于英逊王詹姆士二世的一派)的思想,由于他不愿逢迎当时的王朝,他颇受英国政客们的歧视。再者,他始终继承着他先辈的传统,坚决抵抗英格兰人的政治侵略,这更是他被歧视的原因。


  爵士虽然不是个胸襟狭窄、智慧平庸思想落后的人,不过,他尽管打开着他
那一郡的大门,迎接一切进步的事物,可是他内心总是苏格兰第一,他在皇家秦
晤士河游船会的竞赛中用他们的快速游船和人家较量,正是为着要替苏格兰争光。

     格温普兰爵士现在32岁,身体高大,容貌有些严酸,但是眼光却无限的温
和,他的整个仪表反映着高地(苏格兰南部地区的名称)的诗意。人们都知道他
非常豪爽,敢作敢为,行侠仗义,有古代骑士的风度,确实是一位19世纪的弗
格斯(中古时期的苏格兰君主,骑士的领袖和典型)。但是最突出的还是他那一
片仁爱心肠,他甚至比中世纪基督教圣人比圣,玛西还要仁爱,他恨不得把他穿
的大衣整个都送给高地的贫民。
  格温普兰爵士和蒂小姐,结婚才不过3个月,。
  蒂小姐不是贵族出身,但她是纯粹的苏格兰人,这一点,在高地的贫民看来,就抵得上任何一个贵族门第了,


 蒂22岁,眼睛蓝得和苏格兰春天早晨的湖水一样。她对丈夫的爱超过她对丈
夫的感激。看她那样怜爱丈夫,就仿佛她自己是个富豪的继承人,而丈夫却是个
无人过问的孤儿。至于她的佃户们和仆役们,他们都称她为“我们仁慈的格温普
兰夫人,”就是为她牺牲生命也是心甘情愿的。

  格温普兰爵士和海伦夫人幸福地生活在格温普兰府里。府外湖边的幽径充满
了枫树和栗树的深荫,湖岸上还有人唱着古朴的战歌。荒凉的山峡里还有许多古
代建筑的遗迹,令人想起苏格兰历史上的光荣。他们夫妇俩就常在这些美好的风
景中散步。今天他们钻进白桦树或落叶松的林子里,在一望无际的霜叶初黄的灌
木丛中消失了。明天,他们又去攀登乐蒙山的峻岭,或者骑着马在人迹罕见的幽
谷里奔驰。他们观察着、体会着、欣赏着那富有诗情画意、直到今天还被称为“
罗布·罗伊之乡”的胜境,以及沃尔特·司务特所歌颂的那些著名的景致。傍晚
,当“麦克·法伦之灯”在天边放出光芒时,他们就去沿着府第外的小道徘徊。
这种古老的回廊象是给格温普兰府套上一个象城堡样的项圈。在那儿,他们俩坐在

一块孤立的石头上,沉思着,在大自然的沉寂中,在淡淡的月光下,仿佛世界上

 再也没有别的人;夜幕降临,他们俩陶醉在这神奇和胸襟开朗的境界里。只有两

颗相爱的心灵才能领略到大地上的这种秘密和朦胧。

  
 
  “有一件事,你知道吗?”
  “不知道。”
  “格温普兰,我梦见我们两个人都是野兽,而且还长着翅膀。”
  “长翅膀的是鸟,”格温普兰嘟囔着说。
  “野兽就是天神,”于苏斯忿忿地说。
  谈话继续下去。
  “格温普兰,要是你不在了的话……”
  “怎么样?”
  “那就没有上帝了。”
  “茶太热了。别烫着嘴,蒂。”
  “替我吹吹吧。”
  “你今天早上多么漂亮啊!”
  “你想想看,我有很多很多的话要对你说。”
  “说吧。”
  “我爱你!”
  “我崇拜你!”
  
  “皇天在上,这倒是两个老实人。”
  
 
  
。他们结婚后的头3个月就是这样过去了。但是爵士并没有忘记他的妻子那

些愿望。果然,他这种想法,一点也没有错,邓肯号造好了,它将载着他们夫妇

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去,经过地中海一直到希腊附近的一带群岛。当丈夫把邓

肯号交给她使用的时候,我们可以想象到格温普兰夫人是多么的快乐啊!是呀,

到那风光明媚的希腊去生活,

 

  
____“你知道不?我的手一摸到你的额角……啊!格温普兰,你有一颗高贵的脑袋!……我的手指一摸到你的头发,我就打哆嗦,好像尝到了天上的快乐,我对自己说:在这个包围着我的黑暗世界里,在这个孤独的天地里,在我住在里面的这个无垠的沙漠里,在我的和每一样东西的恐怖当中,我只有一个依靠,喏,就是他——就是你。”

  _____“啊!这是因为你爱我,”格温普兰说。“我也是一样,我在世间只有你一个人。你是我的一切。


______蒂,你愿意叫我做什么?你要什么东西?你需要什么?”

  蒂回答说:

  “我不知道。我很幸福。”

  “啊!”格温普兰说,“我们都很幸福!” 南宫的改编小说<<笑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