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为贪官求情是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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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晖荒 于 2010-11-27 08:37:35 发表 来自:221.1.158.62
四川嫩江市杨家镇党委书记曾春红因为贪污被法院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这本是一件很普通的贪污案,但后来出现的事情却迷雾重重。几百名当地百姓到法院联名求法院轻判曾春红,理由是曾春红是一个难得的清官。    据当地百姓描述,曾春红一心工作一心为民,是个好官。有贫困户想吃肉可以到曾春红家里随便吃,且曾春红只受贿一万八千元,还是表哥送的,为了一点小工程,曾春红碍于脸面本想过几天送还,没想到才几天就被查出受贿,实在冤枉。这也是电视台报道的,看到这样的新闻很是诧异。就是嘛,这样的好官不多,他家有杀猪的还是有卖肉的,怎么想吃肉就可以到他家随便吃呢?那贫困户也太馋了,都贫困户了居然还想吃肉,一般馋肉需要先解决温饱再说,居然还到镇党委书记家里吃肉,真是馋得不要脸了。    看来杨家镇小的太可怜了,贪污表哥的一万八千元居然才几天就被举报了?我们的反贪局在杨家镇的工作可以向全国示范嘛。为了一点小工程,看来这工程也小的可怜,没多大油水,才送一万八,咋不凑两万。看来表哥的嘴也不严,一定是在别人面前吹嘘自己了,不然怎么那么快就有人知道?这样的好官因为这样的冤情实在是比窦娥还冤。我们的法律在这个时候显得那么严厉实在不近人情,才一万八,判三年,还没收一万,像主持人说的那样,法律是公正滴,再怎么可怜也是贪污受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滴。根据一万八判三年推断,贪污十八万呢?一百八十万呢?我的天呀,玩呢?    我不该打击那些为这样的好官求情的人,但我相信这些人的求情会得到法院的理解。不然那些馋肉的贫困户怎么办,难道去法院要肉吃呀。法律嘛,也要以人为本,人家只属于暂时保管,等有时间就送回去,偏偏就有那可恶的人害了这样的好官,让杨家镇的百姓以后怎么活呀。    个人提议,该人肉那个举报的家伙,至少让他免费供因贫困户吃肉。这也是反贪部门的一次不得人心的案子,怕要得2010最不该得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