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随意中止妊娠,谁能给我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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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随意中止妊娠,谁能给我生育权? (2010-11-16 23:51:32)转载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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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

男性生育权力

网友阿威来信: 蔚蓝老师,您好!今天我从网上看到一则消息,说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将不予支持。恰好现在的我正遇到这样一个情况,我老婆是一位舞蹈老师,为了保持身材,和我结婚五年一直不肯怀孕。然而,我却是家里的独生子,无论如何都是必须要一个孩子的。为此,我和老婆做了很多工作,还搬动了丈母娘亲自去劝说,这样老婆好不容易才在今年八月怀上了孕。为了让孩子健康顺利地降生,我母亲还专门从东北老家来照顾她,全家人时刻都在围着我老婆转。但是,到现在才过去了三个月,老婆就不断地以孩子来威胁我,稍有不顺她的意,她就说要把孩子打掉,弄得我快要崩溃了。上周四晚上,她又再次神经发作,竟然当着我的面骂我母亲,还要赶她回老家。所以,我再也没有忍住,与她大吵起来。她说就算我给她磕一百个响头,她都不会帮我把孩子生下来。本来以为她是气头上随便说说而已,可没想到的是她第二天真的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人去医院把孩子拿掉了。对于这样一个自私、任性和无情的女人,我真的是再也不想要,我肯定是和她离婚的。本来以为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诉讼离婚,要求她对我和我的家人进行精神赔偿,可是今天却出来这么一个消息,现在看来怕是我的这种诉讼请求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了。所以,我就想听听蔚蓝老师您的意见,国家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到底合理不合理?他们所谓的更有利于保护女性权益作何解释?难道男性就不能有自己的生育权吗?这在我看来就是一种性别歧视,歧视咱们男人不能生孩子,要是能生的话,干嘛非得求她们女人啊?我现在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办了?难道就这样忍气吞声吗?

天空永远蔚蓝回复:阿威,你好!对于你所说的这则“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将不予支持”的消息,其实我在今天也特别注意到了。说心里话,天空永远蔚蓝也认为它是相当不合理的,正如你所言这是一种对男性同胞的歧视。

尊重女同胞,给女同胞于充分的自主生育权力,这本来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但若是要这样以牺牲男性同胞的生育权为代价,显然是有失公平和欠妥当的。天空永远蔚蓝认为,对女性的尊重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口号上,更不应该以这种矫枉过正的方式进行娇纵。只有真正意义上做到了男女平等,才是对女同胞的最大保护和尊重。

显然,从你的这件事情来看,你老婆明显是存在着很大的过错,只要她当初怀孕是出自自愿的,天空永远蔚蓝认为她就没有擅自中止妊娠的权力,这于情于道德都是说不通的。只是我真的没有想明白为什么法律却又可以给她这份权力。莫非所有想生孩子的男人,都要受到女人的这种要挟?很简单,这样的法律解释只不过是在以慈善的名义扼杀正义罢了,是难于让人们接受的。正如当初对道德安全法的规定一样,只要是车子撞到了人,不管是车还是人违章,责任都在于车。表面上看这样是多么地以人为本啊,其实则是对违章的纵容,失去了法律的起码公正。

因此,天空永远蔚蓝也和你一样有着共同的困惑。只是所幸的是,它只不过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而已。我有理由相信,这样的法律解释最终是实行不了的,因为它不但违背了法律的最基本的公平原则,而且会让大多数男同胞们寒心。

不过,对于你老婆的这种私自拿掉孩子的行为,我想还是有着她一定的心理原因的。其中原因有三:其一,她害怕生完孩子身材走样,从而影响她的事业发展;其二,她认为在你们的眼里孩子远远比她重要,她心里难免有不平衡之感;其三,你母亲和她的争吵,也许不仅仅是一件你所说的她以怀孕进行要挟的事情,而或许更多的是一个婆媳矛盾的集中爆发。所以,天空永远蔚蓝建议你还是冷静思考下,或许你应该给你老婆一个自我辩护和解释的机会,只要双方都能拿出足够的姿态,同时沟通得当,我认为离婚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