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摘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23:14
(2010-9-29 10:58:58)  (尚模·八意府:bbs.szhome.com)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对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今日公布新一轮总规。
专家表示,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指导城市建设的根本性蓝图。在特区进入第二个发展的30周之际,本轮总规充分体现了以全球视野谋划城市发展的规划理念,承担了在全国率先探寻城市转型路径的重要使命。它的公布,必将以城市转型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土地的高效利用,加快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引领国家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本轮深圳市城市总规从编制到完成,打破了以往的专家规划或精英规划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全社会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是一个开放的规划。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此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非常重视,采取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由市领导亲自担任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长,协调决策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全市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政府部门有43个,直接承担编制任务的国内外科研机构有21家;举行了不同阶层和界别的公众咨询数十次,收集到的有效公众意见近10万份。规划草案完成后,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深入全面的公开展示,全市共设立7个主展点并在300个社区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吸引观展人数逾十万人。规划编制过程中,还就相关问题分别与香港、广州、东莞、惠州等周边地区和城市进行了充分沟通。
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国务院批复《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国务院批复深圳城市总规之后,市规划国土委依据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对总规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该委举行“回眸三十,再创辉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专家研讨会”,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为深圳新一轮总规的实施献计献策。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国务院批复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深圳城市发展提出的要求,更好地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对促进深圳城市转型、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作用,对深圳未来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工作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由总则,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发展政策指引、城市空间发展与结构布局、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支撑体系、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规划实施政策支撑体系六个部分,以及附则、两个附表组成。
总规全文28章共7.88万字,市民可登录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www.szpl.gov.cn)浏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全文。
(2010-9-29 10:59:41)  □(尚模·八意府:bbs.szhome.com)
第二章 城市规模
第9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07年底全市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50平方公里。
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内。
2020年全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1平方米以内。
第10条 城市增改用地规模
为转变城市土地利用模式,规划确定城市增改用地规模,作为对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调控的依据。
1.城市增改用地是新增建设用地和改造建设用地的统称。
2.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在现状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实施开发建设行为而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含已批未建用地的消化)。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主要满足保证城市转型所必需的重要产业、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需求。规划期内在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利安全等的前提条件下,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程序,可适量填海。
3.改造建设用地是指现状建成区内实施更新改造的用地,包括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用地。规划期改造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90平方公里,其中全面改造建设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改造建设用地应以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为目标,优先保障产业升级以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建设需求。
第11条 城市常住人口规模
2007年底,全市常住人口规模为861.55万人。
以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综合考虑其它方面因素,规划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
第12条 城市管理服务人口
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针对深圳特殊的城市人口结构特征,规划以城市管理服务人口作为人口管理和调控的对象。
1.城市管理服务人口是城市辖区内需要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城市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下暂住人口。
2.城市管理服务人口规模是规划期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实施城市社会管理的基本依据。
(2010-9-29 11:00:07)  □(尚模·八意府:bbs.szhome.com)
第三章 城市空间结构
第13条 城市空间结构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
第14条 西部发展轴
1.西部发展轴由南山蛇口半岛通过深港西部通道向南联系香港,向北经前海中心、航空城、沙井、松岗,联系东莞西部并通往广州,既是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发展“脊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度推进深港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的战略性地区。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功能。
2.将前海中心培育和发展成为新的市级中心,承担城市和区域的高端服务功能。重点开发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和航空城地区,推进沿江高速公路、机场扩建、深港机场连接线、穗深港城际线和珠江口跨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沙井、松岗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旧区改造。
第15条 中部发展轴
1.中部发展轴由福田中心区通过广深港客运专线向南联系香港,向北经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联系东莞松山湖高新园区和莞城中心,构成莞—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主要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2.充分发挥福田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龙华新城和光明新城,推进深圳北站、广深港客运专线、深莞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福田保税区、光明高新区、观澜和龙华高新区发展水平。
第16条 东部发展轴
1.东部发展轴由罗湖中心区向南经罗湖口岸联系香港,向北经布吉、横岗,连接龙岗中心和坪山新城中心,通往惠州及粤东地区,是惠—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2.充分发挥罗湖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大运新城、坪山新城,推进东部通道、莲塘口岸、厦深铁路、深惠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龙岗中心服务功能和坪山新城发展水平。
第17条 北部发展带
依托厦深铁路和机荷高速公路,串联坪山新城、大运新城、龙华新城、航空城等重要节点构筑的产业发展带。向西通过机荷高速公路跨珠江通道和厦深铁路西延线,加强与珠江西岸城市的联系,向东连接惠州和粤东地区,构成区域性的产业发展带。
第18条 南部发展带
以原特区带状组团结构为基础,打造与香港全面对接的都市功能带,经蛇口半岛跨珠江向西建立与珠江西岸滨海地区联系,通过盐坝高速公路经大鹏半岛向东连接大亚湾以及稔平半岛等东部滨海地区。全面提升都市服务功能,协调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第19条 城市中心体系
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2个城市主中心、5个城市副中心,8个组团中心。
第20条 城市主中心
规划确定2个城市主中心,即福田-罗湖中心和前海中心。在强化福田-罗湖中心对全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前海中心的建设,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逐步形成发展有序、功能互补、区域辐射功能强大的双中心结构。
1.福田-罗湖中心:由福田中心区和罗湖中心区组成,承担市级行政、文化、商业、商务等综合服务职能。
2.前海中心:由前海、后海和宝安中心区组成,主要发展区域性的现代服务业与总部经济,并作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进国际合作的核心功能区。
第21条 城市副中心
规划确定5个城市副中心,即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和盐田中心,承担所在城市分区的综合服务职能,发展部分市级和区域性的专项服务职能,带动地区整体发展。
1.龙岗中心包括大运新城和龙岗中心城,在发挥对东部分区综合服务职能的同时,承担市级文化体育和会展服务功能,并作为深圳辐射带动粤东地区发展的重要节点。
2.龙华中心包括龙华新城和龙华中心区,在发挥对中部分区综合服务职能的同时,承担全市和区域性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并承接福田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延伸。
3.光明新城中心是深圳西部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是促进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地。
4.坪山新城中心是深圳东部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是促进区域先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地。
5.盐田中心是深圳东部滨海地区旅游综合服务基地、深圳东部港口与物流配套服务中心。
第22条 城市组团中心
规划确定8个城市组团中心,即航空城、沙井、松岗、观澜、平湖、布吉、横岗、葵涌,分别作为各城市功能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组团级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