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月薪难养家 高税收如何夺走白领幸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01:36

  政府在做了多年“加法”之后,是否可以适当在税收上做些“减法”,以缓解老百姓的通胀压力

  最近因工作关系,认识了一家境外公司北京项目的经理。经理35岁,人民大学毕业,精明强干。既有外企多年修炼出的严谨和缜密,也有中国人特有的世故和练达。平时话不多,但说出来的都在点上。

  这几天他有些闷闷不乐,细问之下,长叹一声道:这物价涨得心里发慌!我颇为不解,这家公司规模不小,他在公司级别不低,收入不菲,如果他都发慌,大多数老百姓怎么活?

  小兄弟罕有地打开话匣子,算了笔账。他的年薪税前48万元,合一个月4万元,“三险一金”交3000元,个人所得税交8000元,每月到手的差不多也就是2.9万元。除了公积金,每月还得还房贷1.1万元。双方父母的赡养费3000元,养车费用2000元,定期资助几个山区的贫困学生0.1万元,抽烟零用2000元。剩下1万元全交给老婆。老婆在家当全职太太,带孩子,最近老抱怨物价涨得太邪乎,钱不够用。1万元家用为什么还不够?他老婆也算了笔账:老婆和孩子每月的保险,1500元;孩子每月上幼儿园和各种兴趣班的费用,2000元左右;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1500元左右;吃饭穿衣3000元左右;剩下2000元,人情往来。现在汽油涨价,物业管理涨价,蔬菜涨价,柴米油盐涨价,日子过得紧巴巴。

  听罢无言:近50万元的年薪,合7万多美元,搁哪儿都是高收入阶层了,还得为月用发愁,实在令人费解!

  我没有细问他的房子情况,但按月均还贷1.4万元计,总价应在300万元左右。如果这房是2009年买的,估计也就是北京四环附近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粗粗估算:其中地价约占30%(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2008年城市地价监测结果,中国29个重点城市的地价房价比均值为31.8%)。税收约占17%:开发商缴纳约13%(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这些最终是购房者承担),购房者自行缴纳约4%(交易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也就是说大约47%的购房款交给了国家。换算下来,这位小兄弟每月还贷额中,除去利息,至少有5000元是上缴给国家的。我又查看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扣除“三险一金”后,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7941元。

  另外,不要忘了,我们还有消费税。中国的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生产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小兄弟吃饭、穿衣、抽烟、喝酒、开车时,都在交税。只是这个税的税种和税率琐碎繁复,无法详细计算。往少了说,他一个月的消费税也得1000元左右!

  归总起来,这位小兄弟每年收入的35%左右贡献给了国家。一个把自己收入的三分之一强都贡献给了国家的公民,无论如何都应该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吧!

  但事实上,他在恐惧。若物价上涨3%,他就不会去资助贫困学生了;若上涨5%,他就要给孩子削减兴趣班了;若上涨8%,他就要削减自己的零用和年迈父母的赡养费了;若再上涨10%……不要说这位小兄弟,我们所有人都会恐惧了。

  近期国家发改委连发多个文件以稳定物价,并表态有信心把物价控制下来。11月20日,国务院更出台了16项措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这些措施仍以管控手段为主。而历史经验已反复验证了:行政手段对新一轮经济周期的运行负面效应极大。我们为什么不能多尝试用市场手段调节,尤其是税收杠杆调节?

  房价高企惹得民怨极大,地方政府为幕后推手已是不争事实。虽在中央政府高压下,各地政府纷纷推出房价调控措施,但也只是将房价控制不上涨而已。而房价已涨至非理性状态的京沪深等地政府,在做了多年“加法”后,是否可以适当做些“减法”:对购房满一定年限并确定为自住用房的消费者,适时推出相应的退税或补贴政策,以缓解老百姓的通胀压力呢?

  2009年全国税收收入共完成63104亿元,其中个税为3944亿元,仅占6.25%。我们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很大不同,个税并不是主要税种。在物价飞涨的背景下,是否可以将酝酿已久的个税改革方案出台,以缓解“国富民穷”现状,提振老百姓的消费信心呢?

  “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我相信,这话温家宝总理也是对老百姓说的。(黄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