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慶東何必急著當媒體審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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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慶東何必急著當媒體審判官?

2010年11月25日 16:00:09 新華每日電訊

 

近日,北京大學教授 孔慶東 在第一視頻網站《坐視天下》節目擔任嘉賓時稱,要以法律武器打擊“漢奸記者”。孔教授認為,全國人民應該起訴南方某報係等媒體,因為南方某報係“天天在誣衊我們革命先烈,誣衊我們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誣衊全體中國人民”。(第一視頻《坐視天下》11月24日報道)

孔先生是大學中文系教授,舞文弄墨寫書研究文化,坊間稱之為文人。文人們常説“術業有專攻”,孔先生研究魯迅、解構金庸倒也嬉笑怒罵,頗讓人歡喜。如今,這“醉俠”卻搖身一變,給全國人民開起了普法課,讓人民提高警惕,使用法律武器去對付“漢奸記者”,去起訴“誣衊”的媒體。

不怕文人醉酒,就怕文人普法。文人講話多情勝於理,這一點在文化領域可謂如魚得水,卻是法律領域的大忌,法律講究冷靜的理性與邏輯的洽合。孔先生扯大嗓門兒普法語不驚人死不休,讓情緒感染替代了沉靜思考。而遍查孔先生履歷,也未見得半點跟法律相關的經歷學識。這使得這不僅使得普法的效果堪憂,而且就號召的內容本身恐怕也是站不住腳的。

孔先生成名之路多仰賴媒體,算得上和媒體是“相與而生”,從專業的角度説孔先生可以劃歸為“自願型公眾人物”。照理説孔先生與媒體不僅無深仇大恨,而且關係不錯,這就排除了孔先生這一説法是對媒介進行文化批判的可能性,只剩下他個人對與特定對象意見或者偏見的表達。作為公眾人物,孔先生顯然享受別人無法置喙的言論自由,卻也有發言的責任。這裡,需要跟孔先生講講道理。

孔先生號召全國人民起訴南方某報係等媒體,一個預設的前提是這些媒體已然違法,並侵犯了全國人民的權益。而孔先生認定的原因則是,這些媒體“天天在誣衊我們革命先烈,誣衊我們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誣衊全體中國人民”。在這裡,孔教授使用了對象虛化的策略,並沒有列舉具體報道來證明,難道是一種故意?如果真是“天天在誣衊”,孔先生自己起訴好了,何勞全國人民?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種論調的産生,就在於孔教授在內心就做出了評判,把一些並無問題的報道界定為“誣衊”。這種動不動拿“革命先烈”“全國人民”説事兒的方式,蠻橫地為別人扣上異類的帽子,多像文革思維之下的紅衛兵行徑。甚至,在記者職業操守厘定的問題上,引入“漢奸記者”這類莫須有的概念,給別人貼上標簽並將之推向萬劫不復之地,民粹思想的野蠻運用也不過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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