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乱签合同帮三朋四友参保收受签字费1.35万元,被判受贿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19:11
  

小学校长乱签合同帮三朋四友参保收受签字费1.35万元,被判受贿罪

 利用校长身份,大足县三驱镇铁桥中心小学原校长李某帮亲友及他人提供临聘合同,让11人违规办社保,收受签字费1.35万元。昨天,大足县检察院透露,李某和为他介绍业务的老表高某,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检方指控,从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为杨某、余某、蔡某等11人,出具曾为该校临聘人员的证明,使这些没资格申请社保的人顺利办理手续,先后收取签字费1.35万元。

  据了解,找李某帮忙的11人有些是他的亲友熟人,有些则不认识———只要给钱,李某来者不拒。李某乱签合同,让老表高某看到了“发财”机会。47岁的高某是个体户,2008年下半年,同乡何某找到高某,商议每办理一个人的合同,何某出3500元好处费。随后,何某将蔡某等4人的身份资料交给高某,让他请李某帮忙出具证明。此后,蔡某等人得以虚假材料参保。事成后,何某给了高某1.4万元,高某“孝敬”李某5000元。

  承办检察官称,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高某与李某通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钱财,两人都构成受贿罪。据悉,两人案发后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日前,法院判处李某受贿罪,但免于刑事处罚,高某被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马弘

 

  □检察官提醒

  警惕这些诈骗犯罪方式

  目前,利用办理养老保险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屡见不鲜,其主要方式有:伪造虚假身份材料,办理养老保险,骗领养老保险金;编造虚假年龄,通过少缴个人承担保险金,多领取养老保险金方式骗取国家养老金;伪造虚假务工材料,将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以临聘人员身份,办理机关事业临聘类养老保险。 

  市民参保时,要根据社会保障制度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前往社保部门办理,不要听信他人的只言片语,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