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孝缇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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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孝缇萦

        缇萦是西汉文帝时期(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之人。她是西汉名医淳于意的女儿,为其救父而向文帝上书,汉文帝因为她的陈情而将肉刑废除。她展现出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刑罚。

历史人物

人物生平

   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 yíng)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临淄人。淳于意从前当过太仓令,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差不多治一个好一个。

相关背景

  “肉刑”,是古代残废肢体、残害肌肤、破坏身体机能的墨、劓、刖、宫等带有原始、野蛮色 彩的刑罚。夏、商、周朝如此,秦朝更是风行,《盐铁论》中就有“劓鼻盈车、履贱踊贵”的记述。这种让人切齿痛恨的酷刑,一直延续到汉初。

缇萦救父

  汉文帝四年(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 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治错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可没有儿子。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封上书言辞哀婉,又加上是一个小女孩写的,因此辗转到达汉文帝手中。汉文帝觉得其情可哀,当时官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当凄惨的,她们日夜劳作没有丝毫人身自由,和囚徒没什么两样。缇萦为父亲免遭酷刑的这种千里迢迢冒死上书的胆识孝心,和这种甘为奴婢的自我牺牲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宽仁贤德、爱民恤民的汉文帝。同时,汉文帝也充分认识到,继续沿用秦代的肉刑,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更不利于政权的稳固。于是,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就下令废除汉代初年还保留的黥(刺面涂墨)、劓(割鼻)、刖(砍断脚趾)三种肉刑,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负责修改刑律。   同年,新的刑律修成并颁行天下。新刑律规定:黥刑,改为递去头发,以铁束颈服刑四年;劓刑,改为打三百板子;斩左趾,改为打五百板子;对于那些犯斩右趾以及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于判刑之后又犯笞刑罪者,一律弃市处死;而对于判处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内无逃亡等行为的,则可相应递减刑罪,直至释放免刑为庶人。史书称,从此以后社会“风气笃厚,禁网疏阔,刑罚大省”,以至一年之中仅“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资治通鉴·汉纪》)   汉文帝废除肉刑,既顺应了民心,又为农业生产保全了更多的劳动力,有利于自身的统治,合乎历史发展的潮流。而少女缇萦为救父不畏艰难和强权,勇敢地上书皇帝,又为汉文帝废除肉刑提供了契机,最终促成了肉刑的废止。缇萦上书救父的事迹在历史上被广为传颂,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曾由衷地赞叹道:“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还有人写诗赞扬缇萦:“随父赴京历苦辛,上书意切动机定;诏书特赦成其孝,又废肉刑惠后人。”   尽管以打板子等刑罚代替了肉刑,却因为打的数量太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把人打死,所以,时人也讥讽这种看似减轻了的刑罚为“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而汉文帝本人在后来受到赵人新垣平的蒙蔽,经过他人举报并查明真相之后,一起之下,还是动用族诛,将新垣平全家杀个精光。但是总的说来,由汉文帝开始的刑罚改革,使得残酷的肉刑方法在观念上也已渐渐不为人们所接受。此后,传统刑罚体系中的徒刑、笞杖刑成为秦汉以降新五刑体系的主体,并不断走向完善与系统化。   汉文帝废除肉刑,作为中国刑罚史上著名的改革措施而引人注目,是刑罚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进步,是刑罚制度从极端野蛮残酷向相对宽缓人道逐渐过渡的一个划时代的重要里程碑。

史籍记载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史记·孝文本纪》: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索隐名意,为齐太仓令,故谓之仓公也。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索隐缇音啼。邹氏音体,非。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原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正义晋书刑法志云:“三皇设言而民不违,五帝画衣冠而民知禁。犯黥者阜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膑者墨其体,犯宫者杂其屦,大辟之罪,殊刑之极,布其衣裾而无领缘,投之於市,与众弃之。”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集解李奇曰:“约法三章无肉刑,文帝则有肉刑。”孟康曰:“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索隐韦昭云:“断趾、黥、劓之属。”崔浩汉律序云:“文帝除肉刑而宫不易。”张斐注云:“以淫乱人族序,故不易之也。”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三字经》中有“缇萦女,救父亲”的句子。

影响

  缇萦上书救父成为中国孝道的典范,同时对于推动古代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   “缇萦救父”是一个著名的故事。司马迁评价这件事,引用老子的话说“美好者不祥之器”—凡是美好的东西,都是不吉祥的事物。因为美好的东西恰恰是统治者最害怕的东西。 虽然缇萦的上书肯定是非常偶然地被汉文帝看到,才导致肉刑被废除,但是作为一个弱女子,缇萦的行为仍然难能可贵,这也就是缇萦被历代统治者和老百姓交口称赞的原因。统治者称赞缇萦,是因为可以借助这个个案表明统治者的开明和善于倾听民意;老百姓称赞缇萦,是因为在严苛的专制统治之下,毕竟缇萦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供幻想的狭窄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