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情书色:十九世纪美国最淫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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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情书色:十九世纪美国最淫秽的书

 

大作家马克·吐温一八八二年曾出版一本情色作品《1601》,亚历山德里安称此书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中最淫秽、最臭气熏天的一部禁书。马克·吐温在书中大加讽刺伊丽莎白时期的人和当时的英国宫廷,还仔细地将那个时期人们使用过的淫秽词汇一网打尽。

摘自《书情书色》

作者/胡洪侠 中华书局

大作家马克·吐温一八八二年曾出版一本情色作品《1601》,亚历山德里安称此书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中最淫秽、最臭气熏天的一部禁书。马克·吐温在书中大加讽刺伊丽莎白时期的人和当时的英国宫廷,还仔细地将那个时期人们使用过的淫秽词汇一网打尽。此书一开始由西点军校出版社秘密出版,后又秘密再版多次。

小说家最好的住所是哪里?窗明几净的独栋洋房,人烟罕至的孤岛小木屋,还是众生喧哗的闹市公寓?台北的傅月庵在《生涯一蠹鱼》中发此一问,然后举了两位获诺奖的大作家为例:马尔克斯曾经住在一家妓院楼上;他说:对于一个小说家,这是最好不过的了。那里白天很安静,可以写作;晚上你也可以快活快活,碰到一群有趣的人物。福克纳晚年也提到过,有人想聘他去做妓院经理,他虽然没有接受,却认为这是艺术家最上乘的职位。

作家爱喝酒的居多,原因大概是写作的本质是孤独,寂寞焦虑往往找不到出路,只好借酒抒怀。傅月庵在一篇文章中引福克纳的话:我饮了一杯马丁尼酒后,便会觉得自己大了些,高了些,聪明了些。喝下第二杯,我会觉得超然物外。再多喝几杯,我简直无所不能了。

有些书,作者不写,读者不干。美国女诗人普拉斯一九五六年邂逅英国桂冠诗人特德,一见钟情,佳偶天成,人人羡慕。可是七年后特德有了外遇,两人婚姻破产,为七年之痒添了有名的例证。一九六三年的一个冬天,普拉斯开煤气自杀了。特德为儿女为自己想,不愿意出版普拉斯的遗作和传记,也绝口不对人谈自己的婚姻。外界因此议论沸腾,女权主义者更处处施压。忍了三十五年,特德终于忍不下去了,就写了八十首诗,交代和普拉斯如何邂逅如何相爱如何分手。结果,说还不如不说,特德晚年更加得不到原谅。

美国作家、诺奖得主斯坦贝克成名前在自己的家乡名声很臭,乡亲们都说他是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的浪子。后来他当了作家,母亲有心想为儿子洗刷名誉,带着儿子作品的签名本送给故乡的亲戚朋友,结果没人愿意要,拒绝的原因是书中有下流肮脏的字眼儿。斯坦贝克叹曰:故乡能收的恐怕只是躺在棺材里的我的尸骨。

 

 

傅月庵在《生涯一蠹鱼》书中引过诺奖得主福克纳的一段话,堪称作家要艺术不要命的经典:作家唯一该做的,就是对他的艺术负责。只要是好作家,就会胆大妄为。为了写作,荣耀、自尊、体面、安全、快乐等都可以牺牲。就算他必须抢劫自己的母亲,也毫不犹豫。一篇传世之作抵得上千千万万个老妇人!

图书馆里的书不能随便对任何人开放,艾柯小说《玫瑰的名义》里的图书馆馆长说,书是很脆弱的东西,时间会使它腐朽,老鼠会啃噬它,地、水、火、风四行会腐蚀它,笨拙的手也会侵害它。假如几百年来每个人都可随意翻阅我们的古籍,恐怕这些书本大部分都已不存在了。因此图书管理员保护着书籍,不仅不随便借人,还要防范天灾;他要奉献出一生,恪尽职守,死后却默默无名。  

赫拉巴尔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中的主人公说:我喝酒是为了活跃思想,使我能更好地深入到一本书的心脏中去,因为我读书既不是为了娱乐,更不是为了催眠,我,一个生活在已有十五代人能读会写的国土上的人,我喝酒是为了让读到的书永远使我难以入眠

赫拉巴尔笔下的那位废纸收购站的打包工是个爱书人,三十五年来我处理废纸,他说,在这期间废品收购员扔进我这地下室的珍贵书籍,其数量之多,倘若我有三座谷仓,也能装得满满当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的时候,有人给我倒下来一筐书书上盖有普鲁士王家图书馆的图章,第二天又倒下来许多皮面精装书,书边和书名在空中闪着金光

纽约古书店老板斯特洛芙在她店门口挂过一句有名的标语智者在此垂钓;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大藏书家克里,给他的回忆录取名为《书海钓客》,所以杨照在给《藏书之爱》作的序文中说,藏书或聚书的乐趣,可能最像钓鱼,结果虽然值得期待,过程更是充满未知、运气与传奇。

十一

藏书家怀斯专藏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珍品,缺钱买书时,就仗着他对十九世纪英国书籍的丰富知识,伪造那时的英文小书,在市场上拍得高价后转身再去买他心爱的真东西。这一以假换真的勾当被英国绅士揭发了出来,可是,凡是卡特已经验明正身的怀斯牌伪书,如今的价格都和维多利亚时期的真品价格一样了,说不定还能高上一截。

十二

爱书成痴的人,会把书看得高于一切。台北的杨照曾谓:书比爱人忠心,比亲人有趣,比烟酒、彩票深邃;书比宗教调皮,却又比巫术庄重;书让我们不必离开人的世界,就能坐拥天堂和地狱。

十三

英国大文豪约翰生很看不上书商,一七七八年,他应邀参加一个书商餐会,大家请他上座,可是那个首席位置正好挨近火炉,且炉火正熊熊,坐在那里很是燥热难耐。约翰生咬紧牙关坚持,也不肯放弃这个位置。他的想法是:不能让任何一位书商坐在他上面的位置。包斯威尔认为他这是在维护文学的尊严。

十四

 

 

约翰生对书商有偏见,连书商戴维斯娶了个漂亮老婆他都要说闲话:那厮倒讨了个漂亮媳妇儿。戴维斯的老婆确实漂亮,据说约翰生初见时惊为天人,为之气结语塞。一次他领头念主祷文,喃喃念到主啊,请引领我远离诱惑时,低头凑近戴维斯老婆的耳边说:就是你啦,亲爱的,若不是你,哪来的诱惑呀?

十五

人与书的关系真有不可思议之处。陈建铭在《藏书之爱》的译注中讲过一件轶事:美国建国初期藏书家约翰·阿伦曾患扁桃腺囊肿,病情严重,行将就木。某日他隐约听见朋友们在商议如何瓜分他死后的藏书,大怒。孰知他的囊肿因这冲天一怒竟然当场破裂,结果发了一阵高烧后,已入膏肓的病即不药而愈。后来他才知道这是朋友们为救他性命特设的计谋。  

十六

美国藏书家约翰·阿伦祖籍苏格兰,他以专藏苏格兰大诗人彭斯各种版本的诗集为乐,且搜罗宏富,但就是找不到一七八六年的基尔马诺克版《彭斯集》,只好悬高价在美英两国旧书界公开求购,无奈还是屡屡失手。他一位老乡是船员,跑到美国看阿伦,问他需要什么苏格兰土特产,下次可以带来。阿伦答曰:基尔马诺克版《彭斯集》。不久,船员老乡果然就把书寄来了。原来,同船一船工某日酒醉,一问才知酒钱是典当书籍所得,所典书中恰恰就有基尔马诺克版《彭斯集》。阿伦的老乡即刻以极低廉的价格买下当票,赎回了阿伦苦苦寻觅的宝贝。

十七

纽顿在《藏书之爱》中讲过一个故事:一七五八年,英国将军沃尔夫率兵出征加拿大与法军作战,行前未婚妻赠他一本格雷诗集《挽歌》,供他随身携带,不时吟咏。沃尔夫读了又读,在喜欢的句子下画线,整本书写满密密麻麻的眉批。沃尔夫战死沙场,从此没能再回到故土,回来的是这本诗集和书中夹着的未婚妻劳瑟小姐的玉照。后来这本价值连城的书流入书市后,即被第一个发现它的人买走。此人之前没有买过任何善本书,书的价格外人也无从得知。

十八

过去许多藏书家都是书贾,虽热衷于珍本善籍,却并不怎么读。十八世纪英国诗人爱德华·扬曾有两句诗解释此中道理:之所以让不识字的白丁看管书籍,其道理正如由太监照料后宫佳丽。(陈建铭译)纽顿则说得更坦白:花钱买那么昂贵的书,说穿了压根就不是要拿来读的。

十九

一四九四年出版的《愚人船》极力挖苦当时芸芸众生的丑态与缺陷,并配以精美木刻插图,不识字的人都看得津津有味,所以流传至今,版别无数。其中讽刺中世纪的藏书家:汲汲营营藏书犹故我,眼见越叠越高乃大乐,镇日抱来搂去成天摸,若是问起内容考到我。(陈建铭译)

二十

美国藏书家爱德华·纽顿对收藏写《鲁滨逊漂流记》的笛福作品的各种版本大感兴趣,他说他和笛福的书缘堪称奇缘巧遇,仿佛下面的情景:话说某人出席一场宴会,目光无意间扫到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两人随即迅雷不及掩耳地订了婚,等到男的回过神来,两人早已拜完花堂进了洞房。

二一

英国大藏书家佩皮斯死后留下约三千部珍本书籍,还留下一部《佩皮斯日记》,许多记录显示他的爱女人可以和爱书平分秋色。一六六五年二月三日记载,他想戒掉自己一见漂亮小姐就想吃人家豆腐的毛病,于是给自己订了个规矩:如想一亲芳泽,就付给人家一先令。那天他见到了一位风情万种的夫人,日记中称她的确是一位漂亮非凡的女士,虽然因为破了戒,害我花了十二便士,然而,我真想多付两回。

二二

书籍越稀少,人类就越是崇拜书。如今书籍多如万牛之毛,人类对书的感情也快淡化成了若有若无的影子。十五世纪德意志修士托马斯·坎普滕这样描述他对书的崇拜:将一本书放在你的手中,就像公正的西门将幼小的基督搂在臂中,拥抱他,亲吻他。当你读完之后,合上书,为所读到的每一个发自上帝口中的词句而感谢他;因为在主的领地中你找到了隐藏的财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