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打倒”的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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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己“打倒”的副市长 ——原济宁市副市长李信受贿案透视 [ 2005-07-11 ] 张晓晶     一张形象不雅的下跪照片被媒体和网络传播后,李信这个名字飞快地在群众中间变得熟悉起来。记者虽然努力多方求证这张照片的背后故事,但有关部门一直予以婉拒。
    7月4日下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信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原副市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去年7月下旬,李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今年5月23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初至2004年4月,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先后收受、索取40个单位或个人人民币337万余元、美元8.9万元、银行卡30万元 、购物卡4.2万元以及手表、项链等物品3件,共计折合人民币450.7万余元。鉴于李信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且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已全部被追缴,法院依法判处李信无期徒刑。

 “政策高地”下的权钱交易

    济宁市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区,由于进区企业可以享受许多优惠政策,成为许多企业竞相进入的“政策高地”。李信当上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以后,尤其是当上副市长以后,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让谁进不让谁进,企业选哪块地,拿多少土地出让金,说话很有“含金量”。这样,就形成了许多企业老板“众星捧月”之势,而他也热衷于与大款打交道,乐得享受这种权力带来的“好处”与快乐。
    李信多次为进区企业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有的企业原本需要缴纳几十万元配套费,李信大笔一挥就免了,取而代之的是部分利益流入个人腰包。在公诉人指控李信受贿的40起犯罪事实中,涉及为请托人谋取征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办理有关手续等方面利益的,就有10起。济宁市一家公司在区内征地、按规定应缴纳90多万元,在给李信“上供”5万元后,予以减免。
    另一家企业为了进入济宁市高新区,让李信帮忙征地、减免土地出让金,在2003年仲秋节前至2004年2月之间,李信6次收受和索要公司董事长送的人民币7万元、美元2000元、购物卡2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8.8万余元。后来,这家企业按每亩148元的优惠价格缴纳了城市建设配套费,小投资换来大回报。
    李信为济宁开发区一位工作人员谋取职务升迁和项目提成方面的利益,在2002年6月至2003年2月仅半年多时间内,三次收受和索要银行信用卡20万元、人民币13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为现金100万元,装了满满一个纸箱。这也是李信受贿犯罪事实中数额最大的一笔。

搜索“李信”

    李信案件受到全国关注,这不能不说与一个叫李玉春的女人有关。
  记者在“GOOGLE”上输入“济宁市副市长李信”等关键字,搜索结果多达15900条,大多数与“李玉春”“下跪”等字眼有关。李信案件因为李玉春的原因,显得更加神秘。
  在5月23日的庭审中,不时能够听到李玉春的名字,既有李玉春的相关证言,在有的犯罪事实中也可以看到李玉春的身影。
    有一次,李信和李玉春一起与一位商人吃饭,饭后李玉春看到这位商人停在院中的一辆白色汽车,赞不绝口。这位商人知趣地说:“喜欢你就开走。”后来,李信出面说,汽车要办过户太麻烦,你出钱给她再买一辆吧。这位商人随后果然把20万元汇到了李玉春的账上。另外,李信还有几次索贿的经历,有的贿款也流向了以李玉春为法人代表的上海岩昆经贸有限公司。 
    和任何一个腐败落马的官员一样,李信也有一段处境艰难的“奋斗史”。但是,手握大权之后,李信的个人生活和仕途道路逐渐走偏了方向。“打倒”他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他自己。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