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起诉360索赔400万元 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23:19
腾讯起诉360索赔400万元 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法院已受理并将于11月25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而360反诉腾讯“侵犯名誉权”也已在北京西城区法院立案,开庭日期尚未确定。据有关人士透露,腾讯除要求被告连续三个月道歉外,还要赔偿400万元

360和腾讯一场你死我活的大战随着有关部门介入而告一段落,双方暂时“和谐共处”。但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对两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记者获悉,QQ起诉360的不正当竞争案将于11月25日在京开庭。而法易网和盈科律师事务所表示,他们已接到近3000名QQ付费用户的投诉,并获得部分用户授权起诉腾讯索赔,目前已向上海和深圳两地递交诉状。

11月21日晚间,在工信部的批评和责令下,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再次向广大网民致歉。即便如此,QQ和360之间的诉讼大战,仍然是一触即发。

据悉,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法院已受理并将于11月25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而360公司反诉腾讯“侵犯名誉权”也已在北京西城区法院立案,具体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本周四开庭的案件,起因于腾讯认为360在给自己“抹黑”,360隐私保护器直接针对QQ,将QQ安全检查模块的例行安全检查和QQ用户的正常操作列为“QQ窥视用户隐私”行为,这是一种污蔑。据有关人士透露,腾讯公司除要求被告连续三个月道歉外,还要赔偿400万元。

早在11月5日,互联网反垄断联盟秘书长姚克枫、法易网CEO王丰昌以网民的身份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交了《反垄断调查申请书》,请其对腾讯进行反垄断调查。国家工商总局首次就“腾讯涉嫌垄断”征询意见,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并没有明确表态。

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法院已受理并将于11月25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而360反诉腾讯“侵犯名誉权”也已在北京西城区法院立案,开庭日期尚未确定。据有关人士透露,腾讯除要求被告连续三个月道歉外,还要赔偿400万元

360和腾讯一场你死我活的大战随着有关部门介入而告一段落,双方暂时“和谐共处”。但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对两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记者获悉,QQ起诉360的不正当竞争案将于11月25日在京开庭。而法易网和盈科律师事务所表示,他们已接到近3000名QQ付费用户的投诉,并获得部分用户授权起诉腾讯索赔,目前已向上海和深圳两地递交诉状。

11月21日晚间,在工信部的批评和责令下,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再次向广大网民致歉。即便如此,QQ和360之间的诉讼大战,仍然是一触即发。

据悉,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法院已受理并将于11月25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而360公司反诉腾讯“侵犯名誉权”也已在北京西城区法院立案,具体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本周四开庭的案件,起因于腾讯认为360在给自己“抹黑”,360隐私保护器直接针对QQ,将QQ安全检查模块的例行安全检查和QQ用户的正常操作列为“QQ窥视用户隐私”行为,这是一种污蔑。据有关人士透露,腾讯公司除要求被告连续三个月道歉外,还要赔偿400万元。

早在11月5日,互联网反垄断联盟秘书长姚克枫、法易网CEO王丰昌以网民的身份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交了《反垄断调查申请书》,请其对腾讯进行反垄断调查。国家工商总局首次就“腾讯涉嫌垄断”征询意见,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并没有明确表态。

私协议来看,用户安装时是选择同意腾讯公司扫描其计算机数据的。

华工法学院张继承博士则认为,在信息严重不对称情况下,同时,用户协议条款只能由软件公司解释,这样的用户隐私协议事实上属于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应做相关提醒、说明,否则该条款不生效。

质疑2:QQ是否涉嫌滥用垄断地位?

“反垄断”在“3Q之战”中被反复提及,腾讯公司表示,不能简单地以QQ用户数量来判断腾讯是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腾讯搜

索、电子商务等领域并非最大,在即时通讯上只是份额大。至于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需要有公开可信的第三方数据判断,而且还需要一个司法论证过程。

与会的互联网业内法务人士称,在搜索、安全、电子商务领域都有市场份额很大的企业,关键还要看在常态竞争下,有没有滥用市场份额和权力的情况,市场份额不代表一切。

华工法学院谢惠加博士认为,腾讯让用户二选一,虽然让用户在感情上无法接受,但对于腾讯所采取的措施,纵观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文,都没有对该行为明确予以规制,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反垄断法的内容中也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因此,腾讯的行为不属于滥用垄断地位。

张继承博士则认为,不论是查杀病毒,还是即时通讯,360与腾讯都拥有非常庞大的用户群,两家公司的一举一动牵涉到众多用户的利益,应承担公共责任。

 

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