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拷问就业准入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2:28:39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17日宣称,火灾暴露了五个方面的问题。请注意,顺序是: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易燃材料;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

    和以往很多重大事故的调查结论相似,无资格证的外来务工人员被排在第一,被称为“中国最神秘部门”的“有关部门”排在了最后。

    实际上,根据前4个问题去追究,公众很容易判断出“有关部门”具体是哪些部门。比方说,如果硬要把没有作业资格证的电焊工列为第一责任人,那么劳动监察部门也同样难辞其咎。

    要知道,中国是有就业准入制度的。所谓就业准入是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业。早在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66个职业目录,其中包括焊工。同年,劳保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今后各单位在用人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凡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单位,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其依法进行查处。

    就业准入制度还包括很多细则,比如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1~3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这项实行了11年的制度执行力度如何呢?显然,很不到位。上海的特大火灾是最直接的证明。火灾之后,《新京报》记者在北京采访电焊工培训状况,一些培训学校表示,可以不用考试到外地直接买资格证。一位从事建筑行业23年的靳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电焊工有证者不足3成。

    更让人费解的是,今年3月,河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全面实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其中甚至还提出了“先行试点,先易后难,积累经验,稳步推进”的口号。一项推行了11年,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制度,居然还只推进到试点阶段。此次上海火灾中层层转包的违规单位都是非公企业,这本来就是亟待规范监管的对象。

    发达国家经验证明,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就业准入制度将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力。目前,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俄罗斯等国都已制定了职业分类,并实施了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例如英国编制了700多个职业标准,早在1992年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已覆盖全国80%以上的人力资源。相比之下,中国的就业准入职业目录至今只增补到80多个。

    覆盖面小,执行又不到位,现有的就业准入制度也必然会影响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试想,如果接受了艰辛的培训实践取得资质之后,还不如在街边摆个纸板的临时工抢手,谁还愿意去接受职业教育呢?

    一项落实到位的就业准入制度的完善不仅包括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也包括职业道德。就在上海火灾后两天,11月17日15时许,哈尔滨松花江大桥在建桥墩发生重大火灾,大火将施工现场覆盖的保温棉点燃。火灾同样是焊接所致。不同的是,电焊工没有逃离现场,而是与其他建筑工人一道将火及时控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这才是一个有职业素养和资质的电焊工应有的表现,当然,实现这一点,不能仅仅依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