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左右之争已失去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20:23
何新:左右之争已失去意义(何新六十自述增补内容)
(2010年7月21日)
【何新博客:http://blog.sina.com.cn/hexinbbs】
何新说:我认为,若干年来政治上围绕改制问题的左右意识形态纷争,对于未来已失去意义!中国的资本主义市场改革方向不可能逆转!但中国将来100年内也绝无可能转变为美式的政治体制。
何新说:在政治问题上,我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与适度集权两手都需要。
我从来不相信一人一票的分权代议制形式民主可以体现民权。中国许多农村基层至今仍是宗族性社会。所谓民选乡长、县长,只能选出族长。黑金势力,权钱交易以至贿选、逼选将乘机大行其道。
但我也反对不要民主,我相信民主是个好东西。
我主张限制行政官员的个人权力。目前中央权弱,法章失序,有地方坐大之势。以致有些地方之中下层官僚公然为所欲为,横行无忌——想聚部阅阅兵就阅兵,想抓人游游街就游街,小官僚无法无天。而中央对之竟然无所制约,导致民情激愤。中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长此以往,中国就会再度回到东周、春秋时代——天子之政不出洛阳。而诸侯小国林立,各行其政。
何新说:所以我主张加强中央集权而“削藩”。国家应当制定严格制度,废除公务员的终身制以至世袭制。实行察举巡视从严约束地方官员。我认为国家必须从严治吏,特别不可放纵县、乡两级胥吏横行于下层,任其鱼肉百姓。
我主张中央政治要保证下情通畅,民意上达,要让百姓舒心通气地过好日子,不要被那些基层恶吏肆意欺侮、蹂躏。
我认为有效的公民民主只能通过法制而得到保障。各级法院有责任依法受理一切违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司法系统应当独立且直属于中央,而不应当从属于地方。让司法系统成为中央政府依法监控地方的重要法律工具。
何新强调说:“法制”的概念不同于“法治”。所谓“法治”并不是什么现代概念——法治无非是据法而治,这是古代法家的主张。
而所谓“法制”,是一个现代概念。其根本意义是宪法体现主权,宪法高于一切,宪法制约国家全部法规制度,违宪就是叛国。宪法约束行政法规。在宪法制度面前一切人平等。这才是近代和现代的法制理念。
何新说:国家应当要求法院民若举,法必究。法院不应当自我设定诸多禁区,不应该这不受理,那不受理;使得升斗小民受欺侮后无门投告,有法不可据。这必然酝酿社会不安定。法律的功能之一就是要纠正侵权、保护弱者。
各级法院有责任受理涉及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的一切社会案件——不管是民诉还是公诉,告官员还是告老板,只要有违法情事就应当允许百姓进法院去告。而且可以逐级上诉,直诉到最高法院。
扩大法院的职权,就可以减少信访的问题;从而让有裁决权的法院,取代无任何实权的信访部门。法院权责加大,信访自然减少。
我认为左右两派都不应再煽动内争与内乱。对内应革除弊政,保持安定团结。举国一致向外拓展,谋求营造以中国金融以及产业为核心之新东方和新世界经济体系——这才是解决未来中国一切内外问题的根本兴国之道!
何新说:我这些话说在当前,仍然是逆多数而反潮流。但是,中国未来没有第三条路——要么就是走向复兴而成为世界核心强国;要么就是因内部压力积聚,终于内乱爆炸而分裂解体。
历史留给中华民族的时间和机会并不太多了!
(2010年7月21日)
(何新六十自述增补内容)
(2010年7月21日)
【何新博客:http://blog.sina.com.cn/hexinbbs】
何新说:我认为,若干年来政治上围绕改制问题的左右意识形态纷争,对于未来已失去意义!中国的资本主义市场改革方向不可能逆转!但中国将来100年内也绝无可能转变为美式的政治体制。
何新说:在政治问题上,我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与适度集权两手都需要。
我从来不相信一人一票的分权代议制形式民主可以体现民权。中国许多农村基层至今仍是宗族性社会。所谓民选乡长、县长,只能选出族长。黑金势力,权钱交易以至贿选、逼选将乘机大行其道。
但我也反对不要民主,我相信民主是个好东西。
我主张限制行政官员的个人权力。目前中央权弱,法章失序,有地方坐大之势。以致有些地方之中下层官僚公然为所欲为,横行无忌——想聚部阅阅兵就阅兵,想抓人游游街就游街,小官僚无法无天。而中央对之竟然无所制约,导致民情激愤。中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长此以往,中国就会再度回到东周、春秋时代——天子之政不出洛阳。而诸侯小国林立,各行其政。
何新说:所以我主张加强中央集权而“削藩”。国家应当制定严格制度,废除公务员的终身制以至世袭制。实行察举巡视从严约束地方官员。我认为国家必须从严治吏,特别不可放纵县、乡两级胥吏横行于下层,任其鱼肉百姓。
我主张中央政治要保证下情通畅,民意上达,要让百姓舒心通气地过好日子,不要被那些基层恶吏肆意欺侮、蹂躏。
我认为有效的公民民主只能通过法制而得到保障。各级法院有责任依法受理一切违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司法系统应当独立且直属于中央,而不应当从属于地方。让司法系统成为中央政府依法监控地方的重要法律工具。
何新强调说:“法制”的概念不同于“法治”。所谓“法治”并不是什么现代概念——法治无非是据法而治,这是古代法家的主张。
而所谓“法制”,是一个现代概念。其根本意义是宪法体现主权,宪法高于一切,宪法制约国家全部法规制度,违宪就是叛国。宪法约束行政法规。在宪法制度面前一切人平等。这才是近代和现代的法制理念。
何新说:国家应当要求法院民若举,法必究。法院不应当自我设定诸多禁区,不应该这不受理,那不受理;使得升斗小民受欺侮后无门投告,有法不可据。这必然酝酿社会不安定。法律的功能之一就是要纠正侵权、保护弱者。
各级法院有责任受理涉及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的一切社会案件——不管是民诉还是公诉,告官员还是告老板,只要有违法情事就应当允许百姓进法院去告。而且可以逐级上诉,直诉到最高法院。
扩大法院的职权,就可以减少信访的问题;从而让有裁决权的法院,取代无任何实权的信访部门。法院权责加大,信访自然减少。
我认为左右两派都不应再煽动内争与内乱。对内应革除弊政,保持安定团结。举国一致向外拓展,谋求营造以中国金融以及产业为核心之新东方和新世界经济体系——这才是解决未来中国一切内外问题的根本兴国之道!
何新说:我这些话说在当前,仍然是逆多数而反潮流。但是,中国未来没有第三条路——要么就是走向复兴而成为世界核心强国;要么就是因内部压力积聚,终于内乱爆炸而分裂解体。
历史留给中华民族的时间和机会并不太多了!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