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我们都是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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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

姑娘你因为聪明而美丽无匹,因为勇气而光芒四射
告慰上海火灾逝者请公布遇难者名单
2010-11-21 02:27:26
京华时报
特约评论员穆平
我们切盼有来自官方的更翔实的名单,更切盼公布遇难者名单成为一项制度,从此被各地不折不扣地遵循。让个体生命的尊严、让灾难的真相,凛然闪烁在这份庄严肃穆的名单之中……
11月15日燃烧在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的那场大火,无情地吞噬了58条生命。今天,是亡者的“头七”,中国传统丧殡习俗认为,亡者的魂魄会于“头七”这天返家,这是亲友最后拜别亡灵的时刻。远望当归,长歌当哭,我们当用怎样的方式告慰死者呢?
上海媒体11月17日的一个举动,让人得到一丝慰藉那天,《东方早报》和《新闻晨报》以庄重素净的版面,刊登了火灾部分遇难者和失踪者名单。这份名单来自灾民安置点的公告栏。名单甫一公布,网上便掀情感波澜,网友对这两家媒体肃然起敬,称公布遇难者名单的举动,直接体现着对平民生命的尊重。
大家还清晰地记得,自汶川大地震起,曾经只为领袖的逝去降半旗的共和国,第一次有了为平民的群体性遇难举哀的先例。全国哀悼日的设立,彰显着对平民生命的高度尊重,这是我们从特大地震之后的痛楚中收获的精神成果,这也是我们走向更高层次的民主政治的重大转折。
然而,尊重生命的意识还需继续深化,继续走向制度层面。比如,在天灾人祸之后,公布遇难者和失踪者名单,在很多地方还是一个难以突破的雷池。如果不予公布,谁也奈何不得。这使很多灾难成了一团理不清的哑谜。
一般而言,飞机失事后有关方面会较快公布遇难者名单,如不久前的伊春空难,这或许是因为实名制的登机制度,给了查证的便利。然而,在另外一些未必查证很困难的场合,在有些矿难事故中,这份名单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
于是,在国内众多群死群伤事件中,死难者往往沦为一个个冰冷的数字,至死都不能在公众面前袒露自己的姓名、年龄和身份,仿佛他们不曾留下过温暖的人生足迹。于是,在数字面前,我们很容易淡忘他们,淡忘曾经惨痛的那一次次灾难,坐视灾难的不断卷土重来。
尊重生命的努力,首先应当始于尊重个体生命。美国矿难,奥巴马在致辞中,逐个念出遇难矿工的名字,让我们动容。而在上海媒体公布的名单中,尽管只是一些简单信息,也让那冰冷的“58”,有了个体生命的温度:605室张雅68岁,1803室毛昆英47岁,503室沙国荣64岁,1001室陆宏秉86岁,1505室赵荣库31岁……可以想象,在这个工作日温暖的午后,公寓中不少辛劳大半生的老人其中不少是退休教师,或在享受一个舒适的午睡,或在案头奋笔疾书,或和来访亲友谈天说地。然而,一个猝不及防的“疏忽”,让这一切温暖的画面戛然而止。面对一个个黑色的名字,我们的痛惜更加深重,对亡羊补牢的期盼更为迫切。
是的,生命是在具体的细节中丰满起来的。公布死难者名单,除了告慰生者之外,更重要的,是宣示生命之美满和珍贵,让所有人在他们面前惕惧并警醒,更迫切地杜绝夺命灾难的重现。
此外,谣言止于公开。几乎所有灾难之后,都有对遇难人数的漫天猜疑。名单的公开,是遏制谣言的良策。
上海媒体带了一个好头。我们还切盼有来自官方的更翔实的名单,更切盼公布遇难者名单成为一项制度,从此被各地不折不扣地遵循。让个体生命的尊严、让灾难的真相,凛然闪烁在这份庄严肃穆的名单之中……
来源:http://news.163.com/10/1121/02/6LVT1D2O00014AED.html

11月21日,在火灾事故现场,一张卡片寄托了网友对一名遇难孩子的哀思。

上海能否为大火中58位遇难者下半旗志哀?
□樊夫
2010-11-20 10:57
新京报
一周观察
上海一场大火,已知58人遇难。网络时代的“直播效应”让人们感受到灾难的无情、生命的脆弱。悲情,弥漫在所有人的心头。
从地震到泥石流,再到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灾难,你会发现,中国人的“痛感”越来越敏锐,越来越“连体”———个体的伤亡即使如同指尖的一点神经损伤,但痛感却可以瞬间传遍全身。
所以,你看到,上海事故大楼外的马路上,已经摆满了鲜花。献花的人,彼此陌生,没有人召集,他们鞠躬,默哀,静静地来,悄悄地走。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摆设了一个“灵堂”,为逝者祈祷,为活着祝福。
感佩这些民间的纪念形式。纵欢和利益,常常疏远人的情感,而恰恰是悲情,往往能拉近心的距离,弥合曾经的裂痕。从汶川到玉树再到舟曲,莫不如此。
可我总觉得,我们的纪念还缺少点什么,如果说“民间纪念”已经水到渠成,“官方纪念”也该提到日程了。比如,我就想,在上海,国旗能不能为58个遇难者降一次?
从汶川地震开始,国旗为普通遇难国民而降,已经有三。国旗降下,“人”的旗帜高扬。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降旗作为一种国家的哀悼形式,得到民众的极大认同。
不过,那三次降旗,一是遇难人数多,都在1000人以上,二是降旗在全国实施,范围巨大。尽管《国旗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但以中国疆域之大,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之频,要求每次遇到特别重大伤亡事件(按规定30人以上死亡就属于特别重大伤亡事件)都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也许还难以实现。《国旗法》中的“可以”下半旗志哀,就为这个法律条款的实施留下了余地。
但是,局部地区降半旗,有没有可能?
就目前的《国旗法》,对局部地区是否可以降半旗,没有明确禁止,只是说“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由国务院决定”。而且,“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也就是说,《国旗法》并没有规定降半旗必须是全国范围、禁止局部地区降半旗。
所以,可以考虑从法律上明确“局部地区可以降半旗”,或是修改国旗法对此进行明确,或是国务院出台实施细则进行明确。
实际上,局部地区降国旗已有实践。2010年1月19日,为悼念在海地地震中遇难的八位中国维和警察,公安部和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19日开始降半旗志哀,其中公安部降半旗时间延续了3天。
国旗可以为伟人、名人和自然灾害的遇难者而降,这是国家的进步。但是,贡献或有大小,生命不分轻重,所以,为所有《国旗法》中所涵盖的“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中的遇难者而降半旗,是“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体现,更是国家以特有的仪式向自己的国民表达的情感。
上海大火,我们能不能开一个先例?继而,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我们的《国旗法》?
来源: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10-11/20/content_17756167.htm

11月20日是上海“11·15火灾”发生后的首个双休日,一位姑娘在火灾现场悼念逝者。

无证电焊工真的扣响了大火扳机?
斯伟江
2010-11-21 20:39:30
贫穷不是罪过,贫穷未必无罪。罪与非罪,端在法律!
查遍中国法典,你也找不出因果关系的法律条文,意味着,这个法律只能是司法实践中去找。实际上,这无非也是一种理论,就是这种理论,最后让无证电焊工入罪或者脱罪,细微之间,决定人的自由与否,刑事法官,真的很重要。
寻常的案子很容易定因果关系,你用刀捅了人,他受伤了。因果关系确定,傻瓜也知道。然而,如果你刀捅了人,当场没死,送到医院,碰到一个庸医,医疗事故发生,把受害者搞死了。那么死人的责任不能算在你身上,最多算你故意伤害。庸医嘛,根据我国医疗事故条例,一般来说,只承担民事责任。这人死了,只能算自己倒霉。再复杂一点,你刀捅了人,路上有人违章导致交通堵塞,救护车由于保养不当,半路抛锚,结果延迟送到医院,到了医院又碰到停电,加上上面这个蒙古大夫,终于,这受害者一命呜呼,能不能算你头上?
历史上,中国刑法用苏联老大哥的必然因果关系理论,要有A必有B,那么,因果关系相当严格,基本上算是必要条件加充分条件,极为苛刻,因此现在已经被抛弃,在民事上,主要的是相当因果关系,即如果有甲,通常会有乙,概率在50%以上。而刑事上,主流的因果关系是条件说,“即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当然,这种学说中一样会扣除如上面讲的医疗事故致死等的介入因素。
回到上海大火,当谈因果关系,无证电焊工,如果操作是规范的,(除了无证外),其虽然无证,但是,其所作业,符合一般电焊工的操作规范,而是由于其他的工种违规,将不应该乱堆放的易燃材料放在不该放的地方,而对此,电焊工,一,不知道这些材料易燃,二,不知道这些材料的堆放,那么其行为未必是大火的条件。因此,条件往往是指异常的行为。由于,这次胶州路的楼是多工种同时进行,犹如多兵种作战,如果电焊工是步兵,按照规定向前开枪,而骑兵未按规定路线行进,或者骑兵按照总指挥规定的错误路线行进,导致步兵的子弹打到了骑兵。最后问题出在哪里?出在骑兵或者应当协同作战的总指挥身上。记得,林彪当年在平型关大捷后,穿了日本兵的制服骑了日本兵的高头大马凯旋,被国民党兵误认打了一枪,这种错误,未必在打枪的一方。
静安大火中,无证电焊工对于材料易燃,恐怕是一无所知的,毕竟,现在有专家说,保温材料本身应该有一定的阻燃性,(见财经报道),其次,如果是电焊工,本身在高楼架子上作业,对楼房里面的东西,有多少注意义务,很难说,因果关系中也强调被告人的预见危险性。即使电焊工应当预见自己施工的附近材料乱堆放,那么这种事情,应该由监理来清理,如果电焊工去指挥其他工种,显然是不可能的。路边民工能吗?因此,这个火灾的因果关系链条中,需要注意其他的因素。
西方有近因原则,是考虑离事故最近的不正常因素。和条件说,殊途同归。如果把所有因素都算上去,估计风力大,楼房的结构是主要因素,不学法律也知道,这些不是条件、原因。而不正常的因素是,工程又没有经过最优选择,选择最好的总包;工程从总包3500万元,到佳艺分包到1500万元,静安建筑总公司扒皮2000万元(将财新杂志报道),佳艺再层层分包扒皮,质量、安全焉能保障。加上,由于是政府、国有企业心有灵犀,监管并未到位。有同仁可能会提出,这是远因。但是,另有一个原则,如果被告人的积极力量已经停止于一个明显安全的位置时,这个因素中断,哪怕后来新的力量与老的状态结合造成了损害。由于静安建筑总公司、区政府招投标不规范等的政府因素的原因力,仍在工地发生作用,并没有停止作用,因此,虽然,前面时间、空间上有点远,但是,属于仍在发生作用的背景因素,即使,没有电焊工的火花,这种工程,也可能会在香烟、零星火星等下发生。真正的近因是,政府采购时,明知或者应知材料易燃,仍然采购;施工方应当知道材料易燃,而且交叉工作中有电焊,仍然不协调;监理、安监应该发现隐患,然而睁眼闭眼;最终在电焊下旁边放固体燃料,引发大火。而为什么会如此,只因为主人爷爷是李刚!
因此,最终叩响扳机的,不是无证(或者有证)的电焊工,而是协同指挥失误的总指挥,总包、分包、监理、监管,统统失误。电焊工犹如乐队中一个小提琴手,如他按照自己的乐谱演奏(即使无证),是总指挥失职,其他大提琴,单簧管、鼓手均各行其道!难怪,多方盘剥之下,本是草台班子,谈何音律和谐,最终演成一场灾难,乃是自然,小提琴手没有演出许可证,又有何涉?
从法条上来说,刑法134条条文规定模糊,在生产、作业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电焊工无证,肯定是违反了安全规定,但是,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则需要有因果关系了。即使电焊工操作也违规了(除无证外),仍可考究违规和大火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使有因,也是多因一果。多因一果,则可能入罪。
本文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之上,只有得到案情细节才能下较为正确的结论,所谓魔鬼藏在细节之中。而这些细节,恰恰掌握在神一样的人手中。神鬼合作,电焊工的家属都无法找到。文章也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赵括最终累及赵国,好在其母知道其无能,早就申请了免死金牌。笔者也知道,这些清淡误国,故先警告在先,一切只是假设!请勿双起。
无证是无力者的墓志铭,河蟹是神鬼们的通行证,呜呼!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9cb36b0100n3yo.html
这一刻,我们都是上海人
2010-11-22
发生在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的“11·15”特大火灾,据官方通报,迄今已有58位同胞遇难,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另有56个失踪申报。昨日是中国民间传统习俗中的“头七”——— 一个缅怀逝者、表达哀伤的日子。数以万计的普通上海市民走上街头,纷纷自发到达火灾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悼念活动,一朵朵小白花寄托着生者对逝者的无限缅怀。哀思充溢每个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也铺满了那条叫做“胶州路”的街道。
从火灾发生的那一刻起,悼念的人群便络绎不绝地出现在胶州路上,无论白昼,还是深夜。一个个普通的上海市民曾经或者正在那里驻足,抬起头,默默凝视,那栋已经被大火烧得失去往日形状的28层残骸。几天前的这里,曾经有其乐融融的五百多份小幸福,五百多盏温暖的、属于家的灯光,而就在11月15日的那几个小时里,所有的一切,一去不返。多少个家庭从此不再会有一顿全部到齐的团圆饭,这一辈子、甚至几代人,都会记住那份已经化成灰烬的温暖。上天拣选了他们,那些罹难的同胞,他们在天堂,还会回望我们这个世间吗?
整个中国,互联网内外,在刚刚过去的这几天,都注视着上海,哪怕静默,心也在。无论身处何方,心没有离开胶州路。围观真的在改变中国,从虚拟世界直到尘世间的街头巷陌。多少人,给身在上海的朋友捎话:“献花时别忘了代我献上一枝”,而收到一份份嘱托的朋友,要么已经在现场,要么正在去现场的路上。一幅幅照片,一条条微博,一次次转发,为不在现场的人们生生勾勒出了11月21日的胶州路——— 那里,是现场!让鲜花铺满整条胶州路,让天上的人读懂我们的牵挂。这鲜花,曾经代表过民众对领袖的不舍;而今天,它则负责承载活着的人们对罹难者的愧疚。
那些关于爱的音乐,把人们聚拢在一起,井然的秩序,自觉的长队,静静的泪水,还有可贵的公民表达抑或低声耳语,不管是吴侬软语,还是根本不会说、也听不懂的新移民……围拢起来的人群,就是人心。再怎样的铁石心肠,也无法不被这样的场景所打动。人流从一条街道扩充到两条、三条,能够感受到的,是上海公民意识和市民精神的萌发。哪怕只需要这一个理由,在此刻,就已经足够颠覆成千上万中国人对上海和上海人的过往偏见。无论是自发而来的悼念者,还是维持现场秩序的警员,在整个悼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克制和尊重——— 尊重死者,尊重生命,也尊重人性和人心。失控的,可能只有老天——— 再也无法压抑悲恸的上天,在下午开始下雨。也就在这一刻,让我们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天确实在看!
反思从来不能止于个人,归咎于自救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更多让人读出的是逃避。在同一天,有多家媒体发出各自记者多日苦心采访所撰写的调查报道,动辄万言。更多的细节会被呈现,或许可以让下一步的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有更扎实的进展。在同一天,有媒体呼吁,通过“公布遇难者名单”来告慰逝者;有舆论发问,“不该发生的大火,该有怎样的交代”。当然,是应该,也一定要有一个交代。事故从来不是在一秒钟发生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那些“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的罪错,那些试图隐瞒、也曾经屡屡成功的推脱,甚至那些被宣扬却在关键时刻没有被用上的先进灭火设备,那些每到深夜还是会时不时折磨内心的愧疚……活着的人们,还缺一声道歉给逝者呢,不管这份歉意来得有多晚。
“Time to say goodbye”,唱给那些因为这场大火而离开我们的同胞,唱给过往的懦弱、胆怯与沉默,生活与幸福,从来都不是宏大的概念——— 它在爱里,它属于并创造每一份小温暖,它内敛却坚定。2010年11月21日的上海,会被铭记。那人性的力量,那善的集结——— 人心从来未死,它随时都会归来。没有丝毫理由可以动摇我们的信念,对人性、对人心的信任和期待从来都没有错。收起那些靠逃避积累出的怪怨,因为每一个人,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一点善,也会汇聚,从来就是。请相信,以爱的名义。
这一刻,我们都是上海人!
来源:http://gcontent.oeeee.com/1/d9/1d94108e907bb831/Blog/40f/53b368.html
市民自发悼念火灾遇难者是上海珍贵财富
南方都市报
2010-11-22
■中国观察之周俊生专栏
昨天(11月21日)是上海“11·15”特大火灾发生的第七天,对于在这场火灾中不幸丧生的遇难者而言,也是中国民间传统殡葬习俗的“头七”之日。连日来,上海市民纷纷自发到火灾发生所在地胶州路祭奠死难者,并且向遇难者家属捐款捐物,至昨天,这种民间自发的悼念活动达到高潮,从早上到晚上,数以万计的上海市民手捧鲜花络绎不绝地汇集在遭受火灾肆虐的大楼下,寄托他们的哀思。上海市党政领导顺应民意,也参与了悼念活动。(11月21日上海电视台报道)
发生在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的“11·15”特大火灾,夺去了58位同胞的生命,使将近200个家庭遭受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也使上海这座城市顿时陷入了巨大的、难以抚平的悲痛之中。灾情牵动了每一位上海市民,胶州路这一条上海普通马路上这几天出现的情景,生动地诠释了上海市民面对灾难团结友爱的博大胸怀。通过这种场面感人的悼念活动,市民们的哀思得到了寄托和宣泄,而更重要的是,市民的凝聚力得到了提高,公民精神得到了升华。
上海是一座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上海市民聪明、勤劳,精于经济之道,同时,上海也不大会发生频繁的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因此,上海市民的生活大都比较安逸,比较注重于小家庭建设,对于社会公共事务似乎缺少参与热情。这也引起了外地对上海市民的轻视,以至于上海市民习惯被称为“小市民”。但是,发生在胶州路上的自发悼念活动,已经使上海市民的形象大为改观,在微博上,全国各地的民众看到了上海市民对他们素不相识的遇难者的不幸所爆发的悲痛,对非亲非故的受灾幸存者的人道关怀,他们纷纷留言称道上海市民的这种团结友爱、共克时艰的精神,灾难面前,上海市民以他们的博大胸怀,真情拥抱了遇难同胞,表现出了“对生命的尊严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境界,显示了他们一种难能可贵的责任担当。
一次特大灾难将上海市民推向了社会公共事务的前台,这是上海这座城市的珍贵财富。而对于上海这座城市的管理者来说,如何善意接纳上海市民的这种自发活动,也成为火灾之外的一个考验。长期以来,我们的管理者习惯于将一切市民活动统辖于管理者的意志之下,我们注意到,在火灾发生的第三天,上海即有媒体刊发文章,建议为这场火灾设立公众哀悼日,这一建议得到了广泛的认同(11月17日《新闻晨报》)。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一建议尚未被采纳,但是,市民们的自发行动实际上已使昨天成为一个当然的“公众哀悼日”。令人安慰的是,上海的党政领导选择了与民众一起参加悼念活动的方式,这体现了城市管理者对民意的尊重,也体现了他们对在这次悼念活动中上海市民所爆发出的公民精神的爱护。如果领导与市民的泪水流在一起,还有什么困难不能为上海这座城市所克服呢?
悼念逝者,是为了更好地激励生者。大火夺去了上海58位同胞的生命,但大火也使上海市民认识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这几天上海一些大楼的居民普遍自发进行了火灾隐患检查,一些积重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都顺利得到解决。现在,上海已经刑拘了12位对火灾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而围绕着这座失火大楼所进行的工程中的种种违法违规活动正逐渐浮出水面。我们可以期待的是,随着案情侦查的逐步推进,那些玩忽职守、尸位素餐、通过工程中饱私囊、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草芥的掌权者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来源:http://gcontent.oeeee.com/0/91/091bc5440296cc0e/Blog/fa0/b99fd6.html
福州市台江医院旁中选社区21日21时50左右发生大火。据最新情况显示,此次火灾尚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火灾造成约13、4幢民楼被烧毁,几十户居民受灾。




记者林风现场彩信传图,火光冲天!

图为火灾现场

11月17日15时许,哈尔滨松花江大桥一在建桥墩发生火灾,大火将施工现场覆盖的保温棉点燃,现场浓烟滚滚。工人用水和灭火器等将火及时扑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场起火原因初步判断为焊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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