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北京规定拒服兵役最高罚5.4万 并不得录为公务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18:21
北京市征兵办昨日表示,将在全市开展征兵执法情况检查督导,拒绝、逃避兵役义务责令不改的应征公民,处年优待金标准1至3倍罚款,按照此前刚调整的优待金标准,罚款最高可达5.4万元,同时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不得出国或升学。北京市征兵办副主任宋协鹏透露,为规范征兵工作秩序,市征兵办在对依法服役义务兵给予优待鼓励的同时,下一步将对全市征兵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他说,按照《兵役法》和《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凡发现拒绝、逃避兵役义务责令不改的应征公民,处年优待金标准1至3倍罚款,即1.8万元至5.4万元,且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录用或录取逃避兵役义务应征公民就业、就学的,处年优待金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据介绍,随着女兵征集体检的进行,男兵征集政审工作正在同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