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芝与毛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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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芝与毛特·岗     作者:李浅予中外文摘 年9期
1889年1月30日,初涉文坛的爱尔兰诗人叶芝与爱尔兰戏剧演员、爱尔兰独立运动领导人毛特·岗相遇。这一年,叶芝24岁,毛特·岗22岁。
毛特·岗身材高挑,有着雪白发亮的皮肤、赭金色头发和神秘的金色眼眸。第一次见面,叶芝就对她念念不忘:“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我从来都没有想到会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绝伦的美。这样的美属于名画,属于诗,属于某个过去的时代。”更让叶芝着迷的是,这个女子还是个革命家,在叶芝眼里,她是爱尔兰的圣女贞德,并且“有着朝圣者的灵魂”。
叶芝对毛特·岗一见钟情,并给她写下了大量的情诗,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位诗人像叶芝这样把一个女人赞美到如此程度,在诗中,他把毛特·岗比作玫瑰、天鹅、女神和海伦……经过两年的密切交往,1891年7月,叶芝向毛特·岗求婚,却遭到了拒绝。
不仅如此,毛特·岗还告诉叶芝,她在19岁时就与法国政治家、老迈的吕西安·米尔瓦纳生下了一个私生子,不过在两岁时就夭折了。为了让儿子复活,她又与米尔瓦纳的儿子在墓地野合。并生下一女。
叶芝如遭雷击,但很快就“原谅”了她,并继续向她求婚。1892年,叶芝为毛特·岗写下了那首脍炙人口的不朽之作——《当你老了》!这首感动了整个世界的诗,却并未感动毛特·岗。诗人的疯狂爱情,得不到任何回报,“仿佛是奉献给了帽商橱窗里的模特儿”。
1903年的一天,叶芝惊闻毛特·岗嫁给了她的同道、爱尔兰解放运动的领导者之一约翰·麦克布莱德少校,心如死灰,当即写下了《冰冷的天穹》。1916年5月。起义失败的约翰·麦克布莱德少校被处以极刑。叶芝再次向毛特·岗求婚。仍被对方断然拒绝。
1917年,叶芝再次向毛特·岗求婚,失败,爱屋及乌,他竟然转而向毛特·岗的养女伊莎贝尔求婚,同样遭到拒绝。他心如死灰,痛定思痛,终于和一位一直仰慕他的英国女作家乔治·海德里斯结婚。这时,离他在苹果花下对毛特·岗的一见钟情已过去了28年。
1923年,叶芝因“始终富于灵感的诗歌……精美地表达整个民族的精神”而登上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位诗人。艾略特称赞他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诗人”。
晚年的叶芝疾病缠身,在妻子的陪伴下到法国休养,于1939年1月28日病逝于法国的快乐假日旅馆。作为一代文学大师,叶芝的身后极尽哀荣,但尚在人世的毛特·岗却并未前去凭吊。毛特·岗对叶芝的决绝,至此已表现得淋漓尽致。
摄影家约翰·菲利普斯曾同晚年的毛特·岗有过接触,毛特·岗对他谈到叶芝时说:“他是女子气十足的男人。”这句话,或许是整个悲剧的关键所在。原来,作为革命者的毛特·岗根本不爱文质彬彬的诗人,她爱的是那些孔武有力的男人。
香港作家李碧华说过:“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全世界的人都给你青眼,而你最在乎的那个人却给你白眼。”这句话放在叶芝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叶芝被称为爱尔兰的灵魂,爱尔兰可以没有风笛,但绝不能没有叶芝。他征服了一个时代,却未能获取一个女人的芳心。他的一生几乎没有失败的作品,但他的爱情却失败了,并且败得很惨、很凄凉。
或许,正是爱情的不幸,才造就了一位伟大的诗人。毛特·岗在晚年写给叶芝的信上也曾说,世界会因她没有嫁给他而感谢她。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作者:梦亦非中外文摘 年9期
1145年,唐琬与诗人表哥陆游违反《婚姻法》,未到婚龄近亲结婚。因陆母在娘家里做小姑时常受兄嫂的气,所以对唐琬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不爽。而唐琬没搞好婆媳关系,再加上未去居委会请求调解。终于在婆婆的压力之下,被诗人表哥休掉。
1155年,陆游31岁,与唐琬在沈园相遇。唐琬与老公正在宴饮,派人送酒给表哥喝,陆游酒后小发酒疯,破坏公共财物,在墙上乱涂乱画,写了首《钗头凤》词,其中日:“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这可惹出了祸事,唐琬看到后也和了一首,其中云:“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没过多久她就患抑郁症而死。
诗人元稹悼他老婆的诗有好几首,最出名的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元先生是说得漂亮,自己又重新娶了老婆的,并且他仁兄还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肠子。苏东坡先生也有悼他老婆王氏的名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词写得也漂亮,不过他的朝云姑娘更漂亮。文人们的痴情诗词,也许不过是一时兴起之作,原本就是当不得真的。
陆游也被迫另娶了妻子,但我们找不到他送给自己妻子的诗。陆游68岁时,老头没事跑去沈园遛达遛达,晒晒太阳之余,诌了点与唐琬有关的诗:“林亭感旧空回首,泉路凭谁说断肠。坏壁醉题尘漠漠,断云幽梦事茫茫。”
与别的老头越老记性越不行相反,这老头越老记性越好。到了76岁再去沈园时,又写了《沈园二首》:“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吹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泫然。”按理说,80多岁的老头,好好待在家晒太阳看重孙听收音机也就行了,但陆游可能是吃多了新盖中钙,水果味,一片顶五片,跑沈园去了,干吗去?写诗去啦,他写:“城南小陌又逢春,只见梅花不见人。玉骨久成泉下土,墨痕犹锁壁问尘。”呵,还没忘记唐琬哪。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五十年够不够?对滚滚红尘中的物质男女来说,也许五个月,五天就够了,因为,我们都是欲望男女,因为,我们都不是那个一直怀着爱情之灯去穿越岁月之夜的陆游。
最牛的声音作者:佚名中外文摘 年9期
1、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2、烧香的不一定是和尚,还可能是熊猫……
3、喝醉了我谁也不服,我就扶墙!
4、我就像一只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但又找不到出路。
5、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6、避孕的效果:不成功,便成人!
7、我一朋友在联通实习,一天,一老头走进来,劈头盖脸就来句:“给我办张移动卡,好吧?”然后我那朋友头也不抬的就来句:“师傅,有人来砸场子!”
8、下辈子我一定要投胎做一个男人,然后娶一个我这样的女人。
9、我不是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就不是人!
10、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才能让人看出来。
11、洗澡是屁股享福,脑袋吃苦;看电影是脑袋享福,屁股吃苦;听你讲话是脑袋、屁股都吃苦。
12、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13、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
14、唯女人与英语难过也,唯老婆与工作难找也!
15、一女同学黑了些,她BF又太白了些,有天宿舍里的毒舌天后突然对她冒出一句:“你们这样不行,你们会生出斑马来的……”
16、不怕虎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17、请原谅我还活着。
18、我想早恋,但是已经晚了。
19、听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回想起来。我竟然七手八脚的裸奔了20年!
20、只有在大排长龙时,才能真正体会到我们是“龙的传人”。
21、当你穿上了爱情的婚纱,我也披上了和尚的袈裟……
22、开车无难事,只怕有新人!
23、网络就像是监狱,本来是偷了个钱包进来的,等出去的时候就什么都学会了。
24、名花虽有主,我来松松土!
25、女人天生喜欢什么花?玫瑰花?百合花?山茶花?牡丹花?不,女人喜欢有钱花、经常花、大方花、拼命花!
人生总有“配额”作者:戚锦泉中外文摘 年9期
倪匡先生早年在上海生活,家境贫寒,一度以蛇虫鼠蚁为食。后来流落至香港,四处打工,一日得几元,还要受工头剥削,生活亦未得到改善。一个偶然机会,他开始投稿给报纸,一千字三元,收入居然比打工要好得多,于是一发不可收,从此走上了写作之路。
倪匡先生没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只在夜校读过一段时间,但凭借勤奋好学和不服输的精神,很快在竞争激烈的香港文学圈站稳了脚。他的写作面极广,侦探、科幻、神怪、武侠、言情,无所不包,而且写作速度极快,一个小时能写四千五百字。最得意的时候,他曾同时为十二家报纸写连载小说。三十年来,他创造了卫斯理、原振侠等深受读者欢迎的人物,掀起一股科幻小说热潮,作品被改编成电视、电影的更是不计其数。
两年前,他突然宣布封笔,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震动。问及原因,倪匡先生笑呵呵,解释说:“过去写了四五百本书,从未有过写到一半便再也写不出来的情形,现在写《只限老友》,却多次发生这种状况,即使写出来的自己读着也不满意。我是第一个读者,自己都不满意,别人也不会满意。人生总有‘配额’,我的已经用完了,现在写一百个字都很困难。”外人看来,到了这种境地,多少有点英雄暮年的悲壮和无奈,但倪匡先生对此却很坦然、率真,毫无伤感之情。
人生总有“配额”,倪匡先生说的这句话,意味深长。但我想,最大的问题不在这里,而是利用这些上天给你的“配额”,在人生路上,你究竟都做了些什么?
们不再回头作者:叶知秋中外文摘 年7期 字数:3454 字体: 【大 中 小】
在奔跑的年代,怀念是件很艰难的事。小学同学的名字,通常会忘记一大半。三姑六婆的辈分,也记不确实。30年过去了,就连历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也难免在民族的记忆里淡去。就像多年前,红遍大陆港澳的歌星谭咏麟唱的那样,“风雨的街头,招牌能够挂多久;爱过的老歌,你能记得的有几首;交过的朋友,在你生命中,知心的人有几个?”人一辈子,核心的朋友圈总有一个量。看其他人出没在一个人生命中的K线图,就知道这个人一路奔跑,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国家也是如此。时代高唱进行曲,将一些人献给他们的观众,将另一些人移往幕后。政府、媒体、公众;政治、文化、潮流。都充当着舞台调度。多少事物崛起,多少事物消失。
每年有多少书籍,刚一出版就被遗忘,多少电影,还没公映就转到电视的某个频道去了;多少言语,还没说出口就被屏蔽;多少小摊小贩,走着走着就不见了:多少夜市,灯一亮就成了聊斋;多少邻居,还记不住名字,就被拆了;多少平民,还没来得及喊一声,就变成了穷人;多少人去了,钱还没挣够;多少人走了,钱还没花完。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高歌猛进,推陈出新,是这个时代带给所有人的梦想。更快、更高、更强,教会人们不再回头,大家都学会了这样说,我最好的作品是下一部,我最爱的人是下一个。
民族理想的变迁
30年,是从1978年一个伟大的目标开始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四个现代化”列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主要任务。和“五讲四美三热爱”一样,这个已消失多年的短语,曾经出现在数亿中小学生的作文结尾里,“我决定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终生”。
伴随着这一理想的英雄人物。是越高尚越快乐的曲啸叔叔、李燕杰叔叔,和越残疾越美丽的张海迪姐姐。他们的“思想境界”,将整个时代的理想主义情结,以另一种方式点燃。更令人心潮澎湃的。是红遍大江南北的香港歌星张明敏。“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海外华人这样掏心窝子,带给时代的自豪感,不亚于2个点子的GDP。
那时候没有偶像一说,这些昙花一现的灵魂人物,在20世纪80年代,既吻合了主流的思想解放。又部分切合了民间的启蒙浪潮。尤其是发出人生意义拷问的潘晓,跳入化粪池抢救老农的大学生张华,将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思想教育,以旧瓶子装新酒方式,悄悄扭向人文主义的萌发。
当穆铁柱、朱建华,以及中国女排,在身体上成为世界巨人、掀起亚洲雄风时,他们也成了寄托全民族巨人梦想的LOGO。这是与今天的李宇春和刘翔们不同的。英雄和偶像的区别就在于,所谓英雄,就是国家主义的偶像;所谓偶像,就是个人主义的英雄。
就像庞中华如日中天的钢笔字,连同他的名字,都是一个大写的民族自强之梦的投射。在庞中华那里,人人练好钢笔字,是一个民族理想与个人奋斗的充满形式美感的契合点。这和以后在李阳那里人人学好英语的意味,也是完全不同的。
直到80年代末,前10年的文化英雄开始大批失踪。在民间,诗人和报告文学作家,是两个大众化的文化集团军。他们如潮水一般地来,然后一个一个被遗忘。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对民族的危机与未来的思考,往往具有轰动效应。最轰动的一本书,是1988年何博传的《山坳上的中国》。也许30年来,没有第二本专著可以超过它当初的洛阳纸贵。但几年以后,何博传就迅速消失在中国知识界和舆论的视野中。
90年代初以后,我们中间的公众人物,开始出现一个最大的嬗变,就是从英雄到偶像。一方面,国家理想与个人理想开始剥离;另一方面,国家理想也开始与文化理想对峙。于是像张海迪这样的、将意识形态与道德价值融于一身的人物,几乎不可能再出现了。官方树立的英雄,不再成为民间的偶像。而民间的偶像,也不太可能成为官方认同的英雄。
崔健这样的人物,可以从不在主流意识形态那里获得承认,民间也有本事长达20年不将他遗忘。换句话说,在谁被遗忘、谁被记住这一点上,市场化使老百姓拥有了比以往更多的影响力。
文化理想的破碎
1993年,“红色资本家”荣毅仁出任国家副主席,与2004年的“私产入宪”遥相呼应,显示着民族理想的多元糅合。“弄潮儿”一词,也迅速成为对层出不穷的改革家和企业家最体面的称呼。但从步鑫生到禹作敏,从牟其中到胡志标,各领风骚三五年,谁个不曾红极一时。在老百姓用电饭锅取代米汤滤饭、用空调取代火炭、用卫生纸取代草纸的岁月里,这些人物如走马灯转,象征着我们摸着石头过河的代价。
其实市场从来没有成为过一个完整的理想,所以市场也从来没有诞生过一个完整的偶像。尽管有钱人大不同,人人都向往,但迄今为止,真正站得住脚的偶像仍然是文化性的,而不是财富性的。换句话说,财富性的偶像仍然比文化性的偶像,失踪的比例更大,消失的速度更快。
我们忘记的人越来越多,是因为无数的人加起来,才能算一个完整的人。其实我们忘记的,只是一个破碎的文化理想的片断。我们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却不知道时代往哪里去。瓦房消失了,院坝消失了,弯曲的街道消失了,旧书摊和担挑的货郎消失了,整整一代人失去了他们的弟兄姊妹,“表哥”和“舅舅”在今天的儿童那里,正在成为文言文。当拆迁的速度超过了人际交往的速度,堕胎的速度超过了爱情的速度,疾病的速度超过了社保的速度,立法的速度超过了执法的速度,民间就一边继续生长,一边继续消失。
当政治人物逐渐被祛魅,在从政治偶像、文化偶像走向市场偶像的青黄不接的过程中,新的“造神运动”带着对理性主义的一种民间宗教式的反弹,开始崛起。一个象征性的神话,就是80年代名震宇内的“海灯法师”。这位老人号称“少林主持”,却得不到少林寺认同’,以“二指禅”绝技名震天下,却没人真的见过。海灯声名鹊起,任全国政协委员,生前受万千弟子膜拜,有电影、电视剧为其立传,首开30年来气功、特异功能和民间宗教浪潮的先河,直到1998年《海灯神话》一书出版,揭露其神话的记者敬永祥在2000年获得反伪科学奖。此时,人们早就忘了当年那位始作俑者的“法师”。
失踪的30年
民间对30年的记忆,是从改革之后的一份对前30年盖棺定论的文件开始的,即1981年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加上几次宪法修正案,就构成了这30年一个宏大叙事的边框。
所有的人与事都在里面装着,装不下的或者被人扔掉,或者自己走开。
“精神污染”消失了,“靡靡之音”也无人再提;“投机倒把”消失了,东北的君子兰、广东的兰花和四川的海狸鼠也消失了。1993年,轻工业部消失了;1998年,邮电部也消失了;1997年,“反革命”终于从中国的法律文件中消失了。
国有企业不断消失。一座座古城不断消失。2003、年,孙志刚消失了,连“收容遣送”也消失了;2006年,“农业税”消失了;2007年,更多的死刑判决消失了。
以及痰盂消失了,大碗茶消失了,面的消失了,夜市也消失了。一切底层的生活方式都在城市里不断失踪,连蔚蓝色的天空也跟着失踪了。文化意义上的邻居消失了,四海之内皆弟兄的家庭原型也消失了。最便宜的药物失踪了,最昂贵的贞操也失踪了。最短的诗歌消失了,最长的爱情也消失了。
曾经的先锋小说、第三代诗人;曾经的海鸥相机、乐凯胶卷;曾经的苏小明,曾经的校园民谣;曾经的劳模,曾经的三八红旗手;曾经的大型团体操,曾经的启蒙读物《青年生活向导》,一一在我们的记忆里消失了。时代在进步在发展,观念在变化在更新,于是有的被替代,有的是被扼杀,有的是被抛弃,有的被隐藏。
我们富裕,我们繁华。我们网络了,我们国际了。这个时代太在乎它得到的东西,却想不起来正在消失的一切。没有少年人知道20年前的事,没有青年人了解30年前的苦难。人死了有一座墓,时代死了却不肯修一座博物馆。
我们是正在成熟呢,还是正在衰老?如果说,人的自由和尊严,一定是与记忆有关的,那么仿佛没有昨天地活在今天,到底是正在自由呢,还是正在成为时代的囚徒?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第4期)
杨弦:埋藏30载的民谣乡愁作者:赵 卓读书文摘(青年版) 年3期
“这样一位谦谦长者,孤单地长大,孤单地生活,弹吉他写歌度过年轻岁月。被别人冠上(台湾)‘现代民歌之父’的帽子,没有欣喜,也没有负担,他的内心始终沉静如潭。年轻时经历的猛烈炮火,似乎都近不了身,因为他从未放在心上。他只是想弹吉他唱歌给喜欢他的人听。”
杨弦的突然到来似乎让大陆的乐迷们措手不及,人们对这个名字的印象似乎只在尘封的档案里。2006年的金曲奖让年轻人也知道了唱民歌的胡德夫,让人们对三十年前台湾轰轰烈烈的民歌运动产生了兴趣,但民歌运动另一个重要人物杨弦因为太久的沉寂依然令人感觉有些陌生,尽管他头上有个耀眼的称号———台湾现代民歌之父。时隔三十年后,杨弦终于再度扬弦了,这次他选在了北京开唱,这是他首次登上大陆的舞台。
三十年后清淡登台
2007年9月29日中午,鼓楼东大街Mao live house的门口站满了等待的人们,有些还是拉家带口的中年人,成方圆这样的明星也在等待入场的人群之中。他们都在等一个叫杨弦的人,这个人一生只出过两张专辑,甚至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几乎和音乐界不再往来,但在音乐爱好者的心里,他永远是个里程碑似的人物。
这是一场并未大肆宣扬的小型演唱会,能容纳大概300人的演出场地却已经快没有落脚的地方。两点演出开始之后,没能入场的观众仍然在等待,得知已经停止售票之后,一位女观众情急落泪。主办方在确保场内不会过于拥挤之后,现场加售十余张票。
场内,杨弦身着白色的唐装,民歌手的行头本色依然。不要主持,不要致辞,连开场白也不需要。杨弦抱着吉他,上来只说了一句话:“第一首给大家带来余光中先生的《乡愁四韵》。”57岁的年纪,声音依然十分清亮。《一样的》《乡愁》《回旋曲》《民歌》《渡口》,这些歌曲显得有些老旧,但歌词里“长江”、“乡愁”、“家信”、“雪花”、“腊梅”,一点不让人感到陌生。杨弦用他那充满中国魅力的男中音,配上简单的吉他伴奏,平静地把这些三十年前的歌曲唱出来,就像平常说话一样,让人一时忘了他身上笼罩着的传奇和光荣。
“我是一个民歌手,一边唱一边走,一个新的世界我走进。”杨弦的这首《民歌手》简直就是那段传奇岁月的写照。观众们没有吝惜自己的掌声,但没有掀起合唱,这些歌曲的确对内地的大多数乐迷们来说也遥远了些。可是杨弦不在意,在临近结束的时候,他还主动加演了一曲由南怀瑾作词的《聚散》。
这是一次被人形容为“清淡”的演出,“清淡”不只是演出简单的形式,更是杨弦身上三十年来不变的气质,是杨弦在歌里寻找的那个世界。促成这次演出的乐评人公路在演出后写道:“这样一位谦谦长者,孤单地长大,孤单地生活,弹吉他写歌度过年轻岁月。被别人冠上(台湾)‘现代民歌之父’的帽子,没有欣喜,也没有负担,他的内心始终沉静如潭。年轻时经历的猛烈炮火,似乎都近不了身,因为他从未放在心上。他只是想弹吉他唱歌给喜欢他的人听。”
打响民歌革命第一枪
6月6日是诺曼底登陆纪念日,三十多年前杨弦在这一天掀起革命,他可能从没想过这场革命会星火燎原。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1975年6月6日台北中山堂的“现代民谣创作演唱会”上,杨弦唱响了这首《乡愁四韵》。整个演唱会的下半场完全变成了杨弦个人作品的发布会,8首谱自余光中诗作的歌曲集体登场。“演唱会我们主要和台湾大学爱乐社合作,乐手很多是大专院校的学生。为《小小天问》伴舞的是已经故去的现代舞蹈家罗曼菲,那时她才是外文系大一的学生。”杨弦回忆起那场标志性的演出时说,“当天下着蒙蒙细雨,很有些诗情画意的味道呢。”大约2000人现场观看了这场演出,这是一场打响“革命第一枪”的演出,引发了长达10年的音乐革命,并首次打出“中国现代民歌”的名号,而对观众来说,他们的感觉则是:“我们终于有自己的歌可以唱了!”
现代人很难想象当年台湾年轻人对“唱自己的歌”是如何渴求。由于当时台湾严格的文化审查制度,那时候的相当的歌曲“都是经典老歌,就是老上海时代的歌曲”。那时候写歌人的身份也是很特殊,一定有些军队之类的背景,一般人没办法写一首歌再获得被发表的机会。年轻人听歌没有多大选择,只能听西洋音乐。而当时特殊的社会环境,让年轻人追求民族尊严、追溯民族根源的渴求空前地强烈。
对于那横空出世的8首歌,杨弦说:“当时是想以歌词的形式来表达诗的感觉,有些歌词接近艺术歌曲,有些接近民谣风,有些比较中国式,有些也很接近西方民谣。其实更多是根据我自己的音乐背景和自己的感觉写出来,有很多个人的东西在里面。”紧接着演唱会之后出版的杨弦第一张唱片《中国现代民歌集》首版1万张在3个月内售完,4个月再版3次,足见其当年的社会影响力。
杨弦创作的这8首歌,不仅让他成为台湾第一个在台上唱自己歌的人,同时也深深影响了后来台湾流行乐的发展,影响了包括罗大佑、李泰祥、侯德建、李宗盛在内的音乐人。对于这些,杨弦的回应依然是清淡的:“我现在也没正式见过罗大佑。侯德建我还是认识,偶尔聊聊,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受到我的影响,我觉得他相当有才气,我对他可能更多是一种鼓励作用吧。”
我本来就是个孤独的人
杨弦消瘦的外表温文儒雅,发型几十年不变。和洪亮的歌声相反,他说话的声音是没有起伏的平静,没有慷慨陈词,没有大声的笑,甚至回忆那段传奇时光都没有表情也没有太大变化,他完全就是个与世无争的人。“我本来就是个孤独的人。”杨弦是这样来总结自己的。
很小的时候,杨弦就失去了父亲。没有兄弟姊妹,工作忙碌的母亲也没办法给他足够的母爱。他在华兴育幼院一待就是9年,在孤独的童年里学会了寄情音乐。成年后,他和同胡茵梦并称的美女兼才女丁乃筠相恋,却分隔遥遥的两岸,相知相守十余年,一年只见面二三次,直到他的“灵魂伴侣”因病消逝,他又重新回到一个人的世界。而在他兴趣所在的音乐事业达到辉煌之时,他却偏偏选择只身出走,在1977年4月7日和9日举行两场“暂别”演唱会后前去美国读书,从此26年未登台演唱。
在美国,杨弦过得比较艰苦,学费、生活费都是靠帮人做推拿获得,半小时7美元,一天要服务七八个人才能维持生活。问到为什么不选择继续做歌手,杨弦的回答很实在:“音乐是我的一个爱好,不是一个职业。喜欢唱就唱,而不是为了职业每天要去为赋新词强说愁。况且自己念书念了这么多年,也不想一下子就转业。”杨弦不以音乐为谋生手段,不以音乐换取任何世俗的回馈,也不以音乐为生命之必需,却反而离音乐更近了,他的音乐因此更纯粹了。
因为母亲身体不好,杨弦赴美两年又返回台湾,一直到1982年母亲去世,他才定居在美国,考了个旧金山针灸大学的东方医学博士。1987年,杨弦在美国成立了一家公司,从台湾进口一些中药,批发给当地一些医生。到现在,他已经是一家健康食品公司的总裁了。这次演出也是趁着到大陆出差的空隙,他说,“我这次来大陆,公司就交给员工处理,没有什么烦恼。”
孤独的杨弦也最终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寄托,那就是佛学。早在台湾的时候,杨弦就经朋友介绍,有缘接触到了多位佛学大师,自己潜心研习,自修自悟。杨弦说,人生很多事情会发生就是缘分,一切都是有意义的。他所信仰的密宗给他这样的指引:“对生命保持一分明白清醒之心,对生命的未知,不必有那么多惧怕。”
越过海峡唱乡愁
2002年,杨弦回台湾参加“中山堂校园民歌演唱会”。这场演唱会聚集了跨越20年的不同时期的民歌手,不过,众人都承认票房的最大卖点是杨弦,因为,他已经有26年没有在台湾的舞台上唱过歌。当杨弦要表演的消息一传出,票就全部卖完了,负责筹划这次民歌演唱会的陶晓清说:“唉呀,可见大家多怀念杨弦呢。”
杨弦在美国并没有完全远离音乐,上世纪80年代末他还和美国知名民谣女歌手琼·贝兹共同参加过一场集体性的演唱会。但那时候,不但美国歌迷根本不知道这位消瘦的男歌手是中国民歌运动里的一个重要符号,就连他身边的美国同事也不知道他还会唱歌。杨弦说,“前10年在美国的时候,我很少碰吉他的,偶尔心情郁闷的时候会唱个歌。工作的压力,很少让我有时间思考音乐的问题。很多歌都是我后来在台湾休假,有一两个月的空闲,才静心写出来的。”
多年来杨弦未发表的作品有十五六首之多,包括1989年创作的《妈妈我们都是为了你》,2005年为民歌30年纪念演唱会创作的《岁月》,2004年为“美诗歌”演唱会创作的《两相惜》,以及此次北京演出时的《一棵开花的树》《聚散》,都是极少演出的新作品。他似乎并不着急把这些歌做成唱片,而他当年的两张唱片版权几经易手,当初大概10万台币制作的两张唱片,如今已经价值达到百万。对这些,杨弦只是笑笑,并不十分在意。
杨弦不缺钱,他在美国的生活条件很好,但他依然感到枯燥乏味,“那种工业文明下,你的心情还是不一样的”。民歌手苏来记得在美国见到偶像杨弦的情形:“见到他的时候,他居然在打坐!他戴一个玉戒指,白底上面一抹青,他学的是农化专业,当时却在搞针灸。总之,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很中国。”
杨弦在情感上也确实没有离开祖国,“我觉得我虽然在美国那么多年,但中国衣食文化方面,和台湾或者大陆还是很亲近的。我们看的《世界日报》,两岸的消息都会有,所以对祖国的发展完全不陌生。退休后我想我会在台湾或者大陆轮流居住吧,在美国的生活实在很枯燥。”
“北京,这个古老又现代的城市,过去十多年中也曾来过约5次。”30年后,杨弦选择在北京简朴回归,一把琴,一颗年轻的心,唱出的依然是激昂之情,只是对乡愁的理解随着年龄和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着。“我觉得乡愁那个时候有他特殊的时代背景,现在两岸往返很容易了,再唱以前的那种感觉有点超越,现在应该是欣赏和回忆的角度。”
北京演出中,杨弦返场演唱的最后一首歌叫做《聚散》,歌中唱道:“但愿此情长久,哪里分地北天南”。他说:“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话。”
(选自《新民晚报》2007年12月23日)
古代上流社会私生活作者:邱秀华读书文摘(青年版) 年3期
今天的人喜欢怀旧,哪怕怀的是与自己无关的别人的旧,所以当年的日子,就算最简单的吃喝玩乐,有了几个世纪的时间隔绝,也酿成了故事,让今天的人有了热闹可看。总在一些电影情节里,窗棂雕着精美的梅花,公子在读书,府上的戏恨不得天天上演,唱的都是百听不厌的游园惊梦———这样的日子,我们不曾经历,却开始怀念。
玉食而肥
谁都得承认一个事实,中国美食如此花团锦簇的局面,离不开那些承受得起高端消费的上层阶级的贡献,尽管历史道义者常常将他们的客观贡献斥为奢靡。但是将食发展到美的境界,不是简单的几千年时间累积可以完成的事,它需要一个推崇奢侈消费的经济实力,更需要高端消费者具备相当的文化品位和精神高度。
在秦汉时代,美食还只停留在锅里炖肉的低级水平,区别仅仅是官阶高的餐桌上多支几口锅而已,至于肉炖出多少种花样还没有发展成为文化。晋朝成为最重要的分水岭,这是个花样百出、离经叛道的朝代,贵族们此时真正觉醒过来,该好好享受自己拥有的特权了。皇帝司马炎到女婿王济家做客,对一道蒸小猪赞叹不已,王济得意地揭开谜底,原来小猪是用人奶喂大的。享受皇帝都未曾拥有的生活并且不需要心存畏惧,给了晋朝富豪一个宽容的空间。不止王济,何曾去皇宫吃饭都是自带美食,当时的发酵能力有限,皇帝也只能将就着吃死馒头疙瘩,但是他何曾却一定要吃开花馒头,他在饮食上的开支达到每天一万钱。
有着享受才是正道的道德标准打底,两晋南北朝的菜谱越来越丰盛,江南有一道名菜叫鱼烩,流传至今,就是现在的生鱼片,切得薄如蝉翼,蘸点调料,入口即化,江苏人张翰到洛阳做官,时时怀念家乡鱼烩的美味,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决定辞官回乡,只怪鱼烩太美味,否则怎能令一个官场中人作出如此率性的选择。生鱼片一直到宋朝,依然得贵族的厚爱,不过那时叫“水晶烩”,大概因为晶莹剔透如水晶而得名,宋仁宗喜欢钓鱼,钓上来就让人做成水晶烩,赏给近臣一起吃,恩赐的东西也不是随手取来就给,总是皇帝认为好,大臣们边吃边感受皇恩浩荡,暗下决心继续卖命干活,一道水晶烩让君臣两方都感觉自己成了最大赢家。
一场豪门盛宴讲究的是每一个细节,吃得美味与否有时候并不重要,享受奢华本身带来的乐趣才是盛宴的内在精神。明朝宰相严嵩家中的餐具,光筷子就有两万多双,材质高档,品种应有尽有,金筷、象牙筷、玳瑁筷、乌木筷、斑竹筷、漆筷等等。当然每一场豪门盛宴的背后一定都有自己珍藏的奢侈展览,它所带来的满足感也许可以抵挡内心很多的虚弱,毕竟他们并非如我们以为的因为财富而一定快乐。
广厦而居
古人喜欢造别墅,那时买地皮不难,倒是如何将别墅造得有情有调是更大的问题,谁也不想花了巨资,却效果平平,最后落得个土财主的名,这个词从古到今都是极不受欢迎的。所以评价一个古人的修养或是窥视他的心灵密码,就去看看他家的园子,相比第一套住宅,别墅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居住的需求,它能诉说太多的内容,可以彰显主人的财富和贵气,可以怡情养性,可以逃避官场无奈,可以寄托人生理想。
在晋朝,富甲天下的石崇就有一所别墅,这可能也是中国记录最早的别墅了,或者更确切的讲是一座地主庄园,名为金谷园,里面有清泉茂林,果树竹柏药草,面积四十顷,羊二百口,还有鸡鸭鹅猪,水礁鱼池,这些资产都是让石崇引以为傲的东西,他自豪地感叹“娱目欢心之物备矣”。并且兴致勃勃地以东道主的身份主办过一次大型文人聚会,来的人都身手不凡,大家慷慨赋诗,石崇将这些诗歌编订成册为《金谷集》。财富本来是无趣的东西,石崇原本也只是个奢侈的推崇者、斗富高手,一旦附庸风雅,主人顿时底气十足,本来只是财富象征的别墅也理直气壮地跟着名垂千古。
锦衣而立
汉魏时男人们都戴头巾,和衣服一样,头巾也是基本着装之一。当时东汉名士郭林宗外出,头巾被雨水淋湿,一角陷下,可能郭林宗的翩翩风度具有引领潮流的潜质,也可能这一角搭下来的头巾以缺陷美挑战了传统审美观,不管是巾造就了人,还是人衬托了巾,总之路人觉得很风雅,都学着他故意将头巾折出一角,一次小小的意外造就了一个延续了许多年的流行风潮,这种头巾在魏晋南北朝名士间很受欢迎,成为他们访友或聚会时首选的饰物。
男人最美的年代应该在魏晋南北朝,那段历史深刻地证明了爱美并不只是女人的专利。翻开史藉,凡提到魏晋名士贵族一定要仔细描绘一下他的外貌,总是外形俊朗,肤色白晳,那时有美得到现在都常被人提起的超级大帅哥潘安,有美得被粉丝们看死的super star卫玠。王羲之见到杜弘治时赞叹:“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这是当时通行的贵族审美标准,所以抹粉薰香是一个优秀男人不能不做的事,出门之前,名士们一定要抹得面如白玉,薰得香气扑鼻,然后才信心十足地握着拂尘,找人聊天,只有打扮和聊天才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情。不过幸亏改朝换代了,隋唐之后,男人开始更加注重功名的追求和儒学精神的完善,爱美慢慢倾斜成为女人的主要功课,贵族的男女分工越来越明晰,男人承担功名利禄,女人除了相夫教子,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唐代是服饰最为缤纷的年代,皇室和贵族引领起一波一波的流行高潮,安乐公主堪称当时时装界的潮流女皇,她有一条百鸟羽毛织成的裙子,史料记载裙子的穿着效果为“正视为一色,傍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皇室成员引领的潮流路线,在长安很快掀起一股旋风,王公大臣家的女子也坐不住了,仆人们的工作中又添了重要的一项,就是上山捕漂亮的鸟,一时之间山林里奇禽异鸟被捕得快要绝迹,朝廷出于环保需要不得不出面收拾公主惹下的祸,即使这样也不能禁绝人们对这种时装偷偷摸摸的追逐,爱美之心本来就是无法根除的。
唐朝的永乐公主专门开辟了一个种植各种香料香花的园圃,其中有二三十种植物是用来自制胭脂的,作为一个地位尊贵的胭脂DIY爱好者,永乐公主和她的姑姑安乐公主一样很快将自己的影响力幅射到民间,那时候大户人家的女孩子们躲在深闺里,闲得无聊又心思活跃,也只能和姐姐妹妹们讨论了女红,再研究胭脂,只是可惜,再美的容颜也只能自己欣赏。
明朝大学士张居正生活也很讲究,当他还是皇帝最尊敬和信赖的先生时,每天早晚都要抹香脂,他经过的地方都会香气缭绕,衣服每天都要换一套,他曾经在接待一个客人的时间段里,换过四套衣服。此人给历史留下了太多耐人寻味的故事,史上最令人侧目的出行工具当属他的轿子,轿子是由三十二人抬的,里面装修豪华精致,前有会客室,后有卧室,还有回廊,里面侍立两个小童焚香挥扇。那时候他谁都不需畏惧,他的生活里有着权力与财富造就的奢华,有着文人自古风流的天性,有这些光环的掩护,即使专权行事也高雅起来。
玩物而乐
有板有眼的士大夫教训儿子都爱说:不可玩物丧志,他的警钟敲得不无道理,家里条件好,儿子多金,具备各项被花花世界诱惑的软硬件条件。不过,古代玩家中也有不少既有经济实力又品位高雅的,将最恶俗的玩成最高雅的,这才是玩的最高境界。
舞蹈作为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的艺术形式,一直深受上流社会的喜爱,所以我们看到的古装电视剧中,一个官员在遇到大事之前,他常常正在家里看美女跳舞。这门艺术是到唐朝发展到高潮的,唐玄宗除了做皇帝,还是一个在韵律与节奏上颇有建树的艺术家,他设立了皇家梨园,这是中国最早的官方艺术教育机构,皇帝当然是最有推广效应的活动代言人,官僚们纷纷将舞蹈引为府中最习以为常的消遣,当然各人看点不同,品位低一点的只看美色,像唐玄宗这等高品味的欣赏者应是真正难求的知音。
已被联合国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昆曲,是明清时期的流行音乐,这是在昆山人顾坚始创的昆腔唱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剧种,这门流行音乐疯狂了两百多年。那时候官宦和富豪的家里每逢盛大节日都要唱几出,《红楼梦》里贾琏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负责帮家里的戏班到江南买女孩子。这部贵族生活缩影版本的背后,有着曹雪芹非常熟悉的豪华生活细节。苏州织造兼两淮巡盐李煦也是曹雪芹的舅爷爷,经常在苏州采买女孩子,教成一个戏班,必要的时候献给朝廷,同时为自己府上的戏班补充新鲜血液,丰富家庭的精神生活。
舞蹈与戏曲作为一种观赏型的娱乐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参与性不强,难以满足官宦商贾丰富的内心需求。在明代,出现了一种非常时髦的冰床运动,古人的诗云:“两岸丝绳齐用力,胡床安稳一经过”,说的就是这个。这胡床类似于圣诞老人坐的雪撬,只不过材质是木板,下面安着铁条,床上放着坐榻,怕冷的话,四周围上床幔,让仆人们分头在岸上用绳子牵引,这样奔跑起来,又稳又快,更有雅兴的人,还携着美酒,一边豪饮,一边享受着这种新鲜刺激的运动。
当然这样的活动只能冬天开展,平时大家更喜欢斗蟋蟀,这是一门流行千年的艺术,我们今天的文学作品中习惯给那种提着蟋蟀笼的形象戴一顶“纨绔子弟”的道德帽子,其实当年的价值观却完全相反,因为参加者有不少是王公贵胄和士宦巨贾,斗蟋蟀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高雅的娱乐,在唐朝就连宫中妃嫔都喜欢玩。初秋季节是斗蟋蟀的黄金季节,资深蟋蟀爱好者会很根据蟋蟀的颜色、翅膀形状、形体规格来判断它的战斗力,所以一只能争善斗的蟋蟀在市场上标价千两银子照样购买者如潮。蟋蟀笼子也是很讲究的,光绪年间,京师琉璃厂古玩店从老太监手里买到一只唐朝时杨贵妃养蟋蟀的金丝笼,有底有梁有钩很精巧,约五两重,还带着小开窗,金丝笼底部刻有“天宝”年号和乾隆皇帝御制诗文,有“贵妃纤纤启笼窗”之句。
他们也许有权,也许有钱,只是不知道,他们快乐吗?我们猜测他们并不快乐,这些娱乐只是内心的寄托,有时候我们又愿意猜测他们是快乐的,因为他们的生活其实是很多平民的梦想。
(选自《商界·时尚》2007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