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学院让法律系学生到党政机关实习当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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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城网
2010年11月19日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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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芦海英 实习生 李斌
11月18日上午,记者接到读者反映,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要求法律系3个班的学生,在11月25日去北京某些单位实习两个月,男生做保安,女生守车间流水线,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也就说学生将不能顺利毕业。“学法律的竟然去做保安,看流水线?”很多学生对此不能理解。
随后,记者联系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律系办公室。该办公室王老师解释说,此次组织学生去北京只是一次“社会实践”,并非“岗位实习”,是学校应对毕业生眼高手低的现状,对学生们进行的一次社会上的历练。社会实践分多个批次,25日赴京的学生为第一批,主要针对法律系其中3个班大约80名男生,接受单位为北京某些党政机关及企业,党政机关居多,参加此次实习的学生每人每月约有1000元的基本工资。
对于“以毕业证为胁迫,硬性要求学生服从”的疑问,王老师坚决否认,“我们这次社会实践是需要和学生及家长做充分沟通,并得到明确答复才会同学生签订合法协议的。”校方要求争取每个学生及家长的理解及肯定,连他自己都亲自参加到“解释”工作中,但是仍然有很多阻力,希望学生及家长多多谅解。
至于具体工作岗位,王老师没有正面回答,后在记者一再追问下,才承认这批男生是去一些党政机关做“保安”。“这次社会实践并不是要求所有学生都无条件参加,如果有的学生身体条件不适合,或者在时间上与学习有冲突,学校都会酌情考虑。至于他们没能拿到的‘学分’,以后可以在某些选修课上补回来,绝对不影响学生的顺利毕业。”
结束对校方的采访后,记者又联系到一位“被实习”的学生。他告诉记者,系里面刚刚突然召集学生开会,强调这次安排不是“岗位实习”而是“社会实践”,会上,系里称可以接受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实践学生的请求,不过之后还会有同样的社会实践,此次不参加的学生,之后必须补上,否则没有学分(不能顺利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