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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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常说县团级,地师级,省军级,那么照此推论,如果正省部级相当于正军级那么:有如下问题  1.统辖几个军的兵团级相当与什么级别?    2.大军区相当于什么级别?3.四总部相当于什么级别?
这是什么问题呀?兵团级现在只有55年的少将享受副兵团职待遇。中将自然是正兵团职了。大军区是正省级。四总部是职务靠前的正部级。
其实,现在的军队级别只有师以下能与地方职务一一对应。军以上不能一一对应。地方上原设有大区政府和中央局是与大军区平级的。50年代撤销了大区政府。60年代撤销了中央局。只有军队的大军区还保留。因此,在地方上无对等职务兵团职已经取消,兵团级也已经不存在。原正兵团并入副大军区,副兵团并入正军。(见军事史林最近两期)。 另外省军其实也不平级,省军区党委书记也不过是在省委兼个常委,连副书记都不是。和书记、省长等还是有差距的。军一下类似。 尽管省军区司令员或政委只在省委兼任常委,但好象他们的待遇是正省级的.
四总部实质上同大军区是一个级别,只不过它们作为中央军委的直属办事机构,才显得比大军区高,而且应该说只高出了半级。
不完全。四总部中总后和总装与大军区平级,但是总参、总政的级别要高半级。也就是说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是正大军区职,而总后副部长、总装副部长只是副大军区职。
那军队级别如何与行政级别相对应?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级别对应如下
排职-办事员
副连职-二级科员
正连职-一级科员
副营职-副科级
正营职-正科级
副团职-副处级
正团职-正处级
副师职-副局级
正师职-正局级
那么照此推论,应该是
正军职-正省部级
副军职-副省部级
军委主席级——正国家级 国家主席 总理
军委副主席级——副国家级 副总理
军委委员级—— 国务委员
正大军区级——正部级 部长 省长
副大军区级——部党组副书记、省委副书记、
正军级——部党组成员、省委常委(省军区的司令政委不是正好在这里吗?)
副军级----不进党组的副部长、不进常委的副省长
正师级——正司局级 司局长
副师级——副司局级 副司局长
正营级——正科级  科长 乡镇长
副营级——副科级  副科长 副乡镇长
正连级——科员级  科员、股长
副连级——科员级  科员、副股长
排级——办事员级
而中央军委主席相当于国务院总理,那么,中央军委副主席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 在正总理和正省部长之间,只有副总理一个级别,最多加个国务委员,只有一个级别 而正军职和中央军委主席间,有副大军区职,正大军区职,正参谋长职,军委委员,如何相当?
兵团级职务没有了,但是兵团级还在。现在几大舰队的司令员就是副兵团级,  各舰队司令员不是副兵团级,是副大军区级。
省级军区相当于副省级,正大军区对应正省级,但正大军区司令员政委排名在省长之前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区是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军队一级组织,是战略区域内合成军队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亦称战区、大军区。
其主要职能是:在中央军委、总部的领导指挥下,根据总的战略意图,负责组织本区内陆军、海军、空军三军部队的联合作战行动和演习,直接领导所属陆军部队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行政管理、政治工作和后勤保障等;领导本区的民兵、兵役、动员、人民防空和战场建设等工作。
军区设有司令部、政治部、联勤部、装备部等领导指挥机关,下辖有若干陆军集团军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并指挥军区空军和海军舰队在本区的联合作战行动。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隶属于军区建制,同时是中国共产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等领导机关。下辖若干个军分区,有的还辖有一定数量的部队。主要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主要城市的警备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海防守备任务。
应该提高一下军队代表在地方省级党委领导班子里的待遇,省委书记任省军区党委书记是对的,省军区政委任地方省委班子里的副书记也应该是对的。
省委书记是同级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主要是政治领导,军区另有党委书记,一般由政委出任
我个人认为是这样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军委文件,一般写的就是各总部,各军区,各军兵种……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   所以说他们其实是平级的
四总部中间也是有区别的,总后总装属于大军区正职单位,总参总政高于,总参总政的副职是大军区正职领导。
那高半级是什么级别呢?总有个名称吧?
并不是每个级别都有明确名称的,现实中很多事情都是按照实践中形成的惯例办事。至于说总参总政高于总后总装,编制条例中写得非常清楚,名称就是“总部正职,高于大军区正职单位”
1965年2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改革军官薪金制度的决定》,将军官现行级别改定为国家机关行政干部级别。1965年6月1日起执行。附表:
各级基准职务定级幅度
基准职务                 定级幅度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        大军区级定为四或三级
正兵团级定为五或四级
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   大军区级一般定为四级
总后勤部部长、政委,军区、     正兵团级一般定为五级
军兵种司令员、政委             副兵团级一般定为五、六级
准兵团级一般定为六级
正军级一般定为六级 ,有的七级
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       副兵团级一般定为六级,有的五级
军区、军兵种副司令员、副政委   准兵团级一般定为六级,有的七级
参谋长、政治部主任,           正军级一般定为七级,有的六级
兵团司令员、政委               副军级一般定为七级,有的八级
准军级一般定为八级
以下略
从上表可见,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要高于总后勤部部长、政委,军区、  军兵种司令员、政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集注》法律出版社1992.12出版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法律注释:
第3条:军事、政治、后勤军官职务等级分为排职、副连职-------大军区副职、大军区正职、总部正职、军委委员、军委正副主席。
第11条: 总部正职: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   大军区正职:大军区司令员、政委,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政委,海军空军司令员、政委,第二炮兵司令员、政委,国防科工委主任、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
以下略
1956年国务院明文规定军地级别对应关系:(只列到行政13级)
1)行政1--3级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大元帅(国家级正职);
2)行政4级是十大将,国家副职;
3)行政5--7级涵盖大军区,部,省,兵团,司级的正副职,对应上将,中将军衔。
4)行政8--10级为少将正,副军级,正厅,正地级。
5)行政11--13级为正,副师级,副厅,副地,正处,正县级,对应军衔为大校,上校。
可以看出正,副军级根本与省部级不搭边,比国务院各部委下面的司长级别还略低。
当年大将许光达降衔不成就申请降级,成为唯一一位享受国务院正部长级(行政5级)待遇的大将。其余9位大将都是行政4级(副总理级)待遇。
文革前军队职务和地方行政职务的级别
国家领导人1~2级 正部3~5级; 副部5~8级; 正局8~10级; 副局9~12级 ; 正副县级14~17级;
正副科级17~22级 ; 科员、助理员22~26级 ; 勤杂人员28~29级.
3级元帅, 4级大将, 5级上将, 6级正兵团 ,7级副兵团,8级准兵团.9级正军.10级副军, 11级准军, 12级正师 ,
13级副师, 14级准师, 15级正团 ,16级副团,17级准团, 18级正营 ,19级副营, 20级准营,21级正连 .
22级副连,23级正排,24级副排.
1993年体制的结构
一级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纪委书记,政治局常委
军委主席、军委副主席
二级 (二层)
副总理、政治局委员、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二至三级
军委四总部 海军、空军、二炮,大军区正职
三级 (四层)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省长,中央各部部长 三至四级
大军区副职, 集团军正职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
四级 (五层)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副省长,中央各部副部长,十六个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
四至五级
集团军副职 十所重点大学 44个国家大型骨干企业集团
五级 (五层)
地(市、洲、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巡视员 五至七级
师级 有权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学校长、教授、高级工程师、主任医师 艺术一级
大型国有企业
六级 (六层)
地(市、洲、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 六至八级
副师 旅 大专及以下学院
七级(六层)
处长、县委书记、县长,调研员 七至十级
副旅 团 副教授 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中学高级教师、艺术二级 中型国有企业
八级 (六层)
副处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助理调查员 八至十一级
副团
九级 (六层)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科长、主任科员 九至十二级
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艺术三级
十级 (六层)
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副科长、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

十一级 (七层)
博士的起始级别
副营
十二级 (七层)
硕士的起始级别
正连 副连
十三级 (七层)
学士的起始级别 科员 九至十四级
排职 助教、助理工程师、医师、小学一级教师、艺术四级
十四级 (八层)
大专毕业生的起始级别
技师 中学三级教师、医士、护士、小学二级教师、艺术五级
十五级 (八层)
职校毕业生的起始级别 办事员 十至十五级
小学三级教师、
中央下发文件一般注明:省部军级,可见,中央是将省部军级作为同级管理,排位军队领导干部一般靠后,另:部队转业干部,一般降级使用,虽无明文规定,但已约定俗成,我曾经见过降两级使用的干部,但待遇不变,因为看转业干部的级别不能佐证省部军不同级
1、正部级不一定是中央委员、而中央委员的一定是正部级干部;2、张文康、宋德福在分别出任卫生部长、人事部长之前任部队的副军职少将,是当了部长之后才退出军职;3、军委军事法院院长(正军)与最高院常务副院长(正部)同样是二级大法官、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与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正部)同样是二级大检察官,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院院长和高检检察长(副部省)只能授二级大法官(检察官);4、副大军区的领导参加省级行政区的会议(北京除外),是排在省委书记和省长之后,排在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之前(省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除外)。由此可见,正军、副大军区、正大军区均为正部级。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四章内部关系 第一节军人相互关系
第五十九条 军官、士兵依行政职务和军衔,构成首长和部属、上级和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在行政职务上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又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部属又是下级,部属的上一级首长是直接首长;在行政职务上未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军衔高的是上级,军衔低的是下级,军衔相同的是同级。
1、关于师职干部转业安置的问题。您也许知道,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领导可以高配到副部级,处室领导可以高配到司局级,因此,担任的实职并不影响他后面所带的(XX级)括号,这是其一;四总部二级部下属的局(过去叫处),局(处长)都是正师,甚至一般办事人员都有师级,但这不影响他所对应的行政级别,也就是说,这些处长并不和部队的团长一个级别,这些人转业到中央国家机关安排为处长、副处长不奇怪;在京的军队机关多、级别高,不可能每个都安排相应的职务,否则的话,那地方干部怎么办,岂不是让军队转业干部占了很大部分了,这是其三。所以说,我相信您所说的师级干部安排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处长的事,但这也并不影响这些人的行政级别,也就是XX处长、副处长、副主任(XX级),这也是您将师级干部误认为处级干部的重要原因。况且你所列举的都只是极少数现象,并不代表绝大多数。在不是首都的地方,正师职干部一般都会安排为副厅长(并明确了正厅级),如某师政委安排为广东省文化厅正厅级副厅长(现已任广东省委常委),西藏日喀则军分区政委安排为西藏某厅厅长(现为西藏区委常委)、湖南省张家界军分区司令员杜某安排为省交通厅正厅级副厅长、湖南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正师)唐某安排为省委政研室正厅级副主任,湖南省军区后勤部部长马某安排为省商务厅正厅级副厅长,某师政委廖某安排为湘西某地级市副市长(明确了正厅级,现为市政府巡视员)……,这样的例子太多了,难道都是非正常因素?国家对转业干部的安置是有政策规定的,不能想怎样就怎样,至于安排如何是实职,那就要考虑如您所说的其他因素了。如果你是首都北京的,您可以关注一下您所在区的区人武部部长、政委(副师)将来转业的安置情况,相信安排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您所说的副处实职)的可能性不大,信不信由您。其四,不排除有的转业干部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或是对转业安排的单位不太满意,而自称为是部队XX级干部的事(我就遇到过好几个这样的转业干部),因此,也给很多朋友造成了一种错觉。从您发表的观点来看,估计您也不排除在因不了解实际情况而产生错觉的朋友之外。
2、至于您所说的“国家把副军级以上定位高级干部我认为是对部队干部贡献的肯定,使给予部队干部在政治地位上的一种优待”的这种说法仅是您个人看法,难道这是国家给予军队的“安慰奖”而一言以蔽之,我实不敢苟同。
3、关于公安系统特例的问题,您也以偏概全了。消防、边防等在省级均为正师,如果公安部下属的分管局也为正师,不大好管理吧,而且也得照顾一下干部的提升问题,这是其一;公安系统的现役干部由公安部自行任命,并可以任命到正军(在一定程度上似乎类似于自封)。而正规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武警省级总队、机动师,不含公安系统管理的着武警制服,表面上为武警序列的现役部队)的正师级就得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主席任命,二者相比,一是国家效力、二是部级效力,不可等量齐观。所以说,公安系统将其内部的军级干部等同于局级干部可能没什么不正常的。这是其二。
4、关于排名的问题,我不想多说,建议您多看看各地党报的新闻报道,不仅湖南,其他省(市、自治区)排名也是如此,地级市的军分区首长的排名您有空也可以了解一下,排名规定绝大多数是和省级相一致的。省级排名一般为书记、省(市)长(兼副书记)、其他副书记、人大主任(书记兼例外)、政协主席(副书记兼例外)、常委(一般按进本单位的常委时间先后)、不是常委的省军区主官、人大副主任、副省(市)长、政协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长、省军区(军分区)的副职和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武警总队总队长、武警总队政委、省(市)长助理(也有的省将政协主席排在副书记前、将省军区的副军职干部排在省高院院长和省高检检察长前的)。关于您看到的那篇报道,我相信是真实的,但并不奇怪。一是因为南京是副省级城市,副市长不管怎么说好歹也是正厅,级别也不错了;二是出于对地方政府的尊重(部队非常讲究“拥政爱民”,并经常主动服从地方政府的领导);三是副市长也是“地主”。举例说吧,大军区正职到地级市,地方领导接风时,书记还坐中间呢。四、大区正和大区副实际上并没有质的差别(也就是我前面说的书记和省长的差别),(许多大区副也是中央委员,而大区正还有中央候补委员,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正军和副军也没有质的差别(相当于副书记、常委和其他副省长),而大区副和正军的差别就大了(这也是我对有的朋友把正军、副军和大区副均认为是副省级干部的看法持否定态度的重要原因)。因为军队多了一个大区级,很多朋友往往不知道如何和地方级别对应。大区正相当于正部、副军相当于副部级都是毫无疑义的,那么,就可以排列如下:大区正相当于省委书记,大区副相当于省长、正军相当于省委副书记或省委常委、副军相当于不进常委的副省长,正师相当于正厅、副师相当于副厅、正团相当于正县、副团相当于副县、正营相当于正科(主任科员)、副营相当于副科(副主任科员)、正连相当于正股(一级科员)、副连相当于副股(二级科员)、排职相当于办事员。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第25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市(地)、县(市)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2、中共中央. 国务院 . 中央军委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第一章(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对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要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到市(地)、县(市)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3、冀转联字[2001]4号文件对转业干部的职务安排有如下规定:对担任师级或团级领导职务且任现职满3年的,一般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个别安排相应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对其他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一般也应安排相应职务。要有计划地选拔部分德才优秀的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到县(市)区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到县安排不了领导职务的正团职干部,原则上不到县以下单位安置,并尽量照顾到党政机关和效益好的事业单位。暂未安排相应职务的,分别享受地(厅)、县(处)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4、5月20日,《环宇军事》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成绩斐然——5月18日《腾迅新闻》——《解放军裁军20万目标实现17.5万干部转业》“湖北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使用空缺编制、带编带职分配和先进后出等政策。为安置好师团职干部这个重点,他们明确规定,近5年内未接收师职转业干部的省直机关单位,必须按省里下达的计划安置师职干部。并明确正师职转业干部必须落实副厅级领导实职或正厅级非领导职务,副师职干部必须安排正处级领导实职,担任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正团职干部,安排不低于副县(处)级实职,不能安排领导实职的,平职安排非领导职务”;
5、国发[1995]19号文件《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并制定了级别对应表(1956年的标准已经废止),您可以查一下;
6、您还可以查一下,以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为例:几乎每个大军区(含总后、总装、武警总部)都有一个以上的副大区领导担任中央委员,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一个副职领导是中央委员,中央各部委的副职领导进了中央委员的都是正部级干部。而且据我所知,在选举十六届中央委员之前,中央就定了进中委的原则,您说副大军区领导是正部还是副部?
7、我原所说的转业干部是有据可查的,劳您自己核实一下吧。此外,网上还可以查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赵廉、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华元的简历;
8、湖南省军区有正军职干部两名:即司令员郑治栋少将(党委副书记)、政委是李今伟(党委书记)少将;副军职干部4名,分别是:副司令员黄明开少将、副政委是王振杰少将、参谋长吴晓伟少将、政治部主任万建华大校。您可以在《湖南日报》上查一下他们在省内的排名;9、对于您看到的单位排名,这与单位级别大小无关(更何况他们无任何隶属关系),只是看哪个单位牵头就排在前(有隶属关系的当然另当别论)。
10、文革的时候,不少省部级干部还下放劳动成了一介平民,所以不能以钟伟等人为例;
11、军衔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誊和褒奖。例如大校军衔从副师直至副军,还有副团少校、正营中校,中尉正连、上尉副连。而且,据我所知,除1988年10月评授军衔时出现过正师少将和正军中将,进入九十年代后就再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因此,不能因为副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均可授少将而将其纳入同一级别,如果依兄所言,是否也可以将可授少将军衔正师职也和副大军区纳入同一级别呢?显然不是。而且本人曾在军队服役15年(04年副营转业,现为610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对于其职别差异非常了解,并非主观臆想或先入为主,在此说明;
12、关于前任大军区副职和副部长逝世后的规格问题,众所周知,不少离退休副部长们都在离退休时是解决了正部级别待遇的,不过现在这种情况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各行政区的副职领导想再解决正部就难上加难了。这也就是各行政区的副职领导逝世时在中央一级报刊上很少见到报导和讣告的原因,而大军区副职逝世后中央一级报纸是肯定要报导的,如此说来,大军区副职是高于副部的。
13、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代表团的团长是总装副部长胡世祥中将(大军区副职)、副团长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总经理张庆伟(正部级、中央委员),照您说来,副部当团长,正部当副团长;而且胡的排名在张前,如何解释。只有一种可能,大军区正副职均等同于正省部级;
14、同级干部都有其档差,所以大军区正副为正部、正副军均为副部并无不妥。如果不如此对应的话,军地级别对应永远是个哥德巴赫猜想。最后,我再说明一点,军队的干部中除了军官外还有两个特殊群体,一是文职干部、二是职员干部(文职干部有军籍、职员干部无军籍),二者也称科、处、局级(对应军官的营、团、师)。文职干部的级别和地方基本一致(只是文职干部中的科员分为一、二级,此外还有“享受正军、副军、大军区副职、大军区正职”的字眼)。职员干部的级别和地方完全一样(科员不分一、二级,局以上为副省部级和正省部级),其正省部级的级别略低于大军区正职、高于正军,其副省部级的级别是军级),但又必须对应,因为有个军官转业的问题存在,您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