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25:04
中国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蔡慎坤
“新华网北京8月6日电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6日(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中国在几千年的封建皇权专制统治时期,既没有所谓的律师,更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的只是“法制”,所谓“制”,里面带了一把“刀”,于是法律更侧重于公权,而轻于私权,因为刀字代表的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近代的中国,律师是一种外来的职业种类,是借鉴西方文明而设立。新中国的律师制度,经过二十年来的发展,无论是律师的数量还是律师所的数量,都有了长足的发展,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日益完善,律师的社会地位似乎也越来越高。
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到一万三千多家,律师已达接近十五万人,不可谓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在人们的心目中,律师有钱有车,自由自在,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滔滔不绝!殊不知,现实中的中国律师举步艰难、困惑多多。作为公民权利的代言人,也是制约公共权力的重要力量,律师天然具有某种“悲壮”色彩:律师注定要发出理性的不同声音,也注定要为这种声音付出代价!
中国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虽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聪明的律师事务所或智慧的律师一定学会了揣摸政治动态或辩明方向,风险最小的是一般经济案件或民事案件,风险最大的当属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在当前,为弱势群体维权呐喊更是要加倍小心!
按照吴部长的指示,几乎不用做什么引申,就可以明白其内涵:为了“政治”,为了“大局”,为了“纪律”,律师应该把法律放在次要、再次要的地位,甚至应该将其弃置一旁。既然如此,面对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何必多一层遮掩的东西呢,直接用强有力的专政工具好了,要律师干什么?要法院干什么?要检察院干什么?
既然要求律师不要碰触这类“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那么政府为什么不想办法制止或减少这类“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什么不要求那些直接造成“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机构和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为什么不呼吁这个社会实施更深入的变革来制止或减少这类“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今年以来,一批维权律师被取缔了律师资格,一批为公民维权的律师受到监视或拘逮,一些律师事务所受到警告或查抄关闭,律师连自身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什么为公民维权?中国的律师还没有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不像国外的律师那样,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甚至影响国家的政治走向和国家命运。中国的律师们要参政议政,还有很漫长的一段路要走。
中国法学泰斗江平曾对中国律师寄予厚望:“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亡则法治亡,甚至可以进一步说:律师兴则国家兴,律师亡则国家亡!”律师作为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应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