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刊文: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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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6日 13:44:37  来源: 求是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不久前,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要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对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把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半个多世纪前,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毛泽东同志曾提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至今日何以又提出这个问题?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加上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因此,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如不及时正确处理,就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也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凸显,是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特点。人民内部利益矛盾表现在许多方面,当前比较突出地表现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我国现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因此,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必然会出现差别。如企业内的劳动者、管理者、工程技术人员,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和其他人员,由于分工和在生产中的地位作用不同,也由于除按劳分配外,还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加上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其他因素,人们在收入分配方面不可能没有差距。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前我国所有制比较单一的历史条件下是没有的,那时分配方式基本上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社会不同成员的收入分配基本持平,但这种分配方式严重束缚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我国目前表现在收入分配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之所以比较突出,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我国实行体制转轨的必然结果。解决这类矛盾,只能通过持续发展经济,继续深化改革,决不能回到改革开放以前的老路上去。
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存在一定差距在现阶段虽然不可避免,但这种差距不能过大,否则就会加深人民内部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原则。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分配的差距,并没有因为经济发展而有所缩小,反而趋于扩大,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邓小平同志晚年十分关注分配问题,从1990年4月到1993年9月,他曾多次在不同场合谈到分配问题,强调富裕起来以后要解决好财富分配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问题还要困难。他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邓小平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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