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自述33岁闪婚 前女友曾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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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隆平自述33岁闪婚 前女友曾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2010年11月15日 09:10 解放日报 【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119条

核心提示:1964年春节前夕,黔阳县组织篮球比赛,那时邓则是县代表队的,要打比赛了,比赛场就设在安江农校。农校几位热心的老师觉得这是天赐良机,鼓动我把婚事办了。热心的“红娘”曹延科老师更是“趁热打铁”,抓住练球空隙请邓则来我的宿舍喝茶休息。为这弄得我还很尴尬和措手不及,因为我的洗脸盆漏了个洞,只能歪在一边接点水请邓则洗手,而且我宿舍的墙脚边还丢了我几双臭袜子。但后来邓则跟我说过,就是因为这种状况,她深深感到“老师”身边应该有个人照顾。

有人牵线,速战速决!从介绍到结婚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在比赛中间休息的时候,我把邓则从赛场上拖下来,要骑自行车带她去打结婚证。邓则说比赛还没完,我跟她说打结婚证比打比赛更重要!她有个叔伯哥哥,说你怎么搞的,比赛都不比了?我说比赛明天再比吧,今天这个结婚证更重要!

此前我也谈过恋爱,未成功。那时安江农校对门是黔阳一中,是个重点中学。1956年的时候,这所中学也要开一门农业技术课,而普通中学没有讲农业课的教师,就要我去代课。在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位教化学的女老师,我们在一个教研组里,谈了三年恋爱。我们两个人家庭出身都不好。后来她跟我讲,她要跟别人结婚了,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她找的那个人,第一是出身比较好,第二是在大学当助教,第三是工作在长沙,这些条件都比我优越。实际上她对我的感情是真实的,只是迫于对当时社会现状的无奈。对此我感到很痛苦,我也很痴情,等了她三年呢。后来她生小孩了,我就彻底断了念头,之后她曾说过她一失足成千古恨。

本文摘自《解放日报》2010年11月12日第19版,作者:袁隆平 口述 辛业芸 访问整理,原题:《杂交水稻之外的袁隆平》

国际水稻研究所所长斯瓦米纳森说:“我们把袁隆平先生称为‘杂交水稻之父’,他是当之无愧的。他的成就不仅是中国的骄傲,也是世界的骄傲。他的成就给世界带来了福音。 ”

这是我们知道的袁隆平。

光环背后,还有一个不为人们所熟知的袁隆平——母亲从小教他说英语;因为带着弟弟逃学被父亲“打了一餐饱的”;考大学时选农业作为第一志愿,刚开始并不被理解;差点成为专业游泳运动员,险些去当空军飞行员……袁隆平的口述,带我们去认识一个杂交水稻之外的他。

我要感谢我的“贤内助”

我和邓则的结合,在当时堪称“门当户对”。我们是1964年2月结婚的,那时我已经超过33岁了,货真价实的晚婚。

此前我也谈过恋爱,未成功。那时安江农校对门是黔阳一中,是个重点中学。1956年的时候,这所中学也要开一门农业技术课,而普通中学没有讲农业课的教师,就要我去代课。在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位教化学的女老师,我们在一个教研组里,谈了三年恋爱。我们两个人家庭出身都不好。后来她跟我讲,她要跟别人结婚了,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她找的那个人,第一是出身比较好,第二是在大学当助教,第三是工作在长沙,这些条件都比我优越。实际上她对我的感情是真实的,只是迫于对当时社会现状的无奈。对此我感到很痛苦,我也很痴情,等了她三年呢。后来她生小孩了,我就彻底断了念头,之后她曾说过她一失足成千古恨。

1963年冬,学校老师和过去学生中的热心人关心我的婚姻大事,帮我物色了对象,她就是邓则,我过去的学生,小我8岁。她1959年从安江农校毕业后,分配到黔阳县农业局两路口农技站,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她也是由于家庭出身不好的原因,一直没有考虑婚姻问题。经过她的两位同学谢万安和王业甫的撮合,我非常愿意,就去找她。两个人的家庭出身都不好,谁都不挑谁;加上原本是师生,互相熟悉和了解。她对我印象比较好,认为我的课讲得好,爱打球,爱搞些文艺活动啊,又会拉小提琴啊。她也很活跃,喜欢唱歌、跳舞,也喜欢运动,爱打球,还是黔阳县篮球运动代表队队员呢,因此我们很情投意合。

1964年春节前夕,黔阳县组织篮球比赛,那时邓则是县代表队的,要打比赛了,比赛场就设在安江农校。农校几位热心的老师觉得这是天赐良机,鼓动我把婚事办了。热心的“红娘”曹延科老师更是“趁热打铁”,抓住练球空隙请邓则来我的宿舍喝茶休息。为这弄得我还很尴尬和措手不及,因为我的洗脸盆漏了个洞,只能歪在一边接点水请邓则洗手,而且我宿舍的墙脚边还丢了我几双臭袜子。但后来邓则跟我说过,就是因为这种状况,她深深感到“老师”身边应该有个人照顾。

有人牵线,速战速决!从介绍到结婚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在比赛中间休息的时候,我把邓则从赛场上拖下来,要骑自行车带她去打结婚证。邓则说比赛还没完,我跟她说打结婚证比打比赛更重要!她有个叔伯哥哥,说你怎么搞的,比赛都不比了?我说比赛明天再比吧,今天这个结婚证更重要!

农校的老师们都很热情地帮我们布置,在我的单身宿舍里,只有一张单人床和一张书桌。曹老师拿出5元钱,买回了喜糖;女体育教师周琼珠将刚买回的绣着一对红蝴蝶的平绒布鞋送了来……这样,为我们举行了一个简单而又热闹的婚礼。结婚时,我只穿了很一般的衣服,本来也不帅嘛。

我为了庆祝我们的新婚,曾邀请邓则去游泳。记得有一天开会到晚上11点,但在新婚的激情和游泳的兴致的双重驱使下,尽管黑灯瞎火,我还非拉上邓则去游泳不可。为此我还特意拿上一把小剪刀,以防河里有渔民布下的渔网,碰到鱼线时可以剪开脱身,然后我们去游了个痛快。

很长一段时间内,她叫我“袁老师”,我一直称她为“贤内助”。最有意思的是,前几年我和香港中文大学的辛世文教授(现在也是中国工程院院士)见面时,我们互相介绍自己的夫人,他说“这是我的太太”,我就说“这是我的贤内助”。后来他太太就说“以后不能叫太太啊,要叫贤内助,贤内助比太太好”。

在我事业最艰难、工作最困难的时候,邓则却最坚定地支持我,她付出的确实太多了。在上世纪70年代,因为我一直在外面搞科研,家里的担子都由她挑起来。我曾连续7个春节都没有回家,是在海南岛过的。小孩都是我的贤内助带的,二儿子出生才3天我就南下了,但我的贤内助也没有埋怨我。她知道这个事业很重要,毫无怨言地支持我。特别是我父亲去世后,为了照顾我母亲,直到母亲去世,邓则才带着3个孩子来长沙和我团聚。从1964年到1990年,26年里我们基本是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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