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势利》:美国版还是中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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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7 01:01:29   来自:Helicopter (Raleigh)
势利的评论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tszk/nfdsb/ydzk/200708260225.asp
王方济
□自由撰稿人,湖北宜昌
仍在下蛋的金鹅
约瑟夫·爱泼斯坦(Joseph Epstein)的书突然被译成汉语简直是没想过的好事。今年70岁的爱泼斯坦在美国是享有盛名的文人,文风细腻而犀利,尤其是2002年出版的《势利美国版》(Snobbery The American Version)读来让人叹为观止。此书涉及到的一些话题尽管与《格调》有些类似,但作者为文老到而新颖,在一些小论题下连绵引证著名作家的言论时穿插极冷的笑话,境界颇高。这本微妙、尖新、刻薄的书籍让笔者度过了不少愉快的时光。5月此书的中文版面世(书名是《势利:当代美国上流社会解读》,作者的姓被译成“艾本斯坦”),前段时间在“和讯读书”排行榜上一跃成为继李零《丧家狗》之后的第二畅销学术书,良有以也。
不过,我读完此书的感觉是,中文版与原文是有些差距的。据资深翻译批评者的看法,目前国内翻译作品的正常水平是“平均起来,大概每两页有三个错误”。如果拿这个标准来衡量本书似乎显得有些迂阔了,因为中文版中尽管有密集的、应接不暇的错误扑面而来,但其中也带来了原文中没有的乐趣。这一点倒也不是像钱锺书先生说的那样“翻译愈糟愈有趣”,而是说,敢作敢为的译者不惮于向读者披露自己的内心世界,不惮于给冷笑话加温,这些都会让读者吃惊、扼腕、叹服……作者针对美国某些以前曾经著名的高校今天已经堕落、但这些高校的毕业生仍然受到尊重的现状时说:“即使是彻底的子宫切除之后,这些金鹅们仍在下蛋。”这句话可以改一下来形容此书中文版:“即使许多脏器都被实施了多次错误手术后,这只金鹅仍在下蛋。”
词的问题
对于单词,译者并不在乎它的准确含义。比如说第一页出现的“下层贫民”,原文是“lower middle class”,意思是中产阶级的下层。如果坦率的爱泼斯坦真的来自于“贫民下层”,我怀疑他是否有胆量把这一点写出来。“贫民下层”大概离乞丐不远了吧,居然他的父母亲还进了高中,家里还订阅了《生活》、《展望》和《时代》等周刊,这除非美国的街道上扔的到处都是美元。译者大概和笔者一样,至今仍没有去过美国吧?
第2页第3段出现了3处疑问。“我相信我爸一点也不势利,他就是想往上爬,过好日子。”这句话仿佛是个心理测试题:“一点也不势利”怎么会“想往上爬”?真令人困惑。好在第三句让我们有些明白了:“往上爬”说的是“生活质量”在提高。怎么样?读者对爱泼斯坦的文笔有些腹诽了吧?我们来看看原文“My father,I believe,hadn’t a speck of snobbery.It would not have occurred to him to want to rise socially in the world,”意思是,“我相信我父亲从没有势利的缺点,试图提高社会地位的想法从没有在他的大脑里闪现过。”我们发现译者漏看了那个“不”(not),但是明显的矛盾(“不势利”、“往上爬”)肯定会让读者迷惑,体贴的译者为读者考虑,只替作者加了四个字“过好日子”,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同一段,“我们有个堂弟是美军里的少尉团长。”这句话是违背常识的。在大多数国家的军队里少尉都是最低一级军官军衔,大约可以带个排,译者让他带一个团的兵力是不慎重的。原文中关于军衔的文字是“lieutenant colonel”,两个词合起来就是“陆军中校”。分开来,“lieutenant”一词指的是尉级军衔,可以是少尉、中尉和上尉。译者也许只记得“少尉”,“colonel”有“团长”的意思,于是“少尉团长”这个新的军事名词就诞生了。
荒唐场面
挑选译者翻译错误的例子是颇让人踌躇的事。这里就举一些译者把意思完全弄反的例子算了。第9页:“有时候我表现出兴趣,那不过是因为我知道一个普通人恰巧提起了它。”一个“普通人”提起一件事,作者就表现出“兴趣”,这似乎谈的是礼貌而不是势利。原文是“Sometimes all it takes for me to drop an enthusiasm is the knowle dgethat someone I think commonplace has picked it up.”意思其实是“有时候能让我放下这股狂热劲的,就是我知道连那些平庸之辈都热衷此道了。”
紧跟着一句是“大概25年前,我认为演员汉弗莱·博加特是个一流的演员;博加特的忠实影迷们一定爱死我这句话了。”首先这句话也自恋得有些病态了,哪里像出自淹通书史、人情练达的爱泼斯坦的笔下?原文是:“Twenty-five or so years ago I thought Humphrey Bogart a swell actor;the Bogart cult killed it for me.”我看意思也许是“二十五年前我觉得汉弗莱·鲍嘉是个有名望的演员;鲍嘉粉丝的热情结果毁掉了我的热情。”
在82页里有两个荒唐场面:“有一天晚上,我从餐馆里出来,看到一个男人和停车小姐一起登上他的捷豹跑车;停车小姐大概比那个男人年轻20多岁。”这个场面极为暧昧,但是“停车小姐”(如果有这么个人的话)的年龄跟势利有何关系?原文是“The other night,coming out of a restaurant,I not eda man leaving his Jaguar with the valet parking attendant;the woman with him was twenty or so years younger than he.”“valet”一词常见的翻译是“泊车小弟”。就是说,这段话里出现的人物很可能是三个。人家也不是上车而是下车。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另一个夜里,我从一个饭店出来,注意到一个男人从他的‘捷豹’里出来,身旁是泊车小弟;他身边的女人大概比他年轻二十来岁。”这才是富豪做派嘛。译者提供的场面只能算作暴发户行径。
“‘我一想到我很出名’,作曲家和乐评家佛格·汤姆森说,‘我就要走进真实世界里转转。’”但这跟势利有何相关?作曲家简直是谦逊的楷模。原文是“Whenever I think I’m famous,”the composer and critic Virgil Thoms ononce remarked,“I have only to go out into the world.”意思其实是“‘无论何时我都觉得自己是个名人,’作曲家和评论家弗吉尔·汤姆森有一次谈到,‘我从没有想到我在这个世界上会过时。’”译者很有可能厌恶翻词典,所以不知道“only to”是“没想到会”的意思,而“go out”并非是“出去转转”而是“过时”的意思。不过,真的佩服译者这段话说得那么畅通无阻。
细腻和犀利
我再说一遍,作者的文风是微妙的,但译者显然对此不满意,译者努力的结果使中文版的风格一变而成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粗豪。译者用“牛”、“不爽”、“爱死了”这些北京和港台俚语来驾驭原文中烂熟的资本主义文化中的种种细节,而且感觉良好。比如说在13页,有这样一句:“然而天堂总是短暂的,因为在势利眼生存的世界里总他妈的有人比自己牛。”我小心翼翼地翻开原文查对:“Paradise,however,figures always to be temporary,because the snob resides in a world of relentless one-upmanship ……”您看,原文里面没有“fxxxing ”,或诸如此类的词。
12页的一个例子:“你正坐在宝马740i里体味着安静,忽然看到同时停在红灯前的是一辆炫目的凯迪拉克,你忍不住会感觉你比坐在凯迪拉克里的暴发户要强百倍。”首先要说的是,“坐在宝马里的你”体味的不是“安静”本身,而是“宝马强过凯迪拉克”。他是在“静静地体味”,所以没有什么“忍不住”和“强百倍”这种急吼吼的事情。意思是“坐在你的宝马740i里静静感受,的确比那辆红灯亮起时停在你车后面的可怜的暴发户开的俗气的凯迪拉克要好。”
作者有时是非常犀利的。有一段这样的话,讲一个人的穿着极为奢华,我读后很受震撼:“一个进入他办公室的同事穿着一件定做的英格兰套装,手腕上一块极薄的百达翡丽手表,还有意大利的鞋——我们假定——由挪威公羊的包皮制成。”但好可惜,粗豪的译者没有发现作者的豪放,译成了这样:“办公室同事……穿一双意大利皮鞋——据说还是挪威公羊的前额那块皮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