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亦同:朱自清之子的冤死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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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亦同:朱自清之子的冤死
朱迈先系现代文学家、爱国民主人士朱自清先生的长子。1951年11月,年仅33岁的朱迈先以“匪特”罪被湖南新宁县法庭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1984年该法院经复查后承认错判,为死者恢复名誉。朱迈先之妻傅丽卿奔走多年的申诉,总算有了结果。
投身抗日救亡运动
1929年11月26日,
朱迈先进了北平城里的崇德中学,他是班上的高才生。比他小两岁的一位同窗学友、日后成了电影界名人的孙道临,在几十年后所写的一篇回忆文章《没有失去的记忆》中,满怀深情地描绘了学生时代的朱迈先,给我们留下了这位杰出少年的生动形象:
我们班有个同学叫朱迈先,是文学家朱自清的儿子,他文学修养的根底很厚。一天,汝
就因为这一次活动,朱迈先几乎成了我崇拜的人物了。他比我大两岁,体胖,高大,蓬松的头发,粗重的双肩,浓密的胡茬……一次,他借给我一本尼采的《苏鲁支如是说》,扉页上有幅尼采的照片,我发现那浓眉下的眼睛,竞和他有些相像。只不过他的眼神不是那么冷峻,而是在深沉之外,又显得那么仁厚,有些怅惘。当朱迈先负责编辑一个由学生自治会出版的大型刊物《崇德学生》,希望我写些稿件,就在他的鼓励下,我尝试着写了第一篇作品。
这样一个才华初露的文学少年,在那救亡图存的风云年代里,成了北平学界抗日爱国运动的积极分子。1935年的“一二·九”运动和“一二·一六”运动,为抗议国民党政府纵容汉奸势力、阴谋“华北自治”的卖国投降政策,在北平学联的组织下,已经是“民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队员的朱迈先,与千万热血青年走上街头游行示威,面对挥舞大刀水龙的军警马队,经受住了腥风血雨的考验。当时,身为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的朱自清曾代表校方去“劝阻”参加游行的学生。但当朱自清目睹学生不怕牺牲的斗争场面时,深受感动,情不自禁走进了游行队伍,和他们一起表达了一位爱国知识分子的满腔义愤。16日当晚,他还在日记中写下自己的观感:“最近两次游行,地方政府对爱国学生之手段,殊过残酷。”他的大女儿采芷因参加“非法游行”被教会女中开除,朱自清没有对孩子说一句责备的话,而是悄悄地为她办了转学手续。
正是在大时代的浪潮冲荡和这样的家庭影响下,早熟的朱迈先迅速成长起来,1936年还在读高中的他秘密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介绍人是他的同学、崇德中学地下党支部书记力易周。
加入“友军”广西起义
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平地下党组织决定派一批同志南下,朱迈先回到扬州老家。尚未中学毕业的他,就读于他父亲的母校——江苏省立扬州中学。在这里,他一面读书,一面从事救亡活动和党的工作,受命担任地下党支委。当年10月,才19岁的朱迈先被任命为中共扬州特支书记。11月,战争形势更加紧迫,他同陈素、江上青等人参加了江都文化界救亡协会流动宣传团(以下简称“江文团”),离开扬州,迁往内地宣传抗日。
1938年,“江文团”抵达安徽六安,担任该团地下党支书的陈素先后与中共长江局和安徽党组织取得了联系。根据当时党提出的“到友军中去,到敌人后方去”的工作方针,经长江局批准,“江文团”集体参加了国民党军队,到广西后重新成立三十一军,隶属十六集团军,在桂林、桂平一带整休。
1939年该集团军参加桂南会战。1940年10月,三十一军收复龙州,即在龙州驻防,朱迈先时任一三一师三九一团上尉。1942年一三一师调防南宁,1944年参加桂柳会战,与四十六军一七O师共同担任桂林城防守备部队。桂林城失守后,一三一师残部退至东兰县整训,次年初又合并到四十六军,隶属第二方面军。朱迈先被派到新十九师工作,在师长蒋雄手下任政治科中校科长兼政工队长。抗战胜利后,蒋雄部队开往海南岛三亚港,朱迈先因病在海军医院住院治疗时,认识了护士傅丽卿,两个飘泊天涯的年轻人产生了感情。
与父亲失散了8年的朱迈先,这时才同自云南复员回北平的
1946年10月,他俩办了婚事,婚后生活十分融洽。时正值内战重开,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的岁月,国民党军政人员利用职权捞外快、发国难财,腐败成风。朱迈先每月90元的薪金只够买黑市花生油两斤,因此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清苦。朱迈先一心想带着新媳妇回北平去见家人,别说连路费没有着落,就连一件好看的衣裳也买不起。他曾对妻子说:“同我结合,真是难为你了。要是别人按我目前的职位,做点生意捞两把是不成问题的,但我父亲是名教授,我又是他的长子,我不能往他脸上抹黑,不能玷污了清白家世的名声。”这番肺腑之言,同
1948年8月,
时代蜕变中的人生悲剧
1950年12月“镇反”运动中,蒋雄被捕,同时也逮捕了朱迈先,后被押送至蒋雄家乡湖南新宁县。次年11月,新宁县法庭以“匪特”罪判处朱迈先死刑并立即执行。朱迈先当年33岁,去世之时,距毛泽东主席褒扬他父亲“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的那篇名文《别了,司徒雷登》,已发表了两年零三个月。
朱迈先身后,留下了年轻的妻子和两男一女3个幼小的孩子,生活艰难、处境困顿可想而知。,朱迈先被捕后,傅丽卿曾向朱自清遗霜
傅丽卿坚信丈夫是无辜的。在朱迈先死后的30余年里,她多方申诉,为他平反而奔走。直到1984年各地贯彻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拨乱反正、落实政策的新形势下,新宁县法院才认真复查旧案, 承认1951年的判决书纯属错判,恢复朱迈先起义人员的名誉,澄清事实真相。
80年代初,年近花甲的傅丽卿带着两个儿子和一个媳妇,千里迢迢去北京探亲,这是她同朱迈先结婚后36年第一次跨进朱家门。她无比激动地拜见思念已久的婆母和弟妹们,孩子和媳妇也叩见奶奶和叔叔、姑姑。沐浴在历史新时期的温馨阳光下,朱自清的家属们才实现了真正的大团圆。
在北京西郊的福安公墓里,傅丽卿带领孩子们在刻着“故国立清
另一位知情者的纪念
本文前引
我们生在“五四”前后,长在“一二·九”,是那样充满了痛苦与希望交织交响的时代。阅李传(指《李德伦传》),我找见了多少少年时候的同窗密友。传载,抗日战争起,地下组织暴露,孙以亮(孙道临)被捕,陶声垂(娄平)出走天津转赴冀东打游击,在天津时曾给德伦一信要他也去天津,急匆间却未留下天津地址(其实陶就在我家,由我13岁的小妹宗英接待)。其后德伦赴上海才认识了我。这些是我这次阅李传才知其详的。我所以当时未参与而又同途同归是另一传的事了。
感天下之大又小,只能释为同的时代命运使然。………在这天下之小中我很想提一笔我们的少年伙伴朱迈先(朱自清长子),他可以说是我们之中最成熟、最先进的一个,在全国解放前夕带动国民党一个师起义,自己竟亡于“自己人”手。这已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一件冤案了,无处可纪可祭,聊附此数语,以志少年时的伙伴,并寄我们这些幸存者的追思。我们那一代走在前面的少年先锋如李德伦,多是把“救亡”放在生命以及视如生命的艺术之前的,并寻找追随党领导,这是客主观均属必然的。
同为上个世纪30年代北京名校崇德中学毕业生,黄宗江对“少年先锋”中“最成熟、最先进”而又蒙冤而逝的朱迈先,发出了“无处可纪可祭”的感慨。
笔者以为其中的历史教训是非常惨痛的,因此就自己所能搜求到的史料,辑录成这篇远未周详的文字,以引起海内外更多有心人和知情人的注意。笔者认为,对朱迈先的“追思”和纪念,并非仅仅是这位年轻的革命者和殉难者家属及亲友之间的事,也是广大熟悉和爱
来源:《文史精华》2008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