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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发表于:2008年3月18日 21时35分47秒阅读(8)评论(1)本文链接:http://user.qzone.qq.com/455483506/blog/1205847347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总理在两次人代会记者招待会上都提到一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这句话是怎么出处哪?
这句话是林则徐诗里面的,但这个思想并不是林则徐最先提出的,林则徐只是改造了明代大思想家王阳明的“苟利国家,生死以之”,林则徐化用在自己的诗句里。
林则徐原诗全文如下:
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 (清)林则徐
力微任重久神疲,再竭衰庸定不支。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谪居正是君恩厚,养拙刚于戍卒宜。
戏与山妻谈故事,试吟断送老头皮。
1841年,由于投降派的陷害,林则徐被以“办理不善”的罪名革职降级,充军伊犁。这首七律是他1842年途经陕西西安与家人告别时所作。虽然他蒙受冤屈,但报国之志并未稍减,依然表示:即使被谪贬边疆,只要对国家有利,也将不顾个人的生死祸福为之奋斗。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两句的大意是:“只要对国家有利,即使牺牲自己生命也心甘情愿,绝不会因为自己可能受到祸害而躲开。”在这里, “以”的意思是“用、把、拿”的意思。“生死以”是介宾结构“以生死(实际是‘以死’)”的倒装,把宾语“生死”提到介词“以”的前面。直译是“用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换取)”。
值得注意的是:在汉语中凡是用两个相反意义的字联合组成的词语,往往其中只有一个字是真正的意义所在,在这首诗的“生死”一词中重点的、真正的意思是“死”,“生”字只是用来构成双音词,只是陪衬;“祸福”的重点和真正的意思是“祸”,“福”只是陪衬。类似的例子很多,例如鲁迅赠日本友人的诗《题三义塔》中“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恩仇”一词中,重点和真正的意思是“仇”,否则,连“恩”也要“泯(泯灭,忘记)”,那还能依然是兄弟吗?跟上述的“生死、祸福”一样,如果两个相反的意思都有,就解释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