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炎:古代失身女惨遭蹂躏依然爱生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55:36

赵炎:古代失身女惨遭蹂躏依然爱生活

文/赵炎

    有哲人说,一阴一阳谓之道也,殊不知,正是这个阴阳之道,让人世间生出不少悲欢离合的故事。男为阳,女为阴,于是,有了性别,有了性侵,有了男人对女人的蹂躏。由于受到女子“贞洁观”的荼毒,不少女子在失身后,往往痛不欲生,投河、上吊、割腕、撞墙,什么招都使了出来,似乎不死上一回,就难以面对一切。

    昨天就看到一则新闻,浙江某地警方破获了一起强奸案,案犯被抓当日,那位被强奸的年仅十七岁的花季少女自尽了。赵炎不能指责这位少女轻生的行为,只能说,所谓面子、贞洁等等,其实都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文化垃圾,人无法选择自己的性别,却可以选择坚强地活下去。在这方面,古代女子惨遭蹂躏后,就很想得开。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杜甫在《丽人行》里描述了女子春游的热闹场面。崔颢的《长干行》说:君家在何处,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描写一位未婚的年轻女子主动与一个陌生的男子打招呼。唐朝就是这样的一个朝代,社会开放,民风无忌,男女之间的交往并无太多的规范和教条。这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盛唐时期的犯罪率虽然并不高,但是,强奸犯罪依然还是存在的。

    据《新唐书》记载,贞观年间,陕西某县曾发生过一起盗贼祸害老百姓的案件,有十一户居民被盗,七户女眷惨遭强奸,却并未发生受害女寻死的记录。南宋文人笔记评价此案时,用了如下评语:“唐人云‘非贞烈无以显其义’,谬矣,观夫彼等女子,玉折而兰摧,能苟活存世,亦明识远图者也。”大概的意思是,女人守贞并不能彰显生命的意义,只有活下来,才算有见识、有未来。和今天的“求生存,图发展”意思很相近。

    令人费解的是,就在理学大师朱熹活着的时候,就在朱熹的老家江西婺源,也曾发生过一起强奸案。《秦娥传》记载,婺源有位名叫翠儿的女子,在一个姓刘的大户人家做丫鬟,有一天,刘家来了亲戚,当中有个男人喝多了酒,翠儿扶他去休息,被他乘机蹂躏。此案报官以后,刘家花钱私了不成,就四处散步谣言污蔑翠儿引诱在先,请县太爷判决翠儿不贞之罪。但是,翠儿没有被污蔑击倒,而是勇敢地走上公堂做人证,县太爷也不糊涂,最终将施暴者绳之以法。翠儿的勇敢行为,在当地被传为佳话,不但没有被歧视,还赢得了一位秀才的爱情。

    明朝是一个烈女频出的时代,据《古今图书集成》统计烈女节妇的数字来看:唐代是51人,宋代是267人,而明代是36000人,这是多么悬殊的对比!可是,就是在明朝,失身的女子也并非个个想不开。

    万历年间,江苏常熟民女周李氏,和老公回娘家,途中遭遇劫匪,周李氏被多人轮奸,还当着老公的面,此等惨状恐怕现在的人也受不了,但是,周李氏后来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她对老公说:妾万死不足资于贞烈,然则母疾子幼,舍生何以奉养?唯义所在,亦妇人之德也。”从她的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周李氏是为了亲人而活下来的。

    另据《江变纪略》(手抄本)记载,明末危亡之际,满清八旗军所到之地,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有幸存活下来的女子,面对国仇家恨和自身的被蹂躏,她们没有被击垮,有的参加了反清义军,有的隐匿民间嫁人苟活,有的出家为尼常伴青灯。顾炎武先生曾撰文说:“贞烈,义之资也,然血脉存续,关乎家国,岂礼教所拘哉?”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在民族大义面前,在鲜活的生命面前,贞洁观确属多余,老先生斯言不谬。

    其实,中国古代许多有识之士是瞧不起贞洁观的,他们鼓励女子追求生命和幸福的权利。比如,道家文化虽然讲究阴阳之道,但是,老子、庄子等人却极力提倡自然生命的可贵和难得,从未说过女人失身就等于失去生命的话;再比如,新、旧唐书列女传都记载有这样一个故事,房玄龄病重将死,对妻子卢氏说:“我死之后,你还年轻,不必为我守寡,好好地对待你将来的丈夫。”虽然卢氏表示自己守节,大哭后还剜了一只眼睛出来,立誓不嫁,但是,在赵炎看来,房玄龄的话对贞洁观依然具有强烈的批判意义。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朱熹因倡导理学,被主流社会屏蔽数十年之久,朝野骂声一片,不绝于耳,与其私交不错者如辛弃疾等,在女子贞洁观方面,意见也是与朱熹相左的。

    女子失身,惨遭蹂躏,固然令人同情,但放弃生命却是不该。被强奸,并非女人的错,为何一定要求女人“受贼辱,不如死”?“守节而死,虽死犹生”是胡说,死了还谈什么节?“义不以身受辱”是固执,活着才是大义所在。“妾不幸年少,义不苟活;今日之事,愿先就死”,这是傻瓜言论,凭什么你就不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