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学生签生死状的大学走入死胡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52:47
近日,一篇 “学生死活与学校无关!”的帖子在网络流传。有网友调侃,“如有身亡纯属巧合,某大学强制学生签订‘生死状’”。日前,记者在山东建筑大学调查时发现,该校学生确实在学校的要求下,签订了《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其中约定学生出现自杀、自伤等情况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众所周知,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既规定了学校不承担责任情形,还规定了学校担责的情形。山东建筑大学只谈权利,放弃义务,这份“不平等条约”即使签下,也没有法律效力。不过,荒诞的生死状背后大学管理者的心态倒更值得玩味。
会上,“负责人说学校最近常出安全问题,有的学生打群架,有的学生喝酒闹事。负责人提醒学生遵守学校纪律,还说有份协议书让大家签一下。”说白了,逼学生签字,签的是“免责告示”,这和不久前临沂十五中的校方书面声明如出一辙,意思不外乎是“不关我们的事”。由于“发型不符合规范”,临沂十五中学生张悦多次受批评,10月9日在家中服毒自杀,引发舆论大哗。
留长发、打群架、喝酒闹事,于是就给他们贴上“坏孩子”的标签,坏孩子自杀自然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关学校鸟事。这样的一个逻辑的背后是什么样的制度冷漠?俗话说,幸福的故事都一样,不幸的人儿各有各的不幸。例如杨元元自杀因为“知识改变不了命运”;北邮吴博士是因为“不成功无颜见江东父老”;蒋志辰因为“饱受情感学业就业压力”;刘伟的10万字日记则写尽了“堂堂正正一个大学生竟然连个工作都找不到”的郁闷。
短短几年,有学生自杀的高校赫然超过百所。《中国日报》报道,自杀已成为我国20岁~35岁人死亡的第一原因。国际上,1000个学生会有一个心理辅导员,心理干预是必修课,即使大学的力量不足以改变社会的现状,但是人性的温暖总可以照亮孩子们的勇气。一纸协议金蝉脱壳,没想过一套理性、人性和法治的应对预案和策略,这无疑是一只僵化管理体制下的蛋。
每个时代都有颓废和无奈,但是大学精神当是浩然正气。一张麻木的“生死状”,救不了管理者自己,而“集体不作为”是真正的大学精神虚脱!“细听蝉翼寂,遥感雁来声”——大学精神本应是这嘹唳秋空的雁阵,带领这个时代走出“少年维特的烦恼”,如今自己先钻进了死胡同。(付瑞生 原题:生死状,僵化管理下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