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专著被指修改国际公约阻挠控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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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局专著被指修改国际公约阻挠控烟

2010-11-09 15:28:30 来源: 大众网(济南) 跟贴 285 条 手机看新闻


修改文字对比

大众网11月9日报道  “须”译成“应”“全面”译成“广泛”控烟专家质疑国家烟草专卖局著作称其阻挠世卫控烟公约

中国烟草业被指“篡改”控烟公约

中国烟草业被指对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译本“动过手脚”。昨天,著名民间控烟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召开研讨会。本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这一信息。

200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课题组编写的《〈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以下简称《双对》)一书,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控烟志愿者宗志国指出,这本440多页的书中,至少四处提到烟草业代表对世界卫生组织《公约》官方中译本施加影响,修改之处“明显荒谬”。

修改内容

《双对》修改原《公约》翻译

在《双对》这本公开出版、发行和售卖的书中,多处直言烟草业代表对《公约》中译本施加影响并获得采纳。

《双对》一书正文第8页写道:2003年3月,《公约》通过后,我国政府代表团承担了《公约》中文文本的审校工作,《双对》课题组所属的资料翻译组组长赵百东博士作为国家局参加政府间谈判的代表,积极参与了全部审校过程,并对原《公约》中文本存在的一些术语翻译不恰当问题进行了修改。

如英文文本中的“should”和“comprehensive”的中文对应词为“宜”和“广泛”,而不是“应”和“全面”等,共有11条建议被我国政府代表团采纳。

控烟专家质疑

《双对》“阻挠控烟策略总汇”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教授表示,《双对》一书书名中的所谓“对案”,就是在制定《公约》过程中,怎样尽力使《公约》文本“宽松”,以减少对烟草业的约束。所谓“对策”,就是在《公约》签署后,为烟草业设计应对《公约》的种种策略。

吴宜群教授表示,事实证明,本书中论点和招数,成了中国烟草业抵制《公约》、阻挠控烟的策略总汇。如此坦白、毫无顾忌地公开烟草业应对《公约》所制定的全部意图与策略,实属罕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双对》“趋利避害”

《双对》一书主编之一程永照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上曾经发表文章,介绍《双对》的研究成果。

文中指出:“研究工作始终得到了国家局党组及国家局领导的支持。课题组适时向国家局(总公司)领导呈送了一批研究成果。”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还为该书作序,称书中研究“立项超前,原创性强,应用价值较高”。

记者同时在烟草专卖局官网上发现一篇由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提供的文章,标题为“《公约》与我国烟草进出口贸易对策及建议”。

文章指出,《公约》对我国烟草进出口贸易产生一定影响。文章同时表示,为应对《公约》,应“增强紧迫感,联系实际,深入学习研究、准确把握《公约》,趋利避害,制定行业的整体对策”。

专家观点

法学专家呼吁善意履约

多位法学专家在研讨会上表示,对条文进行曲解或曲解后再履行都是不允许的。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指出,既然《公约》在我国已经生效,就有拘束力,有义务去执行。反之,不仅有损国家形象和信誉,且要承担国际责任。

关于《双对》一书

 

全名为《〈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

该书主编和主要撰稿人都来自烟草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为此书作序。全书60万余字,400多页。

关于《公约》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3年5月召开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截至今年8月23日,已有171个国家签署了《公约》。

我国政府自始至终参与了《公约》的制定,并于2003年11月10日签署《公约》,2005年8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6年1月9日起在中国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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