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为毁证据吞食避孕套的反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18:35

卖淫女涂某遇警方突击检查时,为毁灭证据试图吞食避孕套,民警强行掰开她的嘴,弄出套子,手指被咬伤。近日,涂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北京西城检察院批准逮捕(3月25日《京华时报》报道)。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让人心酸。相信大多数卖淫女不是出于爱好才卖淫的,而是被生计所迫。在这个连女大学生就业都难甚至沦落红尘的年代,更何况那些因贫而无法读书的女青年们呢?当然,无论怎样的窘境,也无法成为道德沦丧或者违法犯罪的借口。透过这位女子(用“卖淫女”的称呼似有不妥,用“疑似卖淫女”更妥)为毁灭证据竟吞食避孕套的事件,我们该反思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卖淫女长期生活在重压之下,时刻提心吊胆害怕被抓,时刻都在进行相机抉择——卖与不卖,卖的时候如何防止被抓。估计卖淫女十个有九个有精神抑郁症或分裂症之类的心理疾病。这位女子正是因为担心避孕套被发现后被抓,才不得以吞食的。因为在她看来实际上在某些执法也这样看来,避孕套就是卖淫嫖娼的铁证。然而,需要反思的是避孕套该不该成为卖淫的证据呢?
说到这,我想起了一个关于淫具的典故。据说,刘备在蜀时,适逢大旱,遂下令,严禁老百姓私自酿酒。王令一下官员焉有不从?于是,蜀国官吏倾巢而出,只要发现老百姓家中有酿酒器具的,一律以违抗王命论处。一时间,百姓人人自危。刘备妻舅,人极聪明,决定进谏。他来了个“曲则全”,皇帝的脾气是很大的,弄不好,只会事与愿违。一日,与刘备同游,妻舅指着正在行走的一男一女路人说,把他俩抓起来,他们在淫乱。刘备问何以见得?妻舅说,他们身上有淫乱的器具。刘备听后大笑,对于禁酒的做法,遂拨乱反正。
一笑之余,感谢刘备妻舅的聪明才智,救民于水火。酿酒器具之于酿酒,只是瓜田李下之嫌,用今天法学的观点,充其量,算个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需与其他证据结合,相互印证,才能推断出主要案情的。避孕套之于卖淫充其量也只是个间接证据,即使有精液在内,也是间接证据,惟有抓住男女双方正在进行时(精确地讲,男女性器官没有接触也不能算)才是直接证据。但似乎干警们对待避孕套的态度上有点用力过猛:一个女人拿了避孕套,并不可以证实她就在卖淫。如果我们的执法者有了这样科学理性的态度,那么这位女子断然不会去做吞食避孕套这样很傻很幼稚的行动的。
从防止爱兹病的角度看,这位女子的防病意识还值得肯定。我们的卫生部门不是提倡100%使用避孕套吗?不是在宾馆发廊免费发套吗?如果我们的执法时以避孕套为卖淫的证据,那么卖淫女们就会因为恐惧而从此少用或慎用避孕套,性病将会在管制不到的暗处更加迅猛地蔓延。这样对于社会的危害是相当大的。更进一步地讲,我们能不能思想再解放一点,让卖淫嫖娼适度合法化呢?譬如划出一块红灯区,这样说不定比铺地盖地的非法卖淫嫖娼要好些。
另外,这则新闻判断,嫖娼男子不是农民工就是低保户,要不然不会到发廊这样档次低的地方去满足需求的。人家大款贪官不是晃情况就是到高级宾馆玩。由此笔者想到一个问题,弱势群体的性需求谁来关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