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主社会的外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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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主社会的外乡人

(2010-06-16 20:02:34)转载 标签:

杂谈

美国民主社会的外乡人

人文教育的美国家园和外乡人列奥·施特劳斯 (五之三)

 

  1933年纳粹在德国取得政权,在这之后,辗转来到美国的德国移民学者中,有的后来在哲学和政治理论领域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产生了很大影响。和汉娜·阿伦特、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等人一样,施特劳斯是他们当中非常杰出的一位。有论者就此写道,“这些学者的共同之处,不仅仅在于他们的德国犹太人身份,而且在于他们都被(纳粹)赶出德国,在美国找到了新的家园,都成为美国重要的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这些德裔犹太学者都曾在德国接受教育,“带着他们祖国和欧洲大陆的教育传统印记”。战后,在他们可以回到德国和德国文化中去的时候,他们选择了留在美国,“但是,他们却一直是介于两个不同世界中的知识者公民,不充分,也不明确属于其中任何一个。他们已经不再是德国人,但却又没有简单地就变成了美国人”。[i] 在相当程度上,他们仍然是他们所移居的美国新家园中的“外乡人”。

  在一些对施特劳斯(Leo Strauss)和阿伦特的比较研究中,美国论者常常会感觉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欧洲”政治理论与美国现实民主社会之间有距离。例如,他们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运作(选举、权力制衡、争取社会权利、社会问题的政治决断等等)不感兴趣。他们关心的是“纯粹”政治,这种政治是“高尚”的。相比之下,美国民主社会的日常政治则要“平庸”得多。美国的民主政治总是以直接或间接满足某种社会现实需要为目的,而民主程序(议案、提案、决议、争议、法庭裁决,等等)则是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和保证。这也是民主法治日常化的体现。因此,在美国人(包括许多美国政治学者)看来,如果一种政治观念(如阿伦特的政治与社会两分说,施特劳斯“哲人”式的“政治哲学”)抽掉了特定的社会问题和目标,把社会领域仅仅当作一个自我调节的非政治领域,这种政治观念就会脱离民主政治的日常内容。在这些美国人看来,那种德国理想主义式的“真正政治”虽然理想高远,也正因为它理想高远,对于日常民主政治来说,实在是太空洞了。

  施特劳斯和阿伦特那样的政治见解并不只是一些理论观念,而且更是表现出对美国民主状况的实际不赞同。这种对美国民主的不赞同,它背后不是一种对专制的向往,而是一种对精英政治理想的憧憬。它只把优秀的政治视为真正的政治。在它看来,美国由大众和普通公民主导的代议民主是够不上这个标准的。在阿伦特那里,优秀的政治是积极参与的公民政治。积极参与的公民才是真正的公民,他们参与共同体的事务,以此为他们的人生目的和价值所在。如果这样的公民只有少数,那就只要少数人参与就行。但是,美国民主并不这样看待公民参与,它要求尽量多的人参与进来,有没有受过好的教育,是不是具有精英认可的素质、能力、水平都不要紧。

  美国民主的价值信念是,政治不能只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些少数人再优秀也不行。即使是那些只选择过他们自己私人的生活,并不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少数优秀者(精英)也必须对他们负起责任。“代议”或“代表”指的就是这样一种责任。积极的人代表不积极的人,但不能代替他们,更不能无视他们,排斥他们,不把他们当一回事。高尚的、纯粹的政治观是用来透视极权政治的堕落和伪善的,不是用来证明自由民主政治低劣得不可接受的。阿伦特的公民政治观起到的就是这样一个作用。在高尚而纯粹的政治尚无法成为现实的时候,不管自由民主现实离理想目标多么遥远,它都是一种远比极权高尚、优秀的政治实践。

  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影响比阿伦特更大,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影响已经形成了一个所谓的“施特劳斯学派”。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一个基本主题就是现代西方文明的衰败,为此他要恢复古代哲学的理性,以帮助现代人思考如何在政治观中重新注入“自然正当”的理念。施特劳斯的矛头针对的是“现代”,而美国恰恰又是一个没有“前现代”的国家。生活在美国就是生活在现代,现代的美国人不能不觉得施特劳斯是一个来自旧大陆的异乡人。

  施特劳斯对现代和现代理性的极度失望是与他对自由民主的大力批判联系在一起的。自从法国学者唐格维(Daniel Tanguay)的《列奥·施特劳斯:思想传记》(2003年法文版,2007年英文版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出版后,人们对于施特劳斯反现代的“犹太问题”背景有了更清晰的了解。美国市立大学研究生中心的沃林(Richard Wolin)曾在极有影响的《高等教育纪事报》上撰文,评论施特劳斯在美国被视为“陌路人”的一些原因,其中就有他对现代性的那种绝望的否定。沃林提到,施特劳斯一生背负着“犹太问题”。魏玛时期的自由民主和世俗化犹太复国主义(施特劳斯视其为现代主义的一个变种)都没有办法解决犹太人因被歧视而产生的深刻认同危机,“施特劳斯的早期著作让我们看到,他是多么专注,多么系统地想把握各种对现代的犹太反应,因为在现代中,(犹太文化的)那种与传统的有机联系被不可修复地切断了。”[ii] 施特劳斯对自由主义,进而对自由民主的幻灭,是他从一个犹太人的视角看到的那个“现代”,对许多美国人来说,这个犹太视角不是他们的视角,而是一个“外乡人”的视角。

  沃林的这一观点受到唐格维的《施特劳斯思想传记》的影响,他们都认为,施特劳斯是在为“犹太问题”遍寻现代路径而不可得的情况下,才回到古代去的。沃林写道,“施特劳斯寻找犹太真实性进入了死胡同。……由于他排除了种种被最终称为‘现代’的一切可能,由于他认定一切‘现代’可能都是虚假的,他才经由中世纪伊斯兰哲学家阿尔法拉比(Al-Farabi)和迈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回到古希腊的政治思想。施特劳斯因此认为,雅典的城邦政治才是人类曾经完美无缺地提出最高尚和最美好生活问题的地方。”[iii]

  沃林对施特劳斯的反应很有美国特色。沃林认为,如果施特劳斯所看到的出路只是回到古代,那么他对现代自由民主和现代的批判便只能是一种“令人困惑的教条”。沃林还认为,“一个(象施特劳斯这样)以教授政治哲学为生的人,居然象柏拉图那样不信任日常政治,真是一个奇怪的立场。”不仅如此,“在那些施特劳斯公开表达政治观点的不多时刻,他的说法会叫人毛发倒竖。例如,1933年5月,那是希特勒刚上台后不久,施特劳斯在给洛维特(Karl Lowith,他们同为海德格尔的学生)的信中写道,‘德国向右转,驱逐(德国犹太人)’,不能单凭这一点就说,我们应该拒绝右翼的原则。恰恰相反,只有根据右翼原则(法西斯主义、威权、帝国)原则的基础,而不是用那些关于‘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种可笑而且可怜的理由,我们才能去抗议那些卑鄙的无足轻重的人(指纳粹和希特勒)。”[iv]

    施特劳斯和施米特(Carl Schmitt)不一样,他不喜欢也不投靠纳粹,但他却并不认为纳粹剥夺公民的权利本身就是一种政治罪恶。他认为,除非人们能够从理论上证明法西斯、威权、帝国这样的右翼政治原则有什么不对,这样的原则就不算错误。从“纯粹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想法也许可以成立。但是,对于极其看重公民权利的美国人来说,剥夺了不可剥夺的公民权,那还不算政治罪恶,怎么能让他们不“毛发倒竖”呢?一旦公民们被剥夺了起码的公民权,就会不再能在公共言论空间公开发表自己的看法,就会不得不在国家暴力的恫吓下随时为自己的一言一行担惊受怕,生活在恐惧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如何去在“理论上”证明那些法西斯、威权和帝国的专制原则是谬误的呢?当人民丧失了权利,当专制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专制还用得着靠“坚实的理论”来支持它的暴力统治吗?专制所提供的任何“理论”依据不是都会成为理所当然的真理吗?无论如何荒谬不经,专制的理论不是都会被生活在专制下的学者、教授反复论证为最正确、最有创见的理论发展吗?难怪象沃林这样的美国学者会把施特劳斯看作一个不值得信任的外乡人,怀疑他的政治哲学一面说“加强”自由民主,一面却是在挖自由民主的墙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