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如何禁止“淫 秽”保护“色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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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如何禁止“淫 秽”保护“色 情”
2010-10-08 17:20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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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宪法如何禁止“淫 秽”保护“色 情”


    1、淫 秽不受言论自 由保护

   “色 情”(po*rnography)和“淫 秽”(obsc*ene) 有所不同。“淫 秽”在美国法律中有特殊含义,它不仅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肮脏色 情和无耻下流。某言论或表达一旦被法律定性为“obs*cene”,那它就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关言 论自 由权的任何保护了。

    举例说,按照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的规定,所谓“不雅”(indecent)的广播内容受宪法第一修正案某种程度的保护,当局只能限制,不能取缔。可是,如果是“淫 秽”(o*bsce*ne)内容,则无论任何时段和任何形式的传播,哪怕是深夜只对成 人观众,也在法律严格禁止之内。

    从立国到今天,美国各地言 论自 由和捍卫社会道德标准之间的争议层出不穷,禁书、禁演和取缔色 情行业的事例屡有发生,各州和联邦司法系统内的官司也多如牛毛,双方互有胜负,而历年来的这些案例影响着当代美国成 人色 情娱乐业的现状及其监管措施。

 

    2、“淫 秽”如何判断

    美国人曾长期沿用英国习惯法来评判“淫 秽”。1957年,美国最高法院明确裁决:“淫 秽”不在宪法第一修正案言 论自 由保护范畴之内。大法官们列出三大“淫 秽”标准,包括:该材料主题在整体上是为了满足色 欲(pru*rient inter*est);该材料触犯有关当代社区标准,“明显令人反感”(patently offensive);第三,该材料毫无积极的社会价值。

    可是,什么是多少带些价值的合法色 情?什么是纯属满足邪念的非法淫 秽呢?人们仍不免见仁见智。

    1964年,在“雅克别利斯对俄亥俄州”(Jacobellis v. Ohio)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决,俄亥俄州某地的电影院经理尼克.雅克别利斯放映的法国影片《情 人》(The Lovers)不属于“淫 秽”片,受宪法保护,俄州当局对他的罚款是不当的。

不过,这部电影不算“淫 秽”,可什么算是“淫 秽”呢?大法官们似乎也说不准。大法官波特.斯图尔特索性在判决书中写道:“我看到它,就知道它是。”(I know it when I see it)

    这种大家心知肚明式的判断缺乏法律上的确定性,少不了继续引起官司。难道个别政府内容审查大员觉得心里不爽,或者部分道德保守的社会群体觉得有碍观瞻,就可以把某件作品或者某个娱乐设施封杀吗?

 

    3、米勒检验 界定淫 秽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米勒对加利福尼亚州”(Miller v. California)案中,又制定了所谓“米勒检验(Miller test)”。

    在这起重要案例中,上诉人马文.米勒是色 情读物邮寄商,他被加州法院判有散发淫 秽材料罪。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中重申,散发和销售淫 秽材料不受宪法保护,不过大法官们同时表示,各州必须谨慎制定监管淫 秽材料的法律,严防出现限 制言 论自 由的危险。

    大法官们在裁决书中就是否构成“淫 秽”列出了三部分检验标准

    第一,“普通人”利用“当代社区标准”是否发现某作品整体上是满足色 欲。

    第二,按照有关州法的界定,该作品是否以“明显令人反感”(patently offensive)的方式描绘性 行为或排 泄功能。

    第三,该作品做为整体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

   “米勒检验”沿用至今。这套标准不是参照道德感最强烈和敏感的人,也不是全国标准或者传统观念,而是“普通人”和“当代社区标准”。另外,一些为色情作品辩护的人还可以力陈,这部作品其实是有艺术价值的。而当局在法庭指证某作品属于“淫 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4、脱 衣 舞酒吧的是非纠纷

    除了色 情文学、艺术和影视纠纷之外,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还数次涉足有关脱衣舞酒吧的是非。按照州和联邦各级法院的一些判例,裸体舞蹈只要不构成“淫 秽”,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某种程度的保护,不过,各地政府 (包括市政府)虽然不能笼统禁止,却可以依照本地民意和利益,通过土地区划(zoning)、审批酒精牌照等手段来限制和排斥这种成人娱乐设施。

    比如,某市政府可以明文规定,居民区、学校或者教堂周围不得建立脱 衣 舞酒吧。某些地方还限制表演者的服饰和动作。有些限制和处罚措施引发了法律诉讼,双方各有胜负。

    美国最高法院在1991年裁决,州立法禁止在公共场合裸 体并要求脱 衣 舞表演者必须在关键部位略加掩饰,这并不构成违宪。

    目前,各地对脱 衣 舞酒吧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城市的脱 衣 舞酒吧内的表演形式和暴露程度,也依社区规定而有所不同。

    美国常听到有人戏言:首都华盛顿是权力、金钱与情 色交汇的走道。华盛顿市中心曾经有处霓虹灯闪亮的红灯区,不过,满街的成 人色 情服务设施早已被一座座写字楼取而代之了。在1990年代,华盛顿市政府制定法规,不再向新的脱 衣 舞酒吧颁发酒牌。现有的脱 衣舞 酒吧受到保护,可以维持它们的酒牌,然而,成 人色 情娱乐行业大规模卷土重来的现象得以避免。当然,这不包含地下色 情行业。

 

    5、网络时代的“扫 黄”之困

    网络时代来临后,成 人娱乐行业也与世俱进,成为网上一大产业。没有实体边界的网络空间对“社区标准”带来新的挑战,而网络上一些另类和极 端的成 人色 情内容,比如触目惊心的性 摧 残,远超出了一般的“寡人有疾”。如何界定网络时代的“淫 秽”?对那些“明显令人反感”的内容,需要不需要“严打”呢?

    在打击网络淫秽的问题上,美国联邦政府、各州和各地区在不同时期的执法各有不同。一些保守社区可能倾向采取“严打”措施,而另外一些社区则可能更关注保护言 论自 由。

    在小布什总统的共和党政府时期,联邦司法部成立了打击淫 秽专责组,有些人遭到起诉和定罪。不过,有些保守人士抱怨说,联邦调查局和各地联邦检察官在“9/11”事件后就再不热心配合“扫 黄”了,而奥巴马总统的民主党政府一上台,就更不重视了。

    2010年2月,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一次听证会上,奥巴马的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在共和党参议员逼问下回答说,他领导下的司法部将利用现有的“有限资源”来执行有关反淫 秽的法律并一如既往地追究那些“有可能造成最大伤害的案子”。他说,“这其中有宪法第一修正案方面的考量,但这不意味着我们不重视那些法律的执行。”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儿童色 情,包括网络儿 童色 情,在美国严重违法并且是各地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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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cuanxianghou.blog.hexun.com/57330717_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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