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菁:谁在操纵亿安科技?(《财经》 2001-6-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16:34

谁在操纵亿安科技?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亿安科技的直接庄家——四家市场上闻所未闻的小公司;庄家受到处罚的同时,亿安集团撤离亿安科技李菁

 

    1

    亿安科技的直接庄家——四家市场上闻所未闻的小公司;庄家受到处罚的同时,亿安集团撤离亿安科技

  今年4月25日,新改版的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再次吸引了市场的目光。这一天下午沪深两市收市之后,中国证监会在网上郑重刊登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1]7号”文件,将市场关注已久的亿安科技案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并宣布对已查明的四家公司进行处罚。

  这是四家市场上闻所未闻的小公司,名称分别为: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证监会决定对四家违规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公司罚没8.98亿元人民币,金额之大足以显示前所未见的监管力度。至于公司们究竟属于谁,整个操纵事件是否有个人需要承担责任,文件未有说明。

  25日是星期三。两天之后的27日星期五,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即发布了重大事项公告。原来,早在4月20日,亿安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已经换了主人。几年来在亿安科技“重组”中风头劲健的亿安集团罗成将手中“亿安科技发展”的股份全数出尽,而接棒罗成的是重庆的一家民营企业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亿安科技之名犹存,不过,如今其间接主人很快就要成为一家摩托车商了。

  两件大事——亿安科技庄家遭查处与亿安科技大股东换手,时间虽然巧合,看去却无直接联系。不过,敏感的媒体还是注意到了其中的蹊跷。《中国证券报》在证监会决定公布后的26日发表评论员文章《重拳出击维护秩序》,对查处庄家的“示范效应”一派乐观。次日亿安大股东易主消息传来,报纸又发表了记者的新闻分析《沉沉浮浮话亿安》,表达了大感意外之余的“一串串疑惑和猜想”。

  广东的报纸楼台近水加之竞争激烈,查得更细也说得更尖锐。《粤港信息报》的文章并不长,但指出一个令人起疑的事实:亿安科技被查证的四个庄家公司中,三个的法人代表都姓罗。《21世纪经济报道》的深度分析位置安排突出,大标题“五问亿安科技”传达出市场的疑虑:疑点之一,处罚为什么未涉及个人?疑点之二,长达两年多的操纵何以逃过监管者的眼睛?疑点之三,中小投资者的损失是否应该自担?疑点之四,投资顾问公司拿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办?疑点之五,上市公司亿安科技本身是不是干干净净?

  无论如何,亿安科技的四个庄家已经被查明且被查处;而且受罚之重,为中国证券市场前所未有。然而,被查处的亿安科技仍然疑点重重。市场中人希望知道更多的事实,希望探知操纵者的真相。这,其实是在期待中国证券市场更大的进步。

  2

  亿安科技的百元股神话,并不是市场对于某只股票、或是对于科技股过度憧憬之后的超常定价,完全是庄家有意操纵的产物

  直到今年初,在官方媒体对于中国证券市场2000年的大事回顾中,亿安科技在2000年2月15日冲过百元大关的事实,一直属于有正面“宣传”意味的精彩记录。

  不过,从证监会查实的材料可以得知,亿安科技的四个庄家公司广东欣盛投资、中百投资、百源投资和金易投资是从1998年10月5日起,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亿安科技之前身“深锦兴”的股票。“庄股之旅”自此而始,四公司其时据称共持公司股票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2000年1月12日,四大庄家所持亿安科技股票已达3001万股,占到了流通股的85%。

  换句话说,亿安科技百元股的神话本身,并不是市场对于某只股票或是对于科技股过度憧憬之后的超常定价,完全是庄家有意操纵的产物。四家公司对股票的操纵,还包括“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受此手法迷惑,大量投资者在高位抢入亿安科技。2000年2月15日,亿安科技以104.39元收盘,成为自拆细以来第一只百元大股,随后曾经到达过令人惊叹的126.31元。

  高价之后,市场年来一片狼藉。亿安科技的股东总数在1999年底只有2000多人,到2001年初已达万余。最终的凯旋者只有创造高价股的庄家。根据证监会调查所揭示的事实,“到2001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控制的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其手中的3000多万股票大部分都已经在高位套现,股票余额仅剩77万股。

  3

  重温亿安科技本身的神话故事就可以知道,其股价高企的过程一直伴随着种种公司股权演变和资产重组的步骤。许多重大事实,市场上事后才被公告,而庄家们显见是“先知先觉”

  和中国许多股票操纵案一样,在亿安科技案中,庄家们的制胜武器不仅有“对倒”之类的技术手法,还有消息面的配合来做声势、显效果。回过头看,亿安科技股价高企的过程,一直伴随着种种公司股权演变和资产重组的步骤。许多重大事实事后才为市场知晓,庄家们显见是“先知先觉”。

  据确凿的查证报告,四个庄家进入深锦兴的时间是1998年10月。当时,深锦兴不过是一家经营不善、主业不明的公司,其1998年中报公布的中期亏损为每股0.097元,当天的股价收在了6.39元;之后股价连连下跌,到9月2日跌到了5.71元。至10月初,也不过站在8元左右。

  就在此期间,罗成执掌的亿安集团已经选定深锦兴作为买壳对象,开始与其第一大股东深圳商贸投资控股公司谈判。随着谈判深入,深锦兴的股价小步紧跟,成交量也不断放大。从8月17日到9月16日,深锦兴的成交量仅为1322多万股;而从9月17日到10月16日,深锦兴的成交量达到了2245多万股;从10月17日到11月16日,深锦兴的成交量达到了3300多万股。股价也从8月17日的5.89元涨到了9.36元,涨幅接近60%。

  1998年12月,亿安集团向深圳商贸交纳了500万元定金,财务人员正式来到深锦兴的办公室开始看账;至1999年春节前,亿安集团又交了另外的2500万定金。谈判的双方都很清楚,事情发展到这个时候已经算是定下来了。与此同步,深锦兴股价也有了显著的回应。

  1999年1月18日,仍然被深圳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控制的深锦兴董事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司1998会计年度将出现较大亏损。当天深锦兴跳低5%开盘,但到收盘却以涨停板9.82元报收,成交也放大到240.78万股。1月20日,深锦兴再次拉出涨停板,收在10.81元。2月9日,春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深锦兴收在了13.80元,比1998年10月份的平均股价上涨了75%。

  深锦兴正式公告更换大股东是在5月。但是,早在亿安科技出场之前,深锦兴早已开始了它的“K线狂奔”,从10元开始,11元、12元、13元、14元、15元……深锦兴马不停蹄地冲向30元。4月30日公司公布1998年年报亏损0.85元的消息,而市场对于深锦兴的信心更加坚定。“5·19行情”启动后,深锦兴更是开始了壮阔的主升浪。

  与此同时,消息面上随之而来的利好一个接着一个:5月24日,深锦兴正式发布公告,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正式入主深锦兴;6月,深锦兴旗下深圳建材以及一些在建项目深圳兴贸大厦工程、宝安区商住楼工程、阳江海陵岛房屋工程、北海合浦锦兴房地产工程及锦兴龙岗大厦工程被整体转让,公司因此获得营业外收入1166万元,这部分收入在8月26日公布的1999年中报中成了深锦兴1999年中期0.11元利润的惟一来源;同一时期,以广东惠州大连湾胜景实业公司的投资权益置换广东万燕股权,使公司对广东万燕股权增至42.19%,同时还投资1020万元收购江门万燕51%股权,亿安集团董事局主席罗成因此坐上了广东万燕集团董事长的位子,广东万燕集团也成了重组后深锦兴资产中重要的“高科技”部分;8月18日,深锦兴正式更名为亿安科技;8月26日,亿安科技公布1999年中报,每股盈利0.11元,这一切都成为亿安科技股价上扬的重要支柱。中报公布后,亿安科技的股价稳稳地站在了26元之上,相对于1998年10月的股价也已经上涨了225%。

  虽然广东万燕股权的注入被当做利好消息来处理,但到1999年中,广东万燕股权注入未久,VCD市场的全面萧条已成眼见的事实。于是,又有新的利好消息支撑在前。1999年12月7日,亿安科技出资1020万元与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广东亿安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扬州亿安电动车有限公司”,亿安科技持股51%,这一项目被亿安集团董事局主席罗成称为“亿安科技今后长远发展的主业”。这时亿安科技的股价已经达到了40元。

  2000年1月4日,亿安科技踏上了“红地毯”。到2月15日突破百元大关的21个交易日中,仅有2天走出了阴线,其余的19个交易日天天一根大阳线。每天的日K线图更是走得惊心动魄——45度角直线上拉。

  消息面的配合源源不断。2000年2月17日,亿安科技出资1200万元与广东亿安集团共同成立亿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亿安科技持股40%,从事碳纳米管双电荷层电容电池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这一题材成了罗成口中亿安科技所掌握的纳米技术。但是直到2001年4月30日亿安科技公布2000年年报,亿安科技对这一项目仍未投入资金,年报对此的解释是:该项目研发工作目前主要由亿安集团组织和投入。

  2000年2月20日,亿安科技在北京召开了一次著名的媒体“新春恳谈会”。罗成等亿安集团、亿安科技高层现身北京,力捧亿安科技内在的高科技含量,主要包括:轻型电动车项目、依贝视讯系统、碳纳米管物理电池产品以及用四针状氧化锌晶须在橡胶塑料的应用。

  此时,亿安科技的股价正站在百元关口尽领风骚。

  4

  四家“庄家”公司中的三家,其实只有两个法人代表,一人是罗中民,欣盛投资和中百投资的法人代表,也是亿安集团主席罗成的司机;另一人是罗冬梅,百源投资的法人代表,正是罗成的侄女

  因为市场上一直有亿安集团自己操纵亿安科技股票的传闻,罗成本人曾正式向媒体表示过自己对股价不感兴趣,而且亿安科技在2001年1月的公告也有正式表白:“自1997年以来,本公司从未进行股票投资,未参与二级市场炒作。”

  在证监会查证庄家操纵案之前,善良的人们当然更愿意相信这种说法,就像曾经相信罗成与亿安集团真能实现种种承诺,带领公司在高科技和高利润的道路上狂奔。

  然而,当铁的事实已经证明,亿安科技近两年的股价超常异动确系非法操纵的结果之后,罗成本人及亿安科技最终控股股东亿安集团的角色就足以让人极大生疑了。

  其一,消息面的情况或先或后到达,正与庄家操纵股价变动的节拍完全一致。既然庄家不可能真的是先知先觉,公司又该如何来解释公布的消息总在应合庄家?

  其二,也是更主要的,是已经确切获知,操纵亿安科技的四家公司中,确有三家与亿安集团、甚至与罗成本人有直接关联。《粤港信息日报》所提出的“三个法人代表都姓罗”的问题并非猜测,而有事实支持。

  经查证,在亿安科技的四庄家中,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由两名罗姓人士担任,均与亿安科技董事长罗成有密切关系。一是罗中民,欣盛投资和中百投资的法人代表,也是罗成的司机;另一人是罗冬梅,百源投资的法人代表,正是罗成的侄女。

  在最终确定将控股公司转手重庆隆鑫之后,亿安科技发布的公告底气十足地强调:“广东亿安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亿安新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成健芳村交通货运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重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六个月内未曾买入或卖出本公司流通股票。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六个月内未曾买入或卖出本公司流通股票。”

  如此声明或许是实。因为罗冬梅或是罗中民,在亿安系都不属于高层之列。但又因为此,很难想像两位并不高层的亿安员工,能够自己拥有或动用数以亿计的资金;很难想像他们的运作,只是在建与亿安最高层毫无关联的“老鼠仓”。

  5

  亿安科技已经查明的四个庄家公司存在的历史都相当短暂,逊于从深锦兴到亿安科技股票被操纵期。而其生存期相对于操纵期的空当,正是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正如证监会公告已确认亿安科技股操纵从1998年10月始,可知被公开的操纵者背后还另有其人

  记者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中指控的四家公司均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并不多:欣盛投资和金易投资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中百投资和百源投资的注册资金为50万元。 由罗中民担任法人代表的欣盛投资、中百投资和罗冬梅担任法人代表的百源投资,分别成立于1999年4月、8月和9月;企业经营范围大体一致,均为项目投资策划、合作,市场调研和投资信息咨询服务。欣盛投资成立仅仅一个月后,1999年5月24日,深锦兴正式发布公告,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动用5961万元,以每股3.1元收购深锦兴19228462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6.11%,正式入主深锦兴。而收购合同在此两个月之前草签,时为1999年3月。

  这并非一场预见到将来之不测的精明把戏。三家公司的注册地均系亿安集团的物业,其中欣盛投资和中百投资的注册地是1998年1月刚开张的广州市花地明珠酒店两间客房,亿安集团系酒店大股东;百源投资的注册地公然挂有亿安的招牌,正是“广州市亿安广场916室”。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亿安广场的第9层均为亿安集团的办公室,并无单独的916室。

  中国证监会的查处公告发布之后,亿安集团上上下下大都回避媒体采访。记者先前认识的一位集团负责对外宣传的人士干脆不见记者,而其它的相关人士要么声称自己不在公司,要么表示不了解情况。前台的接待小姐亦超乎寻常地警觉。当前台小姐在接到记者找罗冬梅的电话时,先说:“你直接打她的手机吧。”记者随后询问罗冬梅的手机号码,这位小姐反应非常迅速:“我们这儿没有这个人,公司的电话表里没有这个人。”

  但接待小姐说的不是实情。记者看到亿安集团一份刚刚被更换下来的电话表,发现罗冬梅和罗中民都是亿安集团行政管理部的员工,罗冬梅的名字还排在行政管理部的第一位。一位亿安集团员工也告诉记者:“罗冬梅从今年2月份起就没有来过公司,罗中民也很久没来了,要找他们直接打他们的手机。”

  经多方努力,记者先后联系上了罗冬梅和罗中民,两人都表示不能接受采访,同时也不愿意讲三家公司的任何情况和被处罚后的情况。当记者询问两人是否亿安集团的员工时,两人均称“不便回答”。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亿安集团董事局主席罗成,罗成说:“这三家公司与亿安集团没有任何关系。”记者询问罗冬梅与罗中民是不是亿安集团的员工,罗成亦称:“我不回答这个问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前亿安集团经理人员告诉记者,罗冬梅除了是亿安集团员工,还是亿安集团董事长罗成的侄女;而罗中民在亿安集团的明确职务就是罗成的司机。

  除了这三家与亿安集团关系密切的公司,中国证监会还处罚了第四家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按工商登记的资料,这家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法人代表为李彬,主要经营市场调查和投资信息咨询。然而,这家公司仅仅经营了一年时间,早于1998年11月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调查一家现在已不存在的公司当然很难,但又使记者注意到一个事实:亿安科技已经查明的四个庄家公司存在的历史事实上都相当短暂,逊于从深锦兴到亿安科技的股票被操纵期。根据公开资料,其生存期相对于操纵期有一段空当,这就是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以此事实,足见四个庄家不过是四个并不完整的“壳公司”。被公开的操纵者身前背后必有他人!

  谁是亿安科技真正的操纵者?记者近日从中国证监会获知,亿安科技股票操纵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人们还在期待最后的答案。■

   http://archiv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079858&time=2001-06-05&cl=110 

亿安集团进出亿安科技始末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李菁

 

  亿安集团与罗成

  无论是亿安集团还是罗成,有关的背景资料其实都相当稀少。就所获得的情况,仍很难拼出完整画面。

  亿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注册地点为香港,由四五个出资人合伙创办,一直在香港发展。亿安集团的现任董事局主席罗成在1987年是广东的新闻人物。当时他并不叫罗成,而叫罗湘江,曾入选第一届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1994年,罗成进入亿安集团。

  罗成不但不愿意谈他自己,也非常不愿意透露亿安集团的股本结构和股东情况。从罗成以下,亿安集团的每个人都非常不愿意介绍从1985年到1995年亿安集团的发展以及资本积累过程。罗成曾轻描淡写地说:“主要是靠在香港做国内五矿公司进出口代理赚的钱,在伦敦做过期货,另外在广东和香港都有一部分房地产。”

  罗成是典型的广东人,面黑,中等个,身材很瘦。

  1995年,亿安集团进入广州,设立了中国总部,办公地点设在粤海集团大厦21层。后来,集团1997年介入的亿安广场项目成为总部所在地。

  亿安在广州的第一个项目是花地明珠酒店。当时,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的亿安集团参股广州花地明珠大酒店,之后由于与合作方的协调问题,花地明珠并没有及时“开花”。直到1997年8月,亿安集团斥资2亿元拿到了控股权,并创造了108天的“花地明珠速度”。1998年1月,花地明珠酒店正式开张。这家坐落于广州郊区的“按照四星级标准”建立的酒店在广州市内生意一直不好,主要原因是离市区太远。

  1997年10月,亿安又介入了另一个大型项目亿安广场的建设。1999年9月19日,尚未完工的亿安广场地下1层至地上6层正式营业,合作方是马来西亚百盛百货连锁集团。据说,此前亿安广场地上1至6层90%的商铺已经出售。之所以销售如此顺利,是因为亿安集团承诺从买家手上将商铺返租回来。这种“返租”的形式让亿安广场在短期内获得了大量的资金。

  但是,稍微了解一点这方面知识的人都知道,“返租”很冒险,虽可以在短期内聚集大量资金,但资金成本相当高,整幢楼返租的风险尤其大。

  至迟到1998年,罗成准备上市。上市需要项目,最好是“高科技”。罗成看上了万燕。

  万燕电子是中国最早开发和生产VCD的企业,成立于1993年9月,留美学者姜万勐、孙燕生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台VCD,并共同在安徽创办了万燕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到1996年,万燕因为资金问题无法规模生产,企业陷于困境。媒体评论说:“万燕电子忙活了半天启动了市场,却让爱多、先科等后来者抢了天下,自己成了先烈。”

  1998年5月,正在寻求项目的罗成结识了安徽万燕创始人姜万勐。3个月后广东万燕集团正式成立,姜万勐和江门市银晶集团有限公司都是广东万燕集团的股东,其中亿安集团持股50%。当时媒体对此有“北燕南飞”的评论。

  低成本进入深锦兴

  张大伟已经于2000年10月离开了亿安科技。此前,他在亿安科技总经理任上呆了16个月。再往前,他是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天骥基金的高层管理人员。

  张与罗成的遇合始于1998年下半年。张为了把吉轻工(0546)卖出去,通过朋友找到了罗成,希望亿安集团买下吉轻工这个壳。据张讲,当时罗成立刻表示很感兴趣。当年8月,罗成主动邀请张加盟亿安,负责在资本市场的运作。

  亿安集团最终选定的目标是深锦兴。深锦兴没有明确的主业,股本小——“一张白纸好画图”,罗成说——同时历史包袱相对较轻,收购成本相对较低。

  1998年10月,亿安集团与深锦兴大股东深圳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开始谈判。1998年10月13日,亿安集团在广东江门注册成立了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亿安集团控股88%,法定代表人是罗成。这个公司就是为了收购深锦兴而创立的,因为亿安集团作为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不能直接收购上市公司;还有,亿安集团买壳上市所需要的“科技名义”,这一回先给亿安控股。

  双方谈成的方案,从接下来的动作分析,大致如下:商贸控股退出深锦兴,并带走1997年其注入深锦兴的深圳建材进出口公司,而亿安进入,带进来广东万燕——这个死而后生的VCD项目。

  具体手法是这样的:亿安控股从商贸控股收购1900万深锦兴法人股,共耗资5961万元。亿安控股入主深锦兴后,将深圳建材进出口公司卖还给商贸控股,作价9119万元,其中3981万元是深锦兴对商贸控股的长期负债,深锦兴这轮转让的实收金额为5138万元,这部分款项则由亿安控股从其购买深锦兴股权价款中拿出一部分代为支付。事实上,这部分款项亿安控股没有拿出现金,而是折成了广东万燕22.24%的股权。

  此后,亿安控股还用深锦兴的一部分对外投资置换了广东万燕另外19.95%的股权,从而将深锦兴对广东万燕的股权上升到42.19%。很明显,在几轮资产置换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大股东易位中,亿安集团没有耗费多少现金,拿出来的主要是广东万燕股权。广东万燕在这次买壳行动中是如此重要,以致于1999年3月买卖双方草签协议后,亿安集团内刊《亿安月刊》即有一篇长文作如此言:“广东万燕收购深锦兴,成为VCD行业第二家上市公司”。这反映了当时亿安内部对此次资产重组的实际看法。

  “实质性利好”的实质

  如果说罗成最早是期望把深锦兴改造成为VCD企业的话,这种想法在1999年VCD市场的全面萧条中迅即消散了。但是,寻找新的项目并不容易,整个1999年,资产重组方面,除了与万燕有关的外,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在变卖各种资产。这是亿安科技“扭亏为盈”的惟一原因。

  直到1999年12月,亿安科技公告,决定开展轻型电动车项目。随着亿安科技股价的冲刺,2000年初,亿安科技不断地宣布新的科技项目:依贝视讯系统、碳纳米管物理电池产品以及四针状氧化锌晶须在橡胶塑料的应用——一些非专业人士很难听得懂的项目。

  而实际上,亿安除了在电动车方面略有投入外,后三个项目迄今都停留在纸面上和口头上。

  今年4月30日公布的亿安科技2000年年报显示,曾支持亿安股价暴涨的一些“实质性利好”依次破灭:主打的电动车项目“市场启动难度和成本远远大于预期”,市场推广在上海、江苏等地遇阻,2000年亏损842万元;而用现金和股权折价9000多万元分两次从大股东亿安控股手中购买了42.19%股权的广东万燕更是亏损累累,仅2000年下半年就亏损1100多万元,成了上市公司的大包袱。对于这一“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收入来源的优质资产”(罗成语),“下一步得考虑把万燕还给亿安集团。”亿安科技董秘邱大庆表示。

  此时,曾承诺要以这样那样资源发展所有这些“高科技项目”的亿安集团,业已成功撤离亿安科技。

  撤离与转进

  人们看到的第一个撤离,是庄家撤离股票市场上的亿安科技。

  2001年1月10日,三大证券报登出证监会监控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主要账户消息当日,亿安股价跌停板,然后连续5个跌停板,一直到16日从42.66元跌至27.99元,这期间成交量极为稀少。成交量到1月17日突然急剧放大,当日成交股数超过1700万股,占亿安科技流通股的50%以上。加上接下来的两个交易日(1月19日、2月5日,中间隔着一个漫长的春节假期)的巨额成交量,亿安科技在短短三天之内成交量超过流通股本的100%。而这三天之内,股价并没有出现巨幅波动,既未涨停,亦未跌停。这一怪现象在有经验的市场观察者看来通常只意味着一件事:亿安科技成功“换庄”。到了2月5日,按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在涉嫌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四家公司所控制的账户上只剩下77万股股票。

  人们看到的第二个撤离,是亿安集团撤离亿安科技。

  2001年4月27日,就在中国证监会决定处罚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四家公司两天后,亿安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广东亿安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亿安新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成健芳村交通货运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01年4月20日与重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合共持有的亿安控股合计97%股权全部转让给重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金额1.455亿元。

  退出深锦兴之际,亿安集团亦获利不菲。亿安科技控股的主要资产就是其所持有的亿安科技28.37%的法人股股权,亿安集团当年为这些股权所支付的名义价格是5961万元,实际上是广东万燕的22.24%股权。

  重庆隆鑫集团是1996年组建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涉及摩托车产业、汽车及汽车配件、汽摩配交易中心及相关产业。据隆鑫集团提供的材料,截至2000年12月31日,隆鑫集团总资产近20亿元,销售收入31亿元。隆鑫有关人士对为什么选择亿安以及控股后的打算,均守口如瓶。

  亿安科技(0008)将于2001年5月31日(其时本期杂志已付印——编者注)召开股东大会,这次会议将正式进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亿安科技董事会秘书邱大庆说:“如果要改名或者资产重组,都会在那以后进行。”

  撤离了亿安科技的亿安集团并没有就此销声匿迹。最近,亿安集团已坐上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交椅,占总股本的20%。

  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政府于1999年8月发起设立的,当时的注册资本为7亿元人民币,主要进行面向中小创新技术企业的投资。2000年10月,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7亿元增至16亿元。亿安集团抓住这一机会,与创新科技签下协议,愿出资3.3亿元,以每股1.05元的价格获得了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的股权。创新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是深圳市政府的代表——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而身为第二大股东的亿安集团,则是14家股东中惟一的一家民营企业。

  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是证券业内颇有声名的阚治东。他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上海申银证券公司的第一任总经理,又担任过后来合并为第一大证券公司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副董事长和总裁。对于亿安集团的参股,阚治东的态度很明确,“我们只认钱,不认人。亿安只要有能力入股,我们就欢迎。”

  对于参股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罗成非常重视。在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招待酒会上,罗成笑容满面,与阚治东频频碰杯。“对于亿安集团来说这是一次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罗成说。可靠消息表明,罗成为其“新机遇”所投入的3.3亿元近期已经到位。

  一次多么漂亮的脱身!■

http://archiv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079859&time=2001-06-05&cl=110 

8.98亿元罚没款:一张画饼?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李菁

 

  浙江杭州的杨先生损失惨重。

  杨在2000年11月20日买入29124股亿安科技,成交价为54.9044元,一共动用了161万元。“我看亿安科技从100元跌到了80多元,又到了50多元,他们公司的总经理张大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不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要是能买,我一定买亿安科技。’这句话对我影响很大。”杨先生在认真分析了亿安科技的情况后认为:“盘子小,高科技背景,庄家也出不去,肯定会有送配方案,放个两三年,应该能够获利。”

  作为股民,杨其实对中国股票市场的水深浪高是不陌生的。他从1993年就开始买卖股票——什么没见过?——但这次还是着了道。

  2001年1月,传来了证监会严查亿安科技的消息。“我打电话到中国证监会,问他们为什么在1999年年底2000多户的时候不严查,而要等到现在才查?而且为什么不先停牌再公布调查的消息?”

  没有答复。杨卖出了手中所有的亿安科技,损失额是74.7万元。

  杨现在是律师郭峰的客户。2001年5月中旬,亿安科技股东提起共同诉讼律师团成立,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开始向亿安科技股东征集委托,准备提起诉讼。目前已经有50多位亿安科技的股东委托这家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据该律师团首席律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郭峰博士介绍,这一诉讼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第一例集体诉讼,目前律师团由6名律师组成。

  郭峰客户的直接损失目前总计大约在300万元左右,杨是其中损失最多者,其余的也与杨相似,均为个人投资者,大部分投资者损失金额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之间。

  郭峰认为,亿安科技的投资者向四家公司提起民事索赔的依据是:四家公司在操纵股市的过程中侵害了其他投资者的财产权,并获得了不当利益。《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因为现在还处于征集委托阶段,很多具体的操作还没有落实”。郭峰说:“官司能否打赢现在还不好说。”

  官司要打赢很难。郭峰的客户们所注目的,是四家公司仅剩的77万股亿安科技股票变现后的资金;而对于这些资金,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已指明了去向:没收上述四家公司违法所得4.49亿元,并罚款4.49亿元;责令上述四家公司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在交易所监督下卖出剩余股票77万股,并注销违规开立的个人股票账户,盈利予以没收。上述四家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证监会开户银行,由银行上缴国库。

  看得出,在这起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中受损害者很难得到补偿;然而,一个更无情的可能性是,对操纵者的处罚将难以实现。

  5月中下旬,分别向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月坛南街分理处查询,希望了解是否收到了罚没的8.98亿元。到5月28日截稿为止,上述三家均未作答复。

  但只要处罚的对象限于这四家公司,一个清醒的观察者就会看到,8.98亿元的罚没款绝无全数兑现的指望。这四家公司目前持有的亿安科技股票仅77万股,按4月26日也就是发出处罚决定书当天的市价总值仅2015万元,不到罚款的1/40。四家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仅300万元,更是微不足道。

  一纸罚书的效力相当有限。据记者了解,中国证监会过去所做处罚中,处罚最终未能全数实施者不止一例。■

   http://archiv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079860&time=2001-06-05&cl=110

亿安科技案还没有完

订阅《新世纪》  |  注册财新网 打击内部人操纵股价,正是中国证券监管中更重大也更迫切的任务胡舒立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在行使监管权力方面,做了一系列前所未见的大事情。其中之一,便是对亿安科技操纵案进行了比较坚决的查处。过去,人们只是对中国上市公司股价被庄家操纵的情况有种种说法,但始终难得确凿证据;甚至“庄家”吕梁自曝内幕,也还是没有描述出具体的操盘手法和吸筹出货过程。惟有证监会的调查把庄家的恶行查得很清楚而且讲得很具体,于是我们知道了:1. 四个“庄家公司”通过分散的627个个人账户和3个法人账户联手进行操纵;2. 庄家在操纵最猖獗时,控制了流通盘的85%;3. 庄家在操纵时采用了“对倒”的手法。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述三条的任何一条,本身已经构成操纵市场;三者集于一体,可见亿安科技庄家作恶之甚。

  然而,仅就证监会公布的结果看,亿安科技仍是一起外部操纵案,与上市公司无关。可的调查表明,此案的“庄家公司”大有来头,其中四之有三属于亿安集团员工兼董事长关联人士所办公司(参见本期封面报道)。由此看来,亿安案更像是一起内部操纵案。

  这种情形,足以引起我们对亿安案的进一步关注。应该承认,比起单纯的外部人操纵股价,内部交易乃至内部人操纵属于性质更为恶劣的行为。其对于市场的直接破坏作用更大,后果也更为严重。特别是在庄家横行的中国证券市场上,庄家与上市公司联手一直被认为是普遍的现象。近两年来甚至出现一种看法,认为如果庄家进入而未与上市公司“打招呼”,做庄本身都很难成功。。

  查处内部人操纵案需要证据,亿安案并不难发现重大证据。根据目前材料,亿安案的内部操纵者无非有三种可能,其一是该亿安员工兼董事长关联人士本人;其二是由该人所代表的亿安董事长;其三是由该人所代表的亿安集团。因为此案涉案金额数目过大,而且操纵过程组织周密,后两者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而无论操纵者是谁,只要在证监会已有的调查基础上顺藤摸瓜,为发现真相要做的工作已不是太多。按照国外成熟市场的监管惯例,此类内部人操纵事件一经发现,处罚往往更加严厉,需要诉诸刑法,以儆效尤。中国亦应考虑学习国外经验。

  根据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消息,亿安科技案已经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这使我们既觉欣慰,也不无担忧和遗憾。实事求是地看,中国的公安司法部门目前还缺乏查处证券犯罪方面的充足人才,其一般办案人员对复杂的资本市场运作及相关法律的熟悉程度可能逊于证监会;此外,一起案件中途易手,新人重新进入情况也需要过程,这都无形中加大了案件的查处成本。想到亿安科技案在证券市场上影响巨大,而且目前已发现的庄家公司几乎不可能拿出证监会确定的罚金,可知对此案的查处力度应有所加大,速度应有所加快,谨防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给市场传出负面信息。

  在国外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中,证监机构往往具有更大的权力,例如美国证监会官员可以采用监听等侦察手段进行调查,更可持枪对罪嫌进行司法拘留;香港证监会主要履行民法范畴的调查责任,但亦可带警察前往抓捕罪嫌。相较之下,中国转型期新生的证券市场违法犯法行为频率更高,证券监管的资源却明显不足,以正胜邪的难度自然大大增加。从这个角度看,检讨现有的监管能力,增加应予的监管资源,实在应当成为今年“监管年”的重点之一。而众多新闻媒体履行自身职能、加强对市场的舆论监督,对中国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将会非常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