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版”,在中国应当缓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52:41
7版盛大文学”联系我,说要起诉“百度”,他们已发起了“反盗版宣言”,据说有近百位作家参与,希望我也加入。我历来警惕“大合唱”,但对盗版,也确实深恶痛绝。就在上个月,在香港中文大学演讲时,主办方把搜集到的我的书排成一溜,远远觉得有的很面生。到被要求签名时,才看到那是盗版,弄得主办方也很尴尬。
    盗版确实令人痛恨,但回头想想,我的知识相当部分却来源于盗版。假如只靠正规出版,也就是正版的出版物,恐怕我的知识相当欠缺,甚至很多是错误的。当年到国外,虽然我已在国内读到了大学毕业,但真有仍是白痴的感觉。所以我说,中国人没有出过国,知识是很欠缺的。这不是危言耸听。再看整个中国社会,假如没有盗版(包括网络盗版),我们的信息会多么的闭塞,知识会多么的单一。比如韩寒的文章,假如没有随意转载,假如每篇都要征得作者同意,当然既然需要征得作者的同意,也得征得有关部门的允许,那会是怎样的状况?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盗版推动了中国信息化进程。
    再回头想想自己,作为一个写作者,所谓发表或出版的作品,即所谓变成“正版”的作品,又是什么东西?几乎全被阉割。所以我习惯于把交给出版机构的文章,原文再贴在自己的博客上。我已经不看我那些“正版”的样书、样刊了。它们虽然是“正版”,但已不被我认可。在最初,我还在意被删改,现在,让我的作品成为“正版”的编辑删了我的东西,向我道歉,我会回答:无所谓,反正我有完整版的了。假如有人随意要转载我的东西,我当然更愿意他们转载我博客上完整的。
    当然我希望转载者能征得我同意,我希望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但问题在于,当著作权中的著作完整权遭到了剥夺,我更愿意争取完整权,而无奈放弃经济权。不知那些要维护著作权的作家是否跟我有类似的想法?也许他们觉得著作完整权不重要,报酬重要。更也许,他们已经不觉得他们被阉割了,或者不觉得被阉割有多痛了,特别在经济利益面前。
    中国作家太爱钱,虽然是他们理应所得。当然我也不是不爱钱,谁跟钱都没有仇。我也不愿意让那些不法盗版商得益。只是无奈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必须做出选择。反对盗版没有错,很正当,甚至很正义,但是任何事情在中国,都可能另当别论。我想,在这特殊的情况下,为了信息的流通,为了知识的完整,还有写作尊严中更重要的部分——写作自由,我们的作家,能否放弃对盗版的追究?尽管这会伤害自己的经济收入,尽管这是纵容罪恶,谁叫我们出在这样的国家?谁叫我们选择写作?谁叫我们爱自己的文章如子?